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论坛: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动态与前景

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论坛: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动态与前景

【摘要】:[49]在已有的出色的业界发展基础上,该两项具有国际前瞻性的革新再度提升了香港作为跨境商业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竞争力。近年来,诉讼与非诉讼方式相结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也在国家政策与立法司法层面上得到了大力提倡与支持。

2017年6月,香港仲裁及调解业推出两项重大变革:将第三者资助引入香港仲裁及调解程序,争议当事人通过与第三者分担仲裁或调解费用及分享胜诉所得,平衡杠杆,以此减轻财务负累及争议解决的风险成本;[48]在《仲裁条例》中加入第11A部“关乎知识产权权利的仲裁”,厘清并明确了知识产权争议在香港的可仲裁性及可强制执行性。[49]在已有的出色的业界发展基础上,该两项具有国际前瞻性的革新再度提升了香港作为跨境商业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竞争力。

近年来,诉讼与非诉讼方式相结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也在国家政策与立法司法层面上得到了大力提倡与支持。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提出人民法院要探索完善撤销、不予执行涉港澳台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程序制度,统一司法尺度,支持仲裁发展;[50]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支持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加强司法机关与仲裁机构、商事调解组织与行业调解组织等争议解决机构的对接;[51]2017年,《中国互联网仲裁联盟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对接规则》发布,内地初步探索开放临时仲裁;[52]2018年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小组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建立“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并强调建立“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要依托我国现有司法、仲裁和调解机构,吸收、整合国内外法律服务资源,建立诉讼、调解、仲裁有效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妥善化解“一带一路”商贸和投资争端,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设计方案,最高人民法院将在北京、西安、深圳分设国际商事法庭。[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