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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社宣读的论文:《中国人的精神》

【摘要】:我的论文题目是“中国人的精神”,但这并不意味着只对中国人的性格或特征去泛泛而谈。此外,若论及中国人性格或特征时,我们很难加以概括。我说的“中国人的精神”,是指中国人的生存精神,也就是中国人心灵、性情、感情综合体,它赋予国人不同于其他民族的本性,尤其是对于现代欧洲人和美国人而言。那么,怎样才算真正的中国人呢?借用一个适用于动物的术语,我们可以说真正的中国人是被驯化了的动物。

首先,请允许我来说明一下今天下午所要探讨的内容。我的论文题目是“中国人的精神”,但这并不意味着只对中国人的性格或特征去泛泛而谈。之前,已经有很多对中国人特征的描述了,我想大家都有同感,虽然对中国人的特征有过很多描述或是列举,可至今尚未勾勒出一幅中国人内在本质的清晰图像。此外,若论及中国人性格或特征时,我们很难加以概括。正如大家所了解的,中国北方人的性格不同于南方人,就像德国人的性格不同于意大利人一样。

我说的“中国人的精神”,是指中国人的生存精神,也就是中国人心灵、性情、感情综合体,它赋予国人不同于其他民族的本性,尤其是对于现代欧洲人和美国人而言。或许我们所议之题,最恰当的表述为“中国式的人性”,或者通俗一点——称为“真正的中国人”。

那么,怎样才算真正的中国人呢?我确信大家都会赞同这是一个妙趣横生的话题,尤其是在当今的情况下。环顾当今的中国,我们似乎会发觉,中国式的人性——真正的中国人——即将消亡,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新型的人性——进步的或现代的中国人。在真正的中国人于世界上全部消失之前,我提议对他们做最后一次的认真审视,看看我们是否能从他们身上发现某些鲜活、独特的东西,正是这些东西形成了他们与其他民族之间的巨大差异,并有别于中国现在的新型人性。

我认为,传统的中国式人性最能打动人心的是:真正的中国人内心没有野蛮、凶恶或者残暴。借用一个适用于动物的术语,我们可以说真正的中国人是被驯化了的动物。比如,一个来自中国社会最底层的人与欧洲社会同样阶层的人相比,他身上少了几分兽性,也就是动物性,德国人称之为Rohheit(动物野性)。我相信各位会赞同我的观点。事实上,以我之见,如果用一个词来概括“中国式的人性”给人的印象,那就是英语中的“gentle”这个词,即“温良”之意。我所说的“温良”并非天性温柔,或者软弱顺从之意。已故的麦高文(D. J. Macgowan)博士说:“中国人的温顺,跟被阉割了的、伤心欲绝的人是不一样的。”其实,我所说的“温良”,是指不冷酷无情、尖酸刻薄、粗野鄙俗或者暴戾恣睢,也没有任何使人不快的地方。可以说,真正的中国式人性有一种从容、冷静、练达之气,就像你偶然找到一块锻造精良的金属。如果一个真正的中国人在身体上或道德上存在缺陷,即使无法挽回,也至少会被他温良的性格所弥补。真正的中国人也许粗糙,但粗糙并不粗劣;真正的中国人可能长相丑陋,但丑陋并不丑恶;真正的中国人也许庸俗,但庸俗并不黩武,也不喧闹;真正的中国人也许愚蠢,但愚蠢并不荒谬;真正的中国人也许狡猾,但狡猾并不恶毒。实际上,我想说明的是,真正的中国人即使在身体、心灵和性格上有缺陷或污点,也不会令人厌恶。你会发现,一个真正的中国人很少叫人反感,即使那些守旧派,甚至底层人也是如此。

我认为,中国式的人性给人以温良的印象,甚至温顺到无以言表的程度。当对这种品质进行分析时,你会发现它是两种品性结合的产物,即同情心和智慧。我曾把中国式的人性比喻成被驯化了的动物。那么,驯化的动物与野生动物之间有什么不同呢?在驯化的动物身上有人类特有的痕迹。话说回来,这种把动物和人区别开来的特质是什么呢?这就是智慧。但是,被驯化动物的智慧并非是一种思考的结晶。它不是经过推理而得来的智慧,它又不像狐狸的智慧源于一种本能——这种狡猾的智慧可以知道哪里能吃到小鸡。狐狸身上这种出于本能的智力是所有动物都具备的,甚至包括野生动物。然而,在被驯化的动物身上具有类似人类智慧的东西,与狐狸的狡猾或动物的智力是迥然不同的。被驯化动物的智慧不是来自推理,也不是源于本能,而是出于同情心,源于爱和依恋的情感。一匹纯种的阿拉伯马能理解它的英国主人,并不是它学过英语语法或天生就能听懂英语,而是因为它对主人充满爱和依恋。这就是我所说的人类智慧。被驯化的动物之所以不同于野生动物,其原因就在于前者拥有了这种人类的品质。同样,我认为,正因为怀有同情心和真正的人类智慧,才使中国式的人性,即真正的中国人,具有了难以言说的温顺。

以前,我在某处读过一篇外国人的文章,他曾旅居中日两国。他写道,一个外国人在日本待的时间越长,就会越讨厌日本人;而在中国住的时间越久,就会越喜欢中国人。他对日本人所言之事是否真实,不得而知;但是,我认为,凡是在中国生活的人都会同意他对中国人所做的评价。众所周知,外国人在中国居住时间越长,对中国人的好感便会与日俱增,这种喜好你可以称之为——“喜欢”。在中国人身上有种无法形容的东西,尽管他们有时不讲文明、举止粗俗,心灵和性格上也有很多缺点,他们依然比其他民族更能赢得外国人的喜爱。这种无法形容的东西,我们把它定义为“温良”,在外国人心目中,即便它没有完全弥补中国人身体上和道德上的缺陷,至少也减轻和削弱了排斥之感。正如我试图向你们展现的那样,这种温良便是我所说的同情心或真正的人类智慧——此处所言人类智慧既不是来自推理,又不是源于本能,而是出于同情心——产生于同情的力量。

对于中国人之所以会具有这种同情力量的原因,在这里,我斗胆提出一种解释——如果你愿意的话,也可以称之为一个假设——中国人具有这种力量,一种强烈的同情心的原因是,他们完全或者几乎完全过着一种精神生活。中国人的全部生活就是一种精神生活——并非来自身体器官的感觉,也不是你所说的源于神经系统的激情,而是出于真挚情感和友爱之情的感情,它来自我们本性的最深处——精神或者灵魂深处。甚至,我在这里可以说,真正的中国人过着一种充满情感的或者友爱之情的生活,一种纯灵魂式的生活,以至于他有时可能会忘记了应该做的事,甚至也忽视了人的意识也需要物质的支持这一事实。这就彻底解释了为什么中国人会对肮脏的环境、物质的匮乏和粗俗的举止都漠不关心了。当然,这与本文主题并不相关。

我认为,中国人具有同情的力量,是因为他们过着一种充满了感情和友爱的生活。请允许我在这里为大家举两个例子来验证我对这种精神生活的解释。

以下便是我的第一个例子。可能你们当中有人认识我在武昌的一位挚友,他就是我的同僚梁敦彦先生——他曾在北京做过外务部尚书。梁先生告诉我,当他第一次接到汉口海关道台的任命时,他渴望成为清廷大员,努力得到顶戴花翎。但是他欣然接受这个任命,不是因为他在意顶戴花翎,也不是因为可以得到荣华富贵——在武昌时,我们所有人都穷困潦倒——而是因为他想取悦自己的母亲,通过职位的晋升让远在广州的母亲心情愉悦。这就是我所说的中国人是过着一种充满情感或友爱的精神生活。

另一个例子是这样的。一位在海关任职的苏格兰朋友告诉我,他曾有个中国仆人,此人是一个十足的流氓,撒谎、敲诈、嗜赌成性。但是当这个朋友在一个偏远的港口因为得了伤寒症而病倒,身边没有友人照顾他时,正是这位中国仆人,这个讨厌的无赖,无微不至地照顾他,就连他的亲密朋友或是近亲属都难以做到这样。实际上,我认为在《圣经》里有一句对一个女人所说的话,不仅对这个中国仆人,而且对一般中国人也同样适用——“多宽恕他们一些,因为他们爱得更多。”在中国,虽然外国人看到并了解中国人习惯和性格中的许多缺点和瑕疵,但是他的心仍然被中国人所吸引,因为中国人有一种精神,或者,如我所说的那样,他们过着一种充满情感或友爱的精神生活。

我认为,现在找到了一个线索,可以揭示中国人拥有同情心的秘密了——正是同情心赋予了真正的中国人真正的人性智慧,才让他变得如此温良。下面,让我们对这一线索或者假设加以验证。中国人的精神生活这一线索,能否解释之前我所举的两个案例,又能否对中国人在实际生活中表现出的一些普遍特征加以说明,让我们拭目以待。

首先,让我们拿中国的语言加以验证。我认为,由于中国人的人生是一种精神追求,所以,中国的语言也是一种精神语言。众所周知的一个事实是,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中,孩子与未受教育的人学习汉语非常轻松,而成年人与受过教育的人则困难重重。原因是什么呢?依我看,其原因在于孩子和未受教育的人用心灵来思考、说话,而受过教育的人,尤其是受过欧洲现代教育的人,思考和言语都讲科学和逻辑。事实上,有知识的外国人发现汉语学习举步维艰,原因就是教育过度,因而变得迂腐木讷,故步自封。借用一句形容天堂国度的话,来描绘中国的语言——“如果你不变成孩子,你就不可能学会。”

