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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性的精神的分析介绍

【摘要】:因为在一个民族中,女性是文明之花,体现了整个民族的文明状态。我的答案是,中国的女性理想与古代希伯来人的女性理想本质上相同,但还有一个重要的区别,这一点稍后再讲。中国的女性理想就是一个手拿扫帚,打扫房间的理想。我给她回信告诉她,我们中国人不抱有女人没有灵魂的观点,而是我们认为一个妇女——一个真正的中国妇女是没有自我的。

马修·阿诺德曾谈到,《圣经》里的一个论据曾被英国下议院用来支持一个男人和他亡妻的妹妹结婚,他说道:“女性的天性、女性理想以及她们跟男人的关系都出现了麻烦。仔细考虑这件事的时候,有谁会相信聪明灵巧的印欧种族,那曾培育出女神缪斯、多情的骑士和圣母玛利亚的种族,将会在那最智慧的国王娶有七百妻、纳有三百妾的闪米特族的风俗制度中,找到这一问题的最终答案呢?”

从上述冗长的引文里,我有目的引出的词是“女性理想”。那么,中国女性的理想是什么?中国人理想中的女性天性与那种理想之间是什么关系?不过,在进一步探讨之前,我想要说,尽管我对马修·阿诺德和他的印欧种族都很尊重,但是闪米特族和古代希伯来人的女性理想,并不像这个国王妻妾成群这一事实所推断的如此恐怖,因为我们可以在他们的文学作品中找到古代希伯来人的女性理想:

谁能找到一个贞洁的姑娘?

她的价值赛过红宝石的光芒。

丈夫对她有无比坚定的信仰。

天还没亮她就起床,

给家人做好菜蔬食粮,

又给未婚的少女准备嫁妆。

她把手放在纺锤上,

手指拉着线棒。

她不会因为下雪而惆怅,

因为家人身上的衣服温暖又鲜亮。

她能化繁为简,

她的嘴里迸发出智慧的甘泉,

她的舌尖流淌着仁慈的心愿。

她周全地照顾家人的饮食

从不游手好闲,

孩子们跳跃着给她祝愿,

她的丈夫也祝福她并给她称赞。

我认为,闪米特族人的女性理想并不那么恐怖,毕竟这不是一个糟糕的理想。当然,它不像圣母玛利亚和缪斯女神这种印欧种族的女性理想那么虚无缥缈。无论如何,我认为,必须承认——圣母玛利亚和缪斯非常适合被当作图画挂在人们的房间里,如果你把扫帚塞到缪斯手里,或者把你的玛利亚打发进厨房,可以确信的是,你的房间肯定会凌乱不堪,而这个早上你很可能要把午餐早餐了。孔子说:“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理想不会远离人类生活的现状。当人类把某种远离了人类生活的东西当作了理想,那就不是真正的理想)。”即使希伯来人的女性理想无法和圣母玛利亚或缪斯女神相比,我认为,它至少可以和现代欧洲女性理想,即今日欧美印欧种族的女性理想相提并论。我这里说的不包括英格兰的妇女参政论者。我们可以把古代的希伯来人理想和现代的女性理想作比较,例如小仲马的《茶花女》这种现代小说中的女主人公。顺便提一下,可能会有人感兴趣,在所有被翻译成中文的欧洲文学作品中,小仲马在这部小说里把深陷泥潭的圣母玛利亚作为最高的女性理想,使之成为现代中国最畅销和最成功的作品。这本中文译名为《茶花女》的法国小说,甚至已被改编成戏剧,在中国所有的现代剧院演出。现在,如果你将古代闪米特族人的女性理想同现代欧洲印欧种族的女性理想相比,把那个给家人穿上漂亮暖和衣服使其不用担心下雪的女人,同那个不用为家人准备御寒衣服(因为她没有家人)而她自己却衣着美丽、其生命最终定格在她胸前的一朵茶花上的茶花女相比,那么你就会理解什么是真实的文明,而什么又是虚伪的、华而不实的文明了。

不仅如此,假使你把古代希伯来人的女性理想,那个手拿纺锤、手指不离线棒,那个周全照顾家人、从不游手好闲的女人,同现代新式的中国妇女,那些手不离钢琴、手拿鲜花,那些穿黄色紧身衣、头上戴满了俗气的黄金饰品,那些在儒家协会的大厅里、在各色人等面前露脸唱歌的女人相比,如果你比较过这两种女性理想,那你就会知道,现代中国真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逃离了真正的文明。因为在一个民族中,女性是文明之花,体现了整个民族的文明状态。

