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如以第69条和第70条所述的送达方式不能履行尽职调查的职能,送达人员须将传票的一份副本放在被传唤人经常居住地的房屋或住宅的显著位置,传票即视为充分送达。......
2023-07-17
委托合同的终止有两种原因:
第一,因任意解除权而终止。
委托合同是基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相互信赖而签订的合同,一旦信赖不再,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例如,原告委托一位知名律师代理自己的民事诉讼,但后来发现这位律师虽然精通刑事诉讼,但对民事案件不甚了解,原告可以随时终止对该律师的委托。
需要注意的是,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除非是由于可归责于受损一方的事由造成的损失。
第二,法定原因的终止。
委托人或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课后思考题】
1.试述委托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2.2007年8月,某服装批发商贾某委托在某地开货运信息部的田某找车将一车服装从某地运回北京。因贾某要货比较急,田某找到不是很熟悉的司机高某,并以贾某的名义与贾某签订了一份货物运输合同,合同中约定托运方为贾某,承运方为高某,中介方为田某,田某代替贾某在协议上签名。高某将自己的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复印后,连同家中电话号码留给了田某,田某将贾某传真过去的提货手续交给高某,后高某在厂家提货后一直下落不明。经查,高某留下的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及家中号码都是虚假的。贾某要求田某赔偿损失,后双方协商赔偿未果,贾某将田某起诉到法院。[1]
问题:本案中贾某与田某是何法律关系,田某是否应赔偿贾某的损失?
3.李某受单位委派到某国考察,王某听说后,委托李某代买一种该国产的名贵药材。李某考察归来后将所买的价值1500元的药送至王某家中。但王某的儿子告诉李某,其父已于不久前去世,这药本来就是给他治病的,现在父亲已去世,药也就不要了,请李某自己处理。李某非常生气,认为不管王某是否活着,这药王家都应该收下。[2]
问题:
(1)李某的行为的法律后果到底应由谁来承担?
(2)药是否应由王家出钱买下?为什么?
【注释】
[1]张明著:《合同纠纷50个法庭诉讼实战策略》,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第173页。
[2]邓辉、许步国主编:《合同法学》,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第4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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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7
每期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集中培训大纲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律师协会可以自行组织集中培训,也可以与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的培训机构或者高等法学院校合作组织集中培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可以组织示范性集中培训,实习人员参加培训取得的结业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可以推荐授课教师人选名单,供组织集中培训的律师协会选聘。考核可以采取笔试结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根据集中培训大纲确定。......
2023-11-27
图6-39肋的画法2.均匀分布的结构要素在剖视图中的画法当回转体上均匀分布的肋、轮辐、孔等结构不处在剖切平面上时,可将这些结构旋转到剖切平面上画出,分别如图6-40、图6-41、图6-42所示,图中“EQS”表示孔在圆周上均匀分布。图6-43局部放大图局部放大图可以画成视图、剖视图或断面图,它与被放大部分的表达方式无关。......
2023-06-28
第三十三条 本保险合同的内容如需变更,须经保险人与投保人书面协商一致。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按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
2023-08-10
第二十二条 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交强险合同解除后,投保人应当及时将保险单、保险标志交还保险人;无法交回保险标志的,应当向保险人说明情况,征得保险人同意。这一点与大多数商业保险按月费率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不同。......
2023-08-10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权的终止包括三种情形:因注销而终止,因撤销而终止,以及因无效宣告而终止。具体而言,注册商标因有效期满未续展而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有效期满之日起终止。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经商标局核准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标局收到其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
2023-08-07
第一节课程考核方式课程的考试方式是根据课程性质、教学特点及学习情况确定的。个别课程的考试,可根据实际情况缩短或延长30分钟。期末考试期间,为加强考风考纪,教务处根据《湖北工业大学课程考试管理办法》对监考实行交流制,即不安排本学院教职工监考本学院学生。......
202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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