下面,让我们审视一下中国人生活中另一个司空见惯的现象——中国人记忆力非常好。原因是什么呢?答案就是:中国人记忆用心而不靠头脑。因为心灵有一种同情的力量,就像胶水一般,黏附力很强,能抓牢任何事物,比干巴巴的头脑更为管用。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说人们在孩提时,记忆力、学习能力都比成年后强得多。这是因为当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所有人跟我们中国人一样,都是用心而不是靠头脑来记忆的。

接下来,让我们探讨中国人生命中另一个举世公认的事实——中国人有礼貌。人们评论说,中国人待人接物彬彬有礼。那么,真正礼貌的本质是什么呢?那就是对他人感受的体谅。中国人的礼貌源于他们精神式的生活,他们了解自己的感触,这也促使他们很容易体谅别人的感受。中国人恭谦礼让,尽管与日本人经过了精心准备的礼貌不同,却令人愉悦。用一句优美的法语来形容的话,那就是la politesse du coeur,即一种心灵的礼仪。另一方面,日本人的礼貌虽然面面俱到,却不能使人心悦神怡,而且我也听过一些外国人说讨厌日本的礼仪,因为它可以说是一种排练过的仪式——就像在戏剧中刻意学习的一样。它与发自内心的礼貌是不同的。实际上,日本礼仪就像缺少了芳香的花朵,而真正有礼貌的中国人的礼仪芳香四溢——因为它是由心而发。

让我们查验中国人的最后一个特征,亚瑟·史密斯(Arthur Smith)正是以此引起了人们的注意而名声大噪,这个特质就是——模糊不清。中国人为何会含糊其词呢?究其原因,我还是这样说:那就是中国人的精神生活。心灵是一种精妙而灵敏的平衡。它不像头脑或智力一样,是一种坚硬、呆板、僵化的仪器。用心灵去思考,就不可能像头脑或者智力那样稳定而严格。至少,这么做将是极其困难的。中国人所使用的毛笔是一种柔软的刷子,它或许可以作为中国精神的一个象征。用它来写字或作画非常困难,但是你一旦掌握它的用法,用它来书写或者作画,那种唯美的优雅境界,是使用硬笔者难以企及的。

上述几个实例与中国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任何人,即便是对中国人一无所知之人,也能观察、理解。依我之见,通过验证这些事实,我认为,我成功地解释了“中国人的生活过的是一种精神”的这一假设。

由于中国人的生活是一种心灵的体验,是一种孩童般的生活,所以,在很多方面他们的做法非常简单。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值得注意的一个事实就是,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伟大民族,至今中国人在很多方面还很原始。这个事实让浅薄的外国留学生认为中国文明寸步难行,或者停滞不前。不过,必须承认,就纯粹的智力生活而言,在某种程度上中国人被压抑了。一如大家所了解的,中国人不但在自然科学方面,而且在纯粹的抽象科学,例如数学逻辑学和纯粹哲学等诸多方面,进展缓慢甚至止步不前。事实上,欧洲语言中“数学”“逻辑学”这两个单词,在汉语中并没有准确的对应词汇。中国人像孩子一样,过着一种简单的精神生活,对抽象科学不感兴趣,因为精神和情感并不作用于这两个领域。事实上是,只要与精神和情感无关的事情,中国人总会感到厌恶,比如统计报表。如果统计报表和纯粹抽象的科学让中国人厌恶的话,那么欧洲人正在进行的自然科学研究,为了验证科学理论而要把活生生的动物开膛破肚、大卸八块,这更会激起中国人极度的憎恶和惊惧。

我之所以说中国人在纯粹的智力生活方面,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压抑,是因为中国人至今过着孩童般的简单精神生活,就这些方面而言,中国人作为一个古老的民族,时至今日依然像孩子一般简单幼稚。但有一点必须牢记,这个孩童般的民族,精神生活固然简单,在很多领域也是如此,但他们却拥有原始人不可企及的精神和理性的力量,正是这种力量使他们能够成功地处理复杂而棘手的社会、政治和文明的问题。在此,我冒昧地说,这种成功欧洲各国自古都未能取得——其标志有目共睹,占亚洲大陆大部分人口的中国人在一个庞大的帝国之下安定和平、秩序井然地生活着。

实际上,我并不想强调,中国人最奇妙的特征是一种精神生活。因为即便是原始居民也有精神生活。我们都知道,欧洲中世纪基督教徒也都过着一种精神上的生活。英国诗人、评论家马修·阿诺德(Matthew Arnold,1822—1888)曾说过:“中世纪基督教的诗歌是依靠精神和想象创作的。”但是,我想在此说明的是,中国人最奇妙的特征,是当他过着精神的生活、孩童般的生活时,他仍然具有精神和理性的力量,这是中世纪基督教徒和其他原始民族所不具备的。换言之,中国人最奇妙的特性是,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一个成熟理智的民族,它至今依然过着一种孩童般纯真的精神生活。

就这点看来,与其说中国人是被抑制了的民族,不如说中国人是一个芳华常驻的民族。换言之,中国人作为一个种族,最奇妙的特征就是他们掌握了永葆青春的秘密。

现在,我们可以回答一开始所提出的问题了——真正的中国人是怎样的?真正的中国人,正如我们现在所了解的,就是一个具有孩童般的精神世界的理智成熟的人。总而言之,真正的中国人拥有孩童般纯真的心灵,又拥有成人成熟的头脑。因此,中国人的精神是一种青春常驻的精神,是一种不朽的民族精神。那么,中国人具有不朽的民族魂的秘密又是什么呢?大家会记得我在讨论一开始就说过,正是他们的同情心或真正的人类智慧赋予了他们中国式的人性,即那种无以言表的温良。这种真正的人类智慧,我认为,是同情心和智慧两者结合的产物,它使人的心和脑协调起来共同工作。简单说来,它就是灵魂与智慧的完美结合。如果说中国人的精神是一种永葆青春的精神,是不朽的民族精神,那么,不朽的秘密就是灵魂与智慧的完美结合。

现在你们会问我,他们从哪里以及如何获得这种不朽的秘密呢?答案很明显,他们从自己的文明中获得了这个秘密。由于留给我的时间有限,关于中国文明在此就不赘述了,但就与讨论主题有关的中国文明,我愿意和诸位分享我的一孔之见。

首先,我要告诉各位,在我看来,中国文明与欧洲现代文明有天壤之别。在此,请允许我引用当代著名艺术评论家伯纳德·贝伦森[1]先生的一句绝妙之言。在拿欧洲艺术同东方艺术比较时,他说:“欧洲的艺术具有变成科学的致命倾向,我们几乎没有任何一件作品不沾有战场的硝烟,这些皆因我们自私自利而起。”现在我要表明的是,欧洲文明,正如贝伦森先生所说的欧洲艺术,是一个为了追求私利而混乱不堪的战场,一方面是科学和艺术为了各自利益而纷争不断;另一方面,宗教和哲学互相冲突、各不相让。事实上,这是头脑和心灵,即智力和灵魂的角斗场。在中国文明中,至少在最近2500年间,没有这种冲突。我认为,这就是中国文明和欧洲现代文明的根本区别。

换句话说,我想说的是,在现代欧洲,有一种宗教能滋养人们的精神而不是头脑,有一种哲学能满足他们的头脑而不是精神。让我们放眼中国。有人说中国没有宗教。毫无疑问,中国的大多数老百姓对宗教并不虔诚——我指的是这个词在欧洲的意义而言。在中国道教佛教寺庙、仪式和典礼中间,消遣娱乐的意味超越了教诲与启迪;可以说,它们更多的是点燃了中国人的审美情趣,而不是触发了其道德和宗教方面的意识;事实上,它们是激发了人们的想象力,而没有诉诸精神和灵魂。不过,与其说中国人没有宗教,不如说中国人不需要宗教更为准确。

汉族人,甚至中国大多数老百姓都没有感觉到宗教不可或缺,这种不同寻常的事情如何解释呢?一个英国人给出了答案。他就是罗伯特·道格拉斯爵士(Robert K. Douglas)。他是伦敦大学的一位汉语教授,他对儒家学说有一个评论:“在此之前,四十多代的中国人都绝对地服从一个人的教导。孔子作为中国人的圣人先贤,他的教导特别适合中国人的本性。中国人都具有蒙古人种不同寻常的冷峻和感性的头脑,他们不会去研究超出自己经验之外的事物。正如孔子所阐述的,来世不可知,心怀一种简单朴素、实事求是的道德体系,对中国人的所有需求来说已经足够了。”

罗伯特·道格拉斯爵士说,中国人没有感到有对宗教的需求是因为他们有孔子的教导,他的这一评断是正确的。但当他断言中国人不需要宗教是因为具有蒙古人种异常冷峻的头脑和感性思维时,他完全错了。首先,宗教与思维并不相关,宗教只与感情和心灵有关,它是作用于人的灵魂的某种东西。即使野蛮原始的非洲人,他们从纯粹的动物生活中刚刚脱离出来的时候,他们的灵魂便被唤醒了,他们也就感觉到了宗教的必要性。尽管蒙古人种的头脑可能具有与众不同的冷峻和感性,但是我们必须承认,身为蒙古人种的中国人比非洲野人更高级,他们也有灵魂,而且,正因为有灵魂,他们必定会感到宗教存在的必要性,除非有某种东西可以取代宗教的位置。

事情的真相是——中国人觉得宗教可有可无的原因是,他们拥有儒家学说这一哲学和道德规范体系,一个能取代宗教位置的人类社会和文明的思想结晶。人们所言,儒家学说不是一种宗教。就欧洲的“宗教”这个词而言,完全正确。但是我想要说的是,正因为它不是宗教,才愈发伟大。事实上,儒家学说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不是宗教,但却能够取代宗教;它能够使人完全不需要宗教。