不过现在,回到我们的问题上:中国的女性理想是什么?我的答案是,中国的女性理想与古代希伯来人的女性理想本质上相同,但还有一个重要的区别,这一点稍后再讲。这两者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不是仅仅作为壁画挂在屋子里的理想,也不是一个男人倾其一生去抚爱和崇拜的理想。中国的女性理想就是一个手拿扫帚,打扫房间的理想。事实上,汉字的繁体字“婦”,就是由两个部分构成的——“女”意味着女人,而“帚”代表一把扫帚。在正统的汉语里,一个妇女被称为一个特定房间的管理人——主中馈(厨房的女主人)。确实,这种真正的女性理想——拥有一个真实的,而不是那种华而不实的女性理想,就像古代希伯来人、古希腊人和罗马人,本质上都与中国人的女性理想相同:一个家庭主妇,掌管家务的女人。

现在让我们讲得更详细些。中国人的女性理想,自远古时代传下来,就一直被概括为“三从”和“四德”。那么,什么是“四德”呢?它们首先是“女德”,其次为“女言”,再次为“女容”,最后为“女工”。“女德”并非要特别有才能和智慧,而是要端庄稳重、性格开朗、冰清玉洁、忠贞不渝、整洁大方,具有无可指责的操行和完美的礼仪;“女言”不是要求妇女高谈雄辩或伶牙俐齿,而是说话时字斟句酌,不使用粗鄙、激烈的言辞,知道什么时候开口、什么时候安静。“女容”不要求容颜美丽漂亮,而是外表清洁,穿着打扮无可挑剔;最后,“女工”不需要什么特殊的能力和技巧,只要求她们勤勉地专注于纺织,不要把时间浪费在玩耍嬉戏之中,并要下厨准备好健康卫生的饭菜,尤其是家里来了客人时。这些就是对妇女操行的四条基本要求,记载于汉朝伟大的史学家班固之妹曹大家或曹女士所写的《女诫》[1]中。

那么,中国女性理想中“三从”是什么含义呢?它们真正的意思是三种自我牺牲或“为三种人而生活”。这就是说,当一个女孩未婚时,她要为自己的父亲生活(在家从父);婚后,她要为自己的丈夫而生活(出嫁从夫);作为一个寡妇,她要为她的孩子们而生活(夫死从子)。事实上,在中国,一个女子的主要目标,不是为她自己而生活,或者为社会而生活;不是去当改革家或者妇女天足协会的会长;甚至也不是像一个圣徒那样生活,或者做些对世界有益的事;在中国,一个女子的主要目标就是要做一个好女儿、一个好妻子和一个好母亲。

我的一个外国女性朋友有一次写信问我,你们中国人是否真的像穆斯林一样认为妇女没有灵魂。我给她回信告诉她,我们中国人不抱有女人没有灵魂的观点,而是我们认为一个妇女——一个真正的中国妇女是没有自我的。既然谈到了中国妇女的这种“没有自我”,我不得不在一个很艰难的问题上说几句话——这是一个不但艰难,而且,我担心,对于那些受过现代欧洲教育的人们来说几乎是匪夷所思的事,即中国的纳妾。这个话题,如果公开讨论的话,恐怕它不仅艰难,还会很危险。但是,就像一首英国诗歌所写的:

这样,傻瓜们冲进了天使都害怕踏入的地方。

在此,我会尽最大努力来解释,为什么纳妾在中国并不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是一个不道德的风俗。

关于纳妾这个问题,我想说的第一件事就是,正是由于中国妇女的无私,使纳妾在中国不仅变得可能,而且为人们所接受。不过,在做进一步的论证之前,让我先告诉大家,在中国,纳了妾并不意味着有很多妻子。根据中国的法律,一个男人只允许娶一位妻子,但是他想纳多少侍女或小妾就可以随心所欲了。在日本,一个侍女或者小妾被称为手架或者眼镜架——这就是说,你在疲倦的时候,你的手和眼睛可以有休息的地方。那么,在中国,我说过,女性的理想不是想让一个男人终其一生地去抚爱和崇拜她。中国女性的理想是,作为一个妻子,要绝对地、无私地为丈夫而生活。因此,当丈夫病了或因过度操劳而身心疲惫,需要一个侍女——一个手架或眼镜架,使他重振雄风,尽快适应生活和工作时,中国的妻子便会无私地去服侍他,就好像在欧美,当丈夫病了或有需要的时候,一个好妻子递给他一把扶手椅或一杯山羊奶一样。事实上,在中国,正是妻子的那种无私的精神、责任感以及那种自我牺牲精神,给予了男人们拥有侍女或者纳妾的机会。

