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婚姻是指既没有公布结婚预告,也没有按照规定程序获得教会特许证就缔结的婚姻。这种婚姻的秘密性是针对它缺乏官方所认可的公开性而言的,并不完全是指结婚双方在没有任何证人的情况下的私定终生的行为。这只是解除了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义务,而没有解除他们之间的婚姻纽带,因此不是真正的离婚,所以文中直接将之翻译为分居。在1857年前这是唯一一条离婚的法律途径,其前提就是夫妻一方的通奸行为,而且只有无过错方可以再婚。......
2023-07-26
由于与西班牙联姻的政治经济利益,在亚瑟去世后亨利七世安排了亨利王子娶其寡嫂凯瑟琳。后来,西班牙内部局势的变化使亨利七世动摇了继续联姻的决心,所以婚礼没有能够如期举行。亨利七世驾崩后,亨利八世履行了与凯瑟琳的婚约。
1501年11月,亚瑟王子与阿拉贡的凯瑟琳完婚,这纯粹是一桩政治婚姻,英国与西班牙通过联姻结盟以对抗法国。就英国方面而言,亨利七世作为一个新王朝的奠定者,他的首要目标就是确保王室血统的稳固。亨利七世娶了约克家的伊丽莎白,这样他的王位继承人长子亚瑟王子就成为了爱德华四世的长外孙。现在亚瑟娶凯瑟琳为妻,那么他们所生育的子女就会是强大的西班牙君主的外孙。亨利七世也非常看重这一联姻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经历了百年战争和玫瑰战争,英国百废待兴。1492年到1495年,亨利七世王室土地净收入年均11 000英镑。在1502年到1505年,王室年均收入是104 800英镑,土地收入是40 000英镑。在亨利七世统治末期,王室年均收入是113 000英镑,1504年到1509年,土地年收入是42 000英镑。在亨利七世统治时期,财政困难的问题非常突出。[2]当凯瑟琳与亚瑟结婚时,费迪南与伊莎贝拉同意支付20万斯库的嫁妆。[3]这笔嫁妆相当于41 667英镑,即接近亨利七世时期情况最好时的一年的土地收益。凯瑟琳还将随身携带大量的现金、珠宝和高档餐具用作陪嫁。
仅就其所能带来的政治经济利益而言,这桩婚姻可谓是完美的结合。对于英国,与西班牙联姻的价值并没有随着1502年亚瑟的去世而丧失。让亨利王子娶其寡嫂不仅可以继续保住与西班牙联姻所带来政治经济利益,而且还可以避免因凯瑟琳主张她的寡妇产而蒙受损失。所以,亨利七世很快就开始与西班牙商讨亨利王子与凯瑟琳的婚事。1503年6月23日,英西双方就17岁的凯瑟琳与12岁的亨利王子的婚姻达成协议。两天后凯瑟琳与亨利王子正式订婚。约定的婚期是1505年6月28日,即亨利一到虚龄15岁就完婚。关于嫁妆,除了与亚瑟结婚时已经支付的嫁妆外,西班牙还需另外支付10万克朗作为此次婚姻的嫁妆。亨利与凯瑟琳结婚前还需得到教皇的特许状。英国要求以叔嫂婚的理由取得特许状。实际上,凯瑟琳与亚瑟并没有圆房。在这种情况下只需要豁免所谓公共诚信(public honesty)禁忌的特许状。但是西班牙方面为了保证凯瑟琳以后对其寡妇产有确定的权利,还是同意了英国的要求,寻求教皇豁免第一亲等姻亲关系禁忌的特许状。[4]由于姻亲关系的形成是以发生性关系为前提的,承认亨利与凯瑟琳存在第一亲等的姻亲关系就是承认凯瑟琳与亚瑟已经圆房。而这与事实是相违背的,也给后来的争论埋下祸根。
