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就像一个心脏和泵站,将史料的血液加压后输向布满全身的动脉、静脉和血管末梢。《国史》依赖于《宋实录》的先行修纂。充分反映了宋代先修《实录》后修《国史》的工作流程和史料流向。但实录的史料,则为国史馆馆臣所吸收和应用。......
2023-07-20
第二节 实录的“编年附传”式体裁
一、实录体——编年附传式体裁
所谓体裁,是指史书的外在形式,主要是区别于其他史书面貌的基本表述形式,如编年体、纪传体、纪事本末体等,与之相对的则是体例,是史书的内部形式,主要指规定和构成史书内容基本秩序的条目、凡例和特殊处理方式。实录在外在形式上是否存在一种特殊的形式,即是否成为一种独特的体裁,未见学界有系统的论述。(18)就笔者研究得出的结论来看,实录本身也是一种独立的史书体裁,即笔者所称的“实录体”。
关于实录体的体裁特征,前人曾有论述。孙永如并不赞同实录体属于编年体的定论,指出:“实录并非编年体”,“自古以来人们对实录究竟属何种体裁认识就不一致。《新唐书·艺文志》把实录、起居注别出一门,未入编年,可知欧阳修、宋祁并不认为实录是编年体。只是自《宋史·艺文志》列实录为编年体后,后继史书才大率相沿。”(19)谢保成也指出:“严格地讲,是不应该称其为编年体的”(20),他以“唐代《实录》是由两部分组成”,编年部分“是‘实录’的主体”;人物传部分“是随编年部分叙事需要插入的,是‘实录’的辅助内容”为由,否定实录属于编年体。(21)但岳纯之认为,即使实录含有人物传记,也可以称为编年体,因为人物传记是按年代顺序插入编年之中的。(22)
实录体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体裁?笔者认为它属于“编年附传”体。早在萧梁时期,实录体便已出现。据唐刘知几《史通·杂述》自注称“其王褒、庾信等事,又多见于……裴政《太清实录》”。笔者认为“王褒等人在《太清实录》中有较有集中的记载,而这种集中的记载一般就是传记”(23)。另外,萧梁实录可能受到《敦煌实录》的影响,而后者的体例中则有大量的人物传记,这对萧梁实录楔入纪传体无疑起到了示范作用。如果说萧梁实录无从考信的话,那么从《唐实录》开始,实录体的“编年附传”的体裁特征得以完全凸显,此后的五代、宋、辽、金、明等朝《实录》,均沿袭这一体裁。
实录体的体裁,首先具有编年体形式特征,编年是实录体最基本的外在形式。实录体无疑是从编年体发展而来的。马端临《文献通考》引《隋书·经籍志》称:“自史官放绝,作者相承皆以班马为准。汉献帝雅好典籍,以班固《汉书》文繁难省,命颍川荀悦作《春秋左传》之体为《汉纪》三十篇,言约而事详,辨论多美,大行于世。”加之晋太康元年汲冢《竹书纪传》的发现,“其著书皆编年相次,文意大似《春秋经》,诸所记事,多与《春秋左氏》扶同”,于是“学者因之以为《春秋》则古史记之正法,有所著述,多依《春秋》之体”。编年体遂重获发展,并有各种名目出现,“编年之作,盖《春秋》旧,自东汉后,变名滋多,至北齐或曰纪,或曰春秋,或曰略,或曰典,或曰志,梁有《皇帝实录》,唐贞观中作《高祖实录》”(24)。这里明谓自汉献帝后开始重新确立编年体的地位,特别是晋发现《竹书纪年》后,使编年体受到空前重视,至北齐后,编年体名称滋多,梁代的实录和唐初实录便是从编年体发展衍化出来的。