但是,人们会问我:“为什么只要求妇女无私和牺牲呢?男人们又怎样呢?”对此,我的回答是,一个男人——那个殚精竭虑、辛勤工作来支撑家庭的丈夫,尤其是,如果他是一个君子,不仅要对家庭负责,而且还要对君主和国家尽忠,而且在此过程中,有时甚至要献出生命:他不是也在牺牲吗?康熙皇帝临终前在病榻上发布遗诏,说道:“到现在才知道,在中国当一个皇帝,是多么大的牺牲啊!”让我们顺便说一下,J. B.布兰德(J. B. Bland)和白克豪斯先生(Backhouse)在他们最近的书中,却将康熙皇帝描绘成了一个骄傲自大、一无是处、讨厌至极的杨百翰[2]不过,对于像布兰德和白克豪斯这样的现代人来说,如果不把纳妾视作可耻的、肮脏的、令人讨厌的事物,那才稀罕了,因为在这种人病态的想象中,除了可耻的、肮脏的、令人讨厌的事物外,别无他物。当然,这些都是题外话。

现在,我想说的是每个真正的中国人的生活——上自皇帝,下至黄包车苦力——以及每一个真正的妇女,是一种牺牲式的生活。在中国,一个妇女的牺牲就是无私地为她的丈夫而生活;而中国男人的牺牲则是供养和保障他的妻子,或者他领回家的女人,也包括她们为他所生孩子的一切开销。对那些对中国男人纳妾说三道四的人,我要说:虽然中国的官吏妻妾成群,但是那些在机动车里的欧洲人,会从大街上捡回一个无家可归的女孩子,而在跟她寻欢作乐了一夜之后,第二天一大早又把她扔回大街上。相比起来,中国男人的自私和邪恶要少一些。纳妾的中国官吏可能更自私,但他至少为自己的妾提供了房子,并承担了他的女人终生的生活费用。如果说中国的官吏是自私的,我认为在机动车里的欧洲人不仅自私,而且懦弱。罗斯金说过:“一个真正战士的荣誉,肯定不是杀死了多少敌人,而是愿意并随时做好了被杀死的准备。”同样,我认为,一个妇女的荣誉——在中国,一个真正的妇女不仅要爱并且忠于自己的丈夫,还要完全无私地为她丈夫而活。事实上,这种“无我教”就是中国的妇女,尤其是贤妻或淑女的信仰,就像我在别处解释的“忠诚教”,就是男人的信仰——中国的君子之道一样。除非外国人逐渐理解了这两种“教”——中国人的“忠诚教”和“无我教”,否则,他们绝不能够理解真正的中国男人,或者真正的中国女人。

但是,人们又会问我:“那么爱呢?一个真正爱着他的妻子的男人,还会有心去沾惹别的女人吗?”对此,我的回答是:是的——为什么不呢?因为对一个男人对妻子的爱情的检验,不是看他是否拜倒在她脚下,一直爱抚她,而是看他是否竭尽所能而又不失细致周全地保护她,不伤害她。当然,带一个陌生的女人回家,必然会刺激妻子,伤害妻子的感情,但是在这里,我认为,正是这种所谓的“无我教”保护妻子免受伤害:中国妇女的这种绝对的无私,使她有可能看到她的丈夫带着别的女人踏入家门的时候,不至于受伤。换句话说,在中国,正是妻子的无私,允许丈夫纳妾,而不会使自己遍体鳞伤。

