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法官认为,证人出庭作证属于控方或辩方的证据措施,不是法院自身的责任,因此对敦促证人出庭缺乏积极性。因此,为实现对证据的实质审查,保证他们能够依法出庭作证,首先需要增强上述人员出庭作证的责任意识,必须让他们充分认识到出庭作证是他们的职责所在;其次,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规定相应的制度,确保他们依法出庭作证。......
2023-07-22
关于福建念斌案,福建高院曾先后两次对念斌案作出过二审审理,分别采取了两种完全不同的审理方式,并得出了完全不同的裁判结论。福建高院先后于2013年7月4—7日、2014年6月25—26日,对念斌案进行了两次开庭审理。在这长达六天的开庭审理中,法庭先后通知鉴定人7人次、普通证人2人次出庭作证,侦查人员13人次“出庭说明情况”,有专门知识的人(专家辅助人)9人次出庭就“理化检验报告和法医学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控辩双方对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和专业人员分别进行交叉询问。在这种法庭审理中,法庭对有疑问的证据进行了当庭核实。最终,福建高院认定“全案证据达不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不能得出系念斌作案的唯一结论”,最终宣告念斌无罪。[28]
相比之下,福建高院曾于2009年11月5日和12月16日对念斌案进行过开庭审理,在那次庭审中没有通知任何一名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或专业人员出庭作证。通过为期两天的开庭审理,福建高院认定“虽然念斌在一、二审庭审均否认投放鼠药致人死亡的事实,但在案证据客观真实、紧密相联、互为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足以认定”,并作出维持有罪认定和死刑判决的裁定。[29]
通过研究福建高院对念斌案件所作的两份裁判文书,我们可以看到,侦查人员所作的被告人供述笔录、辨认笔录、证人证言笔录等案卷材料,都出现在了法庭之上,作为法庭调查的对象和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唯一不同的是,在2013年、2014年进行的法庭审理中,所有证言笔录与证人当庭所作的证言都被提出进行质证;被告人庭前供述笔录与被告人当庭辩解,也都被当庭出示;至于有些笔录材料,由于无法得到其他证据的印证,因此法庭没有将其采纳为定案的根据。例如,对于念斌的庭前供述笔录,因为这些供述与辩解“存在反复,庭前供述与其他证据不能相互印证”,因此法庭没有予以采信。又如,对于本案的关键证人“杨某炎”的证言笔录,判决书也认为念斌与杨“相互不能辨认,供证存在不吻合之处,相关理化检验报告不足以采信”,因此原判认定毒物来自“杨某炎”处不能成立。
福建高院对念斌案的二审法庭审理时间长,前后共持续了六天时间;出庭人员多,通知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专家辅助人等出庭作证,数量创下了近年来我国刑事审判的最高纪录。这次庭审充分彰显了法庭审判的价值和意义,因为这次庭审以被告人当庭陈述否定了被告人供述笔录的证明力,以当庭调查的其他证据否定了关键证言笔录的可信性,以出庭作证的专家辅助人的证言否定了鉴定结论的证据效力。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沈德咏大法官的说法,福建高院对念斌投放危险物质案的二审庭审“可谓庭审实质化的标杆”。这也就证实了对证据的审理判断在法庭上完成是更为科学合理的方式,证据的认定应当在法庭上落实,这是“审判中心主义”的切实表现,这也是符合中国现阶段的最为实际的需求。
有关审判中心主义视角下的刑事证据制度改革研究的文章
一些法官认为,证人出庭作证属于控方或辩方的证据措施,不是法院自身的责任,因此对敦促证人出庭缺乏积极性。因此,为实现对证据的实质审查,保证他们能够依法出庭作证,首先需要增强上述人员出庭作证的责任意识,必须让他们充分认识到出庭作证是他们的职责所在;其次,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规定相应的制度,确保他们依法出庭作证。......
2023-07-22
反之,大陆法系实行的起诉方式则为卷宗移送主义。原则上,证人必须在法庭上作证,将案件的事实当庭向法院陈述,并接受审判组织的询问和控辩双方对某些具体问题的发问。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不同,中国刑事法官直接以检察机关的案卷作为法院调查的对象。(三)证言笔录的证据能力在英美对抗式审判程序中,交叉询问是审查言词证据的最重要方式,也被视为防止伪证的有效手段。......
2023-07-22
目前的证据审查判断在提高效率、节约成本等方面确实有可取之处。再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于公诉方提交的案卷材料,由于无法获得有效质证的机会,因此造成法官在只听取一面之词的情况下就对案件事实产生了内心确信。这样极易造成法庭对证人证言的“质证”流于形式,即使证人证言存在虚假的内容,甚至有些证人实施伪证行为,也无法予以揭露和驳斥。......
2023-07-22
本次会议的召开是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试点项目总结经验,研讨有待解决的问题,推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贯彻实施与在立法上的进一步完善。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开展了1年9个月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试点工作,成绩斐然。......
2024-01-19
必然性的结论是我们进行案件事实认定所追求的最佳状况,在从间接证据到间接事实的推理中,必然性的推理前提是我们的首选。统计的广泛性和结论的高度准确性已经使人们相信和承认它的“必然性”了。充分有效经验法则或科学定则虽然有其“必然性”优点,但其在案件事实认定中所起的作用也不是绝对的,其作用范围有一定的限制,在大部分情况下,一般有效经验法则只能作为从间接证据到间接事实的推理前提来使用。......
2023-08-11
在内容上,应当重点体现不同类型案件的不同取证要求,同时反映不同种类证据的取证要求,逐渐形成从整体到部分、从部分到个体的系统证据审查指引,逐步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犯罪指控体系。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将基本证据要求嵌入大数据司法办案辅助系统,辅助司法人员对证据合法性自动识别、比对,对证据内容和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自动预警,提醒检察人员及时发现带有瑕疵的证据并加以纠正,提升案件证据收集和审查的质量。......
2023-07-22
制定刑事证据收集审查指引有无现实基础,主要取决于刑事诉讼领域的证据规则是否全面,法律规定的刑事证明模式是否为证据收集指引活动提供了基础。这些刑事证据规则为制定刑事证据收集审查指引提供了法律依据。实际上,英美法系国家围绕刑事证据的收集、审查、运用制定的证据规则是十分丰富的。......
2023-07-22
对书证内容的审查重点是其是否为有关人员的真实意思表示。这可以通过询问当事人或书证制作人来进行。对于本案的书证通话清单,也是定案的核心与关键证据之一,不仅控辩双方争议巨大,甚至连几次审判中不同审判者的认定也不一样。通话清单涉及侦查秘密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审理于法有据。笔者认为,该书证属于法定的证据种类,但是对其审查与认定时,再审时法院的裁判意见没有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操作。......
2023-08-1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