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社区矫正对象与矫正方法:不同类型采取分类管理

社区矫正对象与矫正方法:不同类型采取分类管理

【摘要】:在上述三类罪犯中,第一类和第二类是社区矫正的主要对象,第三类属于社区矫正对象中的特殊情况。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依规运行,应当结合实际,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矫正方法,适用分类管理的模式。考核奖惩结果作为社区矫正对象处遇变化的主要依据。未成年矫正对象是指年龄不满18周岁的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机构要认真处理好惩罚与教育的关系,体现党和政府对未成年人的重视、关爱。

社区矫正机构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为体现刑罚的人性化、个别化原则,根据社区矫正对象不同的犯罪性质、特点、矫正表现、人身危险性或者再犯罪风险等,将社区矫正对象分成若干类型,并针对各类社区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不同的监督管理模式,以便实现合理配置社区矫正资源,降低社区矫正成本,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积极性,降低重新犯罪的风险,提高社区矫正质量的目的。

《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21条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根据社区矫正对象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不同裁判内容和犯罪类型、矫正阶段、再犯罪风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划分不同类别,实施分类管理。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把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结果和奖惩情况作为分类管理的依据。社区矫正机构对不同类别的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措施和方法上应当有所区别,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

在实践中,社区矫正机构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社区矫正对象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以所犯罪行的严重程度为标准。根据社区矫正对象所犯罪行的性质,可以将他们划分为三种类型:

(1)罪行比较轻微、法院在判决时适用较轻的非监禁刑的罪犯。比如:缓刑犯、管制犯。

(2)罪行严重,但是经过改造社会危险性大大降低,回到社会上服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比如:假释犯。在这些罪犯中,一些人所犯罪行严重,因此被审判机关判处较长期限的监禁刑罚,将他们送到监狱中服刑改造。经过一定时期的改造,他们的犯罪心理得到转变,可能危害社会和他人的危险性降低,放到社会上执行刑罚不会对社会和他人造成危害时,将他们假释出狱,使他们成为社区矫正的对象。

(3)有其他特殊情况的罪犯。主要是指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因其具有不适宜在监狱或者其他监禁场所执行刑罚的情形,而采取暂时不予关押的一种刑事执行措施。

在上述三类罪犯中,第一类和第二类是社区矫正的主要对象,第三类属于社区矫正对象中的特殊情况。

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依规运行,应当结合实际,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矫正方法,适用分类管理的模式。例如,对管制和缓刑类的社区矫正对象要加强教育、管理,尤其是要加强认罪伏法教育,让他们确实认识到自己所犯的罪行给他人、社会所造成的危害,从而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对暂予监外执行类的社区矫正对象应采取教育、监督并重的管理模式。社区矫正机构在其家庭监控的基础上,积极采取各种形式的帮教活动,以思想汇报,教育谈话、定期汇报为主,辅之以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使其在思想上认识自己的罪行,认真接受改造;对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采取严管细教与促进自身素质提高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落实好监督管理职责,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不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的行为。

2.以社会危险性的大小为标准。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表现、犯罪类型、社会环境、人身危险性、再犯罪的可能性、再社会化程度等多方面差异,将社区矫正对象分为严格管理、普通管理和宽松管理三个等级,区别对待,因人施矫,这种分类方法参照了监狱的管理模式。

(1)严格管理等级。严格管理等级适用于情绪不稳定、改造表现差、重新犯罪可能性较大的社区矫正对象。对此等级的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限制活动区域,原则上不得请假外出,按规定参加集体学习等活动,在报告的频次上要远高于普管和宽管级的社区矫正对象。

(2)普通管理等级。普通管理等级适用于情绪较平稳、改造表现较好、有重新犯罪可能性的社区矫正对象。对此等级的社区矫正对象,限制请假外出和在异地工作、学习、生活,按规定参加集体学习等活动,其报告的频次也要高于宽管级的社区矫正对象。

(3)宽松管理等级。宽松管理等级适用于情绪平稳、改造表现突出、重新犯罪可能性小的社区矫正对象。对此等级的社区矫正对象,允许请假外出或通过委托管理方式在异地工作、学习、生活,可酌情减免其参加集体学习和其他活动的次数和时间。其报告的频次也要低于普通管理等级和严格管理等级的社区矫正对象。

社区矫正机构每月对社区矫正对象综合考核1次,按规定适时奖惩。考核奖惩结果作为社区矫正对象处遇变化的主要依据。

3.以年龄为标准。社区矫正对象从年龄上分为两大类: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和成年社区矫正对象。

(1)未成年矫正对象。未成年矫正对象是指年龄不满18周岁的社区矫正对象。对这部分人的矫正要以学习、教育为主。社区矫正机构要认真处理好惩罚与教育的关系,体现党和政府对未成年人的重视、关爱。根据未成年矫正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安排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并防止暴露其身份,体现人文关怀;注重心理辅导和思想引导;尊重未成年矫正对象的情感,对进步及时表扬、鼓励,对缺点、错误进行善意提醒和有效制止;对年满16周岁的、有就业意愿的未成年矫正对象,可以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其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给予就业指导和帮助。

(2)成年矫正对象。成年矫正对象的矫正措施除了一些常规性的方法和分类处遇外,还可以尝试将其分为暴力型、经济型和职务型。根据不同的分类进行有重点矫正。比如,对经济型的罪犯重点进行诚信方面的教育;对职务型的罪犯主要激发其生活、工作的自信心;而对于盗窃、抢劫类的罪犯则要帮助他们克服不劳而获的恶习,培养他们自食其力的劳动习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