同时,这一条件也表明,自然人之外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作为企业的一个区别性的标志,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所以,《个人独资企业法》并没有对个人独资企业规定最低资本数额的要求,只是要求投资人根据拟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需要来申报出资。这些规定便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有利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发展。个人独资企业同样不例外。......
2023-07-27
解散仅仅是个人独资企业消灭的原因,企业并非因解散的事实发生而立即消灭。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即是处理解散企业未了结的法律关系的程序。建立清算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企业清算行为,保护债权人、投资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清算结束,进行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才最后消灭。
(一)清算人的产生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7条 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原则上以投资人为其清算人。但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得指定投资人以外的人为清算人。
(二)通知与公告程序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三)清产偿债程序
清算人应在债权人申报债权后清理企业的债权、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30条 规定,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42条 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投资人在清算前或清算期间隐匿或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依法追回其财产,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四)财产清偿的顺序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9条 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①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②所欠税款;③其他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五)责任消灭制度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8条 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自独资企业解散后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六)注销登记程序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32条 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15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注销登记一旦完成,个人独资企业即告消灭。
【答案】ABC
【解析】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8条 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31条 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甲设立了个人独资企业“A企业”,登记时明确以其个人财产5万元作为投资人甲的出资。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一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经甲同意。2月10日,乙未经甲同意,以A企业的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入价值2万元的货物。2005年7月4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进行清算。经查,A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①A企业欠交税款3000元,欠乙工资5000元,欠丁10万元;②A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③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④甲仍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其父母有存款10万。
问:(1)乙于2月10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是否有效?
(2)2005年5月,该企业急需设备。乙自行做主将自己的一套二手设备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该企业。使用不到2个月,该设备报废,致使A企业不能履行对王某的合同,并承担了违约金5000元。如何处理?
(3)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甲是否因清算完成而免责?丁是否可以要求甲的父母偿还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A系甲于2004年4月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2005年8月甲因婚姻变故到异地成家,遂将该企业转让给好友乙。丙事后得知此事,因个人独资企业A在甲经营期间尚欠其货款10万元,当时约定于2005年10月归还该笔贷款,于是丙向甲追要货款,甲推脱该企业已转让给乙,可直接向乙追要。丙向乙追要,乙说这是你与甲之间的事,与我无关。此案应当如何处理?
多项选择题:张先生在谈论《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时讲到以下内容,正确的有()。
A.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B.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C.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可由投资人自行清算,也可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D.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偿债务时,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应作为第一顺序清偿
有关商法教程的文章
同时,这一条件也表明,自然人之外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作为企业的一个区别性的标志,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所以,《个人独资企业法》并没有对个人独资企业规定最低资本数额的要求,只是要求投资人根据拟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需要来申报出资。这些规定便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有利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发展。个人独资企业同样不例外。......
2023-07-27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应当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采取直接登记制,即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无须经过任何部门的审批,由投资人根据设立标准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成立日期。......
2023-07-27
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是指在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的变更。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5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15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因此刘某单独以一元人民币经法定工商登记程序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刘某如允许他人参加投资经营,必须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改变为其他性质的企业,因为此时已经不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定条件了。......
2023-07-27
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特征。通过学习,解决现实中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责任的具体事务。第三条个人独资企业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第五条国家依法保护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
2023-07-27
第三条个人独资企业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第五条国家依法保护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个人独资企业职工依法建立工会,工会依法开展活动。第十七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第二十三条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2024-01-27
③聘任管理,即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因此应先以个人独资企业独立的自身财产承担责任,而不是既可由企业承担。原告不能依投资人应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特性向徐州宏达水泵厂的原投资人李某某追偿。单项选择题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甲聘用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对乙的职权予以限制,凡是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合同,必须经甲同意。......
2023-07-27
个人独资企业适用的法律是1999年8月30日由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的《个人独资企业法》,该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以下特征: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仅为一个自然人。尽管个人独资企业有自己的名称或商号,并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行为和参加诉讼活动,但它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2023-07-27
个人独资企业法改革开放以来,个人独资企业在我国得到了迅猛发展,现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②有合法的企业名称而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2024-08-04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