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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我国医疗联合体发展中的制度障碍方法探究

【摘要】:作为推动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工作之一,“医联体”的形成可以进一步推动分级诊疗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真正做到合理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正确引导病人合理就诊流向。在他看来,医联体建设应该实行倒推,即有服务购买方的医保方面提出要求,在支付方式上下功夫,构建合理的约束支付机制来引导病人的流向,例如通过报销比例,大力鼓励区域内患者去社区就诊[17]。

2013年国家卫计委在其《公立医院改革简报》第300和302期中,大篇幅报道各地组建医疗联合体的相关消息,总结介绍各地医联体改革中的经验和做法[15],这是我国卫生主管部门首次官方明确鼓励“医联体”改革形式的推广。作为推动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工作之一,“医联体”的形成可以进一步推动分级诊疗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真正做到合理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正确引导病人合理就诊流向。

然而,虽然在个别地方医联体取得了一定成绩,朱恒鹏却认为:“由于当前各地医联体建设还处于松散的一体化模式,整合的动力大多来自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缺乏可持续的发展动力,尽管短期内会体现一些效果,如果没有解决我国行政分级管理和财政权力分家的体制束缚问题,就无法建立医联体发展的长效机制。”[16]孙晓阳曾表示:“在优质卫生资源下基层的过程中,出现了流动困难,动力不足的严重问题,其中人力资源的情况最为突出。大医院在给基层医院引流的过程中,需要解决很多制度性的问题。一是医务人员的多点执业问题,如何打破旧的行政体制束缚和卫生人力资源医院私有的旧观念;二是一体化整合的过程中需要政府的财政支持作为经济上的保障;三是缺乏政府层面的医联体引导规范指导,更多模式创新只能依靠联合体自身进行低效的探索实践;四是医联体自身无法主动建立合理的利益分享机制,并会严重影响机构间合作的积极性。”

朱夫结合“镇江模式”的医联体实践指出:“目前医联体的发展需要解决一系列动力问题,动力问题或者说利益问题没有根本的得到解决。”在他看来,医联体建设应该实行倒推,即有服务购买方的医保方面提出要求,在支付方式上下功夫,构建合理的约束支付机制来引导病人的流向,例如通过报销比例,大力鼓励区域内患者去社区就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