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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性别地域分布实证

【摘要】:表3-21990年、2000年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性别比的聚居地分布单位:个资料来源:表3-1。性别比≥110的民族,东部1个占12.5%,西部4个占8.5%;西南2个占6.5%,西北2个占12.5%。

少数民族人口性别比聚居地分布东高西低、南北相近(1990年南高北低,2010年南低北高)而差异显著;居住地呈乡村高于市镇,东高西低、南高北低态,差异和变化显著。(表3-1、3-2、3-3,图3-1)

表3-2 1990年、2000年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性别比的聚居地分布 单位:个

资料来源:表3-1。

1.性别构成的聚居地分布

2010年各聚居地的性别比,东部107.06,西部104.24,相差2.82;西南104.08,西北104.56,相差0.48。性别比<103的民族,东部4个占50.0%,西部33个占70.2%;西北7个占43.8%,西南16个占51.6%。性别比≥110的民族,东部1个占12.5%,西部4个占8.5%;西南2个占6.5%,西北2个占12.5%。

1990—2010年,性别比<103的民族,东部由3个增至4个,西部由18个增至23个——其中西南由14个增至16个,西北由4个增至7个;性别比≥110的民族,东部由3个减至1个,西部由2个增至4个——西南2个未变,西北增加2个(乌孜别克族由109.34升至115.87,塔塔尔族由108.14升至114.60)。

表3-3 1990年、2010年中国少数民族分居住地的人口性别比(女性=100)

资料来源:中国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第一册)[M].300、460-461、540-541、620-621;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上册)[M].35-122、199-258。

2.性别构成的城乡和居住地分布

2010年乡村人口性别比106.13,高出市、镇4.27和3.74;与1990年相比,市、镇下降了4.16和5.88,乡村上升了1.34。

少数民族人口性别比<100的有山东(96.42)、安徽(93.34)和江苏(91.43);≥110的有江西(121.76)、福建、广东、浙江和黑龙江。各居住地少数民族人口性别比东高(106.71)西低(104.09),南高(104.82)北低(102.53),大致呈由东南向西北的倾斜态——黑龙江(113.21)和沿海高地(浙江113.34、福建121.34、广东119.77),西北洼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