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简帛文献的学术价值:《中国古典文献学》解读

简帛文献的学术价值:《中国古典文献学》解读

【摘要】:简帛文献的出土对于我们今天的学术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简帛文献在校正传世文献的错讹方面,更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简帛文献的出土对于我们今天的学术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这种学术价值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史料价值

简帛文献多属战国秦汉之物,且未受到当时或后代人的有意改造,因而更多地保存了历史的真实;又因为它并非人们按某种编撰目的而加以裁剪过的,故可弥补现有史书存在的某些缺失。

简帛文献首先可补现存传世文献史料之缺。如1977年8月在酒泉玉门花海出土的一枚记武帝诏书的简,简文说:

制诏:皇太子,朕体不安,今将绝矣! 与地合同,众不复起,谨视皇太子笥。加曾朕在,善禺百姓,赋敛以理。存贤近圣,必聚谞士。表教奉先,自致天子。胡亥自汜,灭名绝纪。审察朕言,众身毋久。苍苍之天不可得久视,堂堂之地不可得久履,道此绝矣!告后及其孙子,忽忽钖钖,恐见故里,毋负天地,更亡更在。□如□庐,下敦闾里,人固当死,慎毋敢佞!

关于汉武帝遗诏,史书不详。这份遗诏提示了西汉武帝末年的一桩重大政治事件,弥补了史书记载的某些不足,对研究西汉历史和汉武帝本人,是难得的重要史料。又如居延汉简中有详细记载从长安到河西的20个驿站的里程简,对确定长安以西、敦煌以东的交通路线具有重要意义,也可弥补史书上这方面记载的不足。再如关于两汉囚徒的刑名、一定工作范围、日常生活情况,关于两汉时期边郡与内地物价情况、戍卒的屯戍生活情况,这些社会生活方面的史料,史书中保存就很少,但敦煌与居延出土的汉简对这方面的记载就较多。陈直在他的《两汉经济史料论丛》一书中就特别注重这些资料,以研究当时一般民众,包括刑徒奴隶的社会生活及经济状况。

2.校勘价值

简帛文献在考校释读传世典籍方面,可为考证古书的时代及真伪、校补古书讹脱、释读古书文义提供可靠的依据,在古籍考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孙子》一书,不少人怀疑不是春秋时代孙武所作,而是战国孙膑作,又有人认为《孙子》十三篇是曹操的节选本,只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及清人孙星衍坚持《孙子》的作者为孙武。1972年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同时出土了《孙子兵法》、《孙膑兵法》,就使种种揣测不攻自破,说明《孙子》十三篇并非曹操节选本,而孙膑自有兵法,与孙武不同。又如《老子》一书,过去学者有认为《老子》是出于战国的,有认为《老子》属老子自作、老子其人早于孔子的,有认为《老子》其书及其人晚出,甚至可能出子汉代的。但《老子》一书长沙马王堆帛书中有之,郭店战国楚墓中又出土了《老子》甲、乙、丙三组文字,可以证明至少战国中期以前《老子》其书即已存在。但即使战国楚简本、马王堆帛书本和今本《老子》,在很多关键词句上均有差异,如今本《老子》第十九章:“绝知弃圣,民利百倍;绝巧弃利,盗贼亡有;绝仁弃义,民复孝慈。”在马王堆帛书和先秦诸子《庄子》、《韩非子》引《老子》中是基本相同的,但在郭店楚简甲组中则云:“绝知弃辩,民利百倍;绝巧弃利,盗贼无有;绝伪弃诈,民复孝子。”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不反对“圣”、“知”、“仁”、“义”的《老子》文本。这或者如有的学者所说,早期的《老子》与儒家的对立要弱得多,道家和儒家虽是不同学派,但两派之间也并非决然对立、水火不容。但更有可能证明这样一个事实,即战国中期时已存在两个不同系统的《老子》,一个是《庄子》、《韩非子》所引述的,反对“仁”、“义”、“圣”、“知”的《老子》;另一个是郭店楚简所显示的儒道趋同的《老子》,唐代傅奕所称“古本《老子》”云云,看来是言而有据的。