在此,我指出一点,因为一个君子——在中国一个真正的君子,没有经过妻子的同意是绝不会纳妾的。同样,在中国,一个真正的贤妻或者淑女,只要她的丈夫有纳妾的正当理由,是绝不会拒绝的。我知道许多事例,因为没有孩子,已过中年的丈夫想纳妾,但是由于妻子拒不同意而只得作罢了。我还知道一个这样的例子:一个丈夫,他的妻子有病,身体很差,因为他不想让妻子做出牺牲,所以在妻子催促他纳妾时,他拒绝了,而他的妻子不仅背着他买回了一个小妾,而且强迫他把小妾留了下来。事实上,在中国,保护妻子,使其免受妾的辱骂,便是丈夫对妻子的爱。所以,与其说中国的丈夫因为纳妾而无法真正地爱自己的妻子,不如说他们是如此地爱自己的妻子,所以才获得了纳妾的特权和自由,而不必担心滥用这种权力。但是,这种自由、这种特权,有时甚至被十倍地滥用——当这个国家中的男人荣誉感很低的时候,就像现在这种无政府主义的状态。但是我依然要说,在允许丈夫纳妾的中国,丈夫的爱就是对妻子的保护,而且,我必须在此补充一下,同时,这也是他的智慧——真正君子的完美修养。我想知道在普通欧洲人和美国人中间,是否有千分之一的人在家里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女人而他家里不会变成一个战场或地狱的。简言之,正是这种智慧,才使得中国的妻子们有可能感到没有受伤害。总之,正是这种“无我教”、对丈夫的绝对无私、丈夫对妻子的爱,加上他的智慧,使得纳妾在中国变得可能,而且为人所接受。孔子说:“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

现在,可能有些人仍然怀疑中国丈夫们对妻子的爱是否情真意切,为了说服他们,我能从中国的历史和文学中找出充分的证据。为此,我非常乐意在此引用和翻译一首唐代诗人元稹为悼念亡妻而作的挽诗。可惜的是,这首诗太长了,而这篇文章也已经够长的了。那些熟悉中国人的人,如果想要了解一个中国丈夫对他妻子的爱有多深,应该去读一读这首很容易找到的挽诗。而这种爱情是真正的爱情,不是性的激情,然而现在很多人常常把后者误解为爱。它的标题是《遣悲怀》。但是,我也不能只顾自己的意图而引用这首诗,那么我用一个现代诗人的四行短诗来代替它,他曾做过已故总督张之洞的秘书,他携妻子随总督到达武昌,在那里待了许多年后,他的妻子去世了。随后,他也不得不离开,在临行之际,他写下了这首诗。诗的原文是:

此恨人人有,

百年能有几?

痛哉长江水,

同渡不同归。

这首诗翻译成英语,差不多是这样的:

This grief is common to everyone,

One hundred years how many can attain?

But ’tis heart breaking, o waters of the Yangtze,

Together we came, but together we return not.

诗中的感情真挚感人,同丁尼生的诗比起来,即使超不过他的诗,至少也毫不逊色;但这里的这首诗字数更少,语言更为凝练。丁尼生写道:

撞碎,撞碎,又撞碎,

你撞碎在幽冷的岩石上,

啊!海浪!

……

手已经消失,但你的抚摸依旧滚烫,

还有你的声音依然在我耳边回荡!

但是,妻子对她丈夫的爱又是怎样的呢?我认为不需要任何证据来证明了。确实如此,在中国,按照规矩,新郎和新娘只有在结婚那一天才能互相见面,然而,新娘和新郎之间仍然有爱,从唐代的一首四行诗,我们可以看出端倪:

洞房昨夜停红烛,

待晓堂前拜舅姑。

妆罢低声问夫婿,

画眉深浅入时无。

上面的这首诗的英文意思差不多是这样的:

In the bridal chamber last night stood red candles,

Waiting for the morning to salute the father and mother in the hall,

Toilet finished, in a low voice she asks her sweetheart husband,

“Are the shades in my painted eyebrows quite à la mode?”

不过,在这里,为了理解上述文字,我必须告诉你们,在中国,婚姻是有讲究的。在中国,每一桩合法的婚姻必须具备“六礼”。第一,问名,即正式提婚;第二,纳彩,接受丝织的礼物,即订立婚约;第三,定期,定下结婚的日子;第四,迎亲,即迎娶新娘;第五,奠雁,在大雁之前奠酒祭神,即盟誓婚姻,据说这是因为大雁是公认的所有物种中最忠贞的动物;第六,庙见——在祭祀的庙里宣告的仪式。这六礼中的最后几项最为重要,因此,我将在下面详细描述。

