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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CEPA投资协议》对港澳投资者的优惠措施

【摘要】:在交通工具制造中,《CEPA投资协议》的“负面清单”中吸收了自贸区负面清单的新内容,规定地面、水面效应飞机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这些新型产业的制造由内地方控股。此外,很多在自贸区不能实施的投资准入优惠措施在《CEPA投资协议》下可以施行,充分发挥港澳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地位,体现在全国自由贸易区的负面清单中。

与2017版“负面清单”不同的是,《CEPA投资协议》负面清单的三项基本构成(部门、所涉义务、描述)与国际上通行的负面清单类似,包括国际投资协议中常见的类型,如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业绩要求、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这也体现了我国立法技术趋向与国际接轨和逐步精细化。如美国的BIT2012范本和许多国家的自由协定中的负面清单显示,一项不符措施的内容包括至少七项规则要点:部门或事项、国内或国际产业分类编码、保留类型、政府级别、法律依据、措施的简要描述及逐步自由化的承诺,在保留类型中往往涉及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业绩要求、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等方面的不符措施。在交通工具制造中,《CEPA投资协议》的“负面清单”中吸收了自贸区负面清单的新内容,规定地面、水面效应飞机制造无人机、浮空器这些新型产业的制造由内地方控股。遗憾的是,此条款并没有指出具体达到多少份额才能算得上是内地方控股。

此外,很多在自贸区不能实施的投资准入优惠措施在《CEPA投资协议》下可以施行,充分发挥港澳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地位,体现在全国自由贸易区的负面清单中。外国投资者不得成为证券交易所的普通会员和期货交易所的会员,以及对境外投资者持有内资证券公司的股票份额设有严格的限制。[57]而港澳投资者却可享受在内地的交易市场、公开市场或场外交易市场自行交易或通过他人交易,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在内地的金融投资。如货币市场工具,包括支票汇票、存单、外汇、衍生产品、可转让证券、期货和期权。此外,《CEPA投资协议》所准许的港澳投资者的范围也较广,包含参与沪港通、深港通的香港投资者的名义持有人(即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及参与债券通的香港投资者的名义持有人(即香港金融管理局认可的香港地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同时其也可在符合中央政府或内地有关部门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在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