简帛文献在校正传世文献的错讹方面,更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如1993年在尹湾6号汉墓出土的第2号木牍上,正面书有“海西吏员百七人”、“况其吏员五十五人”,反面有“兰旗吏员五十九人”、“南城吏员五十六人”,第3号木牍正面书有“况其长沛郡蕲陈胜”、“况其丞”、“况其左尉”、“况其右尉”,反面书有“兰旗相”、“兰旗丞”、“兰旗左尉”、“兰旗右尉”、“南城相”、“南城丞”、“南城尉”,第4号、5号木牍也多类似记载。这些记载对校正传世文献记载即有重要意义。如“海西”,《汉书·地理志》作“海曲”,清代史学家钱大昕已言其误,今据木牍更得确证。“兰旗”,《汉书·地理志》作“兰祺”,《王子侯者年表》作“兰旗”,令人不知所以,今得木牍,知作“兰旗”。“南城”,《汉书·地理志》作“南成”,《王子侯者年表》作“南城”,从木牍来看,当作“南城”。“况其”,《汉书·地理志》作“祝其”,从木牍看,当作“况其”为是。这些文字的校正,没有出土简帛作物证,很难得出可靠结论。

3.研究价值

简帛文献的研究价值是简帛文献史料、校勘价值的进一步深化。因为我们利用简帛文献,并非仅仅为了与现有传世文献比较,发现其中哪些是传世文献所没有的,哪些虽二者都有,但传世文献存在错误,而是要充分利用这些文献资料,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历史、哲学文学等各方面作更深入的研究,利用这些文献,使我们的研究水平达到新的高度和深度。

例如,1977年在安徽阜阳双古堆1号墓出土了170余枚《诗经竹简,涉及《诗经·国风》65首,《小雅》4首残文。这些简牍中的《诗经》作品在文句语词上与今本《诗经》(毛诗)有许多差异,但汉代传《诗》本有齐、鲁、韩、毛“四家诗”的不同,故文字互异并不奇怪。奇怪的是,阜阳《诗经》简与齐、鲁、韩、毛“四家诗”都不尽相同,这说明当初传《诗》者并不止四家。因此,应尽量利用竹简《诗经》来研究汉代《诗经》的传播史。胡生平、韩自强的《阜阳汉简诗经研究》正是在这方面进行了尝试。

再如,由帛书甲乙本《老子》、郭店楚简《老子》可展开对中国哲学史上“老学”发展史、儒道关系史的研究。郭店楚简本《老子》并不弃绝仁义、圣智,马王堆帛书《老子》则一方面同今本那样“绝圣弃知”、“绝仁弃义”;另一方面却又如楚简本一样,认为“大道废案(安)有仁义”,即似乎又要肯定“仁义”道德,这说明它存在矛盾之处,也说明中国哲学史上儒道关系应该存在一个由融洽走向对立,又力求重新融通(又尚未达到融合),最后才走向既对立又同一的辩证统一阶段。简帛文献在这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还有,古书上提到一些重要人物的著作,往往只称篇名而不言书名,如韩非的著作,《史记》中不称《韩非子》而只说《说难》、《孤愤》。出土的简帛文献也往往只有篇题而无书名,说明这是秦汉时普遍存在的现象。另外简册篇题的位置,有的写在第一简正面,有的写在末简的背面,有的写在第一简简背。之所以有这三种不同方式,说明当时简册的卷起也有三种方式:一是从尾往首反卷,这样第一简的背面正好在外,很容易看到篇题;二是从首往尾正卷,末简的背面正好在外,也很容易看到篇题;三是由尾向首正卷,首简正面的篇题也很容易看见,简牍实物有利于考察古人书写篇题这种历史文化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