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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司隶校尉的职权研究

【摘要】:司隶校尉地位特殊,建立之初,是皇帝的钦命使者,有中都官徒一千二百人,持节,督责京师公卿百官以下,监察三辅、三河、弘农七郡之地,独立行使着职权。东汉废除朔方刺史,司隶校尉监察畿辅七郡,被正名为州,由司隶领之,补朔方刺史,正式进入了十三州部刺史之列。同书又记司隶校尉官在“建武中复置,并领一州”。

第二节 司隶校尉的职权

司隶校尉在汉朝官制史上,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在当时号“雄职”,号“卧虎”。如据《汉书·盖勋传》所云:

(董)卓问司徒王允曰:“欲得快司隶校尉,谁可作者?”允曰:“唯有盖京兆耳。”卓曰:“此人明智有余,然不可假以雄职,乃以为越骑校尉。”(23)

又《北堂书钞》卷六一司隶校尉八一载:

司隶,周官,青章青绶。捕奸猾,督二千石,察举百僚,统七郡,领三河,乘骢马,从缇骑,专道而行。专席而坐,无所不统,无不综典,察案公卿,内正百僚,外督邦畿,时惟鹰鹯,旧号卧虎,刺举无所回避,司隶纠上检下,权门雀目鼠步,捕治奄侍,奏免送官。(24)

司隶校尉地位特殊,建立之初,是皇帝的钦命使者,有中都官徒一千二百人,持节,督责京师公卿百官以下,监察三辅、三河、弘农七郡之地,独立行使着职权。有关司隶校尉的职权,可简单归纳为如下几项:

1.监察畿辅七郡

司隶校尉是中央监察官,有督察地方官吏的职责,西汉中后期,司隶校尉监察三辅(京兆、右扶风、左冯翊)、三河(河内、河南、河东)和弘农七郡。而顾颉刚先生在《两汉州制考》中认为,西汉三辅、三河、弘农七畿辅郡不在十三州部刺史内,司隶校尉并不统以上七个畿辅郡。严耕望先生则通过进一步考证认为,“司隶校尉实领察京畿之三辅、三河、弘农七郡,然不称为州,不在十三州之列。此犹秦及汉初,京畿诸县以中央官内史统之,不入郡数也”(25)东汉废除朔方刺史,司隶校尉监察畿辅七郡,被正名为州,由司隶领之,补朔方刺史,正式进入了十三州部刺史之列。《后汉书·百官志四》引蔡质《汉仪》记录司隶校尉“职在典京师,外部诸郡,无所不纠”(26)。同书又记司隶校尉官在“建武中复置,并领一州”。严耕望先生进一步考证认为:至迟在建武六年稍前,司隶校尉已领京畿诸郡和州部刺史。《汉官仪》记载了东汉时期司隶校尉行使监察的范围:“司隶校尉部河南、河内、右扶风、左冯翊、京兆、河东、弘农七郡于河南洛阳,故谓东京为司隶。”(27)胡宝华先生认为“司隶校尉改为监察官,其最初用意只在于监察京畿七郡无异。当然,我们注意到由于京畿地区包括了京师,所以司隶校尉的监察范围实际上也扩展到了京城的文武百官。有鉴于此,《续汉书》卷二七《百官四》为司隶校尉重新定义:‘掌察举百官以下及京师近郡犯法者。,”(28)

2.劾奏公卿大臣

据《汉书·王尊传》记载有汉成帝时司隶校尉王尊劾奏丞相、御史大夫时事:

劾奏丞相(匡)衡、御史大夫(王)谭:“位三公,典五常九德,以总云略……而阿谀曲从,附下罔上,怀邪迷国,无大臣辅政之义”。(29)

《后汉书·庞参传》记载了汉顺帝时司隶校尉风案太尉庞参时事:

顺帝时以为太尉录尚书事,是时三公之中参名忠直,数为左陷毁。以所举用忤帝旨,司隶丞风案之。(30)

以上特举出司隶校尉劾奏三公之事,其他有关司隶校尉劾奏公卿大臣之事,在史料中还有很多。被劾奏的公卿大臣往往因劾奏而免官,司隶校尉劾奏过程中,不仅可以奏有过当奏的,还可以承风枉奏。不仅可以奏,还可以案。按理说三公九卿,是当时国家高级官吏,地位远胜司隶校尉,而司隶校尉却可以奏劾并罢免之。这正体现了汉朝设官小大相维的特色。而劾奏中常侍等内廷官员,则体现了司隶校尉直接对皇帝负责的特殊性。

3.纠太子宗室贵戚

如《太平御览》卷二五〇司隶校尉条引应劭《汉官仪》曰:“司隶校尉纠皇太子、三公以下,及旁州郡国无不统。”(31)蔡质《汉仪》说道:“(司隶)职在典京师,外部诸郡,无所不纠,封侯外戚三公以下无尊卑。”(32)在《后汉书·鲍永传》记载司隶校尉劾奏赵王良时事:“建武十一年,征为司隶校尉。帝叔父赵王良尊威贵重,永以事劾良大不敬,由是朝廷肃然,莫不戒慎。”(33)汉安帝时,邓太后临朝,看到京师及其附近的外戚横行不法,诏告司隶校尉等官时说道:“每览前代,外戚宾客,假借威权,轻薄謥詷,至有浊乱奉公,为人患苦。咎在执法怠懈,不辄行其罚故也。今车骑将军(邓)骘等虽怀敬顺之志,而宗门广大,姻戚不少,宾客奸猾,多干禁宪,其明加检敕,勿相容护。”(34)又《汉书·诸葛丰传》载:“元帝擢为司隶校尉,刺举无所避,京师为之语曰:‘间何阔,逢诸葛,。……时侍中许章以外属贵幸,奢淫不奉法度;宾客犯事,与章相连,丰案劾章。”(35)以上皆是司隶校尉纠劾太子、宗室及贵戚之例。

