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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监察制度史研究:揭秘军事监察与官员

【摘要】:战国时期的秦国,国正监和王御史是负责对军队战况战果实施监督的监察官员。秦统一后,皇帝亲自巡视军队或派遣子弟代为巡视军队成为军事监察的惯行作法,对地方,中央派遣“监郡御史”常驻,既行使着行政监察的任务,又具有军事监察的职能。本篇将主要围绕着秦汉军事监察发展与演化的历史过程展开论述,同时,也对军事监察官员在军事系统中行使主要的职权及其

下篇 秦汉军事监察与监察官员

据《左传·成公十三年》的说法:“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有关军事的事务例来被视作国家大事,军事对于任何国家而言,都具有举足轻重的政治意义;而在战乱频仍的古代社会,则更是如此。王朝的统治者不仅要着力扩充和发展自己的军事力量,以保证在争霸或对外战争中拥有足够的军事支持,以维护君王或皇帝的权力和权威,又要时时考虑如何合理安排各种军事权力之间的关系,如何有效地监督与控制军队,使国家内部的各种军事力量能真正为自己所用,而不至于落入旁人之手,成为他人颠覆自身王权或皇权的政治筹码。这样,从君王或皇帝掌控军事的角度来说,对军事进行有效的监察,也就成为了秦汉时期维护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军事活动开展监察由来已久,春秋时期,君王已派遣身边的亲信对军队及将帅兵士的行为活动加以监察。战国时期秦国,国正监和王御史是负责对军队战况战果实施监督的监察官员。

秦汉时期是军事监察发展的重要时期。秦统一后,皇帝亲自巡视军队或派遣子弟代为巡视军队成为军事监察的惯行作法,对地方,中央派遣“监郡御史”常驻,既行使着行政监察的任务,又具有军事监察的职能。汉初承继了秦代制度,监郡御史仍发挥着监察地方军队的作用。御史机构在军事监察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其他御史职如侍御史等也经常被派至地方监察军队的工作,又出现了所谓“监军御史”。汉武帝时,内外各种矛盾尖锐激化,为应付这种局势,迫切要求加强君主专制的权力,直接掌控军事力量成为需要,军事监察格局也因此做了重大的调整,如监军御史被废除,宦官顶替了御史监军的角色被用来监察地方军队,又选任亲信大臣充当使者以监察中央禁军,而“监北军使者”此时更成为了常任的军事监察职任,军事监察突出体现皇帝“私人”监察的特征。王莽篡汉,仍然以使者监察中央禁军,新置了多种使者监军的名目,设立了固定的“军监”一职。东汉时期则根据中央禁军的不断发展,设置了不同类型的监宫职任,如北军中侯,羽林左、右监等来监察中央军队,又选任各种中央使者以监察地方军队,同样体现出皇帝“私人”监察的特色,并进一步将其完善化,开始出现监督军制度,为后来魏晋都督之制的兴起奠定了基础。

本篇将主要围绕着秦汉军事监察发展与演化的历史过程展开论述,同时,也对军事监察官员在军事系统中行使主要的职权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