对于《唐实录》源于编年体,唐代著名史学理论家刘知几说得更加分明:“惟大唐之受命也,义宁、武德间,工部尚书温大雅首撰《创业起居注》三篇。自是司空房玄龄、给事中许敬宗、著作佐郎敬播相与自立编年体,号为‘实录’,迄乎三帝,世有其书。……盖属词比事,以月系年,为史氏之根本,作生人之耳目者,略尽于斯矣。”(25)宋起居郎兼中书舍人刘才邵在一份奏疏中指出:“后之为史者,《实录》以存《春秋》编年之法,《正史》以循迁、固记事之旧,而《会要》以追法《礼经》之意。”(26)也明确指出实录体乃源于编年。近人金毓黻直接用标题指明包括《唐实录》在内的实录为“编年体之实录”(27)。今人岳纯之也指出《唐实录》是“采编年之法,以时间为本位编排史事”(28)。
实录体的编年特征,缘于《起居注》(29)和《日历》的特性。
一方面,《起居注》是实录的编纂提纲或基本框架。中国最早的萧梁实录就可能是在《起居注》的基础上修纂而成的。据《南史》卷七二《文学传》载,中国首部实录——《梁皇帝实录》的作者周兴嗣“所撰《皇帝实录》、《皇德记》、《起居注》、《职仪》等百余卷”,似乎让我们产生联想,周兴嗣的《皇帝实录》很可能便是在《起居注》的基础上编撰而成的。金毓黻认为此书原出于记注而所取材则不以记注为限。(30)《唐实录》源于起居注则有据可稽。唐贞观二年(628年)在门下省设“起居郎”,显庆中,又于中书省置起居舍人,与起居郎分侍皇帝左右,后曾一度改起居郎为左史,起居舍人为右史,随同皇帝上殿,退朝后录皇帝言论为起居注,以供史馆撰修实录和国史之用。虽然高宗以后一度废止了起居注制度,但唐代的实录在李世民时已经奠定了基本范型,即依照《起居注》的基本特性,按年、月、日的时间顺序,记载史实。此后史馆“皆本于起居注以为实录,然后立编年之体,为褒贬焉”(31)。古代目录著作也反映了实录体与起居注体的密切关系。五代所修《旧唐书·经籍志》便将实录体列于“起居注类”。宋修《新唐书·艺文志》也是将实录入诸“起居注类”。
另一方面,实录体的编年特性,亦源于《日历》的编年特征。《日历》是《实录》修纂的另一大来源。《日历》最早起于唐代。德宗贞元元年,监修国史宰臣韦执谊奏“令修撰官各撰《日历》,凡至月终即于馆中都会,详定是非,使置姓名,同共封鏁”(32)。唐代的《日历》自诞生之初,便是为修纂《实录》提供草稿和史料。“《日历》云者,犹起草也,将加是正而润色焉耳”(33)。唐裴廷裕在《东观奏记》原序中指出:“国朝故事,以左右史修《起居注》,逐季送史馆。史馆别设修撰官。《起居注》外,又置《日历》。至修《实录》之日,取信于《日历》、《起居注》,参而成之。”后唐明宗亦命端明殿学士及枢密直学士轮修《日历》,送史馆备修实录。南宋汪藻在《乞修〈日历〉疏》中指出:“书榻前议论之辞,则有《时政记》,录柱下见闻之实,则有《起居注》,类而次之,谓之《日历》,修而成之谓之《实录》,所以广记备言,垂一代之典也。”(34)元苏天爵谓:“修史,在内,天子动静则有《起居注》;百司政事,则具于《日历》,合而修之,为《实录》。”(35)至宋代,《日历》甚至有覆盖《起居注》之趋势,《实录》不是取自《起居注》和《日历》二端,而是直接增删《日历》而成。《日历》属于二级史书,是据皇帝《起居注》和宰臣《时政记》等编纂而成,也是《实录》修纂的重要史料来源。北宋张佖《上太宗乞复左右史之职》称:“臣欲请置起居院修左右史之职,以记录为《起居注》,与《时政记》逐月终送史馆,以备修《日历》。”(36)为太宗所从。