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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先待后:汶川大地震的思考与古代荒政

【摘要】:512四川汶川大地震牵动着全国人民、全球华人与不少外国朋友的心。汶川大地震发生时的生死之间,发生之后全国人民、全球华人众志成城,真情救援,有许多催人泪下、震撼心灵的故事。我认为,在这场突然发生的大灾难面前,中华民族及其子孙的仁爱之心得到极大的弘扬!小民的基本口粮,核心家庭的基本温饱,老人的赡养均是仁政的主要内容。

512四川汶川大地震牵动着全国人民、全球华人与不少外国朋友的心。在地震发生后的半个月内,我与家人时时坐在电视机前,密切关注灾区的动态,我们真是有“揪心之痛”的感觉,时常禁不住泪水涟涟。尤其是当我们看到不少孩子,不少正在上课的中小学师生被掩埋在废墟下遇难的惨状与不少家庭亲人离散的悲剧,看到有的教师、父母、长辈在地震发生的当下,刹那之际,舍生忘死保护学生、儿女、晚辈的壮举,看到无数解放军与武警官兵、医务工作者、志愿者、各级干部、国际救援者等日以继夜、奋不顾身、艰苦卓绝地抢救生命、济赈灾民,以及灾区干部群众自救的许多可歌可泣的事迹,我们的确有“心灵震撼”的感觉,有奔赴灾区尽心尽力的冲动,可惜因本职工作等原因而未果。在本单位,我是最早捐款也是捐得最多的一人。这当然只是聊表寸心而已,不足挂齿。

汶川大地震发生时的生死之间,发生之后全国人民、全球华人众志成城,真情救援,有许多催人泪下、震撼心灵的故事。对此,我已在不同场合发表了感言。我认为,在这场突然发生的大灾难面前,中华民族及其子孙的仁爱之心得到极大的弘扬!民间迸发出积淀、潜藏已久的真性情与爱心,这是孔子奠定的、中华民族核心的价值理念——“仁爱”精神的直接体现,是儒家思想活在民间,活在老百姓心中的铁证!这当然是人性的见证,同时又是中国国民性的见证,是爱心、良心、良知、良能的见证,是儒家“推己及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见证!中华文化的根源性体现出来了!我们都接受了一次心灵的洗礼!汶川大地震之后全民呈现的仁爱之心,展现出的最鲜活的道德资源,我们应加以护持,这是民众的大事,对培育子孙后代都有益处!

我国历史上灾荒较多,长期应对灾荒的实践,使得先民与政治家们不断总结经验,并逐渐形成了一些救荒的制度。例如,早在周代就有了组织灾民迁移到安全、富裕地区的制度。《周礼·地官·大司徒》规定大司徒的职责之一是掌握救济饥荒的政策,贷给百姓谷种与粮食,减轻租税、刑罚,免除徭役,开放关市山泽的禁令,免除市场货物的稽查,简化礼节,消灭盗贼等,以凝聚万民。又说:“大荒,大札(疫),则令邦国移民通财,舍禁弛力,薄征缓刑。”《周礼·地官·廪人》:“凡万民之食食者,人四鬴,上也;人三鬴,中也;人二鬴,下也。若食不能人二鬴,则令邦移民就谷,诏王杀(减少)邦用。”一鬴相当于今一斗二升八合。即年成不好,百姓平均月口粮达不到二鬴,或有瘟役,就要建议政府组织移民,并请天子减省国家的用度。

战国时期,“移民就谷”已成为定制。例如《孟子·梁惠王上》记载,魏国的惠王对孟子说:“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凶指灾荒,年成不好。魏惠王抱怨,这样做了仍得不到百姓的谅解、拥戴,孟子则批评他只是被动地这么做了,却没有从内心关爱百姓,没有从根本上立仁爱之心,真正实行仁政。汉代以后,朝廷与地方政府开仓济赈也成为定制。

我国古代救济弱者、赈灾与社会保障的制度设计,源于周公、孔子的人道主义思想。孔子的正义主张、扶植贫弱的思想在孟子那里得到充分发挥。《孟子》书中与制民之产、土地制度相关联的还有若干材料。

孟子对齐宣王说:“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上》)

孟子曰:“伯夷辟纣,居北海之滨,闻文王作,兴曰:‘盍归乎来,吾闻西伯善养老者。’太公辟纣,居东海之滨,闻文王作,兴曰:‘盍归乎来,吾闻西伯善养老者。’天下有善养老,则仁人以为己归矣。五亩之宅,树墙下以桑,匹妇蚕之,则老者足以衣帛矣。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老者足以无失肉矣。百亩之田,匹夫耕之,八口之家足以无饥矣。所谓西伯善养老者,制其田里,教之树畜,导其妻子使养其老。五十非帛不煖,七十非肉不饱。不煖不饱,谓之冻馁。文王之民无冻馁之老者,此之谓也。”(《孟子·尽心上》)

孟子曰:“易(治)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食之以时,用之以礼,财不可胜用也。民非水火不生活,昏暮叩人之门户求水火,无弗与者,至足矣。圣人治天下,使有菽粟如水火。菽粟如水火,而民焉有不仁者乎?”(《孟子·尽心上》)

仁政学说的目的是为民。因此,仁政首先要解决民生问题,在先儒养民、富民,安顿百姓的生命与生活的基础上,孟子首次明确提出为民制产,认为人民只有在丰衣足食的情况下才不会胡作非为,并接受教化。仁政以土地制度为基本保障,这还是生存权问题,民生问题。小民的基本口粮,核心家庭的基本温饱,老人的赡养均是仁政的主要内容。这里多次提到要保证黎民不饥不寒,粮食如水火那么多,五十岁以上的人有丝棉袄穿,七十岁以上的人有肉吃等。

