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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已有的标点成果-中国古典文献学

【摘要】:有些古籍,前人已经作过句读标点,我们当然可以用作参考。如中华书局1963年版《史记》第2841页《魏其武安侯列传》中:“桃侯免相,窦太后数言魏其侯。孝景帝曰:‘太后岂以为臣有爱,不相魏其?魏其者,沾沾自喜耳,多易。难以为相,持重。’遂不用……”

有些古籍,前人已经作过句读标点,我们当然可以用作参考。如中华书局1963年版《史记》第2841页《魏其武安侯列传》中:“桃侯免相,窦太后数言魏其侯。孝景帝曰:‘太后岂以为臣有爱,不相魏其?魏其者,沾沾自喜耳,多易。难以为相,持重。’遂不用……”按:“‘难以为相,持重’句标点有误。‘难以为相,与‘持重’两语应是紧承的一句话,从意义上说,‘难以’既限制‘为相’,又限制‘持重’……王先谦《汉书补注》曰:‘婴为争太子事,谢病数月;复起,出处轻率。帝故知其多易,难以持重。’依原标点在‘难以为相’后逗断,‘持重’便独立成句,不再受‘难以’限制,意思一变为从肯定方面而言,全句似乎可以理解为:虽‘难以为相’,然尚‘持重’。这岂不与原意大相径庭?此为不当断而断之例。《汉书》本传及王力主编《古代汉语》选文标点均作‘难以为相持重’,可供参校。”[97]

也可以参考相关材料的标点成果,如中华书局1963年版《三国志》第1074页《蜀志·张翼传》中:“少以三公子经明行修举孝廉,不就司徒辟,以高第为侍御史。”应标点为:“少以三公子经明行修举孝廉,不就;司徒辟,以高第为侍御史。”按:汉制“经明行修”为孝廉之科。凡出仕,“郡国举荐”为一途,“公府征辟”又为一途。因而这段话的意思是:张纲年少时,以三公的儿子因“经明行修”被郡守举为孝廉,不接受(就);后来三公之一的司徒又召聘(辟)他,便以优良成绩(高第)做了侍御史的官。《后汉书·张纲传》作“举孝廉,不就;司徒辟,高第为御史”,可证[98]

我们还可以利用注释,因为古书中的注释往往置于需要句读处,并且对如何理解词义,怎样标点作了辨析。如《左传·襄公二十三年》云:“齐侯归,遇杞梁之妻于郊,使吊之。辞曰:‘殖之有罪,何辱命焉?若免于罪,犹有先人之敝庐在,下妾不得与郊吊。’齐侯吊诸其室。”其中的“下”字,究竟属上读,还是属下读呢?杜预注曰:“妇人无外事,下犹贱也。”则应下读。孔颖达进一步分析道:“服虔以‘下’从上读,言‘敝庐在下’,《礼记》无‘下’,知下犹贱,谦言贱妾也。”[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