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左宗棠对甘肃军制的改革左宗棠于同治五年九月奉调赴西北,从同治七年十月起到同治十二年九月克复肃州止,用了将近五年的时间镇压了陕甘回民起义,收复了甘肃各地。应该说,减兵增饷是左宗棠改革甘肃军制的途径,恢复制兵是目标。首先,左宗棠对甘肃的军制现状作了认真的分析与研究。......
2023-07-20
(四)理财税
左宗棠为了尽快恢复在战乱中遭受严重破坏的社会经济,增加财税收入,稳定甘肃政局,对包括田赋、盐务、茶务、厘金等在内的旧税制及甘肃币制推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的诸多创见很值得总结与研究。
1.改革赋税的原因
西北地区自古贫苦,所以历代用兵西北,经营西北,主要靠东南一些富裕的省份协饷,才能承担数额庞大的费用。所谓协饷是一种间接的中央解款制度,是中央政府为调剂地区贫富和以应急需在省区之间进行的财政调拨方式。协饷制度在体现中央政府行政事权简约的同时,主要显现了中央财政集中和地区之间财政上的协作原则。中央政府主要凭借其权威临驾省区之间的资金调拨,至于省区之间的协拨数额则主要依据“酌时势之缓急,定协饷之多寡”[91]的原则,采取自凑和中央核定的办法确定。太平天国运动后,清王朝财政失调,财权失衡,调度不灵,左宗棠在西北转战十余载,始终为协饷不济所困扰,以至于“白发临边,百病丛生”。1875年年底,各省关积欠协饷已高达2740余万两白银[92],相当于3年的应协款额。对此,左宗棠曾多次指责一些协拨地区:“一任函牍频催,率置不答”,同时也感叹这种仰面求人之难,“各省协饷有迟有速,有应有不应,有能汇兑不能汇兑,有宜用牍催,有宜用缄恳,人地各殊,情事各异”。[93]面对这种情况,不愿靠软缠硬磨讨协饷过日子的左宗棠,决定整顿甘肃赋税,就地自筹一部分经费,以解燃眉之急。他“自信索饷的本领不如人,筹饷的本领要比人强,所以少少博得诸葛亮之名”[94]。虽然西征主要靠协饷和西征借款作为经费来源,就地自筹经费所占比例很小,但这部分经费对于应急、调剂西征军的日常用度、经营西北,都有不可忽视的作用。而且,甘肃旧有的赋税征管,经过十余年的战乱,也已七零八落、凋残不堪,亟待整理与改革。
2.赋税改革的内容与成绩
左宗棠在闽浙总督任上,“曾把浙江和福建两省的田赋整理了一下。现在要把他的经验,应用于西北了”。[95]
(1)改革田赋
田赋是清王朝财政的主要收入,也是各省赋税的主要来源。赋税以田为准,自古依土地的肥瘠而定。但在甘肃,由于历史的原因,人为地造成不同名称与类别的田地和与之相应的名目繁多的税目。如甘肃“把田分做几种:一种叫做民田,就是一般老百姓所有和所种的;一种叫做屯田,就是兵丁所垦熟,已经升科的;一种叫做更名田,就是明代藩王的田,改归民户的。这是就一般情形而说。还有两种:一种叫做监牧地,就是宋代苑马监的牧场;一种叫做土司地,就是元代以后指拨土司的田亩。这都是由于历史的关系而产生的,所有田赋的等级便按照这个种类、分别轻重高下”。因此,在征收赋税时,“甘肃田赋的科则,不根据于自然的条件,而根据于人为的条件”[96]。由于存在上述种种弊端,“甘肃全年田赋总额战前只有四十万两,战后更只有二十七万两,在省库总收入中,比重很轻”[97]。即使这样不合理的田赋制度,经过同治朝十三年的兵燹,也已“破坏不堪了。户口逃亡,田亩荒芜,契约散失,那里是民田,那里是屯田,那里是更名田,往往无从指证”[98]。加上富豪利用土地转买和各种册籍散失,借机豪夺巧取,造成赋税紊乱,负担极不合理。这不仅使社会怨恨极大,也影响了地方财政收入。鉴于此,1876年(光绪二年),左宗棠在甘肃拟订了改革赋税章程。
首先是清丈地亩。将各类田按地形土质好坏分等评级。所有土地分川地、原地和山地即上、中、下三等,每等又根据土质分为上、中、下三级。在三等九级之外,增最下下山地一级,总共有十级。
