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既具有一般湾区的特性,但同时也具有顶层推动、制度差异、法律障碍、经济目的与法律手段等特异性。粤港澳大湾区特异性协作治理区域法治法律问题全球主义和区域主义的崛起是近几十年来世界发展的主要趋势。如何理解粤港澳大湾区的特异性,并在此基础上解决协调发展、合作治理的法律问题就成了当前必须要研究和重视的问题。......
2023-07-25
由于世贸组织向主权国家和非主权的单独关税区开放成员资格,当一个主权国家与隶属于该主权国家的一个或数个单独关税区分别加入世贸组织时,就有可能形成世贸组织中的“一国多席”局面。正是在此背景下,我国拥有了世贸组织中的四个成员席位。在地理位置上,这四个成员席位对应的是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四个地区;在世贸组织中,这四个席位对应的成员方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北”,其中,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主权国家,后三者都是不具备主权的单独关税区。鉴于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在世贸组织中的特殊身份,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之间的经贸合作与国内其他地区之间的经贸合作在性质上有着明显的不同,其国际性不容否认。特别需要关注的是,在世贸组织规则调整范围以外的其他领域,若港澳地区不具有相应国际组织成员的身份,粤港澳之间的合作将不再具有国际性。
从国际法范畴看,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多种组织形式。按照区域组织成员间贸易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实现程度,以及内部经济和社会政策、对外关税率及贸易政策的一致性程度等因素划分,区域经济合作通常被分为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和经济同盟等形式。[9]其中,自由贸易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包括独立关税地区)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为实现相互之间的贸易自由化所进行的地区性贸易安排的缔约方所形成的区域。[10]关税同盟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缔结协定,建立统一的关境,在统一关境内缔约国相互间减让或取消关税,对从关境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商品进口则实行共同的关税税率和外贸政策。[11]共同市场是指成员之间废除了商品贸易的关税和数量限制,并对非成员商品进口征收共同关税,还规定生产要素(资本、劳动力等)可在成员间自由流动。[12]经济联盟是指成员国之间废除贸易壁垒,统一对外贸易政策,允许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而且在协调的基础上,各成员采取统一的经济政策。[13]粤港澳大湾区是国家在一国两制的特殊背景下,利用珠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地区毗邻的特殊地理位置,在广东省先行先试,探索内地与港澳两个单独关税区合作的新模式的试验田。[14]该区域合作以打造国际一流湾区为目标,以提升该区域的开放性、创新性、宜居性和国际化为合作重点,这明显不同于上述任何一种区域经济合作形式。
更为重要的是,尽管粤港澳大湾区城际合作涉及三个世贸组织成员,即使在世贸组织调整范围内开展经贸合作,香港、澳门地区与内地的合作仍然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区域经济合作。无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享有多大程度的自治权,对外具有如何特殊的身份,其与内地及内地各地区的合作在性质上都只能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国内合作关系,不能定性为发生于不同主权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国际合作。从这个意义上说,粤港澳大湾区城际合作是具有一定国际性的一国范围内的新型区域经济合作形式,有别于国际法上的区域经济合作类型。
有关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论坛的文章
粤港澳大湾区既具有一般湾区的特性,但同时也具有顶层推动、制度差异、法律障碍、经济目的与法律手段等特异性。粤港澳大湾区特异性协作治理区域法治法律问题全球主义和区域主义的崛起是近几十年来世界发展的主要趋势。如何理解粤港澳大湾区的特异性,并在此基础上解决协调发展、合作治理的法律问题就成了当前必须要研究和重视的问题。......
2023-07-25
内地与港澳司法协助对大湾区司法协助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内地与港澳签署的一系列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安排适用于内地,对大湾区是有约束力的,也是大湾区司法协助的重要法律依据,直接决定着大湾区司法协助的形式、内容和途径。在制度化规范尚有欠缺的情况下,大湾区有责任担当起司法协助领域改革“实验田”的使命,建设一个粤港澳大湾区司法协助示范区。......
2023-07-25
香港目前采取直接持有与间接持有相结合,且直接持有为主,间接持有为辅的证券持有模式。从历史沿革上看,在1998年香港正达证券下属财务公司倒闭,以致无法兑现客户托管的股票之前,香港一直采取间接持有模式。[31]自此,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直接持有与间接持有两类户口持有证券,且香港在2002年、2009年均对证券持有模式的发展和推进提出联合咨询文件。......
2023-07-25
香港、澳门从来都属于珠三角的一个组成部分,粤港澳合作不是新话题,也不是新设计或新构想。粤港澳经济合作加速了广东的工业化和香港、澳门的后工业化。[2]粤港澳经济合作形成了珠三角独具竞争力的开放型动态化产业集群。粤港澳经济合作催生了珠三角城镇群。粤港澳经济合作是由单一合作发展为多层次合作的过程。从单一整合发展为多层次整合,全面促进了粤港澳三地经济社会资源的进一步发展。......
2023-07-25
即使是属于广东政府权限范围内的事项,签署这类行政协议也应该属于重大行政事务,依法应经过同级人大常委会的讨论、决定。③行政协议的平等性问题。正因为存在以上问题,粤港澳经济一体化中的软法治理并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粤港澳三地产业同构现象虽然有所减轻,但仍然严重,在某些方面,如港口等还有加剧的可能。......
2023-07-25
世贸组织的多边贸易规则规范调整其成员间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在三个相关多边贸易协议中,都对该原则作了具体规定。遵守世贸组织的规则意味着内地与香港、澳门之间的经贸关系应符合最惠国待遇原则及关于区域贸易协定的相关规则。......
2023-07-25
广东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在推动粤港澳法律合作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广东有责任、有能力、有魄力凝聚起同心共筑大湾区建设的磅礴力量,推动法律合作朝着更加包容、普惠、共赢的方向永续发展。粤港澳法律制度不同,容易堵塞互利合作之道,因而中央有必要在一些立法事项上消除法律障碍,助推粤港澳法律合作。粤港澳法律合作没有终点,永远在路上。......
2023-07-25
目前,三地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有《巴黎公约》和TRIPS协议,但香港和澳门均未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有关议定书。但遗憾的是,香港和澳门并没有加入马德里协定,因此无法使用该途径注册国际商标。《巴黎公约》对商标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几个原则上。马德里公约重视驰名商标的保护,包括未注册与非注册的驰名商标。......
2023-07-25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