现在,为了理解儒家学说是如何取代宗教,我们就必须尝试找出人类以及个人需要宗教的原因。依我看,人类需要宗教跟对科学、艺术和哲学的需求别无二致。

现在让我们以科学为例,我指的是自然科学。为何人们会从事科学研究?现在大多数人认为人们这样做,是因为他们想要铁路和飞机。然而,真正驱使科学家从事科学研究的动机并非是他们对于铁路和飞机的渴望。那些进步的中国人之所以从事科研,是因为他们想要铁路和飞机,所以他们是得不到科学的。过去欧洲真正的科学家致力于科学进步,并使建造铁路和飞机成为可能,但他们根本没有考虑过这些东西。驱使他们进行研究,并在科学进步中取得成功的动力,是因为他们在灵魂深处感觉到这个世界妙不可言,必须要揭开她神秘的面纱。人类对于宗教的渴望,我想和他们对科学、艺术以及哲学的需要是出于同样的原因;这个原因就是,人有灵魂,正因为如此,他不仅发掘历史、探索未来,而且观察现在——不像动物那样只管当下——并感到需要了解身处其中的这个神秘世界。除非人类理解了自然的某些作用和规律,并认清了世界万物的发展方向,否则他们就像关在黑屋里的孩子,会感到周围危机四伏,安全难觅,于是他们过得提心吊胆。事实上,正如一首英国诗歌所描述的,神秘世界的重担正由我们承担。因此,人类需要科学、艺术和哲学,与需要宗教是出于同样的目的,是为了减轻身上——

“神秘的负担,……

这负担沉重又令人讨厌,

源于这一切未知的世间。”

艺术和诗歌能让艺术家和诗人看到世界中的美和秩序,从而为他们减轻了这种神秘的负担。因此,像歌德这样的诗人曾说过“拥有艺术的人,拥有宗教”,因而感觉不需要宗教。哲学也能使哲学家看清这个世界的方法和秩序,从而也减轻了他们由这种神秘带来的压力。因此,哲学家,比如斯宾诺萨[2]曾说过:“对他们来说,智力生活的王冠就是喜悦,就像对于圣徒来说,宗教生活的王冠是喜悦一样。”因此,哲学家也没有对宗教的需求感。最后,科学也能使科学家认清宇宙的规律和秩序,从而使他们在这种负担下得到解放。因此,英国博物学家、进化论的创立人达尔文(Charles Robert Darwin,1809—1882)和德国生物学家海克尔教授(Ernst Haeckel,1834—1919)这样的科学家并不需要宗教。

可对芸芸众生来说,他们不是诗人、艺术家、哲学家或者科学家;对于这些百姓来说,生活荆棘载途,他们时时与自然威胁不期而遇或被同类的暴戾凶残所震惊。那么,能为他们减轻“这一未知世间的神秘负担”的力量是什么呢?这就是宗教。宗教是如何减轻人们的负担的呢?我认为,宗教是通过给众生以安全感和永恒感来减轻这种重负的。面对自然的恫吓威胁和同类的凶残恶毒,一种神秘和怖惧之情油然而生。而宗教给众生提供了庇护所——在这种庇护下,他们能够找到安全感;对于这种庇护的渴求,使他们相信神的存在,或者那些无所不能的妖怪的存在,因为它们可以掌控那些邪恶的力量。此外,面对生活中的不断变化、兴衰和变迁——从出生、儿童、年轻、衰老一直到死亡,以及由此产生的神秘和不确定性,宗教给了人们一种慰藉——在这种安慰下,他们如释重负、闲适安逸;这一慰藉是对来生的信仰。所以,我认为,宗教给了这些既不是诗人、艺术家,又不是哲学家或科学家的普通人一种认同感和归属感。耶稣基督说:“我赐予你们平安,这平安是世界不能给予的,也是世界不能从你们那里拿走的。”由此,宗教给人以安全、永恒之心,正如我所说的一样。除非你能找到一种可以给人们带来同样感觉的东西,能像宗教一样给庶民以心安神定的感觉,否则他们会一直有一种对宗教的需求。

我认为儒家学说之所以能代替宗教,是因为在儒家学说里一定有某种东西,能给予国民同样的精神寄托,比宗教毫不逊色。现在就让我们来发掘一下,看看在儒家思想中,哪些特质能在安抚人类心灵方面起到同样的作用。

我经常被人邀请,去讲孔子为中华民族所做的贡献。我可以告诉大家的是,孔子为中国人做出了卓越贡献。可由于今天时间仓促,我只能告诉大家孔子所完成的一个主要的也是非常重要的事情——而且是他生前唯一做过的事情,按孔子本人所言,后人会了解其人其事。为什么我会说儒家与宗教别无二致,为什么我说儒家给人以慰藉,当我解释之后,各位便会恍然大悟了。为解释清楚,请务必允许我稍微详细介绍一下孔子的生平。

孔子[3],可能有人知道,生活在中国历史上所谓的扩张时期:家族式统治的礼崩乐坏、苟延残喘,封建的半家族式的社会秩序和统治形式必然要扩张和重建。如此巨大的变化,不仅带来了物质世界的混乱,也引起了人们精神世界的错乱。

我曾说过,中国文明在最近2500年里,心灵和头脑没有冲突。但我现在必须告诉大家,在孔子生活的扩张时期,当时的中国,与现在的欧洲差不多,人们的心灵和头脑也发生过严重的冲突。孔子时代的中国人发现自己身处于包括国家制度、行为规范、权威教条、习俗和法律在内的庞大系统之中——事实上,这个庞大的社会和文明体系是从崇敬的祖先那里继承来的。他们得继续在这个体系下生活;因而他们开始萌发一种意识——感到这个系统并不是他们创造的,所以一点也不符合他们实际生活的需要;对于他们来讲,这只是遵循惯例,而不是理性的选择。2500年前中国人这种意识的觉醒,如同欧洲现代精神的觉醒(自由主义、探索精神),是要探寻世界本源及其形成的原因。古代中国的这种现代精神,使人们看到了社会旧传统与民众实际生活并不协调。进行自我调整,不仅可以重建一种社会和文明的新秩序,并且为它打下基础。但是在当时,所有尝试建立社会和文明新基础的探索皆以失败而告终。有些尝试虽然满足了头脑——国人的智力,却不能满足他们的心灵;另外一些实践,虽然净化了心灵,却没能充盈其头脑。2500年前的中国,爆发了这种头脑和心灵的冲突,正像现在我们所看到的欧洲所爆发的这种冲突。

在人们努力构建的社会和文明的新秩序之下,却包含这种心灵与头脑的矛盾,使得中国人对所有文明都不满意。由此产生的痛苦和绝望,使得中国人想推翻并毁灭所有的文明。比如老子[4],他在当时中国的地位譬如现在托尔斯泰之于欧洲,他从心灵与头脑的矛盾所导致的不幸和痛苦中,认为自己发现了社会结构和文明的最本质、最根本的错误。老子及其智慧非凡的徒弟——庄子,告诫民众绝圣弃智。老子对人们说:“抛弃所有,与我同来;隐于群山之上,居住隐士之屋,享有真正的生活——一种心灵的、不朽的生活。”

孔子虽然也看到了当时社会和文明之下的苦难与悲惨,但他意识到罪恶并不在于社会、文明自身及其结构,而在于社会和文明所采取的错误途径,在于人们把社会和文明建立在错误的基础之上。孔子告诫中国人不要抛弃他们的文明——在一个建立于正确基础之上的社会和文明中,人可以过上真正的生活,一种精神生活。事实上,孔子终其一生都在努力尝试把社会和文明引入正途;给它一个正确的基础,以此来阻止文明的毁灭。但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岁月里,当他看到自己不能阻止文明的毁灭时,他做了什么呢?像一个建筑师看到自己的房子着火了,带着熊熊火焰的房子就要塌了,他知道已经无法挽回,他明白唯一能做的就是保存好这座房屋的图纸和设计,以便日后重建。所以,当孔子看到中国文明这幢建筑的毁灭无法避免时,他觉得应该保存好这两种材料,它们被保存在中国的“圣经”中——五本经典著作,被称之为“五经”。我认为,这就是孔子为中华民族所做的伟大贡献——他挽救了中国文明最初的资料。

孔子发掘、保存了中华民族文明之源,但是这还不是孔子对中华民族最重要、最伟大的贡献。他最伟大的功劳是,在挽救这些蓝图时,他对文明的设计做了新的集成、新的解释。而且他灌输给中国人真正的国家观念——这是一个国家真正而理性、永恒而绝对的基础。

古代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现代的卢梭和赫伯特·斯宾塞也对文明进行了梳理,并试图给出一个国家观念。那么,我提到的欧洲伟人们进行的哲学体系和文明梳理,与另一种文明集成——被称为儒家学说的哲学和道德体系之间有什么不同呢?在我看来,是这样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赫伯特·斯宾塞的哲学没有成为一种宗教或者宗教的等价物,没有成为民族和芸芸众生所接受的信念,而儒家学说已经成为一种宗教或者说宗教的代替物。我所说的宗教不是就欧洲词汇的狭义而言,而是就其广义而言的。

歌德说:“唯有众生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生活;唯有众生过着真正的生活。”现在,当我们提到广义的宗教时,我们通常指的是一套包括行为规则在内的教导体系,正如歌德所言,是被人民大众作为真理而接受的,并受其约束——至少,它能被一个民族或国家的大多数人所接受。在宽泛而普遍的意义上,儒家学说已经成为一种宗教,因为它的教义被认为是正确的,它的行为规则约束着整个中华民族。而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赫伯特·斯宾塞的哲学即使在这种广义上也没有成为宗教。我认为这就是儒家学说跟它们之间的差异——后者依然保持着学者哲学的本色,而前者成为整个中华民族,包括中国学者在内的人民大众的宗教或者宗教的等价物。