其次是整理赋税。按原来应承田赋总额,依据土地等级规定赋税的多少。如皋兰县的上上川地,也就是最好的地,每亩纳粮3升7合,其余两级再按5合的差额逐级递减,即上中川地每亩3升2合,上下川地每亩2升7合;中上原地每亩2升2合,其次二级按3合的差额递减;最差的即最下下山地每亩只纳粮2合。此外,每纳粮1石征银5钱2分。过去,民田征粮每亩高达8升以上,屯田每亩均在五六升之间。现在,最好的上上川地每亩也不过3升7合。因此,赋额较前减轻,而且合理。左宗棠的目标是:“赋由地生,粮随户转;富者无抗匿之弊,贫者无代纳之虞。”[99]凡经过清丈的地亩,每户都填写两联账单,一联存案;另一联发给户主。从此以后,凡是民间田房交易,官厅处理田房词讼,都认这种账单为产权凭证;对于正式契约,反视为无足轻重之物。由此可见,左宗棠的清丈地亩工作,还是能取信于民的。
(2)整理盐政
食盐的营销是封建时代的一大利薮,历来为政府所垄断。甘肃的盐务相当的复杂,从产地来说:“产于盐井的,有漳县的盐井镇,西和的盐关镇,前者叫做漳盐。产于盐池的,有灵州的花马大池,宁灵厅惠安堡的花马小池,高台的土盐池,镇番的蔡旗堡、苏武山、马莲泉、白土井、董家庄和小西沟,敦煌的小盐池、青盐池和巴儿湖。”再说盐的销路和税课:“巩昌府、秦州和阶州三属,是盐井和盐关两处井盐的引地,按引征课,前者三千六百二十二引,每引一两一钱七分三厘五毫;后者一千六百二十六引,每引六钱五分五厘。平凉府、庆阳府、泾州、固原州、化平川厅和、宁夏府六属,是惠安堡和花马大池两处池盐的引地,也是按引征课,计六万七千四百四十引,每引二钱一分五厘五毫。兰州府属就食白墩子池等处的盐,没有什么引地,只酌征土盐税。西宁府、甘州府、凉州府、肃州府和安西州五属各食当地池盐,既没有什么引地,也不征什么课税。”[100]各种盐纳税并无统一定章:有的在引地专卖时纳课,有的将引课摊入地丁银内征收,有的按药物征收厘税,或因时定课强征苛派。这种引盐无定量,引法无定章的状况,使盐户、商民和百姓均受其害。
针对上述弊端,左宗棠对甘肃盐务按原有情况采用了三种整理办法:“原有引课的,改引为票,课厘并增,这是用他在浙江和福建的成规;原有土盐税的,改征厘金;原没有税的,开征土盐税。”[101]同治末年,新改政策推行,改引为票、课厘并征的有:漳县盐井镇每斤收厘十三文;西和盐关镇每日煮盐一千三百斤,收厘十一串七百文,合每斤七文;花马大池每驼二百六十斤,收厘二串八十文;惠安堡每斗四十五斤,收厘四十文。前三处都是设局专征,后一处厘金局兼征。但各州县仍多把盐课摊入田赋。兰州府属土盐税,也于同治末年起停税征厘。甘、凉、肃三属于光绪元年起开征土盐税。这期间由于陇东出现了盐荒,盐价每斤涨到一百数十文,所以左宗棠专门修通了由固原到惠安堡的运盐之路。从同治十一年底到光绪六年底,左宗棠总共收“盐税和盐厘六万零八百六十两。这个数目太渺小了。其原因是甘肃的盐只销本省,而甘肃的人口又少,平日销盐的数量既有限,课厘的收入也不能旺了”[102]。整理盐务收效并不显著。
(3)整顿茶课
关于西北茶叶贸易,前一节已从推进边贸发展的角度作了一些探讨,本节再从整理赋税的角度作些探究。由于西北茶叶的来源,除部分川茶外,大多来自湖南安化。左宗棠“早岁在安化陶澍家教了八年的书,那地方叫做小淹,恰是甘肃引商采购湖茶的中心。所以文襄公对于茶市情形,很是熟悉”[103]。于是,左宗棠经过了长期的研究,就有了后来的整理方案。前述各地的茶商将茶叶运到陕西泾阳以后,压制成块称为砖茶,销陕、甘、青、新和西藏、蒙古等地。每引100斤,另带损耗14斤,课税有正课4两,杂课4种计1两4钱4分。当时,每年销28996引,收税128742两多。“这在贫乏的甘肃,不失为一个优厚的税源。”[104]可是,“甘省茶务,自军兴以后,商民流离,茶引停销,悬课无着”[105],亟待整理。