第四礼,迎娶新娘,现在,除了我的家乡福建省还保留着这种古老的风俗——其他的地区都省了。因为它让新娘子的娘家承担了不菲的花销,也增添了很多麻烦。现在新娘不是被迎娶了,而是被送到新郎家里。当新娘到达的时候,新郎在门口迎接,并亲手打开花轿的门,把新娘领进堂屋里。新郎和新娘在那里拜天地——在门前空地上,摆着一张桌子,上面是两根燃烧着的蜡烛。他们面朝堂屋门口跪下,然后,在新娘带来的两只大雁面前(如果没有大雁,可以用普通的鹅代替),丈夫把祭神的酒倒在地上。这个仪式就是奠雁,在大雁面前奠酒祭神;在男女之间盟誓婚姻——他们发誓对彼此忠诚,就像眼前的这对大雁一样。从这一刻起,可以说,他们此刻已经喜结连理了,但是关系仅受道德的约束,即君子之法的约束,他们已经许下了荣誉的承诺,但还没受到法律的限制。因此,这个仪式可以称作道德的或宗教的婚姻。

然后就是新郎和新娘之间的交拜仪式了。新娘站在堂屋的右边,首先面对新郎跪下,他同时面向她跪地。然后,他们互换位置,新郎这次先跪,新娘同时还礼。这种交拜仪式,毫无疑问地证明了男人和女人、丈夫和妻子之间的关系,完全是平等的。

正如我说的那样,这种盟誓婚姻的仪式可以被称为道德或者宗教婚姻,以区别于三天后的所谓的民事婚姻。在道德或宗教婚姻中,男人和女人在道德律的面前——神的面前结为夫妻。这个契约只单独地存在于这个男人和这个女人之间。在中国,在社会和公民的全部生活中,家庭取代了国家的位置——国家的角色仅仅是上诉的法庭。在我所说的道德或宗教的婚姻中,家庭还没有对男女之间的婚姻或契约进行认定。实际上,从婚礼第一天开始,一直到第三天民事婚姻进行的这段时间内,新娘不但不被引见,而且不允许被丈夫的家人看见。

就这样,新娘和新郎在这两天两夜里,作为恩爱的夫妻一起生活,而不是合法的夫妻。到了第三天——中国婚姻的最后一个仪式到来了——庙见,在祭祀的庙里的宣告仪式或者说民事婚姻。我认为,在第三天举行这个典礼是因为这个做法合乎《礼经》中三日庙见的礼仪。不过,现在为了节省费用、减少麻烦,通常在第二天举行。如果家族的祖庙就在附近,那么,庙见就要在祖庙里进行。但是对于那些居住在城镇的人们来说,如果附近没有祖庙,那么庙见就在小型的祖先祭祀堂或祠堂里进行——在中国,每个有名望的家族,甚至最贫穷的人家都有这样的祖庙或祠堂。这种带牌位的或在墙上贴有红纸的祖庙、祠堂或神龛,就像我上文提到的,它们就是儒家的国家宗教的教堂,相当于信仰基督教国家的教堂。

这个庙见仪式,由新郎的父亲最先开始跪在祖先的牌位前,对祖宗的亡灵宣告:家族的一位年轻成员现在已经迎娶了妻子进门。如果没有父亲,就由家族中最亲近的年长成员代替。然后,新郎新娘相继跪在同一祖先的灵位前。从这一刻起,这个男人和这个女人正式结为了夫妻——不仅在道德或神的面前,而且在家庭面前、国家面前、法律面前。因此,我称这种庙见的仪式为民事婚姻。在这种民事婚姻之前,这个女人,这个新娘,根据《礼经》的规定,还不是一位合法的妻子(不庙见不成妇)。如果新娘碰巧在庙见之前死了,不许她葬在丈夫的墓地里,而且纪念她的灵位也不能放在丈夫的祖庙里。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在中国一个合法的婚约并非是女人和男人之间的事情,而是这个女人同她丈夫家族之间的事情。她不是和这个男人结婚,而是嫁入了他的家族。一位中国女士的名片上,她不写诸如“辜鸿铭夫人”的字样,而是写成“归晋安冯氏裣衽”。在一个妇女同她丈夫的婚约中,丈夫和妻子双方都不能未经夫家同意而解除婚约。