在“宗教”这个词语的宽泛和普遍的意义上,我说儒家学说是一种宗教,恰如基督教或者佛教一样。但是,各位也许还会记得,我说过儒家学说不是西方意义上的宗教。那么,儒家学说和欧洲所称宗教的区别是什么呢?那就是一个里面有超自然的因素,而另一个却没有。

除了超自然和现实的区别之外,还有另一个不同之处存在于儒家学说和西方所谓的宗教之间。西方字面意义上的宗教要把人变成一个好人。儒家学说远远不止这些。儒家学说教导人要成为良好的公民。在基督教的语录里问道:“人的主要目标是什么?”而孔子语录里问道:“公民的主要目标是什么?”一个人,不仅仅是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而且还处在与同伴与国家的关系中。基督教语录说:“人的主要目标是赞扬神。”孔子语录解释道:“人的主要目标是要像孝子和良民一样生活。”有子是孔子的一个门徒,《论语》中曾记录过他的话:“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翻译成现代汉语也就是说:“一个明智的人以生活的基础为主要目标。当基础打好后,智慧、宗教就会到来。那么,要像孝子和良民一样,不正是把这一基础——作为一个有道德的人的主要目标吗?”简言之,西方人所称的宗教目的是想让人通过自身努力而转变为一个完美而理想的人,因而,要他成为一个圣徒、一个佛陀或者一个天使;而儒家学说则限定为,把人变成一个良民——像孝子和良民那样生活。换句话说,西方意义上的宗教说:“如果你想拥有信仰,你就必须是一个圣徒、一个佛、一个天使。”而儒家则说:“如果你遵守社会规范,孝敬父母,你就拥有信仰。”

事实上,欧洲所谓宗教,譬如基督教,与儒家的真正区别在于:一个是个人的宗教,或者可以称为教堂宗教;而另一个是社会宗教,或者可以称为国家宗教。我认为,孔子为中华民族所做的最伟大的贡献在于,他给了中国人一个真正的国家观念。由于提出了这种观念,孔子使它成为一种宗教。在欧洲,政治是一门科学,但在中国,政治自孔子时代起,就是一种宗教。总之,我认为,孔子的伟大之处,在于他给了我们一个社会的或者说国家的宗教。

在他生命的最后阶段所写的一本书中,孔子讲授了这种国家宗教,这本书他取名为《春秋》。孔子之所以取这个名字,是想总结出一个道德动机,因为它决定了民族的兴起和衰落——民族的春秋。这本书亦可称作《近代编年史》,就像卡莱尔的《近代记事》一样。在这本书里,孔子记录了一种礼崩乐坏的历史状况,并追溯了这种状态下所有苦难和不幸的真正原因——人们没有真正的国家观念;对国家和君王也没有正确的责任观念。在某种程度上,孔子在这本书中讲授了君主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即君权神授。现在我知道所有人,至少你们中的大多数,不会相信君主的神圣权力。我不想争论,各位姑且请听我把话讲完,再做评判。同时,请允许我引用卡莱尔的一句话,他说:“君主统治我们的权力,如果不是神圣的权力,就是残忍的错误。”我希望大家在君主是否拥有神圣权力这个议题上,记住并深思卡莱尔的这句话。

在《春秋》这本书里,孔子提到在人类社会、在人与人之间所存在的普遍关系和行为中,除了对利益和恐惧的基本动机之外,还有一种高尚、可贵的动机影响着他们的行为。这种动机超出了对利益和恐惧的关切,那就是责任;因此,在人类社会,一个特定国家的人民与其国家或民族领袖之间的所有关系中,还有“责任”这种更高尚、更高贵的动机来影响和鼓舞他们的行为。但是,赋予人民忠于国家领袖的这种责任的理性基础是什么呢?在孔子之前的封建时代,由于半家族式的社会秩序和统治形式,当时的国家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个家庭,人们并不觉得他们有多大必要去弄清楚为什么要对君王负责任——既然他们是一个氏族或其家庭成员,与生俱来的家族关系纽带或者情感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把他们和君王,也就是他们氏族或家庭地位较高的成员捆绑在了一起。但是,在孔子时代,就像我所讲的一样,半家族的封建时代已经走到尽头;那时的国家规模不断壮大,丧失了家庭属性,那时的国家公民不再是由一个氏族或家庭的成员所构成的了。因此就有必要找到一个全新的、清晰的、理性的、牢固的基础来支持公民效忠国家元首——他们的统治者或君王。那么,孔子为这种责任找到的新的基础是什么呢?那就是“荣誉”。

去年,我在日本的时候,教育外相菊池男爵(Baron Kikuchi)请我翻译《春秋》一书中的四个中国字“名分大义”,这本书对日本儒学的兴起至关重要。我把它们翻译成“荣誉与责任的重大原则”。正是出于这个原因,中国人把儒家学说和所有其他宗教做了明显的区别,他们没有把孔子所倡导的这个教义体系称为教——汉语里对宗教的一般术语,把其他宗教,比如伊斯兰教、基督教叫作名教——“荣誉之教”。还有,在孔子的教义中,“君子之道”这个术语,理雅各博士[5]翻译为“the way of the superior man”,在西方语言里最接近的同义词是moral law——照字面意义解释,道——君子之法。事实上,孔子教导的整个哲学和道德体系可以总结为一个词:君子之法。孔子把君子之法编成法典并使其成为宗教——一种国家宗教。其中第一个信条就是名分大义——荣誉和责任的原则——它也可以称为:荣誉的法典。

在这种国家宗教里,孔子教导说,唯一正确、理性、永恒、绝对的基础,就是这个君子之法,即人的荣誉感,不但把对国家,而且把对所有社会和文明的态度都囊括其中。现在你们所有人,包括那些认为政治里不存在道德的人,都知道并且愿意承认在人类社会中荣誉感的重要性。但我并不完全确信,所有人都意识到人的荣誉感对于维持人类社会的形态是不可或缺的;事实上,正如谚语所言:“盗亦有道。”——即便是为了维系盗贼社会,也同样需要一种荣誉感。如果人没有荣誉感,所有的社会和文明马上会化为乌有。

想必各位愿意我来为你们揭示其中的缘由吧?让我们拿社会生活中赌博这样的琐事来举例。当人们坐下来赌博的时候,所有人认可并接受荣誉感的约束,当胜负揭晓之时,愿赌服输,否则就会一哄而散。再说商人——除非商人认可并接受荣誉感的约束,去履行合同,否则一切交易都无法进行。可是你们会说,违约的商人可以被送到法庭。的确如此,可是如果没有法庭,又会怎样呢?此外,法庭——怎样才能让食言的商人履行他的合约呢?通过武力。事实上,如果人类没有荣誉感,仅凭武力的话,社会只能达到暂时的团结。不过我认为可以向大家说明:仅凭武力不可能把社会永远团结起来。警察可以使用武力,迫使商人去履行合约。可是律师、地方官员或者共和国的总统——怎样才能让警察履行自己的职责呢?他不能用武力去实现,那么,用什么呢?如果不是用警察的荣誉感,就是用欺骗的方法。

现代时期,在世界范围内——我很遗憾地说,也包括中国在内——律师、政客、地方官员和共和国的总统都是用欺骗的方法让警察履行自己的职责。在现代社会,这些既得利益集团告诉警察他必须履行职责,因为这是为了社会利益,为了他的国家的利益;而社会利益意味着这个警察能按时得到薪水,如果没有钱,他和他的家人会饿死。对警察说这番话的律师、政客抑或共和国总统,我认为,他们使用了欺骗的方法。我说这是欺骗,因为国家的利益,对这位警察意味着每周15先令的薪水,这仅仅能使他和他的家人不至于挨饿,而对律师、政客、地方官员和共和国的总统来说,意味着每年1万到2万英镑的收入,住好房、用电灯、坐汽车,舒适而奢侈,让上万人不得不用血汗劳动来供养他们。

我说这是欺骗,因为这不是出于对荣誉感的认同——而这种荣誉感让赌徒把口袋里的最后一个便士付给了赢了他的人,如果这种荣誉感不复存在,社会中的贫富不均以及所有财产的转移和占有,就如同赌桌上金钱的转移一样,没有任何理由和约束力。因此,这些达官贵人、名流显要,虽然口口声声以社会和国家利益为口实,但真正依靠的是警察无意识的荣誉感,这种荣誉感不仅让他履行职责,而且使他尊重财产权,并满足于一周15先令的薪水。而与此同时,律师、政客和共和国的总统却得到每年高达2万英镑的收入。因此,我说这是欺骗,因为,当他们如此高调地强调警察的荣誉感时,他们自己——这些政商界的人中翘楚,却相信政治没有道德,没有荣誉感,并且大张旗鼓地按照这一原则说话行事。

各位可能还记得,我告诉过大家卡莱尔的话——君主统治我们的权力,如果不是神圣的权力,就是残忍的错误。现代的律师、政客、地方要员和共和国的总统所进行的这种欺骗就是卡莱尔所称的残忍的错误。正是这种欺诈行为,这种现代官僚的狡猾,一边在政治上把道德和荣誉束之高阁,另一边却煞有介事地大谈特谈社会福祉、国家利益;正是这种狡猾,如同卡莱尔所说的,引起了我们在现代社会所看到的“普遍的苦难、反抗、癫狂、狂热暴乱的仇恨、暴政复辟的寒流、无数人的堕落退化以及个人的轻浮放荡”。简而言之,正是这种欺骗和武力的结合,凌辱了人类的道德,引起了愚蠢的行为,使无政府主义者向这些律师、政客、地方官员和总统投掷炸弹或放置炸药来反抗他们。

