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当代中国教育政策的发展历程:《社会政策新论》揭示的成果

当代中国教育政策的发展历程:《社会政策新论》揭示的成果

【摘要】:在随后的“文化大革命”时期,教育政策成为阶级斗争的手段,严重破坏教育的发展。中国教育政策的演进与发展具有很鲜明的开拓性和发散性,在各个阶段其发展路径也是不尽相同。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教育政策上的发展轨迹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教育政策的发展历程表明了在同一意识形态下,社会发展方向决定了教育的发展路径。

一、当代中国教育政策概述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改造与建设的新时代。《共同纲领》明确规定新中国教育的性质与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文教政策突出的一条就是“向苏联学习”,把学习苏联教育经验作为建设新教育的方向,“必须以俄为师,学习苏联人民的建国经验”。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后,国家教育政策发生改变,出现教育事业“大跃进”,客观上改变了教育结构,实现多轨制办学体制。但是由于不顾实际可能和社会客观条件,盲目发展教育,致使教育质量急剧下降。

在随后的“文化大革命”时期,教育政策成为阶级斗争的手段,严重破坏教育的发展。在党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制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方向,这样教育才逐步走上正轨。党和国家制定了新的教育政策,即:教育为经济建设服务,“三个面向”的发展教育方针,科教兴国战略。这是社会主义新时期教育发展的三大特点,特别是科教兴国战略成为基本国策得到确立,全面推动21世纪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二、当代中国教育政策的演进历程

教育政策是伴随着政治体制的形成而形成的,国家意识形态是教育政策存在的基础,而在具体的某一意识形态时期,社会发展的方向决定着政策制定的走向。中国教育政策的演进与发展具有很鲜明的开拓性和发散性,在各个阶段其发展路径也是不尽相同。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教育政策上的发展轨迹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1949—1966年,即“文化大革命”前。这一阶段接受苏联凯洛夫《教育学》所提的“以系统的科学知识武装学生的头脑”的影响,强调偏重双基——掌握基础知识,形成基本技能[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我国进入新的政治意识形态,开始了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代,在无产阶级领导下我国的教育政策发生了新的变化,也是我国当代教育政策的起点,即把教育全面纳入到社会主义建设中来,以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的教育政策在全国开展起来。上层建筑的变革会带来教育政策的全面革新,同时政策制定的指导思想也在不断地变化,具有与时俱进的意义。

第二阶段为1979—1982年,提出“加强基础、发展智力、培养能力”的教改方针,强调智力的发展与能力的培养。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党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因此教育的重要战略地位越来越为人们所认识。为了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党和国家提出一系列新的教育方针政策,具体来说,在“拨乱反正”上提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师重教”(1977年5月,邓小平);推翻“两个估计”,肯定“十七年的教育工作基本上是红线”,“绝大多数知识分子是自愿为社会主义服务的”(1977年8月8日,邓小平);恢复统一高考制度(1977年8月,邓小平、国务院);恢复和重建被破坏的学制系统(1978年1月,教育部);恢复研究生教育,建立学位制度(1980年2月12日,人大常委会)。同时在教育体制改革上提出:“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合作”(1978年,邓小平);“加强立法,依法治教”(1980年,邓小平)[4]

第三阶段是1983—1989年,这一阶段提出“加强基础、发展智能、培养非智力因素”的方针,既表现为非常重视非智力因素,又注重把它与智力因素结合起来。这一时期具体的政策有:“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1983年10月邓小平);《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抛弃“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的极“左”思想,提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1985年5月,中共中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全国人大)。

1990年以后,进入我国社会主义教育发展的第四个阶段。进入21世纪后,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社会发展进入新的转型时期。国家教育发展出现了新的问题和矛盾,为了解决教育资源分配不合理和教育权利不公平,国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制定了新的教育政策,这一阶段所颁布的教育政策主要体现在深化教育改革上:颁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快教育立法进度,制定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全国人大);颁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1年6月,国务院);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2007年,“十七大”报告);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年,国务院)[4]

教育政策的发展历程表明了在同一意识形态下,社会发展方向决定了教育的发展路径。同时中国近现代是社会变革转型的关键时期,既有着封建制度下的改革,也有着资产阶级改革和无产阶级改革,积累的教育资源丰富,教育政策凸显多样化。对我国当代不同阶段教育政策的分析可以前看古代教育政策的缺陷,后看现代社会发展的方向。在内忧外患时期,教育政策适时做出调整,独立于封建教育之外的政策具有近代化的特点,成为教育改革的关键。在自由民主思潮影响下教育政策的走向开始注重人的发展,与封建教育完全对立,教育新风气开启[5]。社会在不断发展,在各种意识形态的影响下,国家都要根据具体国情对教育政策做出调整,新中国教育开启后,经过不断借鉴和积累,形成了一系列具有价值的教育政策,虽然不能全面肯定其意义,但是对于以后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借鉴具有重要影响。在现代化建设时期,我国经济突飞猛进,日益凸显出来的教育矛盾也在增多,对不同阶段教育政策的分析能够发现解决矛盾的良方,有着很重要的指导作用。