1504年11月伊莎贝拉的去世引起了西班牙的王位继承危机。1505年3月,教皇授予了准许亨利与凯瑟琳结婚的特许状。婚礼却没有如期举行,因为西班牙局势的变化使亨利七世不得不重新审视与西班牙联姻的价值。1505年6月27日,即协定婚期的前夕,在亨利七世的授意下,亨利王子来到国王的议事会上,正式否认自己与凯瑟琳的订婚。他指出既然订婚时他还没有达到法定年龄,那么该订婚就应该是无效的。许多年后,这一行为被视作亨利根本就不想娶凯瑟琳的证据,因而也被作为他们婚姻无效的佐证。菲迪南控制西班牙局势后,凯瑟琳与亨利王子的婚事也再次被提上议事日程。不过英西关系仍然处于僵持状态,凯瑟琳与亚瑟王子结婚时,西班牙承诺的部分嫁妆仍然没有到位,菲迪南拒绝支付这笔钱,亨利七世也拒绝承认凯瑟琳与亨利王子的订婚。在英国的枢密院,有人主张王子娶一位哈布斯堡家族的新娘,有人主张娶一位法国公主,但就是没有人提到娶凯瑟琳。[5]
如果亨利七世活着,并对西班牙继续采取敌对立场,那么他的继承人很可能会与哈布斯堡家族或法国联姻,而决不会娶凯瑟琳。但是事情却再次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1509年4月22日亨利七世去世。第二天,亨利王子登基。两个月后亨利八世与凯瑟琳举行了婚礼。这一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亨利八世充满了骑士理想,不愿意继续执行其父保守的外交政策。在亨利七世统治末期,他执行的外交政策是结束与法国的战争、敌视西班牙的外交立场。他为其儿子任命的摄政大臣也都认为与法国的斗争已经结束,对西班牙就算不敌视,也至少应该采取不友好的立场。而亨利八世想改变这一政策,恢复对法国的战争。在他即位后不久,他就公开了自己的这一意图。他公然宣誓他会很快进攻法国。与此同时,他还写信给他的岳父,西班牙的菲迪南,询问他是否愿意结盟进攻法国。如果废除与凯瑟琳的婚约,那么就永远无法恢复与西班牙的友好关系,而没有同盟者,对法国的进攻就无法实现。亨利八世不能同时与两大强国为敌。所以,亨利八世履行与凯瑟琳的婚约,其实就是他实现所有这些理想与计划的第一步。
作为政治联姻,他们的婚姻显然是失败的。从结婚直到凯瑟琳在1518年11月最后一次生产将近有十年的时间,期间凯瑟琳只在1516年2月产下一个健康的婴儿,只可惜是一女婴,即后来的玛丽女王。作为王后而言,凯瑟琳是失败的,她没有为王室生育男性继承人。其父在与亨利结盟对付法国过程中,只是自私地利用英国,根本不顾及英国的利益,最后还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马克西米利安一世一起和法国单方签定了和约。所以她也没有起到加强英国力量的作用。此外,这桩婚姻在缔结过程中所存在的缺陷也是潜在的危险。最后在多方因素的作用下,亨利八世终于下定决心要解除自己与凯瑟琳的婚姻。
亨利宣称自己要“离婚”的原因是出于良心不安。因为凯瑟琳本来是其兄嫂,该婚姻本身就是严重的错误,违背了神的旨意。他现在要求“离婚”则正是为了改正这个错误。由此,“离婚”不仅是他的权利而且还是他的义务。虽然无法断定亨利到底有多么笃信这一点,但可以确定的是随着凯瑟琳越来越不可能再生育,大约早在1522年或1523年,这种疑虑就慢慢地根植于亨利心底了。
