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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与人生:守先待后

【摘要】:换言之,它是以理论思维形式或生命体验、濒死经验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关于死亡的形而上学。也就是说,一般“死亡学”中包含的大量的具体文化门类、具体科学所研讨的诸如丧葬祭祀方式、死刑、死亡税、核污染及死亡过程理论等有关死亡的形而下的问题,不构成死亡哲学的对象。当然各种宗教文化包罗的内容致广大、尽精微,其中关于死亡的形上学层面,既是宗教学的最高问题,也是死亡哲学的研究对象。

“死亡哲学”不讨论诸如临床死亡、器官移植移赠、植物人、安乐死之类涉及的医学、法律伦理的问题,它凭借哲学概念、范畴和方法,对人的死亡及与之密切联系的自然和社会现象作总体的、全方位的、形而上学的省察。换言之,它是以理论思维形式或生命体验、濒死经验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关于死亡的形而上学。关于死亡的哲学思考,近出《死亡哲学》(湖北人民出版社,1991)的作者段德智教授杜撰了一个名词,叫做“死而上学”。评者以为这个名词造得妙不可言。也就是说,一般“死亡学”中包含的大量的具体文化门类、具体科学所研讨的诸如丧葬祭祀方式、死刑、死亡税、核污染及死亡过程理论等有关死亡的形而下的问题,不构成死亡哲学的对象。“在死亡哲学里,我们讨论的是死亡的必然性与偶然性(亦即死亡的不可避免性与可避免性),死亡的终极性与非终极性(亦即灵魂的可毁灭性与不可毁灭性)、人生的有限性与无限性(亦即死而不亡或死而不朽)、死亡和永生的个体性与群体性、死亡的必然性与人生的自由(如‘向死而在’与‘向死的自由’),生死的排拒与融会,诸如此类有关死亡的形而上学的问题。”(第4页)毋宁说,死亡哲学是死亡学之内核或最高层面。

段著关于死亡哲学的界定,关涉的主要是实存主体、生死解脱、终极存在的问题,而这些问题恰恰是各种宗教或准宗教(儒、释、道、耶、回及各种民间宗教如萨满教等)探讨的主要问题。当然各种宗教文化包罗的内容致广大、尽精微,其中关于死亡的形上学层面,既是宗教学的最高问题,也是死亡哲学的研究对象。

叔本华曾经说过:“由于对死亡的认识所带来的反省,致使人类获得形而上学的见解,并由此得到一种慰藉……所有的宗教和哲学体系,主要即为针对这种目的而发,以帮助人们培养反省的理性,作为对死亡观念的解毒剂。各种宗教和哲学达到这种目的的程度,虽然千差万别互有不同,然而,它们的确远较其他方面更能给予人平静地面对死亡的力量。”这就把宗教和哲学由对死的反思上升到本体意识,最终给人以安心立命的终极依据的目的和功能表达了出来。

《死亡哲学》的作者指出,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死亡哲学有着我们不能穷尽的丰富含义。概略地说,至少有两个基本层面,第一是人生观的或价值观的层面,第二是世界观的或本体论的层面。

从前一层含义来说,死亡哲学是人生哲学或生命哲学的深化或拓展。其所以如此,按作者的观法,首先是因为只有具有死亡意识的人才有可能获得人生的整体观念和有限观念,从而克服世人难免的怠惰、消沉,萌生出生活的紧迫感,有一种鲁迅式的万事“要赶快做”的“想头”,从而“双倍地享受”和利用自己的有限人生,把自己的人生安排得“紧张热烈”(蒙太涅语);其次,“所谓死亡的意义或价值问题,说透了就是一个赋予有限人生以永恒(或无限)的意义或价值问题,因而归根到底是一个人生的意义或价值问题。”(第5页)这一层含义当然不难理解。塞涅卡讲“一个人没有死的意志就没有生的意志”。这也就是说,生只有通过死才能获得它的意义和价值,换言之:“未知死,焉知生。”这与孔夫子的“未知生,焉知死”恰恰构成对立互补的两极。

作者强调指出,人生观或价值观的意义尚只是死亡哲学的表层含义,与它相互区别而又相互贯通的更为深邃又更为基本的意义层面是世界观的和本体论的含义。因为只有通过对死亡问题的哲学思考,只有倚重死亡意识或者消解死亡意识,才能达到本体的洞观,天人的契合。正视死亡,看重并借助死亡,树立正确的死亡意识,是我们达到哲学意识,达到哲学本体境界的必要工具和阶梯。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柏拉图讲“哲学是死亡的练习”;叔本华讲“死亡是哲学灵感的守护神”;雅斯贝尔斯讲“从事哲学即是学习死亡;从事哲学即是飞向上帝;从事哲学即是认识作为实有的存在(大全)”。作者认为,死亡意识的哲学功能,正在于它是我们超越对事物的个体认识,达到对事物的普遍认识,达到万物生灭流转、“一切皆一”(赫拉克利特)认识的一条捷径,是把握世界和人生之全体和真相的充分条件。《易传》讲“原始返终,故知死生之说”是一个极高明的见解。不过,评者愿特别指出,中国死亡哲学与西方略有不同,它是在“重生”“尊生”“天地之大德曰生”的背景下正视死亡,因而强调唯有超越,消解死亡,然后才能达到人与天地万物同体的境界。《庄子·大宗师》:“外天下……外物……而后能外生;已外生矣,而后能朝彻;朝彻,而后能见独;见独,而后能无古今;无古今,而后能入于不死不生。”王阳明《传习录》:若于“生死念头”“见得破,透得过,此心全体方是流行无碍,方是尽性至命之学”。按庄生之论,只有遗世独立,飘然远行,超然物(利害、毁誉、荣辱、是非)外,才能进而“外生”(无虑于生死),“见独”(体悟绝对的道),进入不知“悦生”“恶死”,“不死不生”,无古今、成毁、将迎的“撄宁”状态,即万物齐一的本体境界。按阳明之论,一个人的声色利欲已难脱落殆尽,而“从生身命根上来”的生死念头,则更不易“见破”“透过”,然不超越死亡意识,遑论见得贯通着的宇宙生命、人类生命和个体生命之统一的本体(“仁”体)?

似乎西哲西圣是从正面建构死亡意识的阶梯、桥梁,以达致形上本体;而东哲东圣则从负面拆毁死亡意识的阶梯、桥梁,从当下体悟本体。这是从死的角度说的。如果从生的角度来说,则西方是从生命意识的自我否定出发,通过建构死亡意识的曲折周章来接近形上世界;而东方是从生生不息的“一体之仁”之自我肯定出发,就在生命与生活的当下,直接地进入本体境界。这恐怕与西方哲学主流派的主谓结构、二分模式、理性主义与知识论的进路和中国哲学主流派的“整体—动态”结构、机体模型、生命体验与道德学的进路之区别有关。然而正所谓道并行而不相悖,并育而不相害,同归殊途,一致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