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夫妻情感的重要性增强:近代早期英国婚姻观念的变迁

夫妻情感的重要性增强:近代早期英国婚姻观念的变迁

【摘要】:婚姻中生育子女和夫妻情感的两个目的来源依据都是《旧约·创世纪》,对不同篇章的强调直接导致了对不同目的的强调。威廉·帕金斯虽然没有明确表明婚姻的首要目的是夫妻情感,但在《基督徒家政学》中论述婚姻时显示了他对此的注意。他认为婚姻中夫妻互相的友好的相伴要比生育更重要。因此婚姻的最高目的在于夫妻互相友爱的情谊。强调夫妻的情感这在当时既是婚姻观念上的一个显著变化,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变化。

爱德华六世时期的两本祈祷书都将夫妻情感列于生育和防恶之后。比如,《祈祷书II》这样规定婚姻的目的:一是生育后代,怀着对上帝的敬畏将子女抚养成人;二是避免罪恶,防止私通之行为;三是夫妻互相的陪伴、帮助与安慰,不论是贫穷还是富贵,双方都要相依相伴。[46]而在1563年,经伊丽莎白一世授权发布的一篇婚姻讲道文指出:婚姻是神创立的,为了男人和女人能够合法地永久地生活在情谊之中,为了生育后代,为了避免私通。[47]托马斯·莫尔非常强调情谊作为婚姻目的的重要性,以致在他设想的乌托邦中,允许因难以忍受的坏脾气经双方同意的离婚,或夫妻双方因性情不和而导致的离婚。他说:“除非发生死亡,不致婚姻关系中断。但发生通奸行为或脾气坏到不能相处,议事会就准许其另行择配……然而有时夫妇性情不十分融洽,双方又都有可望共同愉快生活的意中人,就可以在互愿的情况下离异并另行婚嫁。”[48]

布林格的观点更加鲜明地体现了这种婚姻的新旧目的观的交错。在《基督徒婚姻守则》一书的第一章,他指出除了对上帝的爱,夫妻之爱超越所有其他的爱。[49]但他在第二章对婚姻下了这样的定义:婚姻是一种合法结合,是上帝许可的经过双方同意的一男一女的结合,其目的是为了友爱真诚的共同生活,互相帮助和安慰,是为了避免不洁之行为,为了生育子女。或者说,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结合,是他们同意结合之后,上帝依据自己的意旨结合在一起的,从此,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分享上帝所赐予的一切东西,目的是为了生育子女、避免淫乱和互相帮助与安慰。[50]可见,布林格在同一个地方对婚姻做了两种类似的界定,其中婚姻三个目的排序完全相反。虽然无法推测为什么会有这种变化,笔者认为可以从中知道,在婚姻的目的上开始出现不同的考虑,而且这种先后排列的不同也不会完全是无意识的、随意的。

婚姻中生育子女和夫妻情感的两个目的来源依据都是《旧约·创世纪》,对不同篇章的强调直接导致了对不同目的的强调。当然不能武断地认为只有清教徒才重视夫妻情感,他们的观点确实与国教徒以及更早的人文主义者都有比较明显的区别。这种区别主要在于清教徒对于“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创世记》2:18)”的强调。所以,清教徒认为神创立婚姻是为了消除人的孤独,婚姻的首要目的应该是夫妻互相的帮助,婚姻是夫妻共同生活以获得尘世的幸福并为得救做准备的约定。下面就具体阐述一些有代表性的观点。

威廉·帕金斯虽然没有明确表明婚姻的首要目的是夫妻情感,但在《基督徒家政学》中论述婚姻时显示了他对此的注意。他说,婚姻是上帝在伊甸园里创立的,它先于任何其他的生活方式,也是原罪之前就有了的。神创立婚姻是因为神说那人独居不好,要为他造一合适的伴侣帮助他。上帝在造出夏娃之后立刻就让她与亚当结合在一起,这种结合方式是好的。上帝对婚姻祝福要生养众多。神创立婚姻以使其成为社会与教会的源泉。[51]由此可以得知,在帕金斯看来,婚姻的优越在于婚姻出现在原罪诞生之前,可以消除人的孤独,婚姻是神按照自己的意愿创立的,是受到神祝福的生养众多的方式,是构成基本社会单元的途径。

亚历山大·尼古拉斯在《论婚姻与娶妻》(1615年)中说,既然夏娃是亚当的肋骨所造,那么女人就应该是男人的贴心伴侣,婚姻(marriage)一词就意味着愉快的岁月(merry age),因为娶妻不仅可以让你得到一个朋友,一个带来安慰的伴侣,而且她还可以分享你的快乐,对你有所裨益。[52]

与这些较为含蓄的观点相比,托马斯·嘉太克的观点更加旗帜鲜明,甚至让现代人都感到吃惊。他认为婚姻中夫妻互相的友好的相伴要比生育更重要。在《论婚姻的责任》一文中,他认为只有成为丈夫的帮助者和安慰者才是好妻子,不能给予丈夫安慰和帮助的人不是真正的妻子。嘉太克非常强调婚姻中的夫妻情谊。在他看来,生育是第二位的,是由夫妻情感派生出来的目的。他认为,上帝赐给亚当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礼物就是贤妻。上帝为了消除亚当的孤独而赐予他一个合适的伴侣,所以婚姻的首要目的是为了消除情感上的孤独。贤妻才是上帝给人的最重要的赐福,其次才是子女。对于女人,贤夫也是如此。因此婚姻的最高目的在于夫妻互相友爱的情谊。嘉太克出版的婚姻布道文都有相同的观点。在《真正的婚姻》一文中,他说婚姻的目的是陪伴、帮助、舒适与安慰、子女以及防止淫乱。[53]可见,由于对夫妻情感的重视,以致他将之一分为三,列于首位。

在强调夫妻情感这一点上,约翰·弥尔顿与嘉太克相比可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弥尔顿非常推崇马丁·布塞尔,而且也受到了其很大影响。所以,在此先阐述在弥尔顿翻译出版的《马丁·布塞尔论离婚》中布塞尔的观点。布塞尔认为,婚姻真正的终极目的不是性,也不是生育,否则圣母玛丽亚与约瑟的婚姻以及其他一些圣洁者的婚姻就不是真正的婚姻了。婚姻的最大目的在于夫妻二人以最深厚的仁慈与爱分担所有的责任。[54]约翰·弥尔顿认为婚姻是一种情感关系而非性关系,婚姻的目的是能消除孤独的交谈和友谊。他在《论离婚的教义与原则》中指出,亚当与夏娃的婚姻是人类婚姻的原型,而他们的婚姻不是为了防止淫乱,因为淫欲是原罪之后才有的,也不是为了生育,因为生育是在他们结合后上帝所吩咐的,而是为了消除情感上的孤独。在《圣经四论》(Tetrachordon)中,他直接说婚姻的首要目的是互相的安慰与帮助。[55]

除了婚姻目的在排列顺序上的这种变化,对夫妻情感的重视还体现在对夫妻关系的重视。嘉太克说:“夫妻关系是世界上最早的人际关系,是所有其他人伦关系的发源地。”[56]多德和克利弗的《虔诚之家政》和威廉·古奇的《论家庭责任》都是首先谈婚姻中夫妻之间互相的责任与义务,然后再谈其他家庭关系

强调夫妻的情感这在当时既是婚姻观念上的一个显著变化,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变化。这种变化在塑造现代西方婚姻和夫妻关系上的特征是有重要作用的,不过这种夫妻情感不同于现代所说的彼此倾慕欢喜的爱情,它有着更深刻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