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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文献中的自然发现|《中国古典文献学》

【摘要】:实际上,正如著名出土文献研究学者高明先生所指出的,我国古代实有一个出土文献的“自然发现”的历史[1]。古代出土文献的“自然发现”的另一大宗,就是古代简牍文献的“自然发现”,史书明文记载的重要例证:一是约西汉惠帝、文帝时期,济南伏生获壁中简牍《尚书》二十九篇。这可以说是中国古代出土文献“自然发现”史上的最大一次发现。而由此我们也可进一步看出出土文献的“自然发现”与现代考古发现的重大差别。

出土文献是一个表明文献发现方式的概念,而非一个历史时代概念。因此,并不是说今天才有出土文献或者说近代才有出土文献。罗振玉在为《流沙坠简》所作的序中曾提到:“古简册于当世,载于前籍者,凡三事焉:一曰晋之汲郡,二曰齐之襄阳,三曰宋之陕右。”罗振玉所说的是古代简牍文献的发现情况,而且很不全面,却足以说明出土文献的发现,并非只是近代或今天才有的。实际上,正如著名出土文献研究学者高明先生所指出的,我国古代实有一个出土文献的“自然发现”的历史[1]。如果说古代出土文献与现代出土文献有什么不同,我们可以说二者的差异在于:古代的出土文献多是人类借助自然力(如山川改道、民宅坏塌等)的帮助,在无意中“自然”地被发现的,故可称之为出土文献的自然发现史;近代特别是现代出土文献多是人们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有目的、有计划地发现的地下文献(当然,也有古今相同的地方,如盗墓而引出的地下文献的发现等)。

中国古代出土文献的“自然发现”是很久远的。《周易·系辞传上》所谓:“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虽历代有人怀疑其说的可靠性,但先秦文献《管子·小匡》等篇也有记载,可见当时有更早的前代文献的出土。汉代上接先秦文化鼎盛的夏、商、周三代,自然会有埋于地下的前代文物由于水冲、施工或农耕而显露出来。汉代的出土文物多是青铜器,上面的文字材料就是金文。《史记·武帝本纪》记载:“其夏六月中,汾阴巫锦民祠魏脽后土营旁,见地如钩状,掊视得鼎。鼎大异于众鼎,文镂毋款识,怪之,言吏。”这个鼎虽没有文字款识,但汉武帝还是认为是个吉兆,改年号为“元鼎”。汉宣帝时又在美阳(今陕西武功城西南)得鼎,而且这个鼎上还有铭文。《汉书·郊祀志》(下)载:“美阳得鼎,献之。下有司议,多以为宜荐见宗庙,如元鼎故事。张敞好古文字,案鼎铭勒而上议曰:‘臣闻周祖始乎后稷,后稷封于篇,公刘发迹于豳,大王建国于梁,文、武兴于镐。由此言之,则梁丰镐之间,周旧居也,固宜有宗庙坛场祭祀之臧。今鼎出于东,中有刻书曰:“王命尸臣:官此栒邑,赐尔鸾黼献雕戈。尸臣拜手稽首曰:敢对扬天子丕显休命。”臣愚不足以迹古文,窃以传记言之,此鼎殆周之所以褒赐大臣,大臣子孙刻铭其先功,藏之于宫庙也。’”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叙》云:“郡国亦往往于山川得鼎,其铭即前代之古文。”说明当时发现的金文是很多的。

魏晋南北朝以后类似的出土文献更多,且包括许多石刻。《南齐书·五行志》记载:“建元二年夏,庐陵石阳县长溪水冲少激山麓,崩长六七丈。下得柱千余口,皆十围,长者一丈,短者八九尺,头题有古文字,不可识。江淹以问王俭,俭云:‘江东不闲隶书,此秦汉时柱也。’”到北宋时期,文人士大夫开始有意识搜集金石碑刻,如欧阳修搜集金石拓本多至千卷,名曰《集古录》。另北宋刘敞撰《先秦古器图》、吕大临撰《考古图》和《续考古图》、李公麟撰《考古录》、赵明诚著《金石录》,当时金石文献的搜集、鉴赏、研究已成为专门之学。

古代出土文献的“自然发现”的另一大宗,就是古代简牍文献的“自然发现”,史书明文记载的重要例证:

一是约西汉惠帝、文帝时期,济南伏生获壁中简牍《尚书》二十九篇。《史记·儒林传》云:“伏生者,济南人也。故为秦博士……秦时焚书,伏生壁藏之。其后兵大起,流亡。汉定,伏生求其书,亡数十篇。独得二十九篇,即以教于齐、鲁之间,学者由是颇能言《尚书》,诸山东大师无不涉《尚书》以教矣。”

