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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机制下的政府、企业与居民互动:空间生产模式

【摘要】:其中,住房消费的市场化逐步导致了居民的迁居以及居住空间的分异与隔离。在GDP的导向下,政府为了吸引资本、促进产业升级改造和旧城空间更新,在郊区以及远离城市的区域以产业园区、新城等形式进行空间开发,满足资本循环的需求。

1)去单位模式下城市空间的生产模式

与单位模式下的空间生产相比,去单位模式下的相关主体及其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图7.1)。在地方分权以及财政体制的包干和分税制改革之后,地方政府成为了具有自身利益追求的主体,并产生了激烈的相互竞争,集中表现为诸侯经济[2]、政府企业化[391]等行为特征。这种竞争的目的直接指向经济增长,尤其是GDP的增长,并在一定程度上演化成为一种锦标赛[3]。而竞争的重要方式之一就是招商引资,并从盈利性资本中以地租税收等形式获取财政收入。单位模式下的企业在经历了市场化变革之后,逐步向现代企业演变,资本盈利已经成为最主要的发展诉求。而去单位模式下的私有、外资等体制外经济成分更是天生的盈利性资本。资本通过生产制造,与居民生活消费相关的住房、购物、休闲等产业运营,以及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盈利。而空间将作为介质参与到这两方面的资本循环过程中,这就是城市空间去单位化的原动力所在,而其去单位化的逻辑则是资本的盈利原则以及相应的资本之间多种方式的合作与竞争。这就意味着城市空间将依据资本的需求而发生变化,或保持、或更新、或扩张。在此过程中,符号作为资本循环与盈利的手段被利用,并以空间符号的形式表现出来。政府将通过相应的产业政策、土地出让以及城市规划等对这一过程施加影响,如对于能够促进地方经济增长的产业实施优惠政策,构建政策洼地来吸引资本。

图7.1 去单位模式下的城市空间生产组织

对体制内成员,尤其是企业员工来说,去单位模式彻底结束了过去居民对单位全面依赖和单位对居民全面负责的关系,实现了“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在就业方面签订劳动合同,而就业单位只履行市场经济下有限的责任。单位与员工简化形成了依托劳动力市场的契约关系。而新增城市人口则是一步到位地直接以这种形式确立与企业的关系。生活消费方面的市场化选择与就业单位的资本实现了分离,居民根据自身的支付能力,从市场获取消费资源,完成劳动力的再生产。其中,住房消费的市场化逐步导致了居民的迁居以及居住空间的分异与隔离。购物、休闲等消费也日益走向分化,不同空间的消费成为社会身份差异的重要标志。

2)去单位模式下空间生产的多重表现

去单位模式下中国城市空间的重构包括原有城市空间(存量)的更新和城市空间的扩张(增量)两个部分(图7.2)。单位模式下产生的资本与居民捆绑的模式在去单位模式中逐渐解体,单位资本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导向下逐渐转变为具有市场主体意义的、以盈利为目的的资本。“单位人”也随着就业模式的改变以及单位社会职能的消减逐步向城市居民,即“社会人”转化。部分单位在市场机制下破产或郊区化,原生产空间开始经历更新改造,而保持不变或仅有内部调整的生产空间则形成了残留型的生产空间。单位模式下的部分生活空间也在市场条件下被拆迁改造,形成更新型的生产空间或生活空间。而空间上不变或内部调整的残留型生活空间也大都经历了住房产权私有化和居民迁居带来的社区杂化。

在去单位模式下,地方政府积极招商引资,鼓励本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由此产生了大量的生产和相应的空间需求。在GDP的导向下,政府为了吸引资本、促进产业升级改造和旧城空间更新,在郊区以及远离城市的区域以产业园区、新城等形式进行空间开发,满足资本循环的需求。新的生产资本与体制内改革形成的生产资本相互竞争与合作,在扩张了的城市空间范围内主要以市场原则获取自身增值需求的空间。户籍制度的松动为城市产业发展带来了大量的廉价劳动力,形成了产业发展的人口红利。这部分新增的城市人口的居住需求与原来的城市人口由于迁居、购买多套住房而产生的住房需求相互叠加,促进了大规模的居住郊区化和明显的内城绅士化改造。这样,多样化的社会群体主要以支付能力为原则,在新开发的、更新的和残留的居住区之间进行住房选择,居住空间分异不断展开和深化。

图7.2 去单位模式下城市空间生产的多重表现

外来人口的增加以及单位的去社会功能推动了城市社会基层治理转型的需求,自1990年代开始城市社区建设开始启动,将不同类型的居住空间纳入政府的治理范围。在去单位化和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下,生产资本和居民居住对空间的需求都从过去的静止状态被激活,不同类型的生产资本以及不同社会群体的居住需求在城市空间内重新布局,整个城市的职住关系被重新洗牌。与此同时,大规模的郊区化和新城开发大大推动了城市空间的扩张。二元的土地制度为城市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土地红利,加强了农村土地的转化,也造成了城乡之间和城市化过程的深层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