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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制下行政权与财产权合一的制度基础

【摘要】: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公有制的实施,国家机构掌握了财产权,进而形成了二者的合一。国家政权获得财产权的渠道是公有制度的建立,这一过程集中表现为1953年到1956年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⑤。工资制度由国家统一规定,与企业盈利水平不发生关系。依托行政权和财产权合一的计划经济公有制,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政府具备了按自身意图配置资源和推动现代化建设的条件。

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新中国的成立,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自然掌握了国家的行政权力。这样,官僚机构在实施行政权力的过程中就具有了国家权威。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公有制的实施,国家机构掌握了财产权,进而形成了二者的合一。两种基本统治(基于行政权力的权威统治和基于财产垄断的交易性统治)为集中资源推动以现代化为目标的国家建设铺平了道路。对劳动者来说,“不劳动者不得食”这个旧的原则,被“不服从者不得食”这个新的原则所代替

国家政权获得财产权的渠道是公有制度的建立,这一过程集中表现为1953年到1956年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改造之后合作社经济和国营经济合计占国民收入的比重达到了89.6%。从职工人数来看,私营经济几乎被消灭,而国营经济成为绝对主体(表4.1)。这一改造过程还可以从工业和商业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看出来。新中国刚刚成立时,资本主义工业是主体,占工业总产值的55.8%。在经过社会主义改造以后,资本主义工业消失,只有社会主义工业和国家资本主义工业两种类型,且前者占比达到了67.5%(图4.2)。商业与此类似,在经过社会主义改造之后,私营商业的零售额从85%降至2.7%,几乎消失。而社会主义商业的零售额则从不足15%上升至65.7%(表4.2)。通过社会主义改造过程,国家将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纳入到政府体系中,为其支配资源创造了条件。同时,这一过程也是已经存在的工业和商业企业向单位转变的过程,是整个发展模式单位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此相应的另一方面是城市土地的国有化。1956年1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发布的《关于目前城市私有房产基本情况及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意见》中规定的“一切私人占有的城市空地、街基地等地产,经过适当办法,一律收归国家”是城市土地国有化的重要依据。

表4.1 社会主义改造前后各类所有制企业中职工人数的变化(单位:万人)

图4.2 中国社会主义改造前后不同类型工业总产值的比重

注:不包括手工业

到1956年经典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体制模式开始建立起来,其具体特点包括[288]①单一公有制的社会经济结构。②以计划为基本手段的资源配置体系。在此体系下,资金、物资和人力资源由国家掌握和调剂,企业按计划生产,货币和价格只是国家制定的、不能反映供求的“消极货币”和“消极价格”。③以中央政府为主的经济决策体系。国家对国民经济实行分级管理,但地方政府的权力很小。同时,大中型企业也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④具有浓厚平均主义的国民收入分配体系。工资制度由国家统一规定,与企业盈利水平不发生关系。

依托行政权和财产权合一的计划经济公有制,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政府具备了按自身意图配置资源和推动现代化建设的条件。这一过程是政府演变为“全能主义”政府的过程[106],核心是将经济活动和社会组织嵌入自身的逻辑,进行支配。

表4.2 社会主义改造前后不同类型商业商品零售额比重(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