我想在此指出,这一点正是中国的婚姻和欧美婚姻之间的根本不同所在。欧美婚姻在我们看来是一种爱情婚姻,因为西方的婚姻仅受男女之爱约束。而在中国,我说过,是一种民事婚姻,签署协议的不是跟这个女人结婚的男人,而是他的整个家族。在这份协议中,她不仅要对丈夫承担义务,还对他的家族负有责任,通过家庭,再对社会尽责,即对社会或生活秩序尽责;事实上,就是对国家负责。因此,请允许我在这里说,只有欧美人民理解了真正的社会生活的含义,理解并学会了如何做一个真正的公民,即懂得每一个公民不是为了自己活着,而是首先想到的是他的家人,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维系社会或国家秩序,才可能形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稳定社会或国家秩序。就像现在我们见到的欧美国家一样,那里的男女对社会生活没有真正的概念——这样一个拥有全套的议会和统治机器的国家,如果你愿意,你可以称它为一个巨大的商行——或者就跟现实一样,在战争期间,就是一群土匪和海盗——而不是一个国家。

如果你允许的话,我还会说,实际上就是他们的这种把国家当作一个大商行、只考虑其中最大股东们的私利的做法(或许里面还夹杂着土匪合作精神),才导致了欧洲正处于战争的漩涡。简言之,如果没有对社会生活的正确观念,就不会有正确的国家观念,进而就不可能拥有真正的文明。对于中国人来说,一个男人如果尚未结婚、没有家庭、无家可归,他就不会是一名爱国者,如果自诩为爱国者,我们中国人也会叫他强盗爱国者。事实上,要具有一个正确的国家或者社会秩序的观念,一个人必须首先具有正确的家庭观念,而要拥有正确的家庭、家庭生活观念,他必须建立正确的婚姻观念——结婚不是一种爱情婚姻,而是我试图描绘的民事婚姻。

咱们言归正传。现在你们可以为自己勾勒出这样的场景:娇羞的妻子是如何等待天亮,去拜见公婆,梳妆完毕后,对她亲爱的丈夫低声轻语,问她的眉毛画得好看不好看——大家能够从中看出中国的夫妻之间是有爱情的,即使他们在婚前并没有见过面——甚至在婚礼的第三天也是这样。如果,你认为上述爱情不够深挚,那么,再来看看一个妻子给她远行的丈夫写的这两行诗:

当君怀归日,

是妾断肠时。

在莎士比亚的《皆大欢喜》这部喜剧中,罗瑟琳德对她的表姐西莉亚说道:“哦,表姐,表姐,我美丽的小表姐,你知道我的爱有多深!但是我又不能到处去说,我的爱无人可及,深不见底,跟它比起来葡萄牙海湾都那么的浅!”那么,一个女人的爱——在中国,一个妻子对丈夫的爱,还有那个男人的爱——一个丈夫对妻子的爱,可以说跟罗瑟琳德的爱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能喧嚷,但是相比起来,葡萄牙海湾也是这么浅。

然而,我现在要谈谈我说过的中国人的女性理想和古代希伯来人的女性理想之间的差异。在《所罗门之歌》中,希伯来的男子这样表达他对情人的爱:“哦,我的爱,你像得撒[3](Tirzah)一样美丽,像耶路撒冷一样标致,像揭竿而起的军队一样可怕!”即使在今天,看见了美丽的黑眼睛犹太女人的人都会承认,古代希伯来男人对他们种族的女性理想的描述真实而形象。但是,在中国的女性理想中,我想在此说明,关于中国的女性理想,无论是在肉体上,还是在精神上,都不存在可怕之处。就连中国历史上的“海伦”——那个“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的美女,她的可怕,只不过是一种比喻。在《中国人的精神》一文中,我说过有一个词可以概括中国式的人性给人留下的整体印象,这是英文“gentle”(温顺)。如果它对真正的中国人是真实的,那么,它对真正的中国妇女来说,就更贴切了。事实上,真正的中国人的这种“温顺”,在中国女人心中,变成了甜蜜的温柔。中国女子的那种温柔和顺从,就如同在《失乐园》里弥尔顿在黄昏中,那个女子对她丈夫说的话:

