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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功利主义思想的形成及内容

【摘要】:北宋时期的功利主义学派的主要领军人物是王安石和李觏。由此可见,李觏、王安石、陈亮以及叶适,他们各自提出的功利主义学说思想为中国古代的功利主义的后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根据,并在宋代时期达到了新的高峰,他们提倡的功利主义思想主要分为以下四种观点。综上所述,宋代的功利主义思想杰出代表学者在辩证自然问题时,出发点都是朴素唯物主义自然观。

北宋时期的功利主义学派的主要领军人物是王安石和李觏。李觏的一生都奉献给了功利主义思想,他积极推动了北宋的功利主义学派的发展,引导了一股功利主义的热潮。他书写的《富国策》以及《安民策》深入剖析了北宋时期的社会问题,指出了一系列的政治经济上的隐患,并提倡富国安民的治国理念。李觏的代表作品被后人范仲淹赏识,李觏书写的功利主义理论,丰富了范仲淹“庆历新政”的初稿内容。而另一位主要领军人物王安石,他在功利主义的探索中,[1]主要成就是提出“荆公新学”的新理念,他主张统治者可以将功利主义的核心理念运用在现实生活中,完成变法实践,王安石的“荆公新学”巩固了功利主义在北宋哲学思想界的地位。到了南宋朝代,功利主义学派的主要领军人物是陈亮和叶适。陈亮继承了永康学派的衣钵,他与朱熹的义利辩说在整个历史上都非常有名。也正是这种学术的激烈讨论促进了南宋时期功利主义学派的进一步完善,加强了功利主义在政治上的影响力。叶适则延续了永嘉学派的核心理论思想,他经常与陈亮进行功利主义思想的辩说和交流。由此可见,李觏、王安石、陈亮以及叶适,他们各自提出的功利主义学说思想为中国古代的功利主义的后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根据,并在宋代时期达到了新的高峰,他们提倡的功利主义思想主要分为以下四种观点。

一、自然观

自然观的基本含义为,人们对自然以及世界的认识。由于世界上的每个人对自然世界的认识都是不一样的,因此存在不同的自然观。而不同的哲学家同样也对世界本源有着不一样的看法,任何一种哲学派系的理论形成都需要先思考世界的本源问题,这是哲学思想分派的关键环节。实际上,在探讨世界本源为何物的问题上,可以将宋代的大部分功利主义提倡者分类为朴素唯物主义的派系。北宋时期的李觏认为天地阴阳是一种具备实际物质特点的气,并由此提出了形气性命之理。而唯物主义学说中也提到,宇宙万物之所以在时刻的变化着,也是因为形气性命之理。王安石在回答世间万物的本源为何物的问题上,他指出世界的任何一种事物都是通过五行元素进行组合形成的。王安石认为浩瀚无边的宇宙是由气形成的,并通过“道”和“气”的内在联系进行了解释。他将“气”的存在状态分为静止状态和运动状态,并用“道”来描述这两种存在状态。他对宇宙万物的形成过程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说明,即先由“道”化为阴阳二气,再由阴阳二气生成五行元素,最后根据五行元素形成世间万事万物。王安石将“道”看作宇宙的本源,并且具备物质性。因此,北宋时期的两位功利主义带头人物都在尝试用现实存在的物质来解释抽象不存在的“道”,他们都在将不存在现实的“道”用真实的物质基础来逻辑替换。而这种物质基础同样也是在时刻变化的,这就为后来的功利主义的完善奠定了正确的逻辑观点和理论根据。南宋时期的陈亮提倡“道在事中”,他在探索世界本源的问题上也是与唯物主义持有相同的观点,他同样将宇宙本体用“道”来解释,并认为“道”实际上体现在宇宙万物的变化发展过程中。叶适则提出了“物之理”观点,他提出“理”是一种“物之理”,即世间万物发展的规律。他认为“理”需要去研究世间万物的自身生长特性,找出它们的发展规律,才能悟出“理”。陈亮和叶适都在试图寻找一种功利和道德之间的平衡,希望能够将道德的观点实施在功利的思想中,因此南宋时期功利主义思想的道德观点开始诞生了。

历史上,大部分功利主义的提倡者在探索“天人”真理的过程中,尽管普遍认为自然界存在一种客观规律,但是人的行为仍然可以对自然造成影响。北宋朝代的李觏曾经对“常”和“权”的辩证关系做出了比较全面的阐述,他认为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指的就是“常”,而人类社会中出现的权变指的就是“权”,这两者的度通过人类的实践活动进行把握。李觏认为自然界的“常”必须要通过人类活动的“权”进行控制和调整,这也就论证了其功利主义学说承认了人类实践活动对自然环境的作用。从王安石提出的“尚变者天道”可以知道,王安石认为宇宙万物时时刻刻都处在要么生存要么毁灭的循环过程中,并且这种无限循环的变化是存在一定的依据的,即宇宙万物中的每个个体都具备光明和黑暗的特性,而这两者的特性终将会发生排斥,从而排斥效应引发了个体时刻都在进行生长和消亡的矛盾过程。王安石将这种发生在个体内部中的矛盾过程作为自己看待宇宙万物客观发展规律的出发点。南宋的叶适在自己的观点中也承认了人为可以对自然造成不容忽视的影响。