4.纠弹妃嫔宦官

据《汉书·孝成赵皇后传》记载有关司隶解光劾奏赵昭仪时事:

哀帝既立,尊赵皇后为皇太后,封太后弟侍中驸马都尉钦为新成侯,赵氏侯者凡二人。后数月司隶解光奏言……(后妹)赵昭仪倾乱圣朝,亲灭继嗣,家属当伏天诛。前平安刚侯夫人谒坐大逆,同产当坐,以蒙赦令归故郡。今昭仪所犯尤悖逆,罪重于谒。(昭仪虽畏罪自杀,)而同产亲属皆在尊贵之位,迫近帏幄,群下寒心,非所以惩恶崇谊示四方也。请事穷竟,丞相以下议正法。哀帝于是免新成侯赵钦、钦兄子成阳侯皆为庶人,将官属徙辽西郡。 (36)

又据《后汉书·虞诩传》记载有虞诩为司隶时劾奏中常侍时事,数月间,奏太傅冯石、太尉刘喜、中常侍程璜、陈秉、孟生,李闰等,百官侧目,号为苛刻。(37)

以上两则材料,司隶校尉解光劾奏皇帝赵昭仪,虞诩劾奏皇帝身边宦官中常侍程璜、陈秉、孟生、李闰等,可知司隶校尉的监察权不仅在外朝起作用,在内廷中也发挥重要的监察作用。司隶校尉可称使者,作为皇帝的代表,与皇帝关系密切,使司隶校尉能够很好的行使监察方面的职权。

5.捕杀之权

司隶校尉,持节都督大奸猾事,在宫廷内外,不仅有劾奏纠弹之权,更有捕杀之权。东汉明、章帝以后,司隶校尉兼具中央官与地方官两种性格,司隶校尉也逐渐开始地方官化,州化。和州部刺史开始统制一州军政相类似,司隶也开始拥有军政力量。又由于司隶校尉控制地方在畿辅之地,在东汉末朝纲不整,宦官专权的局面下,司隶校尉受到外朝官员格外的重视,这一职官被看做谋诛宦官的重要工具。

东汉顺帝时,下诏司隶校尉,要求他捕杀车骑将军阎显和大长秋江京。汉桓帝时,中常侍张让弟张朔任野王令,依仗其兄威势,贪残无道,李膺为司隶校尉,带吏卒在张让家中破柱捕获张朔,经过审判后,加以诛杀。经过这一事件,原先气焰嚣张的宦官们“皆鞠躬屏气,休沐不敢复出宫省”(38)。司隶校尉在东汉中后期,对宦官专权形成一定威胁,外朝官员常利用司隶校尉的职任,打击宦官势力。以上交待的李膺诛张朔正是一例。在汉灵帝时,中常侍王甫、曹节弄权,阳球在还未担任司隶校尉时:“尝拊髀发愤曰:‘若阳球作司隶,此曹子安得容乎?,”(39)灵帝光和二年,阳球迁任司隶校尉,利用王甫放假在家的机会,很快便劾奏、收系并诛杀了王甫等一干奸虐弄权的宦官,结果使得“权门闻之,莫不屏气,诸奢饰之物,皆务缄縢,不敢陈设。京师畏震”(40)。阳球在徙任卫尉后,就难以控制宦官力量了。之后,袁绍劝外戚何进尽诛宦官,“(何)进于是以(袁)绍为司隶校尉,假节,专命击断。”(41)其目标直指宦官。而这些宦官为了摆脱被诛灭的命运,在杀死何进之后,立刻以故太尉樊陵取代袁绍担任司隶校尉之职,企图将司隶校尉由对方手中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司隶校尉以秩比二千石之官,称“雄职”,号“卧虎”,班位朝仪时地位尊崇,自丞相以下,公卿百官、宗室贵戚、宦官倖臣莫不受其监视举劾,且具有捕杀之权。而司隶校尉拥有这四种威权,不是没有原因的。按《汉书·盖宽饶传》记载有太子庶子王生与司隶校尉宽饶书,书信中提到:“故命君以司察之位,擅君以奉使之权。”(42)“司察之位”,说的是盖宽饶担任司隶校尉,职责在监察;“奉使之权”,说的是盖宽饶的身份是奉皇帝之命的使者,奉使行使权力。《后汉书·崔瑗传》崔瑗谓司隶校尉陈禅曰:“愿使君勿复出口。”《通鉴》注曰:“禅时为司隶校尉,故称之曰使君。司隶校尉部察三辅、三河、弘农,其职犹十三州使者,鲍永为司隶校尉,光武谓奉使如此何如。”(43)司隶校尉与十三州部刺史一样,都被称为使者,是皇帝派出的使者,而皇帝又赋予了司隶校尉其他方面的特殊性,如可以持节,有兵权等等,在皇帝的支持下,司隶校尉就显现出地位尊崇,权力隆重的特点,失去了皇帝这一后台,司隶校尉职权地位就有下降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