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结构主义方法论:深度探讨与理解

结构主义方法论:深度探讨与理解

【摘要】:受索绪尔的影响,社会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将结构主义的方法运用到社会分析中。当然,上述特征是结构主义研究的一个整体特点,并不是每项具体研究都具有的。在结构主义看来,结构如同一张巨网,人被局限于纵横交错的节点中,可以有些许位移,却无法永远逃脱。在中国城市的单位模式研究中,结构主义是总体的方法论基础,体现在研究的总体设计以及具体内容的分析等不同方面。

法国的一位社会学家说:“结构主义不是一门哲学,而是一种方法论”[251],广泛存在于整个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252]。结构主义思潮有一条公理,认为对所观察现象的解释不能只通过对现象的经验研究得出,而必须在支持所有现象但又不能在其内部辨认的普遍结构中去寻找。作为研究方法论的结构主义的起源一般追溯到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的研究。与以往强调思维形象、概念或者意义(所指)不同的是,索绪尔强调用以指称这些东西的声音类型(能指)[253]。能指和所指之间的联系环节是任意的,是一种社会约定。能指和所指的进一步区别存在于话语(parole,日常生活中的话语行为)和语言(langue,其规则被理解以使得话语活动能够被解释的语言系统)之间[252]前者是后者的一种转换:结构语言学家分析话语,以求确定语言系统的基本特性和控制者交流并被认为打上遗传学烙印的各种规则。因此,索绪尔认为语言学家应该关注联系交流者的(社会)代码(语言,langue),而不是说话者的特殊表达方式(话语, parole)。这正是海德格尔所言“不是人说语言,而是语言说人”。

受索绪尔的影响,社会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将结构主义的方法运用到社会分析中。他认为“人类行为由超越人类控制之外的下意识力量预先注定”,即各式各样的表层文化现象皆是人类心灵结构的产物,是心灵的无意识的、逻辑的结构之产物[254],而可观察、可分析的诸社会现象的秩序是表层结构,可以反映决定着它们的深层结构。与列维-斯特劳斯关注具有唯心特征的心智结构不同,阿尔都塞分析的是那些看不见的社会大型结构。其分析受到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但不同于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二分法,而是认为社会整体是具有支配地位的结构,是一种“非中心化结构”的概念。其“超越决定”(overdetermination)的概念认为在社会整体的复杂的结构化了的统一中,不同矛盾相互关联的方式决定了总体发展的方向[253]。而福柯则以“人之死”的方式展示了结构的作用。福柯将语言转换为知识,并透过知识分析隐藏于其后的权力。他认为真理不是在权力之外,每个社会都有它自己的真理体制、真理的一般政治。任何时代的任何话语都是权力的产物,权力通过一系列复杂的程序和隐藏的手段,来控制、选择、组织和传播作为话语形式的知识。因此,谁在说话并不重要,而话语存在的方式、谁在控制才重要,“作者”完全被“作者功能”所代替,主体也被消解。这也是对“我思故我在”的一种颠覆。

关于结构主义的特征,有学者将其概况为五个方面,即整体(wholeness)、关系(relationships)、消解主体(decantring the subject)、自调(self-regulation)和转换(transformation)[255]。整体指依据某种结构或系统而由各部分组成,但不是各部分机械地相加。因此,注重整体是研究事物本质的唯一途径,而事物的部分或因子仅是通向研究事物本质的要素。关系强调的是现实的本质并不单独地存在于某种时空中,而总是表现于此物与它物间的关系中,如人体的某一器官必须放在与其他器官的关系中,放在总体的生命中理解才有意义。消解主体指人不再是测量万物的主人,而是系统中的一个因子,如对人的研究,不是直接地研究人自身,而是要研究那种与人类有种种关系总和的整体。这种整体一旦建立,个体自身的意义就消融于其中了。自调指整个系统按一定的规则维护系统的运转,这又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系统的封闭。转换强调部分与部分、部分与整体间变化的动态性。当然,上述特征是结构主义研究的一个整体特点,并不是每项具体研究都具有的。

结构主义的特征还可以通过与其反面的人本主义对比获得理解[256]。对存在主义萨特而言,人在特定的环境下创造历史,人类个体是最具体的实体。这样,人类不仅由其所处的(地理)条件塑造,而且首先由他们超越特定条件的能力塑造[253]。因此,人是“绝对自由的”,“人永远拥有选择的自主权或否定选择的自主权”,所以能够“不断地成为他自己”。而结构主义与此相反,如列维-斯特劳斯对萨特的批判,认为即便是关于人的科学,其最终目标也“不是建构人,而是解构人”。阿尔都塞也直接否认主体(人)创造历史,强调历史是“无主体过程”的,人和历史主体同时死于社会生产关系的互动。在结构主义看来,结构如同一张巨网,人被局限于纵横交错的节点中,可以有些许位移,却无法永远逃脱。

在中国城市的单位模式研究中,结构主义是总体的方法论基础,体现在研究的总体设计以及具体内容的分析等不同方面。在总的研究目标上,不仅是要描述中国城市发展的空间现象与制度组成;还需要解读空间现象的形成机制以及制度构建的思路;同时,还需要在理解中国城市发展变化的基础上,提炼其内在逻辑,判断其基本趋势。这些单位模式的具体分析都将以方法论为基础,在分析中国城市发展现象的基础上,探寻其背后的结构与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