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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的居住地分布及地域性特征

【摘要】:城镇化的发展虽然没有改变这一基本格局,但却使城乡结构发生了极为显著的变化——由乡村向城镇,特别是镇的聚集成了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在增加过程中空间变动的鲜明特征。注:括号内数字为各省、区、市2010年按少数民族人口数量的排序。少数民族占所在地人口的比重,差异悬殊。

1.少数民族的城乡分布

中国少数民族人口三分有二在乡村。城镇化的发展虽然没有改变这一基本格局,但却使城乡结构发生了极为显著的变化——由乡村向城镇,特别是镇的聚集成了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在增加过程中空间变动的鲜明特征。(表1-5)

表1-5 1990年、2000年、2010中国按市、镇、县分别的少数民族人口

资料来源:附表2。

1990年乡村人口7638.56万人占83.64%,市人口886.24万人占9.70%,镇人口607.51万人占6.65%。至2010年,分布在乡村的少数民族略有减少——7519.76万人,减1.56%、118.80万人,但比重则因城镇人口的显著增加而大幅下降——67.16%,减少了16.48个百分点;城镇少数民族3676.88万人,增1.46倍、2183.13万人,比重增16.49个百分点达32.82%。其中,市人口1773.29万人,增1.00倍、887.05万人,比重增6.14个百分点达15.84%;镇人口1903.59万人,增2.13倍、1296.08万人,比重增10.35个百分点达17.00%。

2.少数民族的行政区分布

中国少数民族人口主要分布在西部,又以西南居多。(表1-6、2-4)

表1-6 1990年、2010年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的行政区分布 单位:人,%

续表

资料来源: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国家统计局人口统计司.中国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第一册)[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3:300-301;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上册)[M].35-54。
注:括号内数字为各省、区、市2010年按少数民族人口数量的排序。

1953年,西部2777.99万人占81.67%,东部623.39万人占18.33%;西南1997.43万人占71.90%,西北780.55万人占28.10%。半个多世纪之中,各地区民族人口皆有显著增长且以东部为著,但西部对东部、西南对西北的巨大优势并未改变:2010年,西部8138.82万人占72.69%,东部3057.82万人占27.31%;西南5588.85万人占68.67%,西北2549.97万人占31.33%。

2010年,各行政区中,少数民族人口≥1000万人的有4个:广西、云南、新疆和贵州,计5784.71万人,占51.66%;100万~1000万人的有17个:辽宁、湖南、内蒙古、四川、河北、西藏、青海、湖北、甘肃、宁夏、吉林、广东、重庆、海南、黑龙江、浙江和河南,计4997.16万人,占44.63%;其余10个行政区<100万人,计414.77万人,占3.70%。

广西1710.77万人最多,是山西(9.36万人)的183倍。按规模排序的民族人口的基尼分布,前3个行政区(广西、云南、新疆)占到总量的2/5分位——4544.27万人,占40.59%;前4个行政区(增贵州)超过总量的1/2分位——5784.71万人,占51.66%;前7个行政区(增辽宁、湖南、内蒙古)超过总量的2/3分位——7609.73万人,占67.96%;前9个行政区(增四川、河北)达到总量的3/4分位——8399.79万人,占75.02%。

少数民族占所在地人口的比重,差异悬殊。山西0.26%,西藏91.83%,相差91.57个百分点。民族人口在1/3以上的行政区有西藏(91.83%)、新疆(59.52%)、青海(46.98%)、广西(37.17%)、贵州(35.70%)、宁夏(35.15%)和云南(33.39%);21%~5%之间的有内蒙古(20.46%)、海南(16.44%)、辽宁(15.19%)、湖南(9.97%)、甘肃(9.42%)、重庆(6.71%)和四川(6.10%);其余17个省市在5%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