综上所述,宋代的功利主义思想杰出代表学者在辩证自然问题时,出发点都是朴素唯物主义自然观。并且,他们在面对人类活动与自然环境的辩证关系时,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一样,都是认为人可以影响自然,并肯定了人在自然世界中的价值。

二、人性论

中国古代的哲学思想史上,[2]各个学派的哲学家就“理欲”的内在逻辑问题进行了长期的交流和论证,特别是在宋代时期十分自由的文化背景下,各大学派的杰出思想家将“理欲”进行了更加全面的论证,也就不可避免地成为宋代思想界频发斗争的原因,而此时的“理欲”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3]由于我国古代传统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很多人都将“理欲”中的“欲”与邪恶画上等号,这也就形成了古代很多的哲学家在辩证“理欲”的问题上,一开始就试图采取各种手段将“欲”进行严格的限制,而其中最主要的控制手段就是利用“理”。功利主义的提倡者则站在对立面,他们对“欲”的正向意义持有充分的肯定态度。李觏曾在自己的作品中写道:“欲者人之情”,这就是非常直接地指出了“欲”的正向意义,他认为世界上的每个人都会在面临苦难或者决策时,倾向于选择利于自己的一方,这种追求利于自己发展的人类活动实际上是一种本能反应,这就是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客观条件。他觉得人可以适当地寻找利己的行为,但不能过度追求。王安石也认同李觏的观点,他认为世界上的人如果“不足于财”,那么他们必定会将廉耻抛之脑后,甚至做出影响社会发展的不好行为。李觏和王安石对“理欲”的理解帮助了后来的哲学家进一步探索这个问题的社会影响。

到了南宋时期,关于“理欲”的讨论变得更加激烈,几大不同学派的代表人物甚至提出了一些比较偏激的理论结果。南宋理学家的代表人物朱熹认为人类在进行日常实践活动产生的欲望是一种罪恶的行为,他甚至直接提出农民如果将生活的重点放在自身的吃穿问题上,那这些农民就是不守本分。南宋功利主义思想家陈亮对该问题持有反对的观点,他提出“理欲统一”,并且认为人类在进行实践活动的同时也是在追求自身的物质需求,这种行为是一种本能反应,因此这种本能反应的“欲”是能够被允许存在的,它是遵循道德特点的欲望,而不是一种罪恶的行为。[4]叶适曾说过:“君子不以须臾离物”,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运用的物质,是人通过勤苦的实践活动等价换来的。这种基本物质的追求欲望并不是罪恶,而是一种合乎人之常情的劳动行为。陈亮和叶适在论证“理欲”的辩证关系的同时,也在分析物质和人类的逻辑关系。他们认为人的本性包含着对基本生活的欲望,那么这种欲望肯定就会转化成对物质的需求,因此这种对基本生活的物质需求是合乎情理的,是遵循自然界发展规律的客观表现。

三、价值观

要想分析功利主义思想的价值观,就首先需要了解“义”与“利”的基本含义和辩证关系。根据中国古代的传统观念,“义”就是对社会中的人际关系进行正确的处理。而“利”的解释并没有一个笼统的说法,多数人认为“利”指的是利益和功利这两个方面。尽管“利”的基本含义非常易懂,但是对它的内在定义却一直没有一个权威的解释,这也就导致了我国古代很多学派就“利”的内在解释发生了许多激烈的辩说。因此,历史上有名的义利之辨实则就是辩说“利”的内在含义。有些学派将“利”中的私利和公利不加以区分,而有些学派则是提倡公利而贬低私利。两宋时期的义利之辩更是上升到了一个历史新高度,再加上义利之辩背后的价值观更是能够直接对当时的政治形成重大的影响,因此这个问题也成了当时非常敏感的哲学地带。关于义利之间的逻辑关系问题的不同解释也成了当时理学家和功利主义学派的主要不同点。