三、我国教育政策发展的特征与走向

(一)体制的多元与开放

我国教育政策发展的一个基本特征与走向是在一定限度内促进教育体制多元与开放的过程。教育体制的多元首先指的是教育系统中主体的多元而导致的利益多元。英博(Dan E.Inbar)等人指出,在发展中国家,虽然不可能具体地说出所有相关的利益群体,但至少可以肯定存在两个利益群体,一是教育的提供者(主要是指教师),二是教育的消费者(家长、学生和雇主)。他认为,前一个群体如果得到很好的组织,就会在支持或者反对教育变革方面形成强有力的力量;后一个群体即消费者的力量也很强大,但其力量被分散,一般可以划分为不同的文化、职业或者社会经济等亚群体,不同亚群体在教育的数量和质量等方面存在不同的利益取向[6]。一个合理的教育政策必须考虑到各方面的诉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政策从单一政治主体的诉求逐步走向了考虑多元主体的诉求,尤其是考虑了学生自身发展的诉求,甚至顾及了社会主义经济主体的诉求,使教育更加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但是,这些主体往往被作为利益主体或经济主体看待,许多时候他们只是消费者,所满足的往往是从经济角度出发的诉求。但是对于一些主体的文化诉求、非利益的价值诉求,则还需要进一步地予以放开。由于主体诉求的多元化,所以教育也走向了更加开放的方向。从1983年邓小平提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来,我国教育政策的导向更加走向国际合作、办学多元以及政策的未来针对性更加明确的方向,这些都是政策开放性的体现。

随着教育对个人发展和社会塑造的功能的日益加强,教育系统的主体必然日益多元化,许多新的主体必然向教育提出更多的诉求,并且参与到教育中来,从而使教育系统面临更加多元和开放的问题,促使教育政策作出更加多元和开放的调整,这既是社会现代化提出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教育政策所要面对的问题以及发展的方向。

(二)教育的公平与效率

公平与效率的问题是一切社会政策所必须要考虑的核心问题。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一直处在公平与效率的两难之间。教育公平包括受教育机会的公平、受教育过程的公平、教育结果的公平,其中,受教育机会的公平和受教育过程的公平在义务教育领域更加突出,义务教育是一个国家教育政策所需保障的基本对象。1948年的《联合国人权宣言》规定:“不论什么阶层,不论经济条件,也不论父母的居住地,一切儿童都有受教育的权利”。200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因此,创造条件保障每一个适龄公民享有基本的义务教育,是国家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我国,一些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投入的问题,导致适龄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失学的情形依然存在。从教育政策的宏观层面,我国义务教育的投入还存在着地区差异、城乡失衡等方面问题,这些问题导致教育资源分配的严重失衡,导致了义务教育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存在不公平现象,这是政策层面上导致儿童享受受教育权利缺失的重要原因。同时,这种失衡还导致了教育结构上的不均衡,使教育资源在区城结构和城乡结构中不均衡配置,甚至导致教育资源校际不公平。一方面导致择校甚至高考移民等风气的盛行,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儿童在受教育过程中的公平受到侵害。当前,我国义务教育公平在社会转型的特定历史情境下遭遇了一些新的挑战,主要表现为:(1)城乡和区域义务教育发展失衡;(2)校际差距越来越大,教育公共服务日趋不平等;(3)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儿童、残疾儿童以及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等特殊群体在追求公平的义务教育过程中正遭遇一些新的因素制约;(4)“权钱”择校扩大了义务教育机会的不公平,降低了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同时,在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随着经济收入差距的拉大,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而现行的公立教育系统难以及时作出回应[7]。这些都是我们教育政策急需面对的问题。

同时在追求效率的旗号下,教育产业化也十分盛行,这在高等教育领域尤为泛滥,甚至在义务教育领域也大有蔓延之势,民办学校大量兴起。产业化的措施在追求效率的同时,大大损害了公平,尤其是受教育过程中的公平。由于受教育机会和受教育过程公平的缺失,也必然带来受教育结果公平的缺失。这是社会转型期我国教育政策需要积极面对的极其重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