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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类型及其变化

【摘要】:为克服静态人口类型划分标准带来的不确定性,参照有关资料,将人口类型的划分标准量化;据量化后的标准给出1990年、2010年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类型的分值和相应的人口类型。表3-14静态人口类型划分标准在量化计分表3-15中,A表示年轻型人口:A1为极年轻型;A2为年轻型;A3为较年轻型。B表示成年型人口:B1为成年初期;B2为成年中期;B3为成年后期。C表示老年型:C1为年轻老年型,C2为老年型,C3为深度老年型。表3-15人口类型指标量化计分

运用静态人口类型划分标准(表3-14)和众数原则,55个已识别少数民族1990年可明确区分出16个年轻型和14个成年型,25个民族的少儿系数、老年系数、老少比和中位年龄,4个指标中显示成年型、年轻型的(除高山族)各占一半而难以判断;2010年,可明确区分出22个成年型和20个老年型,仍有13个民族的人口类型难以判断。为克服静态人口类型划分标准带来的不确定性,参照有关资料,将人口类型的划分标准量化;据量化后的标准给出1990年、2010年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类型的分值和相应的人口类型。(表3-14、3-15)。

表3-14 静态人口类型划分标准

在量化计分表3-15中,A表示年轻型人口:A1(<40分)为极年轻型;A2(40~60分)为年轻型;A3(60~80分,部分指标具成年型,开始向成年型过渡)为较年轻型。B表示成年型人口:B1(80~100分,离开A3型不远,一些指标仍具年轻型特征)为成年初期;B2(100~120分)为成年中期;B3(120~140,已出现老年型特征,开始向老年型过渡)为成年后期。C表示老年型:C1(140~200分,仍具部分成年型特征)为年轻老年型,C2(200~300分)为老年型,C3(≥300分)为深度老年型。

表3-15 人口类型指标量化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