“老而无妻曰鳏,老而无夫曰寡,老而无子曰独,幼而无父曰孤。此四者,天下之穷民而无告者。文王发政施仁,必先斯四者”;“居者有积仓,行者有裹(囊)粮”;“内无怨女,外无旷夫”。(《孟子·梁惠王下》)

关于养老恤孤制度,《礼记·王制》保留了上古“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的分级养老制以及行养老礼的礼俗与制度。对于弱者,《礼记·王制》几乎重复孟子之说,指出:“少而无父者谓之孤,老而无子者谓之独,老而无妻者谓之矜,老而无夫者谓之寡。此四者,天民之穷而无告者也,皆有常饩。”“常饩”,即经常性的粮食救济。又说:“喑、聋、跛、躃、断者、侏儒,百工各以其器食之。”对于聋、哑及肢体有残疾、障碍的人则有供养制度,即由工匠用自己的技能供养他们。又曰“庶人耆老不徒食”,即不能只有饭而无菜肴。又曰:“养耆老以致孝,恤孤独以逮不足”,即通过教化,形成风气,引导人民孝敬长上,帮助贫困者。按,《礼记·王制》恰好是孟子后学根据孟子思想而制作的[2]。研究孟子之政治哲学不能不涉及该篇。

荀子主张“兴孝弟,收孤寡,补贫穷,如是,则庶人安政矣。”(《荀子·王制》)战国末年,《礼记·礼运》的作者假托孔子之口,抒发了大同之世的向往:“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户外而不闭,是谓大同。”该篇作者认为,在小康之世,虽然“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但仍然有仁、义、礼、乐来调治社会。“政必本于天”,这是儒家政治的根源性与正当性。“礼义也者,人之大端也。”“礼也者,义之实也……义者……仁之节也……仁者,义之本也”(《礼记·礼运》)这是小康之世的治世原则。礼是体现义的规范、定制;义是法则有分别的依据,是施行仁道的节度,是分限之宜、恰当、正当。

历史上的儒家知识人对此身体力行。例如,南宋朱熹在知南康和提举浙东时,努力劝农赈灾,宽恤民力,为减免贫困县的赋税和积年旧欠,多次奏请朝廷。朱子为赈荒写了数以百计的奏状、札子、榜文、布告,想了一系列办法,逼使朝中宰辅同意他的救济百姓的措施。朱子曾向孝宗面奏七札,严词批评孝宗主政二十年的弊病:大政未举,用非其人,邪佞充塞,货赂公行,兵怨民愁,盗贼间作,哀鸿遍野,民不聊生。朱子忧心如焚,视民如伤,大修荒政,调度官粮、义仓,对富户中纳粟赈济者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对乘机哄抬粮价、放高利贷者予以打击,抑制强宗豪右,严惩贪官污吏。他深入穷乡僻壤,拊问存恤,提出具体应对荒灾的办法,关注戢盗、捕蝗、兴修水利等事[3]。足见古代廉吏在一定程度上实践儒家“王道”“仁政”思想,竭力减缓苛政对百姓的压榨,使民众谋得温饱。儒家政治思想中的正义原则在开明专政、温和统治时期,在制度上亦得以体现。此外,民间社会有调节性的组织与伦理,宗族与政府亦有张力

综上所述,在我国历史上,仁爱的理念与价值在一定程度上部分地转化为制度,而这些制度又靠儒家知识人与官员去落实,其间有不少曲折周章。

从中外比较文明史的角度看,我们高度肯定中国传统人道、仁爱价值及其制度化的意义。有关儒家对最卑贱的小民的关怀,要求官府首要职责在保障其辖区人民的温饱,以及庶富教的方略,罗思文(Henry Rosemont)认为,乃是具有通向作为民主理想的公共自治同样要求的特质。他还重视儒家君子品格的社会性。罗思文肯定孟子有关杀死那些不关心民生的暴君的合法性,并将这些不顾民生之辈置于道德等级的最下层。罗思文认为,孟子,尤其荀子的《王制》有关以职业训练、公共福利和健康保险等社会事业来帮助人民,要求政府提供足够的物资和服务以接济人民,对病人、穷人、文盲、孤寡及社会福利的关怀,在与他们同时代的西方思想家那里是找不到的,也与马基雅维利大相径庭。他说:“无论是柏拉图的《理想国》《律法书》,还是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我们都找不到有关政府如何有义务救济老弱病残及贫民的言论。这一点非常重要。”[4]

从古今对比的角度看,今天已不是诉求民本主义的时代而是人民主权的民主主义的时代了,故今天政府及全社会对汶川大地震及类似灾荒的救济,对社会弱者的关爱,从理念到制度,到制度的落实等方面,都与古代不可同日而语。试看当年朱熹等儒家知识人与廉吏赈灾时竟那样的艰难,而今天从上到下,从中央政府到民间,万众一心抗震救灾,抚今追昔,不禁怃然!

【注释】

[1]本文原载于《炎黄文化》,第4辑,武汉,武汉出版社,2008。

[2]详见任铭善:《礼记目录后案》,济南,齐鲁书社,1982。

[3]详见束景南:《朱熹年谱长编》,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4]罗思文:《谁的民主?何种权利?——一个儒家对当代自由主义的批评》,见《儒家与自由主义》,241~242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