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中,我们针对学生的学习现状和感受,发现部分教师在实施小组合作学习时有很多不足。学生认为在小组合作学习的过程中遇到的较大困难有“小组角色分工不明确,搭便车现象较严重”。可见,教师根据教学需要临时组建的合作学习小组,以及开展的合作交流活动并不是小组合作学习。(五)教师缺乏对小组合作学习理论知识的了解针对教师为什么缺乏对小组合作学习理论知识的了解,经过教师访谈可......
2023-08-04
1.黄石崖造像调查的问题
关于黄石崖造像,荆三林和张鹤云将其分为五区。
第一区为洞内造像(即我们所编的2号)。关于洞内造像,荆说“内造像二十四尊。计东壁七尊;立像一,坐像一,其余为侍者菩萨”,“西壁造像大小十七尊;佛五尊,余为侍者、菩萨”[27]。张鹤云说东壁七尊,五大二小(包括坐佛左上角的两尊小佛);西壁十五尊,其中三尊大像为一佛二菩萨,其余十二尊为较小的佛像。[28]据笔者的调查,张说较为准确,但西壁尚缺计二尊残像。
第二造像区(应为我们所编的3号龛至9号龛)中,荆说第一龛为一佛二菩萨,其右上角有小龛一,只一佛像(以上即我们所编的3号龛和4号龛)。但荆接着说:“再西是一群摩崖造像,计佛像三,侍者四;另外还有残像二,其右上角小佛龛中有一佛一菩萨。”荆所说“佛像三”中,实有一尊为菩萨。[29]其上身虽已残毁,但尚可见肩头翘起的帔帛、赤露着的胳膊以及下身所着大裙。至于荆说“其右上角小佛龛中有一佛二菩萨”,详其现存遗迹,除了荆所说的“佛像三,侍者四”以外,只有其右侧和右上角的两尊小佛(此应该是荆前文中所说的“残像二”),而找不到所谓的“一佛二菩萨”。在荆发表的第二区照片和张发表的分布示意图中,也找不到这“一佛二菩萨”的位置。
在荆、张所编的第三造像区(即我们所编的10号龛至13号龛)中,荆对下半部分造像的描述错误有二:一是只提到有姚敬遵的造像题记[30],而将赵胜、习仵造像题记[31]拉到了第四区;二是说“有佛像及菩萨七尊”,实则漏计了姚敬遵造像之右下方一龛的一尊小像。张鹤云描述中,纠正了荆的第一个错误,但又同样犯了第二个错误。
关于第四造像区(即我们所编14号龛至22号龛),如前所述,荆只将前面一组造像的题记拉到了第四区,而题记上方的四尊造像,却仍然留在了第三区。言及第四区最下层(我们所编18号龛和19号龛)的造像,荆文说“第一个石坎(应是按自东而西的顺序的)现存造像四尊,还有两个残像;第二个石坎中是佛像两个,侍者四人”[32]。张文亦从此说。而在荆所著的《中国石窟雕刻艺术史》一书中,荆又改说“最下层第一个石龛造像四尊,还有四人残像”[33]。详现存遗迹和张的分布图,第一龛均只有佛像四尊而不见有任何残像痕迹,第二个龛内在两个坐佛之外,只有两尊立菩萨,而不是“侍者四人”。关于前述二龛造像,林仰山在1936年发表的文章中描述其上方的题记时说:“(孝昌三年的题记)位于四尊造像的上方,尊像二立二坐。”[34](原文:The fourth inscription is dated the following year,527 A.D.(孝昌三年).It occurs just above a row of four small Buddhas,two standing,two sitting.)此说与现存状况相符,可证荆、张之误。关于该区最上层造像,荆说“上层石坎七个,由东而西,第一个有一坐佛二菩萨,佛像头顶有飞天四个”,“其西小坎五个,各有一佛二菩萨”。