可见,宋初的《起居注》及《时政记》修纂的目的均是为《日历》纂修提供史料,而《日历》最终又是为实录修纂提供史料储备。《南宋馆阁录》卷四《修纂上》载:“(乾道)四年四月,实录院上《钦宗皇帝实录》四十卷。先是,三年十一月,起居舍人兼国史院编修官洪迈奏:《钦宗实录》昨降指挥,候修成《日历》发赴本院修纂,今已修成《日历》,合发赴本院修纂。有旨依。十二月十二日有旨:《钦宗日历》可免进呈,发赴国史院,依例修纂《实录》。”朱熹反复强调“而今《实录》他们也是将《日历》做骨”,“本朝史以《日历》为骨,而参之以他书”(37)。这说明,《日历》是《实录》修纂的基本骨架,其体裁亦应受到《日历》的影响。那么《日历》是什么性质呢?无疑属于编年体。据北宋太宗时史馆修撰张佖称“伏睹圣朝编年,谓之《日历》”(38),则表明《日历》是编年体的史籍。另据欧阳修《论史馆日历奏》称:“今《时政记》虽是两府臣僚修纂,然圣君言动有所宣谕,臣下奏议事关得失者,皆不纪录,惟书除目辞见之类;至于《起居注》亦然,与诸司供报文字无异;修撰官只据此铨次,系以日月,谓之《日历》而已。”这更清楚地指明《日历》是“系以月日”的编年体。《实录》主要依据《日历》而修,因此,其史书性质亦不能不受到《日历》的影响,带上浓厚的编年色彩。
实录体的体裁还具有纪传体的形式特征。从现存史料来看,萧梁实录的人物传记还不太明显,但《唐实录》、《五代实录》、《宋实录》和《明实录》中存在着大量传记,已是不争的事实。《唐实录》中现在惟一的实录是《顺宗实录》,其中为张荐、令狐峘、张万福、陆贽、阳城、王叔文、韦执谊等7人立了传记。此外,据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考异》,得知《高祖实录》有《林士弘传》、《刘世让传》、《李建成元吉传》,《太宗实录》有《李靖传》、《李孝恭传》,《高宗实录》有《李勣传》,《代宗实录》有《李岘传》、《臧希让传》,《僖宗实录》有《康承训传》、《李国昌传》和《黄巢传》。另外,笔者根据《集古录》考稽,《则天实录》尚有《贾敦实传》。五代实录今已失传,但在北宋时还存于世,司马光在修纂《资治通鉴》时,曾直接阅读并参考了这些实录,并在所撰《资治通鉴考异》中多有转引。关于《后唐实录》中的人物传记,《考异》卷二八《后梁纪上》曾载:“《明宗实录·杜晏球传》云:龙骧军作乱,欲入京城,已至河阳。”又卷二九《后梁纪下》载:“按《明宗实录·建丰传》云战胡柳陂时,建丰犹为相州。”同卷又载:“《庄宗实录·万进传》云:刘鄩攻围历年,屠其城。”关于《后汉实录》中的人物传记,《考异》卷二九《后梁纪下》引:“《汉高祖实录·延徽传》云:天祐中,连帅刘守光攻中山不利,欲结北戎,遣延徽将命入虏。”又卷二八《后汉纪》引:“《实录·方太传》云:刘禧走许田,复有颍阳妖巫,姓朱号嗣密,王誓众于洛南郊天坛,号万余人。”关于《后周实录》中的人物传记,《考异》卷二八《后梁纪上》引:“《周世宗实录·凝式本传》:仕梁未尝有疾。”又同卷引:“《周太祖实录·高行周传》云:行钦称留后,行珪城守不从,然恐行周卒时,去燕亡已久……”《宋实录》上承唐、五代《实录》,将人物传记作为实录修纂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成为实录的重要体裁特征。纪昀等谓:“宋人实录之体,凡书诸臣之卒必附列本传,以纪其始末。”(39)蔡崇榜曾指出宋代诸朝实录附臣僚小传于书卒下,如将其汇编成书,则为列传。