事实上,如果人民没有荣誉感、政治上不存在道德的话,这样的社会,我认为是不团结的,至少不能持久。因为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官僚机构及其服务职能部门的人员,以及被利用的警察,都会陷入自我矛盾中。警察被告知必须为了社会的福祉履行职责。但是他,这个可怜的警察,也是社会的一部分——至少对他和他的家庭来说,他是社会最重要的部分。那么,如果有其他的途径,获得的报酬比警察更多,用来改善他和家庭的生活,而且也符合社会利益的话,这个警察迟早会得出结论说,由于政治中没有道德和荣誉感的存在,如果能得到更好的报酬,并且不影响社会利益——那么,为什么还要当警察,而不去做一个革命家或者无政府主义者呢?这样的话,社会就要分崩离析。孟子说“孔子作《春秋》”——一部记录当时社会及其思想的书——当时之社会,如今日之世界,公务人员荣誉感缺失,政治中道德沦丧;当孔子写这本书时,“乱臣贼子惧”[6]。

不过,言归正传,我认为,没有荣誉感的社会无法团结,也不能持久。因为,我们已经看到,在人类社会中,即使像赌博和做生意这样的小事抑或在与无足轻重的事情相关的人际关系里,对荣誉感的认同也是极其重要和必不可少的。那么,在人类社会的人际关系中,在社会的两个最基本的结构——家庭和国家的关系中,它必然更加重要。正如大家所知道的,历史上所有社会文明的崛起总是始于婚姻制度。在欧洲,教会宗教把婚姻变成一种圣礼,也就是说,某种庄严而神圣的东西。在欧洲,婚姻的合法性是教会赋予的,圣礼的权力来自神。不过,这只是一个表面的、形式的,或者说法律层面的认可。婚姻的神圣性,其真实的、内在的、真正的约束力——正如我们在没有教会宗教国家所见到的那样,是荣誉感,即男女之间的君子之法。孔子说:“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7](对君子之法的认识开始于夫妻关系的认识)。”换句话说,对荣誉感的认同——君子之法——就是要在所有的公民社会和国家中,建立婚姻制度。这种婚姻制度确立了家庭。

我说过,孔子教导的国家宗教是一个荣誉的法典,而且我告诉过各位,孔子从君子之法中得出了这部法典,但是我现在必须告知诸位,在孔子之前的很长时间里,中国业已存在着不明确的、不成文的君子之法典。此法典者即是礼,即礼貌、修养,或者说举止得体之法。历史上,孔子稍稍之前的时代,中国出现了一位伟大的政治家——此人被誉为中国伟大的立法者,人们通常称之为周公(约出生于公元前1135年)——他最先详细地说明、整理、制定了一部成文的君子之法的法典,也就是当时所称的《礼》,即礼数、修养、举止得体之法。周公所创的中国首部成文君子法典,称为《周礼》,即周公礼法。这部君子法典可以被看作中国前儒家学说的宗教,或者,正如被称为基督教之前犹太民族的摩西律法一样,可以被称为中国人民的旧体制宗教。正是这部旧体制的宗教——首部君子之法的成文法典——第一次在中国赋予庄严神圣的婚姻以合法性。因此,中国人至今仍然把结婚礼仪称为周公之礼——即周公礼法。通过婚姻礼法制度,中国前儒家学说或者旧体制宗教确立了家庭结构。它一度保证了中国所有家庭的稳定性和持久性。在中国,这种周公礼法在儒家学说之前,所以被称为“前儒家宗教”或“旧体制宗教”,它可以被看作一种家庭宗教,以区别于后来的孔家儒教。

孔子对于之前的家庭宗教,提出了一个新体制。换句话说,孔子提出了君子之法更新鲜、更广泛、更全面的应用;就像之前周公礼法创立了婚姻礼仪一样,孔子拓展了君子之礼的应用领域,由此,制定了新的圣礼。这种新的圣礼,不再称礼——礼法,他称之为“名分大义”,我翻译成“荣誉和责任之重大原则”或者“荣誉的法典”。通过名分大义或者荣誉法典的制定,孔子让中国人抛弃了之前的家庭宗教,而掉头转向——国家宗教。

在孔子之前的时代里,人们处于家庭宗教的旧体制之下,妻子和丈夫接受了婚姻礼法,即周公之礼,就受到周公礼法的约束——以保持婚姻契约的神圣,并绝对遵守。因此,在他提出的新体制下,各诸侯国的百姓和君主,中国人民和皇帝,都要受其(荣誉和责任之重大原则或荣誉的法典)约束,以保证庄严而神圣的契约得到遵守。简言之,这个新圣礼,是忠于契约的保证,与周公之礼殊途同归,而周公礼法只管婚姻。通过这种拓展、变换的方法,孔子给了之前的家庭宗教一个新体制,并使之成为国家宗教。

换句话说,家庭宗教把婚姻契约变成圣礼,而儒家把忠诚于契约变成圣礼。由于这种圣礼,妻子被要求绝对忠心于自己的丈夫,同理,孔子所提倡的“名分大义”或者“荣誉法典”要求中国人必须绝对忠诚于皇帝。这种忠诚于契约的圣礼可以被称为圣礼或者忠诚之教。大家可能记得我说过,孔子在某种程度上宣扬了君王权力的神圣。与其说孔子宣扬了君主权力的神圣性,还不如说孔子教给了人们忠诚的神圣责任。在中国,孔子教导的绝对忠诚的责任源自它的合法性,君子之法——人的荣誉感,在所有国家中让妻子忠于丈夫的荣誉感;而不像欧洲君权神授理论那样,合法性来自神或者某种抽象的哲学。事实上,孔子倡导的绝对忠诚于皇帝的责任,它的合法性来源于简单的荣誉感,和商人遵守承诺、履行合同,赌徒愿赌服输的荣誉感如出一辙。

既然我所说的家庭宗教,包括中国旧体制宗教以及所有国家的教会宗教在内,通过圣礼制度和婚姻的神圣性确立了家庭,那么,孔子教导的国家宗教,就是通过这种忠于契约的新圣礼制度建立了国家。如果说世界上第一个制定圣礼和树立婚姻神圣性的人,为人类和文明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的话,我认为,各位随后就会理解孔子的巨大贡献了。婚姻圣礼制度确保了家庭的稳定性和持久性,没有它人类就会灭绝;忠于契约的圣礼制度则保证了国家的稳定性和持久性,缺少它人类社会和文明就会毁于一旦,而人类将重返原始或者退化成动物。因此,我告诉大家:孔子做的最伟大的事情是赋予了中国人一个真正的国家观念——它是一个国家真正的、理性的、永恒的、绝对的基础,不仅如此,他把这一观念变成了一种信仰——国家宗教。

孔子在一本书中讲授了这种国家宗教,这就是他在生命最后岁月完成的《春秋》。在此书中,孔子首先制定了忠于契约的新圣礼,命名为“名分大义”,或者“荣誉法典”。因此,这一圣礼经常被普称为“春秋名分大义”(或者简称“春秋大义”)——即春秋编年史的荣誉和责任的重大原则(也被称为“春秋编年史的重大原则或法典”)。这本倡导忠诚神圣责任的著作是中华民族的大宪章(Magna Charta)。它包括神圣的契约和神圣的社会合约,孔子借此约束全体中国民众和各民族要绝对效忠于皇帝,而且在中国,这个契约或圣礼,即这个荣誉法典,不仅是国家和政府的,也是中国文明唯一的真正章程。因为这部著作,孔子说后人会了解他——了解他为世界所做的贡献。

兜了这么一个大圈子,才回到我想说的重点上,恐怕各位早有点不耐烦了。不过,还有最后一个问题,诸位还记得我说过为什么众生总是会感到需要宗教——我指的是欧洲意义上的宗教——这是因为宗教提供了一种庇护,是一个避难所,通过信仰全能的神,他们找到了生存的永恒感。但是,我也说过孔子的哲学和道德体系,即儒家学说,能够代替宗教。因此,儒家学说一定能发挥与宗教相同的功能。我认为,我们已经找到了这种要素,这就是孔子赋予中华民族的效忠皇帝的神圣责任。

这种神圣的责任深深扎根于中华帝国的每一个男人、女人和孩子的心里。因此,正如大家所认为的,在中国老百姓的头脑里,为皇帝树立了一个绝对的、至高无上的、卓越的、全能的能力;而这种对皇帝能力的信仰,给予全体中国人民同样的安全感,就像其他国家中对神、对宗教的信仰能带给众生的一样。对皇帝的无比坚定的信仰让中国的老百姓相信国家的绝对稳定性和持久性;而这种稳定性和持久性又使之相信社会的长治久安和永续发展;同理,这种无限和永恒让他们坚信民族的生生不息。正是这种对种族不朽的信仰,给了中国人民生存的永恒感,就像在其他国家里,民众对于来生的信念一样。

正如这种神圣职责保证了民族的不朽,对祖先的敬奉的仪式保证了家族的兴旺。事实上,在中国,敬奉祖先的祭祀并非建立在对来生的信仰上,而是建立在对家族兴旺的意愿上。一个中国人,当面临死亡的时候,使他得到安慰的不是会有来生,而是相信他的孩子、孙子、曾孙,所有亲近的人,都会记住他、想念他、热爱他,直到永远。那样的话,对一个中国人来说,在他的想象里,死亡就像一次很长很长的旅行,即使不是满怀希望,至少也有很大“可能”重逢。因此,在儒家学说里,这种祭祀仪式和神圣的责任会一起——在中国人活着的时候——给予他们相同的永恒感,在他们死的时候,又赐予他们一样的慰藉,这和其他国家人民对来生的信仰如出一辙。正是这个原因,中国人把敬重祖先与忠诚于皇帝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因此,在儒家整个体系中,真正包含其中的只有两个东西:对皇帝的忠诚和对父母的孝顺——用汉语说,即忠孝。