于是,左宗棠于1872年(同治十一年)初,拟订茶务试办章程,以清积弊。同治十二年另拟改革章程,提出“以票代引”办法。1874年4月(同治十三年二月),左宗棠又向清政府提出《甘肃茶务久废请变通办理折》,指出:“盐可改票,茶何不可?”主张“以票代引”。每票50引,即5000斤,另带损耗70斤。每引纳正课银3两,杂厘1两4钱,至多不过2两,每票即需课厘计222两。“凡商贩领票,均先令纳正课。”凡“陕甘商贩有票运茶过境,茶厘减纳十分之八,只抽两成”,余则由各省划抵积欠甘饷。为了保护甘茶销售,对“无票私茶”和课税较轻的山西茶商入境,令其补领官票,“缴纳正课”,“照章完厘”[106]。甘肃官茶运销新疆,每票加征厘金20两,课税100两。因此,新疆官茶每票要363两。
左宗棠改革甘肃茶务,改引为票,原来只有2000多引,改票后发票835票,每票50引,即有4万多引,税收达233400多两。改引为票虽极大地促进了西北茶叶贸易的繁荣,使茶课不断增加,但有些票经过10年仍有110多票未能销完,原因何在呢?据左宗棠在1877年(光绪三年)说:“陕甘茶政,其废弛之故,由于私贩充斥,官引滞销。而归化城之私贩则由蒙古假道俄边行销新疆,尽夺甘商引地。”私贩能行销,除假道俄边外,还在于“晋商成本轻,销售易,故获利独厚,无怪官茶运行口外钝滞异常”。左宗棠未从私贩成本轻,在市场上有竞争力出发,改革官茶成本重的问题,而是想以“具折切实陈之”的行政力量“禁之”[107]。可见他没有从商品经济规则出发设法解决官茶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问题。
(4)增设厘金
厘金是太平天国时期的产物。由钱江(字东平,浙江归安人)创议,始行于扬州仙女庙。钱江曾把这个建议向洪秀全条陈,未被采纳。清朝副都御史雷以諴采用以后,遂成为清军进攻洪秀全饷糈所依靠的最大税源。湖南仿办厘金最早,成绩也最好,这是左宗棠在巡抚骆秉章幕府中一手策划的。此后,左宗棠无论做闽浙总督,做陕甘总督,都根据他在湖南的经验,把整理厘金作为补充军饷的一个重要途径。
甘肃很早就开征厘金,不过收入不旺。据杨岳斌报告:“兰州省城也不过每月数千两,随收随用去。秦州虽较旺,然除去驻军开支,维持厘局费用本身还不够。”[108]为此,左宗棠在甘肃增设了一些厘金局。如先在秦州设陇南税厘总局,以后随着军事的进展,每占领一地,就开征或加征该地厘金。大致每府或直隶厅州治所,均设一厘局,其余所属地方设立关卡。例如宁夏府设一厘局,其下设有中卫、惠安堡、花马池、石咀山、横城堡、吴忠堡等卡,后来又在省城兰州设置全省税厘总局。另外在产盐中心或运盐要道专设厘局,征收盐厘。
甘肃初征厘金时(1866年),每月收银不过一二千两,此后大大增加,仅1870年至1881年的11年中,就收厘金906572两。连盐厘在内,每年要收八九万两,比以前增加数倍之多。厘局最多时,省内局卡林立,层层征收,往往一货数次完纳厘金后,犹苛索不已,致使本地小本商贾不堪忍受。秦安的商人曾为此举行罢市,要求停征。阶州的商人也有过类似的反抗活动。可见厘税之设,实有无穷流弊。
(5)举借外债
举借外债是左宗棠挽救甘肃财政危机的重要措施之一。洋务派官僚都认为举借外债是一条“锦囊妙计”。早在1865年,当左宗棠还在闽浙总督任内时,就曾向福州外商借银三十六万两。左宗棠来陇后,由于西征与经营西北所急需,他不得不忍受诸多苛刻条件,先后举借外债达六次之多。
第一次向英商汇丰银行和怡和洋行借款120万两,自1867年7月至12月,限期半年,月息一分二厘。
第二次向英商借款100万两,自1868年4月至12月,限期半年,月息一分二厘。
第三次向怡和洋行、丽如银行借款300万两,自1875年4月至1878年4月,限期三年,年息一分零五毫,每半年还本付息一次。
第四次向汇丰银行借款500万两,自1877年至1883年,限期七年,月息一分二厘五毫[109],每年还本付息一次。
第五次向华商组成的乾泰公司[110]和英商汇丰银行借款350万两(双方各借175万两,即外债只175万),自1879年至1884年,限期六年,月息一分二厘五毫,每半年还本付息一次。以上五次借款,“统共一千一百九十五万两。”[111]