然而从张的示意图和造像现状看,在带有飞天的第一个龛之西,只有两个龛而已,且在第二龛(我们编为16号龛)中,只有一尊菩萨居于正中,而并非一佛二菩萨组合。对此,张也只说此处“造像比较零乱不多赘述”云云。倒是林仰山在描述孝昌三年题记下方一龛后接着说:“稍上是三个小龛,其中两个每龛三尊造像,而另一龛内只有一尊造像。”[35](原文:A little above it are three inches,two with three figures each,one with only one.)此又可证荆、张对该处造像描述之粗疏混乱。我们所编的16号龛之西,有一较大的龛。大龛再西靠近残造像记处有一龛(我们编号为21号),其内一尊造像只开出大荒,位于其右下方的另外一龛(我们编为22号),龛楣作锯齿纹和垂幔纹,内有一坐佛、两立菩萨,这两个龛(21号龛和22号龛),按荆、张当时所作的分区示意图,是划归第四区的,然而荆、张文中均未提及。
在荆、张所编的第五区造像中,两人文中均说“完整的只有一个石坎。在最下层有一佛二侍者,其旁小坎三个,各有一像”。据我们新近调查的情况,在造有一佛二菩萨的最下层一龛的周围,只有该龛东侧龛壁上的一尊立佛,像为浮雕,周围并未作龛,应与主铺造像同属一期工程。在张的示意图中,同样也找不到文中所提的“各有一像”的三个小龛。最后关于空龛,荆、张均只说西端下层有一空龛。而在有飞天残像一龛的上方还有两个空龛,其中一个占据着整个造像区的最高位置,内有造像残迹,该空龛及我们所编的20号龛、21号龛、22号龛、24号龛和25号龛,均于我们调查之后不久塌毁。
关于黄石崖的造像总数,荆三林统计为七十五尊,张鹤云统计为八十余尊,林仰山统计为至少八十五尊(尚不包括背光小佛和飞天),我们统计为八十六尊(尚不含背光中的小佛和飞天以及隐匿于崖面落石之下的几尊佛像)。
2.龙洞造像调查的问题
关于龙洞西大洞两壁的造像,关野贞和常盘大定在《支那文化史迹解说》中说:“西壁刻小佛十一躯,东壁刻十躯。”尽管该处造像风化严重,但据我们调查,其中有半数以上为胁侍菩萨或弟子。
谈到西崖两佛龛,关野、常盘说左龛(即我们所编龙小外3号龛)中刻释迦、两罗汉和两菩萨。是龛造像并无题记记载其造像内容,并且,根据左胁侍菩萨宝冠之上的化佛和右胁侍弟子手中的圆丸看,本尊既不能排除为阿弥陀佛的可能,也不能排除为药师佛的可能。所以,直说为释迦,恐怕不妥。关野、常盘在提到右龛造像时说:“右龛小于前者,内设立佛一躯,亦为隋代样式。龛右岩壁上阴刻狮子像,颇奇古。”据此说明龙洞小洞外3号龛的右侧,原本还有一龛并一狮子像,后来塌毁不存。
此外,在龙洞小洞外口的上方有两龛(我们编为龙小外1号龛和龙小外2号龛)精美的造像,关野、常盘调查时没有发现。
3.东佛峪造像调查的问题
关野贞在叙及东佛峪造像时,只提四释迦一弥勒龛(我们所编的15号龛)、二佛并坐龛和原来位于厨房后面而现今已经不存的一龛。其他造像则未提及。但误将这里的乾元二年和开成二年的两龛造像(我们编为2号龛和5号龛)说成位于玉函山的西北悬崖。
4.玉函山造像调查的问题
荆三林在《济南近郊北魏隋唐造像》一文中说:玉函山造像“各区佛像的周边雕刻花纹及柱头与斗拱形构成佛龛,其下刻莲花宝座”,“每个佛龛旁边都有造像记”。此说与现状颇不相符,一是龛下刻莲花宝座的例子目前找不到一处,佛像周边刻花纹及柱头的做法仅有一例;二是造像记尽管较多,也不是每龛均有。关野贞与常盘大定的调查比荆三林和张鹤云的调查早三十多年,不仅没有提及佛龛的花纹及柱头、斗栱、莲花宝座饰,甚至许多造像都找不到题记。故荆说有许多值得怀疑处。