事实上,忠诚有三个条款,汉语称为“三纲”,即儒家学说中三个最重要的责任。按照其重要程度:第一,忠君的责任;第二,孝顺父母、敬奉祖先;第三,婚姻的神圣和妻子对丈夫的绝对服从。其中最后两条已经包含在我所称的家庭宗教,也就是旧体制宗教里了;然而第一项条款——忠君的责任,是孔子首先倡导的,并借此为中华民族确立了新体制宗教。在儒家学说里,忠君的绝对责任——取代了在所有宗教里相当于忠实的第一条的内容——对神的信仰。因为在儒家学说里有对神的信仰的等价物,所以,儒家学说能代替宗教,因此在中国这样的泱泱大国,没人觉得需要宗教。

你们也许会问,神的权威来自人们的信仰,所以信徒会遵照宗教的道德准则行事,如果不信神,怎么会按照孔子提倡的道德原则做事,又怎么会忠于君王呢?在我回答之前,请允许我指出你们的一大错误,那就是人们相信遵循道德准则是神的旨意。我已经说过了,就像欧洲的婚礼一样,教会会说这种合法性来自神,然而,这只是个形式而已。婚姻的神圣性、合法性,其实源于荣誉感,是男女之间的君子之法。因此,对神的信仰使人们遵守道德法则的说法不足为据。

正是这个事实,让19世纪的伏尔泰[8]和汤姆·佩因[9]这样的怀疑论者以及像海勒姆·马克西姆爵士[10]这样的理性主义者,认为对神的信仰是由宗教的创立者发明,并由牧师们维持的一种欺骗。但是,这只是一个恶劣荒谬的诽谤。所有的伟人,所有的智慧超凡的人,都信仰神。孔子也信神,只不过很少提及。甚至连拥有真正伟大智慧的拿破仑也信仰神。正如赞美诗作者所说:“只有傻瓜——那些粗俗而浅薄的人——才会在心里说,‘世界上没有神’。”但是,具有伟大智慧的人对神的信仰不同于普通人的信仰。他们的信仰是斯宾诺萨那样的:对宇宙神圣秩序的信仰。孔子说:“五十知天命。”[11]所谓“天命”,就是宇宙的秩序。智慧非凡的人对这种宇宙的神圣秩序给予了不同的称谓。德国人费希特[12]称之为宇宙的神圣思想。中国的哲学语言称之为道。但是,无论是谁为宇宙的秩序取了什么样的名字,我们都必须承认,正是源于对宇宙的认识,使这些绝顶聪明的人看到了遵守道德准则的必要性,因为它们是宇宙一个神圣的组成部分。

因此,尽管信仰神并不能使人服从道德准则,但是对神的信仰能让人看到服从这些准则的必要性。正是对必要性的认识,使得那些智慧非凡的人去理解并服从那些道德准则。孔子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但是,当时的老百姓没有那么高的智慧,因而不了解服从道德准则的必要性。就像英国著名诗人、评论家马修·阿诺德说的:“道德准则,起先被理解为思想,而后被当作法律,这些准则是拥护圣人的。人们缺乏理解的智慧,也没有足够的人格力量把它们当作法律来严格遵守。”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赫伯特·斯宾塞的哲学和道德,只对学者有价值。

宗教的价值在于使人们——包括那些没有智慧和人格力量的人遵循道德准则。宗教是通过什么方法,又是怎样做到的呢?人们想象,对神的信仰导致了他们遵从这些准则。我已经说过了,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使人们服从的唯一权威是道德感,即他们心中的君子之法。孔子说:“人外无德。”就连耶稣在布道时也说:“天国在你心中。”马丁·路德[13]在《丹尼尔书》的评论里说得好:“神只存在于人们的心中,取决于信任、忠实、希望和爱。如果这根源是对的,那么神也是对的;如果根源错了,那么,神也是假的。”因此,对神的信仰,只是一种心理,或者说一种庇护。但是路德接着说:“对神的信仰必须是真实的,否则这种信仰就是虚假的。对神的信仰一定是对神的正确认识,即对宇宙神圣秩序的真实认识,这就是我们所提过的,众生不能达到的境界。”

由此可以看出,对神的信仰能使人服从并遵守道德行为准则,这是一种错觉。对神的信仰——宇宙秩序,或称为信念或信任,也就是我所说的庇护。尽管这个庇护是假的,却有助于人们遵守道德准则。因为,这种信仰能给众生带来安全感和永恒感。歌德说过:“虔诚,也就是宗教所教导的对神的信仰,它本身不是目标,而是一种手段,通过让心智和性情完全平静下来,去达到完美的境界。”换句话说,宗教所谓的对神的信仰,是通过保持人们心智和性情的平静,然后让他们去感受道德感,我重申,这一点才是使人类服从道德准则的唯一权威。

那么,宗教让人类服从道德准则的基础是什么呢?那就是灵感。马修·阿诺德所言不虚:“无论最高贵的灵魂持有什么样的信条,无论是异教徒恩帕多克勒还是基督教徒圣保罗[14],他们都坚信灵感是必要的,因为这种激情让道德行为变得完美。”宗教就是依靠这种灵感或者激情让人们信服的。那么,这种灵感又是什么呢?

大家可能记得,儒家的教义体系可以概括为一个词——君子之法。那么,我认为,在欧洲的语言里最贴切的一个同义词是道德。孔子说君子之法是一个秘密,“君子之道,费而隐[15](君子的德行无处不在,然而它却是一个秘密)。”然而孔子又说:“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夫妇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就连智力简单的普通男女也能对这个秘密略知一二。即使天性卑劣的男女也能履行这种君子之法)。”所以,歌德也知道这个儒家的君子之法,称之为一个“公开的秘密”。那么,人类怎样才能发现这个秘密,又应该去哪里寻找呢?我提到过,孔子说对君子之法的认识始于夫妻关系的认识——真正的夫妻关系。因此,歌德所提到的公开的秘密,是首先被夫妻发现的。那么,夫妇又是怎样发现的呢?

话说回来,在中国有君子之法,而欧洲有道德律与之对应。那么,孔子的君子之法跟道德律——哲学家和伦理学家所称的道德律法,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呢?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宗教与哲学家和伦理学家的道德律之间的差别。孔子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我们把生命的法则叫作天命;按照生命的法则行事,我们称为道德;依照自然规律去修炼道德,我们称为宗教)。”因此,根据孔子的说法,宗教的道德律和哲学家的道德律是不同的。宗教道德律是精练的、有章可循的,是更深刻、更高尚的标准。

哲学家的道德律告诉我们,必须服从生命的法则,也就是理智。而理智就意味着推理能力,它让我们能够区别和识别事物的特性和品质。所以理智仅能让我们看到道德关系的可定义的特征和品质,而道德、风尚作为是非、正义的主体,是它的外化形态和呆板的形式。然而它却不能让我们看到它的真正本质,也就是正义的灵魂。因此,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能用语言表达的道德律不是绝对的道德律;能用文字定义的道德思想不是绝对的道德思想)。”伦理学家的道德律也告诉我们,必须服从生命的法则——良心。不过,就像《希伯来圣经》的智者说的那样,一个人的心里有许多诡计。因此,当我们把良心作为生命法则服从时,我们有可能听从的不是正义的声音,不是正义和本质,而是心里的诡计。

换句话说,宗教告诉我们,在服从生命法则时,我们必须遵守真实的法则,而不是被圣保罗称为“肉欲的精神法则”的动物法则或肉欲法则,而著名的信徒奥古斯都伯爵的弟子利特尔先生准确地将其定义为自我保护和繁衍的法则;这种真正法则,圣保罗称之为精神法则,孔子定义为君子之法。简言之,宗教告诉我们的法则,就是耶稣基督所说的心中的天国。耶稣对人们说:“除非你的正义(或者道德)超越了犹太法学家和法利赛教徒(哲学家和伦理学家)的正义,否则你绝不能进入天国。”

哲学家和伦理学家的道德律告诉我们服从生命的法则——理智或者良心。但是,孔子的君子之法跟宗教一样比这更深刻、更高尚。孔子教导我们要遵守真正的法则,不是街上泛泛之辈或者粗俗不洁的人的生存法则,而是美国思想家、文学家和诗人爱默生所说的世界上“最简朴、最纯洁的精神”。为了弄清君子的生命法则,我们必须先做君子,而且具有由内而发的简朴和纯洁的精神。因为这个原因,孔子说:“人能弘道,非道弘人[16](人能够提升道德标准,而道德标准不能提升人的标准)。”

然而,孔子又说,只要我们热爱学习并致知于行,就能学到君子的美好情操或修养,就能够领会君子之法。在孔子的教义里,与修养对应的词是“礼”,曾有过不同的翻译,比如礼节、礼数和礼貌,都没有反映这个词的真正含义。那么这种修养变成道德行为时,在欧洲被称为荣誉感。这种荣誉感,不像道德学家和伦理学家所说的道德律,因为后者是一种干巴巴的、呆板的概念,它更像《圣经》里的正义,是一种本能的、强烈的、鲜明的感知,即被称为“荣誉”的正义的生命和灵魂。

现在,我们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了:作为夫妻的男人和女人是怎样发现君子之法的呢?这是因为他们拥有君子的美好情操和修养,应用于道德行为就叫作荣誉感。那么,又是什么给了男女这种荣誉感呢?朱贝特用优美的语言解释了它:“人不能真正公正地对待他的邻居,除非他热爱对方。”因此,灵感,使男女看到了朱贝特所说的真正的公正,即荣誉。这种灵感就是爱——男女之间的爱孕育了君子之法;拥有了这个秘密,人类不但建立了社会和文明,而且建立了宗教——找到了神。你们现在是否能理解浮士德口里所说的坦白了呢?它的开头是:

我们头顶的不是天堂的圆屋顶吗?