(40)重修《太祖实录》时,曾增立了104个大臣的传记。《英宗实录》也有大量的人物传记,有人摘出其中的42人,编成《英宗朝诸臣传》一书。《神宗实录》也有《章詧传》,《徽宗实录》有《邹浩传》,《孝宗实录》有《韩诫传》等。(41)南宋光宗时,曾任实录院检讨的蔡幼学从宋代列朝实录中,择要摘出人物传记,编成《宋实录列传举要》一书。(42)南宋光宗时人杜大珪于光宗绍熙五年(1194年)编成《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一书,摘录了《宋实录》中的人物传记26个。它们是:《太祖实录》的《潘美传》、《王全斌传》,《真宗实录》的《张齐贤传》,《神宗实录》的《吴中复传》、《王拱辰传》、《程颢传》,《哲宗实录》的《吕公著传》、《文彦博传》、《刘挚传》、《王安石传》、《吕大防传》、《冯京传》、《韩维传》、《蔡确传》、《范祖禹传》、《韩缜传》,《徽宗实录》的《吕惠卿传》、《唐介传》、《郑獬传》、《张商英传》、《章惇传》、《邹浩传》、《刘安世传》、《曾布传》、《曾肇传》、《程颐传》。其中《太祖实录》2篇,《真宗实录》1篇、《神宗实录》3篇、《哲宗实录》10篇、《徽宗实录》10篇。《辽实录》所存史料较少,是否修有人物附传,无明确记载。但据明朱明镐《史纠》卷五《辽金二史》称:“辽史纂于耶律俨、陈大任,……托克托袭其成而已。”清纪昀等指出“迨五京兵燹之后,遂至旧章散失、澌灭无遗”,元末修纂《辽史》,“当时所据,惟耶律俨、陈大任二家之书”,“蒇功于一载之内,无暇旁搜”,只得“以《实录》为凭”(43)。耶律俨所撰的是辽朝的《皇朝实录》,而陈大任是金章宗时据《皇朝实录》等书修《辽史》者。这说明,元脱脱所修《辽史》基本上是据《辽实录》而成,那么,《辽史》中的列传,也应当来源于《辽实录》中的人物附传。反过来说,《辽实录》应该是继承了唐宋实录“编年附传”体裁的。《金实录》材料留下的也很少,有否传记没有直接的记载,但间接的材料证明是有。苏天爵指出《金世宗实录》叙述施宜生事迹较详:“施宜生,邵武人,本名逵。宋政和间擢上舍第,为颍州教授。汴陷,南走,建贼范汝为作乱,宜生从之。贼败,复北走齐,上书陈伐宋之策,为议事官。齐废仕金,累官翰林侍讲学士。正隆四年冬,偕伊喇必埒哩使宋。宜生自陈昔逃难脱死,江表义难复往,力辞不许。盖是时海陵谋伐宋,故以宜生往使,以系南士之心。与用蔡松年为相之意同。宜生既归,以必埒哩至宋不逊,不即以闻,被杖。五年,除翰林学士,次年中风疾。大定二年致仕,三年六月卒,年七十三。此见于《世宗实录》及蔡珪所述《宜生行状》,可考。”(44)如此详细的记述,有可能说明是《金世宗实录》中的施宜生附传。至于《明实录》,李国祥、杨昶曾从中摘编成100余万字的《明实录类纂·人物史料卷》,约占整个《明实录》的1/16。
实录中的人物传记应当是来源于纪传体的列传。作为《实录》史料来源的《日历》也有人物附传,但并不能简单地认为《实录》中的人物附传起源于《日历》。因为《日历》最早出现于唐德宗贞元元年,时为监修国史的宰臣韦执谊奏“令修撰官各撰《日历》”,而在此之前,《唐太祖实录》、《唐太宗实录》、《唐高宗实录》、《则天实录》、《唐肃宗实录》、《唐代宗实录》都曾发现人物传记。因此,《实录》中人物附传的出现早于《日历》,从而说明实录中的纪传应当源自纪传体而非《日历》。而且,唐代日历鲜见有附传者。