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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南方唱书研究:版本阐释

【摘要】:同名的石印本有两个版本,其中第一个《乌盆记全传》属于清末翻刻本,线装,四针眼,系合订本,由《乌盆记全传》和《三下南唐》两部分组成,系上海元昌印书馆发行,页面18.5cm×12.5cm,板框17.5cm×11.5cm,每版二十八行,每行五十六个字。第二个版本《包公案乌盆记全传》也属于清末翻刻本,由汉中炼石斋书局印行,线装,四针眼,页面19cm×13.5cm,板框18cm×12.5cm,正文每版二十三行,每行四十九个字。

明代说唱词话《包待制断歪乌盆传》选自《明成化说唱词话丛刊》,是明中叶成化七年到十四年(1471—1478)北京永顺堂刊印的“说唱词话”。这些说唱词话于1967 年在上海嘉定县城东公社澄桥大队宣家生产队宣姓墓中发现,书中收说唱词话13 种,其中与包公相关的有8 篇,分别是《包待制出身传》《包待制陈州粜米记》《仁宗认母传》《包待制断歪乌盆传》《包龙图断曹国舅传》《张文贵传》《包龙图断白虎精传》《师官受妻刘都赛上元十五夜看灯传》。

木刻本《包丞相乌盆记·新刻审断张别古》(以下简称木刻本《乌盆记》)属于南方唱书清朝翻刻本,此册属于合订本,册子为线装,页面17.5cm×11.5cm,板框17cm×10cm,每版十一行,每行二十八个字。书名页写有“包丞相乌盆记·新刻审断张别古·二十四辑·汉口镇永宁巷大街老岸信宝发客不误”,正文卷首写有“新刻文武张别古断乌盆记”,正文分为唱、白两部分,唱和白相间。“白”前面有“○”作为分隔符号,唱词部分为整齐的七字句,叙述方式为第三人称,“白”的部分主要是使用第一人称人物对话,鲜活生动。

同名的石印本有两个版本,其中第一个《乌盆记全传》属于清末翻刻本,线装,四针眼,系合订本,由《乌盆记全传》和《三下南唐》两部分组成,系上海元昌印书馆发行,页面18.5cm×12.5cm,板框17.5cm×11.5cm,每版二十八行,每行五十六个字。第二个版本《包公案乌盆记全传》也属于清末翻刻本,由汉中炼石斋书局印行,线装,四针眼,页面19cm×13.5cm,板框18cm×12.5cm,正文每版二十三行,每行四十九个字。封面上写有“包公案乌盆记全传”,有粉红色纸张隔页,隔页上有包公判案场景图,图中黑脸的包公坐在桌案后面正在升堂审案,身后站有公孙策,大堂两旁有公差,大堂正中是张别古和乌盆以及乌盆幻化出来正在陈述冤情的杨宗富,整个断案场景完整,关键人物摹画逼真,神情真切。场景图上面写有:“必古卖盆告状,杨举人赴考,途中遇恶人,主仆同丧命,尸首入窑焚,骨肉全烧化,冤魂附乌盆。”几句话将全文的大致情节呈现出来。正文开头写有“绘图包丞相断乌盆全传”。两个石印本虽然版式不一样,但是内容完全一样,可见其是参照同一个模板翻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