我们脚下踩的不是坚实的大地吗?

现在,我告诉大家,真正使人们服从道德准则的是君子之法——我们心中的天国。君子之法才是宗教的生命,而对神的信仰及其道德准则,只是宗教的形式而已。这样说的话,那么宗教的灵魂和灵感之源,就是爱。这种爱并不仅仅意味着人类最先认识的男女之爱,它包含着对所有生物的友爱、善良、同情、怜悯、宽恕。事实上,所有真实的人类情感都包含在“仁”这个汉字中了,它在欧洲语言里最接近的一个同义词,就是正直,用古老的基督教语言就是“godliness”。用现代语言来说,那就是仁慈,或者称作爱。简单地说,宗教的灵魂和灵感的源泉就是“仁”——你也可以用任何喜欢的名字来称呼它。于是,它也成了宗教的灵感之源,是宗教极其重要的德行。宗教也依靠爱使人们遵循道德准则。孔子说:“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君子之道始于对夫妻关系的认识;但是到达极致后,它将超出天地的范围而支配整个宇宙)。”

我们可以证明,在宗教里存在这种灵感和激情。但它不仅限于宗教——教会宗教。那些不是由于自私或恐惧,而是内心愿意服从道德准则的人,才能够体会到这种激情。这种源自责任和荣誉的行为,在每个人身上都能找到。虽然它不独属于宗教,但是宗教的价值在其领袖的语录里,都包含这种灵感或者激情,这是哲学家和伦理学家道德准则里没有的,就像马修·阿诺德所说,他点燃了那些准则,以便让人们更好地遵循。

但是,这种语录里的激情也不局限于宗教。真正的文学巨匠,特别是诗人,也具有这种灵感或激情,例如歌德的诗。不幸的是,他们的作品不能被大众所了解,因为他们说话咬文嚼字,晦涩难懂。世界上所有伟大宗教的创始人都有一个优势,那就是大多数没受过教育,因而他们的语言通俗易懂,容易被接受。因此,宗教的真正价值是能够向人们传达这种灵感。

世界上所有伟大宗教的领袖都感情炽热、异于常人。这种本性更能让他强烈地感受到人间的情感和友爱,这就是我所说的宗教灵感的源泉,即宗教的灵魂。这种激情或者人类之爱,使他们看到了正义的灵魂。而这种对其本质的强烈感知,又进一步使他们认识到了法则或者道德律的统一。他们情感炽烈,因而想象力丰富,所以他们赋予道德律整体以人性,成为超自然的全能存在,命名为——神。他们也相信人类的激情和友爱来自神。人类的灵感和激情就这样进入了宗教,它们点燃了道德准则,为众人心悦诚服地遵循提供了动机和力量。但是宗教的价值不仅仅是这些,还在于它有一个必要的组织来引导人们,唤醒他们沉睡的心灵,并激励他们付诸行动。所以世界上的宗教组织又被称为教会。

很多人相信这一点,教会就是引导人信仰神的。这是个很大的错误。正是现代基督教会犯的这个错误,让诚实的人对现代基督教会深恶痛绝,比如已故的弗劳德先生[17]。弗劳德先生说过:“我在英格兰听过上百次布道,都是关于神的秘密、教士的神圣使命、使徒的传承,等等,但是没有一个能够使我回想起基本的诚实,回想起那些古老的戒律——‘你不可撒谎’‘你不可偷窃’等。”我虽然对弗劳德先生心怀尊重,但他谈到教会应该教导道德时,我认为他也犯了错。毫无疑问,建立教会的目的是为了让人有道德,为了让人遵循这些教会的行为准则。但是说到功能,教会的真正功能不是传授道德,而是传授信仰,但是像“你不可撒谎”“你不可偷窃”那些呆板僵化、无关痛痒的教条,毫无用武之地。灵感,是灵感,一种让人们服从的激情,才能引导人们成为有道德的人;事实上,就是宗教激发并点燃了人们的情感。因而,教会的功能就是要唤醒并点燃人类的灵感或激情,以使他们遵守行为准则。教会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

很显然,所有的创始人不仅教导信徒们道德准则,激发他们的灵感和情感,而且激起亲传信徒对他们的无限崇敬和狂热的爱恋。当伟大的导师死后,亲传弟子们为了保持这种情感和景仰,便会建立一个小教会。这就是教会的起源。于是,宗教开始唤醒并激发人们的灵感和情感,使他们遵守规则。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不仅是对神的信仰,也是对宗教的一种信仰、一种信任;那么,是对谁的信任呢?在伊斯兰教称为“先知”,在基督教里称为“中保”[18]。如果你问一个虔诚的穆斯林为什么他信仰神并且遵守行为准则,他会理直气壮地告诉你,是因为他信仰先知穆罕默德。如果你这样问一个尽责的基督教徒,他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你,是因为他爱耶稣基督。你会看到,对穆罕默德的信仰,对耶稣的爱,这就是对宗教创始人和导师的炽热情感、绝对的景仰——这就是灵感的源泉,这就是伟大宗教的真正力量。通过它,教会让众生遵守道德准则。

你们一定记得,你们问我,如果没有对神的信仰,如何让众人服从并遵循孔子提倡的道德准则,履行忠君的责任呢?我已经向各位说明了,不是对神的信仰,而是灵感被唤醒和点燃,才使得人服从法则。所以,孔子的教义体系为儒家学说,类似于其他国家的教会宗教,孟子在谈及中国历史上两个最纯粹、最像基督的人物时说:“故闻伯夷之风者,顽夫廉,懦夫有立志(当人们听说了伯夷的高风亮节后,放荡的无赖不再自私,而怯懦的人有了勇气)。”而且它拥有一个相当于教会宗教的组织方法来让人们服从道德行为准则。在中国,这种组织就是学校。

我们知道汉语里宗教的“教”和教育的“教”是同一个字。事实上,因为中国的教会是学校,宗教对中国人就意味着教育、教化。中国学校的目的和目标,不像现代的欧洲和美国,教人如何谋生、如何赚钱。它的目标与教会目标有异曲同工之妙,是教给人理解弗劳德先生所说的古老戒律的,如“不撒谎、不偷盗”等;事实上,就是教导人行善。“不论我们是否规定了言行,”约翰逊说,“不论我们是否希望对人有用或者令人愉快,前提就是分得清是非;其次,熟悉历史,辅以包含天道人伦的经典范例。”

那么,学校——中国的教会——和其他国家的教会不一样。学校确实也像教会一样,能唤醒并点燃人们的灵感和情感,并让人们遵守道德准则。但是在中国,学校所用的方法有别于其他国家的教会里所使用的方法。

学校不是通过激发对孔子的狂热情感和盲目崇拜来实现其目的的。孔子生前也的确在亲授弟子中激发了崇敬、爱和狂热的感情,而且,在他死后,在更多研究他、理解他的人中间激发了同样的感情。但是,孔子无论在生前还是死后,都未曾激发老百姓的激情。中国的人民大众也热爱和崇拜孔子,但是与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狂热相去甚远。考虑到这一点,孔子算不上宗教创始人。欧洲意义上的宗教创始人,要求一个人必须具备异常强烈甚至反常的情感。孔子其实有皇族血统,是商王的家族后裔,孔子之前,这个朝代曾统治中国——这个种族的人具有希伯来人的激情,同时,他们具备希腊人发达的智慧,孔教的奠基人、旧体制宗教的代表人物——周公就是其中之一。如果做一个比较的话,孔子拥有高贵的血统,使他怀有希伯来人的激情,同时接受了最好的智力训练,让他在智力方面出类拔萃。就像伟大的歌德,总有一天,欧洲人会认识到他是最杰出的人性典范,是欧洲人哺育的真正欧洲人,同他一样,中国人会认为孔子是最完美的人性典范,是中国人哺育的真正的中国人。同时,我也认为,孔子因为受过良好的教育,修养极佳,所以不会创立宗教。情况也确实如此,甚至孔子在世的时候,除了他最亲密、最亲近的弟子之外,人们都不了解他是怎样的一个人。

所以,我认为,中国的学校,不会通过对孔子的赞美、爱和狂热的崇拜来实现其目的。那么,中国的学校又是如何做的呢?