二是西汉武帝末年鲁恭王发现的先秦简牍。《汉书·艺文志》载:

《古文尚书》者,出孔子壁中。武帝末,鲁共王坏孔子宅,欲以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古字也。共王往入其宅,闻鼓琴瑟钟磬之音,于是惧,乃止不坏。孔安国者,孔子后也,悉得其书,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国献之。遭巫蛊事,未列于学官。

东汉以后孔安国的《古文尚书》失传,后来所传东晋梅赜的《古文尚书》,清人阎若璩、惠栋考证,属于伪造,世称《伪古文尚书》。

三是西汉宣帝时在河内(今河南沁阳)发现的逸《易》、《礼》、《尚书》。此说见《论衡·正说》:“至孝宣皇帝之时,河内女子发老屋,得逸《易》、《礼》、《尚书》各一篇奏之,宣帝下示博士,然后《易》、《礼》、《尚书》各益一篇,而《尚书》二十九篇始定矣。”又云:“宣帝之时,得佚《尚书》及《易》、《礼》各一篇,《礼》、《易》篇数始足。”

四是西晋武帝太康二年(281年)盗墓者不准在汲郡发现的战国简牍《汲冢书》。《晋书·束皙传》对此记载说:

初,太康二年(281年),汲郡人不准盗发魏襄王墓,或言安釐王冢,得竹书数十车。其《纪年》十三篇,记夏以来至周幽王为犬戎所灭,以事接之,仍述魏事至安釐王之二十年。盖魏国之史书,大略与《春秋》相应。其中经传大异,则云夏年多殷;益干启位,启杀之;太甲杀伊尹;文丁杀季历;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非穆王寿百岁也;幽王既亡,有共伯和者摄行天子事,非二相共和也。其《易经》二篇,与《周易》上下经同。《易繇阴阳卦》二篇,与《周易》略同,《繇辞》则异。《卦下易经》一篇,似《说卦》而易。《公孙段》二篇,《公孙段与邵陟论易》。《国语》三篇,言楚晋事。《名》三篇,似《礼记》,又似《尔雅》《论语》。《师春》一篇,书《左传》诸卜筮,“师春”似是造书者姓名也。《琐语》十一篇,诸国卜梦怪相书也。《梁丘藏》一篇,先叙魏之世数,次言丘藏金玉事。《缴书》二篇,论弋射法。《生封》一篇,帝王所封。《大历》二篇,邹子谈天类也。《穆天子传》五篇,言周穆王游行四海,见帝台、西王母。《图诗》一篇,书赞之属也。又杂书十九篇:《周食田法》,《周书》,《论楚事》,《周穆王美人盛姬死事》。大凡七十五篇,七篇简书折坏,不识名题。冢中又得铜剑一枚,长二尺五寸。漆书皆科斗字。初发冢者烧策取宝物,及官收之,多烬简断札,文既残缺,不复诠次。

这可以说是中国古代出土文献“自然发现”史上的最大一次发现。由于盗墓者只重宝物,又无简牍学知识,故使这批简牍文献损失不小。而由此我们也可进一步看出出土文献的“自然发现”与现代考古发现的重大差别。

五是南朝萧齐建元元年(479年)在襄阳古墓中出土的战国楚简。《南齐书·文惠太子传》记载:“建元元年……时襄阳有盗发古冢者,相传是楚王冢,大获宝物玉屐、玉屏风。竹简书,青丝编。简广数分,长二尺,皮节如新。盗以把火自照,后人有得十余简,以示抚军王僧虔,僧虔云是蝌蚪书《考工记》,《周官》所阙文也。”

六是北宋徽宗时期在皋兰的天都山和陕西地区发现的东汉木简。在皋兰天都山发现东汉木简的事,见于邵博的《邵氏闻见后录》卷二十七(宋徽宗崇宁初):“经略天都,开地得瓦器,实以木简札,上广下狭,长尺许,为章草或参以朱字,表物数曰缣几匹,绵几斤,钱米若干,皆章、和年号,松为之,如新成者,字遒古,若飞动,非今所蓄帖中书比也。”在陕西地区发现东汉木简一事,见于黄伯思《东观余论》卷上《记与刘无言论书》一文中,因其简牍本身多已朽败,无法连缀成文,仅其中讨羌檄文尚完整,字体为章草,内容为:“永初二年(108年)六月丁未朔,二十日,丙寅,得车骑将军莫府文书:上郡属国都中二千石守、丞、廷义县令三水,十月丁未到府印绶,发夫讨畔羌,急急如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