回看中国整个封建社会的哲学思想发展历史,孔子并没有将“利”中的私利和公利进行剖析,但孔子实际上在“利”的问题上,他反对人们为了利己而谋取私利,因此孔子没有对“利”做出明确的解释,从而为后人留下了广阔的思想空间。墨家思想中的“利”是公利,指的是能够富国安民的利。针对义利之辩的问题上,墨家认为“义”与“公利”实际上可以逻辑互换。宋代时期,宋明理学家的观点是人们不能报以私心去进行社会劳动,统治者应当制定公平正义法制条约。他们提出的“存天理,灭人欲”正是符合这一说法,因此北宋朝代的义利之辩被宋明理学的观点转化成了一场关于“理欲”的辩说。他们的观点明确表示在理欲之间只能存在一个。当然,对于宋明理学十分极端的理欲辩说,北宋很多学者纷纷提出了反对的观点。其中功利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李觏认为“利”的积极作用能够促进国家整体的发展,他将“利”与“义”放在等同的位置。王安石同样也认为国家的政治和军事管理主要依靠理财,而理财又往往与“利”有着紧密联系。在陈亮和朱熹的辩说中,陈亮提出了功利主义的学说,他的主要观点是人坚持做一件事情,如果这件事情成功完成了,那么这个人就具备优秀的品德,而他做的事情能够产生正向的社会影响,那么这件事就具备正确的道理。叶适在面对义利之辩的问题上,指出人们口中常说的追求公平正义的品质,实际上不也是在追求功利吗?因此,高贵的道德品质不能完全从功利的关系中剥离,它需要在功利的基础上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现实利益。当然,一个没有功利意义的道德品质,那么这种品质也就没有实际意义。因此,陈亮和叶适都认为功利和道德应该统一对待,共同发展。整个宋代时期的功利主义学派的中心思想就是统一“利”和“义”,他们提倡“功利”思想,并做出了许多实践活动进行论证,这标志着宋代的功利主义思想正在逐渐完善。

四、政治主张

两宋时期的功利主义思想善于将哲学理论思想和社会实践活动进行联系,因此功利主义学派提出的“实事实功”能够促进宋朝的政治以及经济的发展。两宋时期的政治家与功利主义学者进行相互交流学习,为了解决当时宋朝比较复杂的政治环境,提出了一系列有效的政治主张。北宋时期的李觏和王安石通过深刻剖析当时的北宋内外关系,提出“富国强兵”的政治主张;南宋时期的陈亮和叶适根据当时南宋正在抵抗金国的边境骚扰,因此提出了收复失地的政治主张。他们依据不同的社会环境提出相应的战略思想,这极大地推动了宋朝的发展步伐,走出了一条符合自身发展特点的道路。

李觏是宋代功利主义学派的主要提倡者,由于北宋早期的社会局面比较不稳定,李觏通过学习前人的“民为邦本”的哲学思维,并在此基础上对天、君、民三者的逻辑关系进行了辩证,他认为上天决定了君主的诞生,君主需要去保护他的子民过上国泰民安的生活,而民心不但能够顺势君主的意愿,促进国家的发展,也能够逆势昏君的意愿。因此,他认为君主应当让老百姓的基本生活的物质需求得到保障,保证老百姓的利益不会受到影响。此外,李觏认识到经济能够限制国家的军事和政治发展,因此他建议统治者应当注重人们的社会经济的整体水平。在他提出的“富民”政治主张中,有两个主要的改善方面,第一,统治者应当加强实施“平土”和“均田”这两个政策。在北宋的中期,地主和官员霸占了大量的土地,造成了贫富差距越来越恶劣的局面。因此他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提出了“平土”和“均田”这两个政策,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将国家的土地资源完全利用,才能减缓贫富差距的势头。第二,他提出了“减税”的政治主张。北宋的官员为了尽快填补国库的空缺,从而采取了增加赋税的政策,对老百姓进行剥削,导致很多农民家庭承受不住经济上的压力。因此,李觏针对这种恶劣的社会现象,要求统治者降低对老百姓的税收,并采取一定的政治制度对地主进行权力约束。王安石受到了李觏提出的观点的影响,他通过深刻分析北宋社会环境下的隐患,提出了一系列的富国强民的政治主张,他希望统治者能够撤销那些极其不适用的旧制度。王安石提出的“荆公新学”变法主张,尽管最终没有成功的变法,但是它的现实意义对宋朝的经济发展有着一定的助推作用。南宋时期的陈亮提倡“贵利”的政治主张,他认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是一个宏观掌控的动态过程,其中的商业农业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北宋整体经济的发展,因此,这两者的社会地位应当完全平等,它们都属于北宋经济力量中的两大体系,不应当对它们进行庸俗的高低分类。叶适通过分析宋代之前的重要政策,他指出了“重农抑商”的弊端,认为北宋统治者应当将农业和商业放在同等的位置,鼓励人们在促进农业的发展时,还要注重商业的发展,这样才能为北宋的整体经济发展提供多样性的资源,这样才能保证北宋的老百姓过上富裕的生活。

综上所述,宋代的功利主义学派致力于促进国家的经济和政治发展,改善过去不合理的政治主张,最终达到富国强民的理想社会状态。他们本着一种高尚的品德,积极处理社会实践活动中的矛盾,提出了一系列的变法政策。尽管这些变法并没有得到实用,但这些变法失败的经历更是激励他们致力于功利主义学派的改善。可以说,宋代的功利主义提倡者们为后来的完善留下了宝贵的资源。

[1]刘成国.论宋代政治文化的演进与荆公新学之命运[J].社会科学研究,2005,(06):147-153.

[2]张燕.解读宋儒理欲之辨[J].邢台学院学报,2005,(04):87-89.

[3]殷慧.朱熹礼学思想研究[D].湖南大学,2009.

[4]李继富.叶适功利主义思想述评[D].重庆:西南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