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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利主义思想---中国古代发展及反思

【摘要】:在墨子的功利主义思想体系里,其原则为兼爱和互惠互助,这是一种以“贵义”作为核心的思想体系,它虽然经常不被上层权贵所接受,但是它代表着广大底层劳动人民的真实愿望,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底层百姓的切身利益。因而,墨子的功利主义思想之所以能够发展并发扬光大,其根本原因便在于它是植根于底层百姓的思想,而这也是墨子较之于其他诸子百家珍贵的地方所在。

墨子功利主义思想体系里,其原则为兼爱和互惠互助,这是一种以“贵义”作为核心的思想体系,它虽然经常不被上层权贵所接受,但是它代表着广大底层劳动人民的真实愿望,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底层百姓的切身利益。因而,墨子的功利主义思想之所以能够发展并发扬光大,其根本原因便在于它是植根于底层百姓的思想,而这也是墨子较之于其他诸子百家珍贵的地方所在。

一、“兼爱”概述

(一)“兼爱”的含义

所谓“兼爱”即平等的爱,全部的爱。因此,墨家所提倡的兼爱其实就是对社会中所有人的爱,这种爱超越于种族阶级,超越于时间和地域。用一个词语来概括兼爱,即爱人如己。在墨子的认识里,唯有世界上的各个国家都能够爱自己的国家,同时也推己及人地爱别人的国家,世界才可能没有战争,反之,当诸侯只关心自己的国家时,[1]便会想着如何去侵吞他国领土,如何谋取他人的利益,因此,他们也会利用国家的力量去践踏他国领土,侵犯他国疆域。与此同时,一个家族的族长如果只知道谋求自身家族的利益而罔顾其他家族,则往往会做出为了自己家族的利益而去侵吞其他家族利益的事情。将范围再缩小至个人,如果一个人只知道爱护自己的利益,便会罔顾其他人的利益,他会为了让自己多些收益而无视自己是否侵犯他人的利益。

墨子通过对以上种种的认识和反思认识到,如果臣子不肯顺从天子,孩子不肯孝敬父亲,便会产生乱象。以此类推,如果儿子不爱自己的父亲而只顾自己,做弟弟的不爱自己的哥哥而只顾自己,臣子不爱天子而只爱自己,他们就会做出有悖人伦的、损人利己的事情,反之,如果父亲只爱自己而不管儿子的利益,如果天子只爱自己不顾臣子,哥哥只爱自己而不爱弟弟,也同样有悖人伦。这样下去,就有可能造成天下的混乱。在墨子看来,“兼爱”完全适应当下的社会所需,并能够在社会中得以实现。墨子认为,如果一个人热爱他的父母,自然也希望他人也关爱他的父母,为了达到让别人也关爱自己父母的目的,他会主动去关爱别人的父母,而别人也会同样回馈给他的父母以关爱。这一理论很明确地体现了墨子对“平等互利”的爱的推崇和认可,与此同时,这也是墨子的“兼爱论”中的核心思想。在墨子看来,造成天下混乱的根本在于人与人之间的漠不关心,如果要天下和平,唯有“兼爱”。[2]

(二)“差等爱”和“兼相爱”

在墨子的“兼相爱”里,对人的要求不仅仅是爱别人,还要求人与人之间要有平等的、相互的爱。在他看来儒家所强调的仁义虽然也有爱的成分在里面,但是爱里充满了等级之分。在孔子的思想里,关爱他人是人类的本能,人类之所以能在严酷的环境下得以生存及发展,归根结底便是人与人之间有爱的成分,在他看来,真正的有良知的人,都有爱他人的本能和责任。只是孔子的所谓关爱他人有一个重要前提—恢复旧有的等级制度,在他看来,等级秩序的恢复有助于社会秩序的完整,意味着孔子所尊崇的“亲亲有序”及“尊贤有等”的理想有被恢复的可能。因此,孔子所提倡的关爱他人其实就是以“厚薄有分”“亲疏有别”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此所谓儒家的“差等爱”,“差等爱”的建立同社会宗法伦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3]

而墨子对此则持反对态度,并在反对孔子“差等爱”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并创造出“兼相爱”的思想。在墨子看来,社会上的王公贵族即使再富有再有爱心,但是他们所关爱的也仅限于自己的亲人,即使底层的百姓如孔子所说那样给他们以关爱,他们也不会给百姓以关心。在墨子看来,这种“差等爱”发展到一定地步一定会变为人性的极端利己。这些曾在他的著作《耕助》中有所提及,在“等差爱”里,人与人的关系走得越近,彼此间的关爱就越深,反之则越淡。如果将这一模式发展到极致,人们会自然而然地认为自己最重要,别人不重要,为了自身利益而去扼杀他人的利益甚至生命,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而这样的情况发展下去,也必然导致自己被他人消灭。

现代人的视觉来看,墨子所举例子或许并不恰当,但是我们也可以凭此而明了“兼相爱”同“差等爱”二者的不同。

(三)“兼相爱”与“交相利”

在墨子的“兼爱”里,常常如影随形地出现“利”之一字,我们可以认为,在墨子思想体系里,如果爱人必须是做出对他人切实有利的事,如果没有“利”之于人,便不是真正的爱人。因此,在墨子的体系里,“兼相爱”其实就是“交相利”的同义词,也是墨子的核心思想之一,也是墨子的思想有别于儒家思想的重要区分点。[4]