你听神的,

我听你的,

知道的已经够多,

女人最幸福的学问和荣誉就是这些。

确实,中国人的女性理想中的这种完美理想品质,你从其他任何民族或者任何文明中,包括希伯来、希腊或者罗马的女性理想中都无法找到。中国女性理想的这种完美的、神圣的温柔,只存在于另一种文明中——文艺复兴时期的基督文明,此时的欧洲文明已经臻于完美。如果你们读过薄伽丘的《十日谈》[4]中格里塞尔达[5]的动人故事,看到其中展现出的真正基督教的女性理想,然后你就会理解,这种完美的顺从,这种神圣的温柔,这种完全无私的温柔——在中国的女性理想中意味着什么。简言之,在这种神圣的温柔品质中,那种真正的基督教的女性理想类似于中国人的女性理想,只是稍有不同。

假如你把基督教中的圣母玛利亚和中国著名艺术家画的仙女和女鬼图仔细对比——而不是和中国的观音菩萨,你就会发现这种不同之处,基督教女性理想和中国的女性理想是不太一样的。基督教的圣母玛利亚温柔,而中国的女性理想也是如此;玛利亚轻盈,而中国的女性理想亦然。但是,中国的女性理想不止于此;中国的女性理想还温文尔雅。为了对文雅这个词所表达的魅力和优雅有一个概念,你将不得不回到古希腊——

——哦,我愿去斯佩西卓克河流的原野和泰奇塔山麓,那拉哥尼亚少女们跳着酒神舞的地方。

事实上,你也不得不去塞萨利的田野和斯佩希卓克(Spercheios)的溪水旁,到拉哥尼亚少女们载歌载舞的地方——泰奇塔的群山上。

在此,其实我想说的是,自宋朝(公元960年)以来,甚至一直到现在的中国,那些被称作儒家清教徒主义者的宋代哲学家们把儒家精神变得狭隘而僵化,在某种程度上,使中华文明的精神庸俗化了——从那时起,中国的女性失去了许多优雅和魅力——温文尔雅一词所表达的涵义。因此,如果你想看到这种优雅与魅力的话,你不得不去日本,至少在那里的妇女,仍然保持着唐朝的纯粹的中华文明。这种优雅与魅力,以及中国女性理想的天生的温柔,共同赋予了日本女人独特的气质——就连当今最贫困的日本妇女也是如此。

关于魅力与优雅的品质,请允许我在此引用马修·阿诺德的几句话,他把粗陋的新教徒的英国女性理想与精致的天主教徒的法国女性理想对比。在比较了欧根尼·德·古宁(法国诗人毛利斯·德·古宁的妹妹)和一个英国女子爱玛·塔莎姆小姐之后,马修·阿诺德说:

法国妇女是朗格多克[6]的一名天主教徒;英国妇女是马盖特的一名新教徒,而英国新教徒的粗陋形象,出现在所有的议论中,出现在它的一切丑陋不合宜中——而且,让我补充一句,但也表现了它的优点。在这两种生活的外在形态和方式之间,一种是天主教徒欧根尼·德·古宁在朗格多克过圣诞节,在复活节的时候去僻静的教堂做礼拜,她每天诵读,过着圣人一样的生活;另一种,则是塔莎姆小姐新教徒的赤裸的、空洞的和狭隘的英国模式,“教会友谊把她和马盖特霍雷广场的礼拜者们团结起来”,她用柔美、甜美的歌声给人们吟唱:

我主耶稣知道,并且感到他的血液在流动,

这就是生命的永恒,这就是人间天堂!

她是主日学校[7]的年轻教师,有一个“令人尊敬的唱诗班领唱托马斯·罗先生”——她们之间的差异是多么大啊!这两种生活的基础相似;她们的环境又是多么的不同啊!不同之处会被认为是细枝末节、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不错;无关紧要——绝不是的。在英国新教的宗教生活模式中,明显缺乏优雅和魅力,这不是无关紧要的;它是一种真正的弱点。这件事你们本应完成,而不是把它留给别人。

