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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论坛:法律合作永远在路上

【摘要】:广东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在推动粤港澳法律合作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广东有责任、有能力、有魄力凝聚起同心共筑大湾区建设的磅礴力量,推动法律合作朝着更加包容、普惠、共赢的方向永续发展。粤港澳法律制度不同,容易堵塞互利合作之道,因而中央有必要在一些立法事项上消除法律障碍,助推粤港澳法律合作。粤港澳法律合作没有终点,永远在路上。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值得普天同庆的改革开放历史节点,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的起点。广东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在推动粤港澳法律合作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当前,大湾区建设业已定位为顶层设计的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点,而粤港澳法律合作是实现大湾区高度融合的利器。广东有责任、有能力、有魄力凝聚起同心共筑大湾区建设的磅礴力量,推动法律合作朝着更加包容、普惠、共赢的方向永续发展。粤港澳法律制度不同,容易堵塞互利合作之道,因而中央有必要在一些立法事项上消除法律障碍,助推粤港澳法律合作。质言之,粤港澳法律合作不啻是粤港澳三方之事,还关系内地与港澳的法律合作大业,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一部分,关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粤港澳法律合作没有终点,永远在路上。

【注释】

[1]邹平学,广东省法学会港澳基本法研究会会长,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冯泽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2]“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分别参加全国人大会议一些代表团审议”,载《人民日报》2018年3月8日。

[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载《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9日。

[4]林丽丽:“粤港海关携手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载http://news.eastday.com/s/20171219/u1ai11082315.html,2018年4月27日最后访问。

[5]索有为、韦磊:“粤港两地开展个案协查30周年协查案件过千宗”,载http://www.chinanews.com/gn/2017/07-13/8277228.shtml,2018年4月27日最后访问。

[6]辛昊:“浅析粤港澳警务合作的历史与现状”,载《新西部(理论版)》2016年第19期。

[7]林阳:“粵港澳警方加强刑侦合作”,载《人民日报海外版》2000年8月24日。

[8]梁今:“粤港澳警方联合打击黑帮及有组织罪行”,载http://www.chinanews.com/ga/2015/09-23/7540737.shtml,2018年4月29日最后访问。

[9]林晔晗:“多方助力解纠纷‘东方经验’新探索”,载《人民法院报》2012年9月27日。

[10]龚稼立:“2018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载http://www.gdcourts.gov.cn/web/content/40274-?lmdm=10753,2018年4月28日最后访问。

[11]全国法院共审结涉港澳台、涉侨案件8.1万件,办理涉港澳台司法协助互助案件5.8万件。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载《人民日报》2018年3月10日。

[12]张淑钿:“双边安排缺失下香港承认内地婚姻判决的新动向及应对”,载《人民司法》2015年第15期。

[13]“广东自贸区司法保障白皮书”,载http://www.gdcourts.gov.cn/web/content/37184-?lmdm=2001,2018年4月28日最后访问。

[14]周颖:“42名港澳律师获全国首批粤港(澳)合伙联营所港澳律师工作证”,载《人民日报海外版》2017年10月18日。

[15]王若琳、马培贵:“深圳国际仲裁院为香港仲裁员颁聘书”,载《深圳特区报》2016年1月7日。

[16]赵伟:“论粤港澳区域合作中的法律问题及其反思”,载《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3期。

[17]袁发强:《宪法与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协调》,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134页。

[18]“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分别参加全国人大会议一些代表团审议”,载《人民日报》2018年3月8日。

[19]殷丽萍:“论岭南务实传统与广东文化大省建设”,载《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4年第4期。

[20]“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分别参加全国人大会议一些代表团审议”,载《人民日报》2018年3月8日。

[21]“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分别参加全国人大会议一些代表团审议”,载《人民日报》2018年3月8日。

[22]郭燕明:“推进粤港律师业从单边开放走向双边合作”,载《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2017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