至宋代,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日历》中也有了人物附传。据周必大《二老堂杂志》有“《日历·李邴传》:邴自端殿朝散郎签书枢密,除尚书左丞,例合转中大夫,犹宣教郎以下除从官,须转通直郎也,传却云特转七官”的记载。(45)另据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〇建炎元年十一月丙午“尚书左丞张悫守中书侍郎兼知如故”下,有自注“《日历》附传又从而因之”等语。这里的《日历》附传,便是指《高宗日历》张悫的附传。又同书卷一一,建炎元年十二月甲戌,“罗索侵同州,守臣直秘阁郑骧死之”下有“《日历》附传云:‘城陷,敌知骧威名,坚逼使降”之语。文中《日历》附传,便是指《高宗日历》郑骧附传。目前发现的直接标有“《日历》附传”的只有《高宗日历》,但从日历体的延续性来讲,不能排除宋代其他《日历》载有附传的可能性。前引《南宋馆阁录》卷四《修纂下》有关《日历》的修纂凡例中即有“臣僚薨卒行状事迹(文臣监、卿,武臣刺史以上)、没王事不以官品高下悉书”的条目,正可证明南宋《日历》是有人物附传的,因此,以之为骨架的《宋实录》,必定采纳甚或因袭了《日历》中人物附传的内容。然而,这种因袭只是史料的因袭,并非史体上的来源。
实录体在融合编年体与纪传体形式特征时,是经过了精心设计的。实录体始终以编年顺序为叙事的基本线索,人物传记并没有打乱实录的编年顺序,而是相机切入。第一,在传主去世时,插入其传记,这是最常见的处理方式,表明对传主一生功绩的基本肯定。如《哲宗实录·吕公著传》的插入格式是:“元祐四年二月甲辰,司空同平章军国重事吕公著薨。公著,字晦叔,世本河东人,自从祖蒙正相太宗,因家于开封。父夷简,相仁宗,谥曰文靖……”《徽宗实录·唐介传》也是这样插入的:“熙宁二年四月丁未,参知政事唐介卒。其弟奠之。介,字子方,荆南人,举进士,为鼎州武陵尉……”并正面颂扬了唐介与王安石的斗争事迹,后谓“安石强辩,上主其语。介不胜愤闷,疽发背而卒。介为人简伉,以敢言见惮,每言职缺,众皆望介处之,观其风采。上以其先朝遗直,故大用之。疾亟临问,为之出涕,及临奠哭之,见画象不类,命取禁中旧藏本赐其家。赠礼部尚书”。第二,在传主去世、朝廷为其赠官时,插入其传记,这种处理,有平反和悯惜之意。第三,传主被贬从此结束政治生命时,插入其传记,如《唐顺宗实录》的《王叔文传》,这种处理,蕴含着对传主一生的全盘否定。《实录》在立传时,为了遵循编年秩序,一律对纪传体传记的合传、类传形式作了归并划一。纪传体史书往往根据历史人物的品行、职业、技能等特征,设立合传、类传,如《循吏传》、《刺客传》、《儒林传》等。在编次合传、类传时,常常“不求年月,后生而擢居首帙,先辈而抑归末章”,以至于出现“汉之贾谊将楚屈原同列,鲁之曹沫与燕荆轲并编”的局面。(46)而实录体史书则不打乱编年顺序去设合传、类传,在传主去世、赠官或被贬死时插入其传记,使纪传与编年浑然一体。
经过以上的精心处理和融会,一种新的“编年附传”的体裁诞生了,这就是笔者所称的“实录体”。实录体既非编年,也非纪传,而是二者的有机结合。
二、标准的实录体既非编年体亦非纪传体
