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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国籍的法律意义

【摘要】:自然人的国籍在确定不同的居民对国家的不同关系和不同的法律地位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无论对个人还是对主权国家,无论在国际方面还是在国内方面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自然人的国籍所体现的是个人同国家的永久的法律联系。在许多国际私法关系中,往往需要适用当事人属人法,属人法包括当事人国籍国法(本国法)和当事人的住所地法。因此,国籍是适用属人法的一个重要的连结点。

自然人的国籍在确定不同的居民对国家的不同关系和不同的法律地位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无论对个人还是对主权国家,无论在国际方面还是在国内方面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

自然人的国籍所体现的是个人同国家的永久的法律联系。一个外国人尽管可以由于居住在某国境内或为该国服务等,而同该国发生某种联系,但这种法律联系只是暂时的、有限的并且是不稳定的,他一旦出了该国国境或解除了服务,法律关系也就随之终止。相反的,基于国籍的这种法律关系,除非个人脱离了他的国籍,否则是会永久延续下去的,即使个人到了国外也不会终断,并且越是在国外,这种法律关系越显其重要性。

国际关系方面。首先,根据国际公法,国籍是个人对国家承担效忠义务的根据,同时也是国家对个人实行外交保护的根据。只有在外国的本国国民才享有完全的外交保护和国家在相互交往中为维护自己国民的利益而接受的条约等形式的全部规则所带来的好处。至于在国际私法中,国籍更具重大的法律意义,按照大陆法系许多国家法律的规定,每个人只服从其国籍国的有关身份和能力的法律,外交和领事人员在原则上只对其本国国民行使身份登记。在许多国际私法关系中,往往需要适用当事人属人法,属人法包括当事人国籍国法(本国法)和当事人的住所地法。因此,国籍是适用属人法的一个重要的连结点。在国际民事诉讼方面,国籍也是国家对于它在外国的侨民当其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时,作为原告而回到祖国来进行起诉时行使管辖权的一种根据。例如,欧洲有些国家常常允许自己的侨民回到本国起诉,而没有一律遵循原告就被告这一诉讼法中公认的管辖权原则。

在国内法方面,国籍的法律效果可以说渗透到了绝大多数法律部门。根据宪法和行政法,只有本国的国民才能行使政治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才可能成为国家的公务员及享受整个公益事业所带来的好处和利益。当然,许多公共义务也只由本国国民承担,即使他们侨居国外也不能免除,如服兵役的义务。在民商法中,虽然普遍实行了国民待遇原则,但一般认为,依照国民待遇原则,外国人与内国人处于相同的民事地位,仅就一般原则而言,并非在具体的民事权利的享有上外国人与内国人完全一样,外国人在内国不可能与内国人享有完全相同的民事权利。事实上,在采国民待遇原则的各国,为了自身的利益,总要规定某些限制,一般是规定某些民事权利只准内国人享有,不准外国人享有。例如,许多国家的法律都规定外国人不得享有土地所有权等。[5]在刑法领域,尽管原则上一国的刑法既适用于国民,也适用于外国人,但在有些例外情况下,也有一些专为内国人或专为外国人所规定的犯罪。如叛国罪是适用于本国国民,而不适用于外国人的,间谍罪则相反,在许多国家的刑法中,它只适用于外国人,本国人不可能犯间谍罪。又如,驱逐出境主要是针对外国人的,对本国人不可以把他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