在荆著《中国石窟雕刻艺术史》中,谈到第二排第二区(龛)造像,荆所说的“上层佛像四尊”中,第一尊与后三尊并不完全在同一层位,故应属于两个不同的龛,并且后三尊中,最后一尊实为菩萨,以胸前有帔帛为证。关于荆编第三区和第四区(即我们所编10号龛和11号龛),荆说“第三区,坐佛一,坐菩萨像一,立菩萨二;第四区,坐菩萨一,有李惠猛妻杨静太造像记”。在坐佛左肩上方的壁面上,有“开皇八年四月七日罗□[沙]敬造一佛二菩萨”的题记,荆没有发现,故将后面的一尊坐菩萨误归到第三区中,而在第四区中,荆言为李惠猛妻杨静太造像,关野、常盘则说是罗沙弥造像,详其现场题记,明言为“开皇八年七月廿日罗沙弥为父母造二菩萨”不谬。接下来的第五区,荆说“上层坐佛八尊及残像一尊,下层坐佛六尊,侍者立像一尊,有罗宝奴等造像记”。上层的残像一尊,据其装束,为一菩萨;下层的侍者立像实为两尊,且俱为菩萨。关野、常盘在叙述这两排造像时,说上面一排造十七躯,实际为十八躯;说下面一排的后半部分造佛菩萨像五躯,而实际上却是八躯。
荆在叙述第四排造像情况时所说“南端刻有帷幔装饰”,实际应该是第五排中间两铺造像(即我们所编的66号龛)的龛楣。关于第四排的造像数目,关野、常盘说是二十七躯,实以荆说三十二躯为确。据我们调查,三十二躯像中,除了开皇四年刘洛造像记的最后八躯为佛像,其余全是菩萨。
在最下层的一排五铺造像中,荆述4号窟(即我们所编的65号龛)“本尊高1.96米”,应为0.96米之误。另外,对荆编的2号窟和3号窟(即我们所编的66号龛),据龛楣和龛侧的立柱看,似应为一期工程,故我们将其统一为一个编号。而关野、常盘则说2号窟为张峻母桓造像,3号窟为开皇四年造弥勒像。说2号龛为张峻母桓的造像概系因为位于1号龛和2号窟之间的题记,说3号龛为开皇四年造像则不知何所本。在经过统一的规划的两龛造像中,两者的年代竟前后相差十六年之久(张峻母桓造像为开皇廿年),尤其是在周围的年代均较早的几龛造像中间,非常严密地插进了一龛晚了十几年的造像,这是令人不可思议的。据此推测,关野、常盘或有可能没有发现刻在帷幔龛楣上的李化成等三十四人造像题名,而将3号窟左上方的开皇四年造像记(刘洛造像记)误安于3号窟,又将本来似乎应属于1号窟(我们编为67号龛)的张峻母桓造像记误安于2号窟,也未可知。于此暂且存疑。关于4号窟(我们编为65号龛),关野、常盘记为开皇五年夏树造弥勒三尊(或系指一铺三尊)。查《续修历城县志》,夏树所造为“弥勒像并一菩萨”,即共造像二尊,倘其所记不谬,此龛造像的题记又成了一个值得怀疑的问题。最后的5号窟,关野、常盘说有开皇十三年罗宝奴为亡父绍及亡姊阿贰造弥陀像并二菩萨的题记。关于这则题记,荆则说是在第三排造像的右侧。此造像记虽已不存,但根据《续修历城县志》所载该题记中的“敬造北堪弥陀像并二菩萨”字样看,“北堪”应是相对其他龛或题记本身而言,“弥陀像并二菩萨”则明指造像内容。而第三排右侧的造像中,有二菩萨的是最南边的一龛,且龛中实有两尊坐佛;故,荆说不可从。
此外,关野、常盘在其文中还说玉函山“唯西北悬崖有乾元二年的阿弥陀像和开成二年的弥勒像,为唐代作品”。如前所述,关野、常盘在介绍东佛峪造像时只提到三个龛,而对于有纪年的乾元二年龛和开成二年龛及其他一些无纪年的龛,则是只字未提。玉函山造像中本无任何唐代作品,仅仅是由于材料颠倒才造成了这样的错误。至于后来陈聿东在《山东隋代石窟艺术探析》一文中说:“据《续修历城县志》载:‘玉函山隋代造像十三种,另有唐造像二种。’今除西北悬崖上的乾元二年和开成二年两龛属唐代开凿外,余俱为隋代所造。”首先应该说明,《续修历城县志》中确实记有“玉函山造像十三种”,但却不曾谈到“另有唐造像二种”。陈之所述,大抵是受关野、常盘材料的影响,加之对实际造像情况并不了解。