实际上亨利想要离弃凯瑟琳应该是由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他需要合法的男性继承人;国际局势的再次变化;对安·博林的迷恋。正是这三者的叠加效应才迫使亨利一步步走向与教皇决裂的道路,这三者中任何一个都不能单独产生这样的结果。1527年春,他开始公开对自己婚姻合法性的疑虑。由此亨利的“离婚”问题开始公开化,这不仅仅是由于一国之君对一个女人的贪欲,它既是基于外交上的利益,也是迫于王室的需要。
在历经一个世纪的王朝纷争之后,都铎王朝才得以建立,为了王朝的稳固和强大,都铎的君主们苦心经营。亨利作为新王朝的第二任君主,最为迫切的要求就是生下儿子确保王位的继承安全。因为此时王朝的地位还远没有得到稳固,只有当有了真正合法的男性继承人才能保证王朝的生存和延续。[6]但是此时亨利与凯瑟琳结婚已经近20年,但却一直没有生育儿子。虽然亨利有一个私生子,也有一个女儿,但他需要的是合法的男性继承人,只有这样王朝的利益才能真正得到保障。如果玛丽公主继承王位,就会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英国人对女王统治有着不好的印象,如12世纪玛蒂尔达的统治就引起了混乱与战争。二是女王的婚姻问题可能会伤害英国的利益。16世纪的欧洲诞生了几位杰出的女王,但是保守的亨利及其臣民都认为男性君主是一种必要。如果私生子嗣位,也会有风险,他毕竟不是国王的婚生子,这可能会引发对他统治合法性的质疑。而凯瑟琳的生育却一次次地失败。三次胎死腹中或生产后立刻就死掉了,其中两次是男孩。两个小孩在出世几周后就夭折,其中有一个是男孩。此外凯瑟琳还流产了好几次。这更加使亨利确信他与凯瑟琳的婚姻是不合法的。在确保大统继嗣这一首要目的上,他们的婚姻是失败的。驻英大使以及外国国君都开始议论此事,英国的外交政策也开始为适应这一形势而做出调整。自从1521年以来,寻求玛丽公主与查理五世的婚姻以保证英国王位的继承主导了英国的外交政策。到1525年,凯瑟琳几乎已经过了生育年龄。这引起了英国人的重重忧虑:王统是不是会后继无人?是不是又会发生内战?如果依照1525年的协议玛丽公主嫁给查理五世,英国是不是会被大陆强国合并?[7]到1527年时,亨利还正值壮年,而凯瑟琳却已经年过40。他还不甘心自己的失败,因此想要寻求其他的途径来解决继承人的问题。
在国际关系方面,这一政治联姻也没有能够发挥效用。在英西结盟共同对付法国的斗争中,西班牙再次背信弃义,这次不是凯瑟琳的父亲菲迪南,而是她的姨侄查理五世。1521年秋天,亨利与查理五世签订条约,规定双方以四万兵力入侵法国。促使亨利这么做的动机是查理代表了传统的反法同盟国,并且答应帮助沃尔西当选教皇,他还控制了英国毛纺织品的主要市场尼德兰。此外,亨利还梦想得到法国的王冠,他还想将女儿玛丽嫁给查理,进而让他的子孙继承整个基督教世界的王权。[8]1525年,查理拒绝利用他在帕维亚战役的胜利乘胜追击以入侵和瓜分法国,这令亨利的失望无以言表。11年前,亨利也曾被其岳父背叛过,当时就有谣言说亨利会废黜凯瑟琳。事实上他没有这么做,凯瑟琳那时正怀有身孕。而1525年的情形就与1514年的完全不同了。查理断然拒绝了亨利的外交计划,并且拒绝娶玛丽公主,而与葡萄牙的伊莎贝拉结婚,这又使英国的王位继承计划落空。因此,与查理的同盟对于英国没有任何的价值,也没有任何前途。1526年,英国怀着对查理五世的愤怒,与法国言和,加入了反哈布斯堡同盟,并且于1528年对查理宣战。
