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黄梅检察实务研究作品集:2012-2016》汇聚雷池

《黄梅检察实务研究作品集:2012-2016》汇聚雷池

【摘要】:对检察干警来说,“法”是不可逾越的雷池。只有学法才能懂法,只有懂法才会执法。同时,学法的目的之一是守法。因此,检察干警要通过自己模范的学法、守法行为,感染身边人,影响更多人,从而带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学法、守法氛围。作为一名整日与法律“为伴”的检察干警,在行使检察权时,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之心,要有“蝼蚁之穴,溃堤千里”的忧患之心,要有“夙夜在公,寝食不安”的公仆之心。

雷池,不可擅越之水。对检察干警来说,“法”是不可逾越的雷池。

一要学好法。只有学法才能懂法,只有懂法才会执法。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是检察干警永恒的主题,既要学习新颁布的法律,又要学习已经实施的法律;既要学习法律条文,又要学习法律运用于实践的效果;既要学习中国的法律,又要学习外国的法律。通过学习,自己才能对法律知识掌握得更多、更深、更牢,才能成为能够娴熟运用法律做好工作的专家型检察干警。同时,学法的目的之一是守法。在群众眼里,检察干警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权威和形象,执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他们其中哪怕是一个人的违法,在群众中造成的负面影响都会比非检察干警违法的影响大得多,对检察机关和党的形象都有极大的损害。因此,检察干警要通过自己模范的学法、守法行为,感染身边人,影响更多人,从而带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学法、守法氛围。

二要执好法。强化依法规范执法意识,努力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和社会关系的本领,既要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出现的新特点、新动向,积极参与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又要深入贯彻落实检察环节,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尊重和保障人权,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既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犯罪案件,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又要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融合起来,积极探索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大事项的有效监督途径和办法,推进权力运行的程序化、公开化和透明化;既要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坚决监督纠正诉讼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又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养成在“探照灯”“镁光灯”“显微镜”和人民群众的目光下工作的习惯,防止权力滥用和行为失范;在办案办事中,不说过头话,不做过激事,以公心、诚心和耐心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

三要敬畏法。作为一名整日与法律“为伴”的检察干警,在行使检察权时,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之心,要有“蝼蚁之穴,溃堤千里”的忧患之心,要有“夙夜在公,寝食不安”的公仆之心。只有对法律常怀敬畏之心,做到“吾日三省吾身”,才能在面对法与情的碰撞时,做到刚正不阿,执法如山;面对钱与法的考验时,做到一尘不染,清廉如水;面对权与法的较量时,做到威武不屈,坚强如钢,当好公平正义的守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