5.千佛崖调查的问题
关野贞和常盘大定调查千佛崖时,将此处造像分了区,并按由北向南的顺序叙述造像的情况。荆三林和张鹤云的调查则是先将大龛由北向南编号称窟,并以窟为中心,附带地叙述小龛的造像情况。据关野、常盘调查,第一区内有一龛(我们所编的43号龛)中间为一等身释迦坐像,左右有两弟子、两菩萨,倶为圆雕。现造像已佚,只剩下下面的莲花座。
在第二区内,关野、常盘漏记了一龛(即我们所编的40号龛)。
关于第三区,关野、常盘言南部靠近第四区处,有十一个小龛(我们编为22号),其最下方有僧慈阴之铭。然,现今仅见有十龛,且找不到题铭。至于关野、常盘说北边“有等身佛像两躯和其它大小佛三躯”,事实上则远远超出了这个数目。
荆在其《中国石窟雕刻艺术史》中,谈到所编的千佛崖第二号窟之南的十三个小龛,说“十一号八尊,十二号三尊,再南为一区集体造像,共三十三尊。集体造像之南又有三个龛……”。关于荆言十一号龛(我们编为39号),关野、常盘及后来我们调查的结果均为五尊,即一佛、二菩萨、二弟子;十二号龛(我们编为38号),关野、常盘及我们的调查均为二尊,即一佛一菩萨;集体造像(我们编为36号),关野、常盘和我们均查为三十四尊;至集体造像之南则实有造像七龛,还不包含刘玄意造像下方的五个小龛,对于荆、张所编的三号窟,荆说“其内大的佛像三尊”。从崖面情况看,靠南的两尊与靠北的一尊明显处于两个不同的龛,且南龛(即我们所编15号龛)之内有贞观十八年僧明德的题记,明言造“石像二躯”,将其与北面的一尊(即我们所编的19号龛主佛)混为一龛,是没有道理的。
图12 千佛崖50号龛中央立柱左侧史同、王方□等造像题记
6.灵鹫山造像调查的问题
灵鹫山的三处造像,关野、常盘只发现了两处。对位于寺后右方高处崖壁的造像(我们称之为A处造像),关野、常盘言下层右起第二龛(我们编为15号龛)为一尊,遭到破坏。据我们的观察,其实只是开出大荒而没有最后完成而已。下起第二层的右起第五龛(我们编为8号龛)中的三尊,关野、常盘言“左胁侍为倚像”,实则为跏趺坐像。关于上起第二龛(我们编为2号龛),关野、常盘言为“各一尊的两小龛”,而实则为一龛之内两坐佛。此外,关野、常盘言台前有碑铭的一龛,其纪年为“天宝二载”,并疑其碑名系由别处转移而来。据我们观察,其纪年应为“天宝十一载”,且碑铭与崖面系为一体。类似于这种在台座前方刻碑的做法,在灵鹫山B处造像中还有一例。荆、张在谈到前述天宝碑之铭文时,记其原文如下:“大宝十一载七月二十四日李舍那上军都尉,为亡父母造阿弥陀佛一体□□□□□男今见沙大娘,□二娘,□三娘,合家供养。”[36]今对照铭文,应为:“天宝十一载七月廿四日李┐舍那上□[骑]车都尉为亡父母┐造阿弥陀佛一铺┐□□□□男八儿女大娘┐女二娘女三娘[37]合家供养。”
前述关野、常盘所未发现的一处造像,位于北崖的一座孤峰之上。因崖面太高,荆、张只看出题记中有“天宝□载三……”字样。据笔者观察,其内容为“天宝□载三月十七日□□乾┐封□□□大┐娘□阿弥□┐佛□□供养”。证之为康熙年《历城县志》中所提天宝六载三月十一日(疑为十七日之误)乾封县人张大娘造像记。
有关由图入史 李清泉自选集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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