有人先入为主地认为实录属于编年体,因此认为实录中杂入纪传是“不伦不类”的“四不象”。章士钊称:“寻(唐顺宗)实录详列陆贽、阳城事迹,几等于两人列传,全部移入,以体裁言,直是不伦不类。以吾蠡测,退之原稿,恐未必采此附赘悬瘤之形式,惟以屡次刬削太多,字不盈卷,当时职掌诸臣,因不得不以陆阳二传颟顸塞入,以资填补。实录遂成为今日臃肿不中绳墨之四不象册子。”(47)章氏的话从反面证明,实录体确是独具一格,虽不中编年和纪传二体的“绳墨”,但其“四不象”恰恰体现了实录体的独有特征和新的面貌。
虽然实录体史书从未打乱过编年顺序,但由于其人物传记的比例较大,因此很难简单地称其为“编年体”。通过对现存《唐顺宗实录》的7个人物传记进行统计,吐蕃吊祭使工部侍郎兼御史大夫史馆修撰、赠礼部尚书张荐的传记有219字;衢州别驾升秘书少监令狐峘的传记有448个字;左散骑常侍致仕张万福的传记有636字;故忠州别驾、赠兵部尚书陆贽的传记有1042字;故道州刺史、赠左常侍的阳城传记有911字;被贬渝州司户的王叔文的传记有728字;被贬宰相韦执谊的传记有314字。七个传记共有4298字(人均614字);而现存《唐顺宗实录》全文也只有11305字。人物传记占整个《顺宗实录》篇幅的38%,其比例是相当大的。此外,前述杜大珪于《名臣碑传琬琰之集》所摘录的《宋实录》中的26个人物传记,篇幅非常之大,最长的是韩维的传记,达4409字;最短的是章惇的传记,也有542字。以上传记中,4000字以上的1篇,3000~3999字的3篇,2000~2999字的7篇,1000~1999字的11篇,1000字之下的4篇,最少不低于500字。可见最常见的是1000~1999字和2000~2999字。以上26篇传记总字数是48783字,每篇的平均长度是1876字,既超过此前的《唐实录》,也超过此后的《明实录》。但是,即使是人物传记篇幅较小的《明实录》,其人物传记的总字数也达到整个《明实录》的十六分之一。在此这种情况下,再简单地称实录体为“编年体”就不合适了。
实际上,“编年附传”形式的实录体,也可以说是纪传体的改编形式,如果我们把其中大量存在的人物传记摘出来,编在皇帝编年之后而不是插入其中的话,那么它就是一部缺少书志年表的不完全的纪传体史书,这种简式纪传体在二十四史也有一定数量的存在,如《三国志》、《南史》、《北史》、《北齐书》、《周书》、《梁》、《陈书》等。实录体没有采用这种方式,所以它也不能称为纪传体。因此,笔者认为它是“编年附传”的独立的“实录体”。明代孙悫所撰《唐纪》一书,“其体例参取于编年纪传之间,以诸臣列传分附于本纪之后”,实际上变成了不完全的纪传体,然而,纪昀等人则称其“盖仿前代《实录》附载诸臣列传之例,亦未为特创”(48)。由此可见,实录体与纪传体的密切关系。
实录体形成了将编年体与纪传体相互结合的特殊面貌和外在形式,即“杂取编年纪传之法”(49)而成的“编年附传”体裁。就此而言,实录体已不属于简单的编年体,而是一种复合性的史书体裁。
这种新的体裁,自其诞生后便引起了学术界的高度关注。南宋陈振孙第一个勾画了实录体的特征:“编年附传,大略用实录体”(50)。稍后,晁公武指出:“后世述史者,其体有三:编年者,以事系日月,而总之于年,盖本于左氏明;纪传者,分记君臣行事之终始,盖本于司马迁;实录者,近起于唐,杂取两者之法而为之。”(51)再一次强调编年加传记便是实录体的基本面貌。与此同时,作为一种新的体裁的实录体也逐步受到人们的重视。唐代以前的萧梁实录在《隋书·经籍志》中被列诸杂史类,并未受到青睐。随着《唐实录》的横空出世,实录开始受到关注,五代刘昫《旧唐书·经籍志》、北宋欧阳修《新唐书·艺文志》,均将实录列入史部的起居注类中,而且《新唐书》在起居注类中又为实录专门分了一个小类:“凡实录二十八部,三百四十五卷。”