安·博林不是很漂亮,却风采迷人。1522年,她从法国回到英国,进入宫廷成为凯瑟琳的一名侍女。在勃艮第和法国宫廷中得到的训练立刻使她在英国宫廷中脱颖而出。她可能立刻就吸引了亨利八世的注意。亨利写给安的情书可能开始于1524年。公开的调情可能始于1525年。这年秋天以后,亨利八世与凯瑟琳就再也没有同床共枕了。在一般情况下安都不会对英国的历史产生影响。她可能会像亨利之前的情妇一样,被玩弄、被抛弃、被遗忘。但是,不知是出于美德还是出于野心,安拒绝做亨利的情妇,不愿意走姐姐的路。她越是反抗,亨利越是想得到她。如果凯瑟琳的地位稳如泰山,那她可以轻而易举地解除这一威胁,安也不敢去威胁她的王后之位。安的出现起了催化剂的作用,更加促使亨利想要抛弃凯瑟琳,并且再婚。
在一个禁止离婚的社会里,这些原因都无法使亨利合理合法地摆脱凯瑟琳以娶安·博林。唯一的途径就是宣称他与凯瑟琳之间存在第一亲等的姻亲关系,他的婚姻一直是违背神的律法和自然法则的。教皇朱利叶斯二世对此是无法赦免的,否则他就是逾越职权。不管亨利是如何虔诚地宣称自己要求“离婚”完全是出于良心的谴责,完全是想要纠正这一对上帝不敬的过错。事实上,他的这一借口在理论上很难立足,理由如下:
第一,关于叔嫂婚本身在教义上就存在着争议。这种争议主要是由于《申命记》与《利未记》完全相反的记述。这就引发了以下问题,对于叔嫂婚,《圣经》到底是允许还是禁止?如果允许,那又允许的是什么类型的叔嫂婚?如果是禁止,那么禁止的是什么样的叔嫂婚?亨利八世及其支持者当然也知道这两处不同的论述。他们的解释就是《申命记》中所说的是犹太人的做法,而这一习俗在基督降临后就被废除了。但是,神学家和教法学家是不会承认《圣经》中存在自相矛盾、彼此冲突之处的,他们的职责就是让两者都能自圆其说。思想界的主要观点是:《圣经》禁止叔嫂婚,但是如果兄长死时没有留下子嗣,那么其弟可以娶寡嫂为妻,以帮助死者延续香火。而这正符合亨利与凯瑟琳的情况。
第二,亨利无法正面论证他与凯瑟琳的婚姻是不是真的被诅咒。《利未记》所说的叔嫂婚会遭天谴,会断子绝孙。其中所说的子到底是狭义的指儿子,还是宽泛地指孩子,即包括男孩和女孩。如果是指后者,那么就与亨利的情况不符,因为他与凯瑟琳生下了玛丽,他们并不是完全无子。事实上,大多数人都是趋向于这种意见。而亨利只能咬定青山不放松,非要坚持前一种看法,但却无法提出有力论证。
尽管存在这样的问题,亨利八世起初还是试图经过传统的法律程序解决自己的婚姻问题,即由教皇宣布他与凯瑟琳的婚姻无效,并且特许他娶安·博林。这是事关王位继承人的问题,所以最终的判决必须具有无可质疑的权威。
1527年5月,沃尔西在其驻地威斯敏斯特召集特别法庭以审验亨利与凯瑟琳的婚姻的有效性,打算宣布他们的婚姻无效,然后让教皇来批准这一判决。5月下旬哈布斯堡的军队洗劫了罗马,亨利想轻而易举地与凯瑟琳“离婚”的美梦破碎了。6月1日,教皇克莱门被查理五世皇帝劫持的消息传到伦敦,沃尔西计划通过暂行教皇权以解决亨利的婚姻问题,结果几经周旋都未成功。随着克莱门成功逃离罗马,这一计划被迫搁浅。这期间,亨利开始采取措施,另行解决自己的婚姻问题。他派遣使臣直接觐见教皇,并交给他一份已经草拟好的教皇训谕:如果亨利与凯瑟琳的婚姻无效,那么他可以免除罪过,而且可以和任何女人再婚,即使该女人与他有第一亲等的姻亲关系,即使这种关系是由于婚外性关系所产生的,即使是他与这个女人已经有了夫妻之实。[9]这无疑证实了亨利打算娶安·博林为后的意图。
