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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基础原理-动画基础案例教程

【摘要】:“动画”的中文叫法源自日本。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日本称用线条描绘的漫画作品为“动画”。随着新技术的应用,动画片的界定也变得复杂了。确切地讲,动画片属于视听艺术范畴。“视觉暂留”理论成为动画与电影的基石,也加速了动画与影视的发展。

1.1.1 动画的定义

“动画”,简单地说,就是“活动的图画”。“动画”一词是由“Animation”这个英文单词转化而来的,“Anima”拉丁语的意思是“灵魂”,“Animate”则有“赋予生命”的意义。所以动画就是一种活动的、被赋予生命的图画。

过去常说的“卡通”一词是由英文Cartoon音译而来的。狭义的卡通是指美国和欧洲等地的漫画和动画,广义则指世界各地有着各自的风格、随着时代发展不断变化的卡通漫画、动画。卡通一般会通过归纳、夸张、变形的手法来塑造各种形象。

“动画”的中文叫法源自日本。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日本称用线条描绘的漫画作品为“动画”。早期中国将动画片、剪纸片、木偶片、折纸片等称为“美术片”,现在将它们统称为“动画片”。

在计算机技术广泛应用于动画制作之前,动画被认为是“一种以‘逐格拍摄’为基础的拍摄方法,并以一定的美术形式作为其内容载体的影片形式”。随着新技术的应用,动画片的界定也变得复杂了。广义而言,把一些原先不活动的东西经过影片的制作与放映,变成会活动的影像,都称为“动画”。动画影片是一种用一定的美术形式表现某些情节和某一形体运动过程的影片,把许多张有连贯性动作的图画衬以所需的背景并连续放映,在银幕上便产生了活动的影像。

确切地讲,动画片属于视听艺术范畴。动画家们用各种手段、技术、材料来创作动画,把现实中不可能看到的转为现实,扩展了人类的想象力创造力

总的来讲,动画是一种综合艺术门类,是集合了绘画、漫画、电影、数字媒体、摄影音乐文学等于一身的艺术表现形式。

1.1.2 动画的基本原理

动画的基本原理与电影、电视一样,都是利用人的一种叫作“视觉暂留”的视觉机理。人眼在观察景物时,光信号传入大脑神经,需停留一段短暂的时间,光的作用结束后,视觉形象并不立即消失,这种残留的视觉称为“后像”,视觉的这一现象则被称为“视觉暂留”。

可以做一个小实验:盯住实验图片(图1-1)中间4个黑点15 s左右,然后对着白色的墙壁或天花板眨几下眼,你就会看到一个人像。这个小实验为说明视觉暂留现象提供了非常有利的证明。

图1-1 实验图片

一般认为第一个发现这一现象的是中国人,因为早在宋代,中国就流行一种传统的民俗玩具——“走马灯”(图1-2)。灯内点上蜡烛,蜡烛产生的热力造成气流,令轮轴转动。轮轴上有剪纸,烛光将剪纸的影子投射在屏上,图像便不断走动,从而产生动画的现象。由于灯的各个面上会绘制古代武将骑马的图画,灯转动时看起来像几个人你追我赶一样,故名“走马灯”。

在17世纪,科学家牛顿发现了反映在人的视网膜上的形象不会立即消失这一重要现象。1824年,英国人彼德·马克·罗杰特出版了一本谈眼球构造的小书《移动物体的视觉暂留现象》(Persistence of Vision with Regard to Moving Objects),书中提出如下观点:形象刺激在最初显露后,能在视网膜上停留若干时间,这样各种分开的刺激相当迅速地连续显现时,在视网膜上的刺激信号会重叠起来,形象就成为连续的了。

医学也证明,人类具有“视觉暂留”的特性,就是说人的眼睛看到一幅画或一个物体后,在0.1秒内不会消失。利用这一原理,在一幅画还没有消失前播放出下一幅画,就会产生一种流畅的视觉变化效果。因此,电影采用了每秒24幅画面的速度拍摄和播放,电视采用了每秒25幅(PAL制,中国电视就用此制式)或30幅(NTSC制)画面的速度拍摄和播放。如果以每秒低于10幅画面的速度拍摄和播放,就会出现停顿现象。“视觉暂留”理论成为动画与电影的基石,也加速了动画与影视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