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在教育中,感情是被诗歌的学习所唤醒的;判断力又由修养和礼貌形成;性格的教育是通过音乐的学习来完成的)。”学校——中国国教教会——是通过诗歌来点燃灵感和激情,以实现其目的的。事实上,所有真正的文学巨匠的著作都有跟宗教类似的灵感和激情,正如我所说的一样。马修·阿诺德在谈到荷马和他诗歌中的高尚品质时说:“在《荷马史诗》以及少数文学巨匠作品中的高贵品质,能使无知的普通人高雅起来,并能够改变他。”事实上,凡是真实的、正确的、纯洁的、可爱的、声誉良好的事物,只要有任何优点或者任何值得赞誉的地方——学校都会让人们考虑这些方面,并借此唤醒和点燃灵感和激情,以让人们服从。

我曾说过,真正的文学巨著,比如《荷马史诗》,不能影响众生,因为所有的文学巨匠用的是文雅的语言,中下层人理解起来劳神费力。那么,孔子的教义体系,即儒家学说,又是怎么做的呢?可以告诉大家,与其他国家的教会对应的组织是学校,但是也并不完全正确。因为,在中国,能够确切地与他国教会对应的是——家族。真正的教会其实是家族,学校仅是它的一个附属物。在每个家族的房屋都摆有祖先的牌位或者祠堂,而在每一个村镇都有家族祖先的庙堂。

我已经向各位解释过了,正因为灵感之源是人们的真正动力,所以,教会才会唤起和激发人们对宗教导师和创始人的狂热崇拜。然而,在中国,灵感之源来自“对他们父母的爱”。教会,如基督教,说的是:“爱耶稣基督。”而在中国,孔教教会——每个家族的祖先牌位——“爱你的父母”。圣保罗说:“让每一个呼唤基督之名的人都远离邪恶。”汉朝《孝经》一书的作者,说的话与这位效法者所言如出一辙,他说:“让每个爱父母的人远离邪恶。”简言之,与基督教的本质、动力和真正的灵感之源源于对基督的爱一样,中国儒家学说,其本质、动力和灵感之源是“对父母的爱”——孝心和祭仪。

孔子说:“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要聚集在父辈们以前聚集的地方;要举行和他们以前举行过的一样的典礼;要演奏他们以前演奏过的同样音乐,来对他们骄傲的事情表示尊敬;要爱他们所珍惜的东西;要尊敬死去的人,好像他们还活着,对于那些离开我们的人,好像仍然跟我们在一起,这就是孝的最高境界)。”孔子又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通过培养对死者的尊重,回忆遥远的过去,人们的美德会加深)。”这就是儒家学说的做法。而在这些法则中要求最高、分量最重的就是对君王绝对忠诚,就像在其他宗教里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对神的敬畏一样。

换句话说,基督教说:“畏惧神,并服从他。”

而儒家学说则教导人们:“尊敬皇帝,并忠于皇帝。”

基督教说:“如果你愿意并服从他,你必须首先爱基督。”

孔子的国家宗教教导说:“如果你尊敬皇帝并忠于他,你必须首先爱你的父母。”

现在,我已经解释了为什么自孔子时代之后2500年间,在中国文明中,没有心灵和头脑的冲突。中国人,就连中国的老百姓都没有感到他们需要宗教——我指的是西方意义上的宗教;之所以没有感觉到,是因为中国儒家学说里有某种东西能够代替宗教。那种东西,就是忠君的绝对责任;这就是孔子教导的名分大义的荣誉法典。我认为,孔子对中国人民最伟大的贡献就是给予了他们这种国家宗教,并教给了他们忠君的绝对责任。

我认为有必要在此再回顾一下孔子的平生及其事迹,因为它与我们讨论的中国人的精神关系很密切。我想告诉你们,你们也会理解,一个中国人,尤其是受过教育的中国人,如果故意忘记、放弃或丢弃了荣誉的法典——名分大义,即效忠君王的神圣责任,那么他已经失去了中国人的精神,失去了他的民族精神:他不再是一个真正的中国人。

最后,对于我们正在讨论的题目——中国人的精神或者什么是真正的中国人,请让我简短概括一下。真正的中国人,是过着成人的理智生活,同时具有孩童般纯真心灵的人。而中国人的精神是灵魂和智慧的完美结合。如果你浏览一下中国人一流的艺术和文学作品的话,你会发现正是灵魂与智慧的美满的结合,使得作品摄人心魄,令人赏心悦目。马修·阿诺德对《荷马史诗》的评价对中国所有的一流文学同样适用,他说:“它不但拥有一种力量直击人的心灵深处,令伏尔泰自叹不如,而且比起伏尔泰所见长的朴素和理性来,它也毫不逊色。”

希腊最杰出诗人的作品被马修·阿诺德称为女祭司,她想象瑰丽,又不乏理性。那么,中国人的精神,就像他们最杰出的艺术和文学作品范例中的那样,恰如马修·阿诺德所说的,是想象丰富的理智。他说:“之后的异教诗歌以感觉和理解为生;中世纪基督教诗歌靠心灵和想象过活。不过,现代生活的主要因素,如今现代欧洲精神的主要因素,既不是感觉和理解,也不是心灵和想象,而是想象丰富的理智。”

如果马修·阿诺德在此所说的话是真的,如果富有想象力的理智会一直而且必须存在的话,那时,你就能看到,对于欧洲人民来说,这种中国人的精神——这种被马修·阿诺德所称为的富有想象力的理智是多么的珍贵!我认为它价值极高,极其重要,你应该研究它、努力理解它、热爱它,而不要粗心大意、不屑一顾或者把它付之一炬。

但是,在做出最后结论之前,我想给大家提一句忠告。我想警告大家,当你思考这种中国人的精神时,你们应该牢记,它不是一种科学、哲学、通神论,或者任何“主义”,就像布拉瓦茨基夫人(Blavatsky)或者贝赞特夫人(Besant)的通神论或者“主义”一类。中国人的精神甚至不是你们所说的思维——不是一种大脑的积极工作。中国人的精神是一种精神状态,一种灵魂的性情,你们不能像学速记或者世界语那样学习它——简言之,它是一种心态,或者用诗人的话来说,是一种平静而恬适的心态。

那么最后,我想请大家允许我朗读最具中国情怀的英国诗人华兹华斯[19]的几行诗,我的任何语言在它面前都会相形见绌、黯然失色,它能准确地描述这种恬静的心态,即中国人的精神。这几行诗歌所用的方法,我是望尘莫及的,它在你们面前展开了一幅中国式人性灵魂和智慧完美结合的画卷,展示了那种恬静的心态,正是这种心态给予了中国人不可言说的温顺。在《丁登修道院》(Tintern Abbey)这首诗里,华兹华斯写道:

同样,我让他们相信,

我可能拥有另一种神奇的本能,

给予他们恬适的心境,

在这种心境里,沉重而令人厌烦的人生,

连同世界上所有的神秘陷阱,都得到了减轻——

那种平静恬适的心境,

它包含的感情,引导着我们的行程——

直到,这肉体的呼吸甚至我们的血液都几乎停滞,

我们在体内渐渐进入梦境,变成了一个个活的精灵:

当我们的眼睛因为和谐与喜悦而变得平静,

因为我们认清了事物的生命。

恬静的心态能够让我们认清事物的生命:那就是充满想象力的理智,那就是中国人的精神。

[1]伯纳德·贝伦森(Bernard Berenson,1865—1959),立陶宛裔美国艺术批评家和历史学家,以其关于文艺复兴方面的著作——《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画家》等而著称。

[2]斯宾诺萨(Benedict de Spinoza,1632—1677),荷兰哲学家,西方近代哲学史重要的欧陆理性主义者,与法国的笛卡尔和德国的莱布尼茨齐名。

[3]孔子(前551—前479),春秋末期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名丘,字仲尼。鲁国陬邑(今山东曲阜东南)人。曾修《诗》《书》,定《礼》《乐》,序《周易》,作《春秋》。孔子的思想及学说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孔子一生的主要言行,经其弟子和再传弟子整理编成《论语》一书,成为后世儒家学派的经典。

[4]老子(前600?—前470?),春秋时期思想家,道家学派创始人。姓李,名耳,字伯阳,又称老聃,楚国苦县厉乡曲仁里(今河南鹿邑县东太清宫镇)人。传说老子一生下来时,就有白色的眉毛和胡子,所以被称为老子。老子著有《道德经》,他的学说后被庄周发展。史载孔子曾学于老子。

[5]理雅各(Legge),19世纪英国传教士,儒家经典的重要英译者,著有《中国之信仰》。他从基督教的立场出发,对儒家思想进行了独特的理解和分析,认为中国在远古是有神教崇拜的,后来这种信仰丢失了;并从比较宗教学的立场将儒家与基督教相比较,反驳了“儒家完全不是宗教”的说法。

[6]《孟子》III,Part II IX,II.——作者原注

[7]《中庸》——The Universal Order XII4.——作者原注

[8]伏尔泰(Voltaire,1694—1778),法国启蒙思想家、作家、哲学家。启蒙时代的代表人物,著有《老实人》(1759)和《哲学词典》(1764)。

[9]汤姆·佩因(Tom Paine,1737—1809),美国裔的英国作家和革命领导人,他写了小册子《常识》(1776),为美国的独立而辩论。

[10]海勒姆·马克西姆(Hiram Maxim,1840—1916),生于美国的英国发明家。发明有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广为使用的自动反弹发动步枪(1884)。

[11]《论语》,Chap.II4.——作者原注

[12]费希特(Johann Gottlieb Fichte,1762—1814),德国哲学家。他关于世界道德规律和社会道德本性的思想,对黑格尔有重要影响。

[13]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德国神学家、欧洲宗教改革运动领袖。他反对教会阶层的富有和腐败,认为只要在信仰的基础上即可获得超脱。他肯定了1530年的奥格斯堡忏悔会,成功地建立了路德教会。

[14]保罗,St.Paul,耶稣的门徒之一,《新约·使徒行传》的主要作者。

[15]《中庸》——The Universal Order XII1.——作者原注

[16]《论语》Chap.XV28.——作者原注

[17]弗劳德(James Anthony Froude,1818—1894),英国历史学家、作家。以对16世纪英国的研究和对托马斯·卡莱尔的研究而著名。

[18]指耶稣,《圣经·新约》中称他是上帝和人之间的中保。

[19]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1770—1850),英国诗人,其最重要的全集《抒情歌谣》(1798)同塞缪尔·泰勒柯尔斯基合作出版,为建立英格兰诗歌的浪漫主义风格做出了贡献。他于1843年被授予桂冠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