在此后的近三年内,英国派遣一任又一任使臣前往教廷去完成这一任务,但却遭到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没有得到亨利想得到的文件,即能够确保他的再婚及其所生子女合法性的文件。亨利只有采取强硬手段,公然恐吓英国教会和教廷。教皇终于授予英国法庭委任状,同意其审判此案。1529年6月,在黑修士修道院召集特别法庭对亨利的婚姻做出判决,凯瑟琳亲自出庭,请求亨利不要抛弃她,不要使她和她的女儿失去荣誉,坚决否认自己与亚瑟已经圆房,并且宣布只有罗马才能判决此事,因此她将向罗马教廷申诉。此时,国际局势又发生了对英国不利的变化。1529年6月21日法国战败,与西班牙签署和约。教皇与查理和解。这使查理控制了意大利,却使亨利陷入极不光彩的孤立中。[10]教皇因此将案件撤回罗马。通过常规手段和平地解决婚姻问题的计划彻底失败,亨利寻求“离婚”的行动进入新的阶段。
其实,亨利想要遗弃凯瑟琳并且与安·博林结婚,他根本就无法通过常规的手段和渠道同时达到这两个目的。
首先,他的两个意图本身就是矛盾的。与凯瑟琳比较,亨利与安·博林之间存在着更严格的第一亲等的姻亲关系。他却还以这种理由要求与凯瑟琳“离婚”,以便与安结婚。教会所规定的姻亲关系可以通过是否发生性关系来确定。也就是说,如果某男与某女发生了性关系,即使他们没有正式结婚,那他们也与对方的血亲存在着姻亲关系。这种情况正适合亨利与安。因为在结识安之前,安的姐姐玛丽·博林早就已经做了亨利的情妇,甚至还有传言说他们生下了私生子。凯瑟琳虽然与亚瑟王子正式结婚,但却没有发生过性关系。所以在教会看来,凯瑟琳只是亨利名义上的嫂子,他们之间存在的结婚禁忌并没有亨利与安之间的严重。而且他们的婚姻还是经过教皇特许的。但是,亨利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却要求克莱门七世宣布朱利斯二世的特许无效,这就是要教皇自己否定教皇的权威。不仅如此,他自己还要求借助教皇的权威来保证“离婚”和再婚的正当性,这就是要教皇在否定自己的权威之后又行使自己的权威。
其次,凯瑟琳与安·博林的个人身份使亨利的婚姻纠纷并不单纯是个人事务,也不只是关系王室继承的事务,而是关系到国际局势与宗教纷争的事件。凯瑟琳始终都坚强不屈,坚决捍卫自己的婚姻拒绝任何妥协。除了个人性格的因素外,她这么做的原因是因为她有强大的后盾,即她的姨侄查理五世。当凯瑟琳设法将这一消息告诉查理,而查理也表明他将声援姨妈时,亨利的婚姻问题就演变成了国际事务,从而与国际局势的变化息息相关。对教皇而言,得罪查理五世是不明智的。而且,安·博林是个新教徒,她自己支持宗教改革,她周围的人也是些主张改革的人。教皇如果帮助安·博林,简直就是自掘坟墓。克莱门七世在前期的立场总是模棱两可,当英国在外交上陷入完全孤立时,他最终决定将案件撤回罗马审判。这无异于宣布亨利计划的破产。他绝不会到罗马接受审判,罗马的审判也绝对不会有利于他。最后只有通过否认罗马教皇本身的权威来否认教皇对他与凯瑟琳的婚姻的特赦,并且在国内依靠议会和改革者的支持来解决问题,由此也引发了英国的宗教改革。
1530年,亨利派遣英国官方人员去请教国内外大学学者和法律专家的意见,希望能够在教义上论证其要求的合理性。在对亨利八世的婚姻的讨论中,离婚与再婚的问题也得到了更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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