这表明,实录体裁的特殊性开始受到重视。稍后,庆历间王尧臣等在所修《崇文总目》分史部为正史、编年、实录、杂史、伪史、职官、仪注、刑法、地理、氏族、岁时、传记、目录等十三类,其中专立“实录类”一目,排序仅在正史(纪传)、编年类之后,居第三位。自此,实录体的特殊体裁和独立地位最终获得确认。而在王尧臣等人的心中,实录体之所以能够独树一帜是与唐代实录的贡献分不开:“实录起于唐世,自高祖至于武宗,其后兵盗相交,史不暇录……幸而中国之君实录粗备,其盛衰善恶之迹,皎然而著者,不可泯矣。”(52)此后,南宋尤袤的《遂初堂书目》、晁公武的《郡斋读书志》、高似孙的《史略》,均沿袭这一做法,将实录单独列为一类。实录体由微变显,一体独大,成为仅次纪传体、编年体之后的第三大史学体裁。前引晁公武的话便称“后世述史者,其体有三”,即编年、纪传和实录。实录体作为一种特殊体裁的史学类别终于自立于中国史学之林。
“实录体”体裁的创立,受到后人的高度称赞。元苏天爵《论修〈功臣列传〉疏》谓:“史有二体,编年始于左氏,纪传始于太史公。考一时之得失,则编年为优,论一人之始终,则纪传为备。要之二者,皆不可阙。近代作为实录,大抵类乎编年,又于诸臣薨卒之下,复为传以系之,所以备二者之体也。”(53)肯定了实录体具有集编年与纪传二者之长的独特优势。今人岳纯之也称赞说:“将人物传纳入实录,应该是历史编纂学上的一个创举,它既未改变实录的编年性质,保持了编年体史书‘中国外夷,同年共世,莫不备载其事,形于目前,理尽一言,语无重出的优点’,又拓宽了编年体史书的容量,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纪传体史书显隐必该,洪纤靡失的长处,更加有利于全面反映一朝政事的臧否得失。”(54)以编年为主线的《唐实录》,融入传记后,突出了人的地位。实录的最大传主是唐代列帝,同时又融入如此之多的大臣传记,凸显了“二十八宿环北辰,三十辐共一毂,运行无穷,辅拂股肱之臣配焉,忠信行道,以奉主上”(55)的主题,形成众星捧月之势和君臣同辉的局面,使实录体成为适合中央集权制的史书体裁,从而获得迅猛的发展。自唐以后,五代、宋、辽、金、明诸朝均修有“编年附传”形式的实录体史书,自成一系,世代不绝。
今人对纪事本末体的产生及其价值,倾注了相当多的关注和赞誉,认为“丰富、完善了古代史书体裁,从此纪事本末与编年、纪传一起,形成中国古代史体的三大支柱”(56)。其实,在纪事本末体产生以前,与编年、纪传一起,构成中国古代史体三大支柱之一的是实录体,即使在本末体产生以后,实录体史书仍蔚为大观,占有很大的分量并具有重要的地位。对于实录体,近人评价多不高。梁启超认为实录“并未尝经锤炼组织,不过为照例或一时之记录,备后世作者之搜采”(57)。金毓黻也认为:“实录为长编之体,略如史料汇编……与其谓之撰述,无宁属之记注。”(58)均未认识到实录体的独立形式及其相应价值。
当然,由元、清等少数民族政权修撰的实录,均不再设立传记,成为纯粹的编年体。因此在此两朝的目录著作中,多将实录归并到编年体中。去掉传记的实录,是实录体的变异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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