及至后世,墨家和儒家的思想愈发对立起来,甚至后人一致认为儒家的思想体系里就只有仁义而无功利,墨家的思想只有功利而无仁义。

对墨子的思想进行深入了解之后会发现,墨子所代表的其实是社会底层的劳动者,他所在意的也并非局限于狭隘的功利,在对墨子的思想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处处看到墨子那种重义轻生的境界。不过墨家的“义”与儒家的“义”有很大的不同,儒家的“义”更多的是发乎内心的,而墨家的则是要接受上天监督。墨子曾经说,上天的意志是让人们遵循“义”,上天是无比崇高的,人们必须遵从上天的意志,须当“以义至上”,而上天也会根据人们对他意志尊崇的程度来安排人究竟要享受怎样的人生。

二、墨子思想中的“义”

(一)“义”就是“利”

在墨子的体系中,“义”是至高无上的,因为它所代表着的,是上天,它是上天向人们所传达的意志。至于“义”的内涵,墨子给出了明确的答案:义就是利![5]

从这点来看,由于墨子将“利”这一标准纳入到“义”的概念里,使得“义利”之一词有了实实在在的内容,变得切实可行起来。

(二)“义”“利”合一

“义”“利”并非仅仅是性质判断句,更是关系判断句。换言之,“义”和“利”并不仅仅是“义就是利”的意思,更是这和谐统一的表现,二者共同形成“尚义贵利”的功利主义思想。不过二者的最早提及者并非墨子本人,早在《左转》这本著作中便对“义”和“利”有所提及,比如说“义以建利”。一般意义上,“义”一般是用来给“利”以一定约束的,换言之,尽管“义”很多时候都同“利”有很直接的关系,但是“利”的核心思想依然是“义”。[6]

不过墨子同先贤们不同的地方在于,墨子是将“义”和“利”进行了更加紧密的衔接,在墨子看来,唯有做出有利于天下人的行为才可以获得上天的肯定,也才是真正地遵循上天意志的行为,所以,“义”的核心其实就是上天的意志,而行为本身是否有为天下提供利益,也是检验“义”之是否正当的标准。在儒家一统天下的背景下,人们往往认为关注个人利益是很可耻的事情,因此,墨子所提出来的“义利”观便极大地更正了儒家的偏执行为,这对后人的影响不可谓不大。

三、墨子功利主义思想的特点

结合上文我们对墨子的功利主义思想所总结出来的,可以发现,墨子功利主义思想所给我们带来的益处主要有以下两点:其一,在他看来,所谓“义”,其核心就是“利”,或者说,义其实就是“公利”或者“大利”。“义”和“利”两者汇聚成“天下大利”,其最终目的是通过“义”“利”来让天下的百姓获得公利和大利,在墨子的“功利主义”思想体系里,让天下人民都享有和平与富足,进而,人人都开始反对自私自利,反对损人利己。其二,通过墨子的功利主义,我们可以看到“义”和“利”相互融洽的一面。通过对墨子的功利主义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义和利这本身就是合二为一的事物,它并非如同儒家所认为的那样非此即彼,墨子反对人们将二者分裂为两个互相对立的事物来思考,通过对功利主义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到,义和利本身就是互相连接互相统一的一个事物,人可以既追求道义又追求利益。

之所以墨子能给我们以此等认识,归根结底还是在于墨子的出身使得他能更加准确认识到底层百姓的艰辛和苦痛,他会感同身受到底层百姓的内心呼唤。所以,作为底层百姓出身的墨子,才可以做到真正地从尊重生命本身出发,去为他人追求更有尊严的生存空间,他会真正地明白究竟怎样做才能真正地维护到公众的利益。在这点,墨子同儒家有着很大的不同,儒家更多的是代表着统治阶级,墨家则是在真正地维护着劳动人民的利益。

在墨子所生活着的那个时代,人民的生产水平普遍低下,社会整体普遍贫瘠,而这些本来就为数不多的财富大多数都掌握在为数不多的统治阶级手里,如此也就使得劳动人民的生活水准益发低下,此外,贫瘠的生活本来就使人们随时都面临被饿死的命运,父母对子女的教育问题也因此而严重匮乏,较低的生活水准直接地影响到底层百姓的思维和眼界,当然,所受影响者不独底层百姓,还有墨子。墨子尽管已经看到底层百姓的艰难困苦,也一直在为了让天下百姓都得到天下大利而尽心尽力,可墨子终究有自己的局限,受困于局限,墨子看不到造成社会上诸多不公平现状的核心原因,如此也就注定了墨子无法解决社会上的一干不平等现象。在他看来,只要是人与人之间都不那么计较自身利益,多多地为他人考虑,社会就会变好。在此基础上他更是进一步地提出了自己的“兼爱”思想,试图建立一个没有阶级之分,不论出身,人与人之间平等互爱的社会,这无异于空想。最重要的是,墨子将他的空想寄托于君主一人,更无异于缘木求鱼。[7]

总之,墨子的功利主义代表着广大劳动人民的切身利益,有着其他学派所没有的人民性,这是墨子的可取之处,也是他的学说终究能够得以流传的根本所在,然而墨子的局限也注定了他的学说注定要以失败而告终,致命的局限致使墨子的功利主义思想终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被淹没。

[1]林国治.墨子的义利观及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建设的启示[J].克山师专学报,2002(4):1-3.

[2]李静.墨子管理思想的人民性及现代价值[J].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9(2):62-64.

[3]蒋名源.论先秦儒家义利观及其现代启示[J].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2004,20(6):105-108.

[4]龚育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为人民服务和社会主义义利观[J].党建,1997(1):12-15.

[5]张素玲.论儒家义利观及其现代价值[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19(4):50-52.

[6]王世荣.法家功利主义及其历史命运[J].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1(3):69-75.

[7]刘海鹏.墨子科学技术教育思想及启示[J].管子学刊, 2008(4):7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