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基督教的婚姻观念能够为社会所接受,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其婚姻伦理的某些方面有利于维持婚姻稳定。但是,不合法婚姻在被禁止的同时却能获得法律的承认,这就是教会婚姻规范的悖论所在。到宗教改革前夕,教会内部的腐败堕落行为已经臭名昭著。教会的这些劣迹进一步暴露了教会婚姻规范的伪善性。......
2023-07-26
教会婚姻规范的传播除了因为教会试图要规范世俗社会生活以外,还有个重要原因就是教会自身受到两个挑战,即其婚姻规范遭到来自宗教和世俗的冲击。
12世纪兴起的异端教派阿尔比派或称清洁派主张善恶二元论,并且认为恶是物质世界的创造者。虽然该派的一般教徒都结婚,但其上层都独身,主张弃绝婚姻,不主持任何的婚姻仪式,认为只有先放弃婚姻才能得到救赎,也厌恶生育,因为生育只会使更多的灵魂回到这肮脏的物质世界。实际上,尽管教会也将独身视做最高理想,但也决不能允许这样地否定婚姻与生育。
此时兴起的骑士文学大力颂扬男欢女爱,甚至推崇婚外性爱。即兴起所谓的“典雅爱情”[26],这种爱情不以婚姻为目的,而且还有颠覆婚姻的嫌疑,因为它宣扬的是骑士与已婚贵妇的爱。虽然,这种爱情是一种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但是在骑士文学中,并不乏对性爱的赤露描写。这显然完全违背了教会对婚姻与性的规范,教会容忍性是因为人类需要繁衍,婚姻的存在是教会对人类本性的让步,教会对通奸深恶痛绝,而这种所谓的“典雅爱情”却公然赞扬奸夫淫妇的奸情。教会当然不会对此坐视不理。
为了对抗12世纪阿尔比派完全否定婚姻的异端思想以及新兴的骑士文学过分颂扬男女之爱尤其是婚外性爱的错误观点,教会大力宣传自己的规范。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途径就是教会自身所做的大量宣传,尤其是礼拜日的布道。由于托钵修士的努力,布道成为当时的一种大众传媒制度。从13世纪中期开始,婚姻布道成为面向大众的“广播”。[27]在教堂宗教仪式上,当关于迦拿婚筵的福音被宣讲时,布道往往都是有关婚姻问题的。每年在禁婚日结束后,许多打算结婚的人开始筹划自己的婚事,这时婚姻布道的听众往往会比听其他布道更专心,因此这一时期也是婚姻布道最多的时候。有些布道范文会在礼拜日或婚礼上不断地向不同的听众宣讲,有的还被印成小册子,得到更广泛地传播。此时教会的婚姻规范已经形成系统的体系,同样的思想被不断地灌输给民众。通过潜移默化的作用,教会的婚姻规范获得普遍的认可,即使有人反对并违反,那也不能妨碍它成为主流。
布道的这种作用由于其他宣传形式的趋同作用而进一步得到加强。尤其是第四次拉特兰会议后,教会的婚姻法渐成体制,它清楚明白地向世人昭示了教会在婚姻上的一系列严正立场。首先是仪式的感官作用。中世纪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没有读写的文化,公共的仪式和庆祝活动不仅给人们提供了娱乐,而且还使一些重大事务公开化,因而使人们通过参加、观看获得具体认知。比如,人们通过见证订婚、参加婚礼就可以明白缔结婚姻的正确程序,因此也可以了解教会在这些事情上的要求。
其次是教俗法庭的强化作用。当教会的规范制定成法律法规后,在英国每个教区牧师都要有几本这样的法令。在教会会议上,这些规则也向全体与会神职人员宣读。在13世纪的前60年,英国教区都逐渐能够看到这些法令文本。大多数主教管区在1240年就已经有了这些法令文本。国王有时候会在自己的法律中重申教会的法律,以帮助教会执行性行为规范或传播其思想。早在克努特时期,英国就有一项法律接受了教会的同意原则,即“不得强迫寡妇或少女嫁给自己不喜欢的人”。[28]
最后就是宗教教育的熏陶作用。《圣经》中不仅有犹太人和基督徒的婚姻教义,而且有很多具体故事和事例,人们在中世纪可以通过各种不同的途径不断地阅读或听闻到这些,尤其是那些由于世人性道德沦丧触犯神灵而导致灭顶之灾的故事。教会的训导让人们生活在对罪恶与地狱深深的恐惧之中,人们因此也更愿意而且更容易接受教会的婚姻规范。
总之,教会的婚姻规范在全西欧范围内经过了数百年的宣传、教化甚至是强制执行,人们在耳濡目染中逐渐接受这些规范,甚至可以说这些规范已经深入人心。当然,违反规定的事经常会发生。但是人们至少对于婚姻中哪些事可为哪些事不可为是很清楚的。比如,当威廉·盖尔向其父亲吹嘘他如何在法庭撒谎以摆脱一桩秘密婚姻时,他父亲马上反责说:“小子,真没想到你这么鲁莽地就使自己的灵魂永世受罚。要知道,在今生忍受一些烦恼与嫌恶要比来世受到地狱之火的折磨好多了。”[29]
有关近代早期英国婚姻观念的变迁的文章
的确,基督教的婚姻观念能够为社会所接受,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其婚姻伦理的某些方面有利于维持婚姻稳定。但是,不合法婚姻在被禁止的同时却能获得法律的承认,这就是教会婚姻规范的悖论所在。到宗教改革前夕,教会内部的腐败堕落行为已经臭名昭著。教会的这些劣迹进一步暴露了教会婚姻规范的伪善性。......