最后,我希望在这里为你指出中国人的女性理想中最重要的品质,正因为这种品质,使得中国女性理想卓尔不群。在中国妇女身上的这种品质是真实的,是每一个主张文明的民族和国家的女性理想所共有的,但是我在此强调,这种品质,在中国女性理想中完美至极,在世界上绝无仅有。我所讲的这一品质,用两个汉字来形容,就是“幽闲”,我在前文所引用的曹女士所著的《女诫》中的引文里,我把它翻译为“modesty and cheerfulness”(谦虚和乐观)。中国的“幽”字,字面的意思是幽静的、隐蔽的、神秘的,而“闲”的字面意思是“安逸或悠闲”。对于中国的“幽”字,英语“modesty, bashfulness”(谦虚、害羞)只能反映它众多涵义的一个方面,德语Sittsamkeit与它更接近,但是也许法语pudeur在所有语言中是最接近的。可以说,这种腼腆,这种羞涩,汉字“幽”所表达的这种品质,是一切女性品质之根本。一个女人这种腼腆和羞涩的品质越突出,她就越具有女性气质——越有女人味儿,这样,她离一个完美的或者理想的女人的目标就越近。相反,如果一个女人失去了这种品质,她逐渐丧失了女性的其他特质,失去了她的芳香,而变成一具行尸走肉。因此,正是这种腼腆,这种品质,使得或应当使每一名真正的中国女性本能地觉察、明白,在公共场合抛头露面是不对的;按照中国人的观念,上台并当着众人唱歌,即使在儒家协会的大厅里,也是不妥的。总之,正是这种幽闲,这种隔离的爱,这种对“耀眼的太阳”的敏感反对,这种中国女性理想的腼腆羞涩,赋予了真正的中国女性一种世界上其他民族的女性所没有的芳香,一种比紫罗兰和难以名状的兰花的香气更甜美的芬芳。

我相信,世界上最古老的情诗是两年前我为《北京每日新闻》翻译的《诗经》中的第一篇。诗中是这样描述中国人的女性理想的:

关关雎鸠,

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

君子好逑。

“窈窕”一词与“幽闲”含义相同:从字面上讲,“窈”是隐蔽、温顺、怕羞的意思,而“窕”字是有魅力的、文雅的,“淑女”两个字则表示一个坚贞纯洁的少女或妇女。在这首中国最古老的情歌中,你会发现中国女性理想的三个基本品质,即那种若即若离、羞涩腼腆、坚贞纯洁以及难以名状的“温文尔雅”的优雅和魅力。总之,真正的中国女性就是贞洁的、腼腆的、有魅力而又文雅的。那么,这就是中国的女性理想——“中国女子”。

儒家的《中庸》,我曾译作the Conduct of Life(人生操守),这本书的第一部分包含了儒家在人生操守方面的实用教义,最后以幸福家庭作为结尾:

妻子好合,

如鼓瑟琴。

兄弟既翕,

和乐且耽。

宜尔室家,

乐尔妻孥。

在中国,这种家庭就是天堂的缩影——作为一个社会秩序井然的国家,中华帝国是真正的天堂,天堂降临这片土地,降福于中国人民。这样,中国的君子用荣誉感、“忠诚教”来维护社会秩序,他们是国家的守护者;而中国的女性,以她们的魅力和优雅,以她们的纯洁、腼腆,最重要的是她们的“无我教”,成为人间天堂和家的守护天使。

[1]《女诫》是东汉班昭写的一篇教导班家女性做人道理的私书,包括卑弱、夫妇、敬慎、妇行、专心、曲从和叔妹七章。班昭(约49—约120),字惠班,又名姬,号大家,班固、班超之妹。班昭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位女历史学家,在兄班固去世后续写《汉书》。班昭十四岁时嫁给同郡曹世叔为妻,人称“曹大家”。

[2]杨百翰,又译名“布里根姆·扬”(Brigham Young,1801—1877),在摩门教创始人小约瑟夫·史密斯去世后,他担任了教会首领一职。为躲避宗教迫害,他率领摩门教徒长途跋涉来到盐湖城并定居下来。摩门教实行一夫多妻制,杨百翰以娶了50个老婆闻名于世。不过,在美国政府和世俗社会的压力下,摩门教早在1890年就废除了一夫多妻制。

[3]所罗门王去世后,耶罗波安是以色列北方部族的第一任王,他把首都从示剑迁到得撒。得撒作为首都,直到暗利为王时,才正式建都撒玛利亚。

[4]薄伽丘(Boccacio,1313—1375),意大利作家,著有《十日谈》,内有100个故事。

[5]格里塞尔达,Griselda,女子名,有“顺从而有耐心的女人”之意。

[6]朗格多克,Languedoc,古时法国南部的一个省。

[7]主日学校,Sunday school,基督教教会为了向儿童灌输宗教思想,在星期天开办儿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