2023-07-26
克里斯蒂娜的成功代表了教会取代父母成为婚姻的规范者和控制者的成功,同时也说明了在教会的意识形态中,独身的地位要高于婚姻。他们根据教会的结婚仪式举行了婚礼,并且邀请了大量的客人出席婚礼。此时,威廉及其两位妻子都已不在人世,教皇的判决不会危及任何现存的婚姻。在英国教会法庭中,要求解除婚姻的诉讼很少,更多的是要维护婚姻。一方面这是因为教会在离婚上的严正立场,另一方面也说明人们对教会婚姻法规的认可程度。......
2023-07-26
秘密婚姻是指既没有公布结婚预告,也没有按照规定程序获得教会特许证就缔结的婚姻。这种婚姻的秘密性是针对它缺乏官方所认可的公开性而言的,并不完全是指结婚双方在没有任何证人的情况下的私定终生的行为。这只是解除了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义务,而没有解除他们之间的婚姻纽带,因此不是真正的离婚,所以文中直接将之翻译为分居。在1857年前这是唯一一条离婚的法律途径,其前提就是夫妻一方的通奸行为,而且只有无过错方可以再婚。......
2023-07-26
至此之后,《公祷书》对婚礼仪式的规定就再也没有什么变化了。由于该派反对结婚有任何的宗教仪式,因此将婚宴作为结婚的核心部分。在英国革命后,由于清教和独立派思想的影响,婚姻仪式与习俗都出现了一些变化。1645年1月威斯敏斯特会议在《公共礼拜指南》中规定了新的结婚仪式。真正以立法形式规定这种新婚礼仪式的是1653年的贝尔朋议会。......
2023-07-26
虽然外在的程序与仪式并不会影响到婚姻的有效性,但出于规范婚姻的需要,教会还是规定公布结婚预告和在教堂门口举行公开的仪式是正确的缔结婚姻的方式。有现在时婚约在身,一男子已经与一女子定婚,但娶了另一女子,该婚姻也是无效的,他应解除此婚姻,与前者结婚。比如,英诺森三世对血亲的规定就与现代婚姻法的规定很接近。罗马观点认为同意即构成婚姻,而日尔曼观点却认为合法的婚姻是由几个过程构成的,其中性关系是最根本的。......
2023-07-26
在宗教改革期间,否认婚姻要劣于独身、否认婚姻的圣事地位已经成为新教思想家的一致看法。出于维系社会秩序,净化社会风尚的需要,有必要重新确立婚姻的崇高地位,以规范人们的性行为。为了使自己的儿女免受婚姻之苦,父母迫使他们进入修道院,将他们交给魔鬼。最后,提高婚姻的地位是解决还俗修士修女生活问题的有效手段。破除独身至上的神话、赞扬婚姻的神圣地位可以帮助他们解除心理的障碍,安心地过上凡夫俗子的生活。......
2023-07-26
教会不得不承认婚姻是因为婚姻可以保证人类繁衍和避免淫乱发生,而且前者成为教会所明确认可的婚姻的首要目的。后者是耶稣和保罗所认可的婚姻的目的,教会承袭了这一观点。在《旧约》中已经萌生了婚姻的目的在于生育的观点。奥古斯丁认为婚姻有三大好处,即子女、忠诚与圣礼。在圣奥古斯丁和阿奎那思想的影响下,中世纪教会明确规定婚姻的正确目的在于传宗接代。另一方面教会视婚姻为圣事还有其自身的原因。......
2023-07-26
秘密婚姻在法律上有约束力,但其缔结形式又不符合教会法的规定。三是这种婚姻很容易得到证实。由于有利可图,在英国各地尤其是伦敦兴起了许多专门缔结秘密婚姻的中心。对于有产者而言,秘密婚姻还会给家庭带来严重的经济和政治利益上的损失。这种婚姻本来不属于秘密婚姻的范畴,但这并不适用于非法取得特许证的情况。1597年后,主持秘密婚礼的牧师将在教会法庭受到惩罚,被处以吊销三年职务,对当事人以及在场的人处以开除教籍。......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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