第六次向英商汇丰银行借款400万两,自1881年至1887年,年息九厘七毫五丝,前两年每半年只付息一次,第三年起每半年还本付息一次。这次借款时左宗棠已奉诏在京,因清政府答应拨给甘肃、新疆的每年五百万两的协饷没有着落,继任左宗棠的杨昌浚和刘锦棠不禁发愁,左宗棠不忍坐视,遂接洽了这一笔外债。以上六次外债,本金达1595万库平银两,成为近代第一次举债高潮期[112]。
(6)举办捐输
捐输是中国历代封建政府以卖官鬻爵为内容而形成的一种筹资、捐款方式。清代咸丰以后,为了筹措军饷,捐输更为盛行,名目越出越奇,捐输款额越贬越低。一般富家子弟,为了显赫门楣,光宗耀祖,也竞相捐纳,趋之若鹜。办理捐输的委员则相与结托,到处兜售。于是官吏更加腐败昏聩,贪污现象更是骇人听闻。左宗棠对“捐输”非常重视,他一到甘肃,就着手整理,视为生财之道。甘肃交通不便,文化落后,为了广泛招徕,捐输曾一再减价。后要筹集军粮,捐银改为捐粮,继而又扩大到外省。当时,在西安设有甘捐总局,在秦州设立陇南分局。此外,又在福建、浙江、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山东等省广设分局,委托各省捐局和布政使代办。省内省外,自办托办共有35处,形成了一个规模庞大的“捐输网”。
捐输定价是:知县1200百两,通判700余两……。一时商人地主子弟,纷纷跻身仕途,谋得一官半职。那些利禄熏心者,甚至组织所谓“股份公司”,由两人合捐一知县,约定将来到任后,官册无名者,则经管地丁钱粮。这样一来,僧多粥少,宦途拥挤不堪,有的为了找到一个差使,采取“内线进攻”,令内眷入藩署进行活动,奇闻丑事,四处流传,官场上的黑暗龌龊,不堪言状。怪不得秦翰才说捐输是我国“数千年文明史上的一大污点”[113]。
甘肃的捐输从1869年(同治八年)6月开办,至1875年6月止。其中,直接办理部分所获捐输款7418907两,委托办理部分合银1309847两。这一笔款项在左宗棠的军费收入项下,约占9.4%。从近期来看,捐输解决了部分军费之急需,缓和了财政危机,又满足了一些士人争名求利的欲望,笼络了人心,暂时挽救了封建统治的危机。但从长远看,它大大加深了封建统治的腐朽,也大大加深了社会矛盾,是真正的“饮鸩止渴”之举。
(7)整理币制
左宗棠为了恢复市面活力,还整理过甘肃的币制。咸同年间,甘肃地方官员曾在省内先后自铸当千和当五百紫铜大钱,后来还加铸铁钱,发行钱钞,致使市面制钱消失,钞价大跌,引起了物价大涨,民生大困的局面。
同治十二年,左宗棠准备专门款项以收回钱钞。按当时市价,“以制钱六文抵钞一串。部钞部份,除官钱局呈缴四十万七千四百八十八串,又破烂无着五十七万七千五百三十三串外,实收回一万四千九百七十九串;司钞部分,除官钱局呈缴三十三万九千三百三十二串,又破烂无着者十八万三千六百四十四串五百文外,实收回八百三十七万七千零二十三串五百文。计付实银一万三千九百六十四两六钱,制钱二万九千四百零五串一百十五文。这件事安排在省城各地点同时办理,隔五天就办了,商民大欢,省城市面始有起色”[114]。
左宗棠以善于理财自许,通过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到,为了筹集足够的经费,左宗棠想尽了办法,从改革田赋、整理盐务、改茶引为票、增设厘金、整顿币制,到迫不得已举借外债,甚而至于通过卖官鬻爵搞捐输,目的都是为了增加收入以填补协饷之不足,为经营西北服务。但是,由于甘肃太贫困,经济太落后,导致他整理地方财税的努力,收效不很显著。仅以1874—1877年左宗棠西征款项的总收入为例(见下表),各种杂税(包括捐输)收入,在总收入中不到10%。而协饷几乎占总收入的一半。至于洋款和商款都是为填补协饷的缺额而筹借的,最终仍将由协饷划还。这样协饷实际上在总入款中所占的比例就接近80%,这充分反映了“以东南之协饷,赡西北之甲兵”的事实。洋款和商款合计超过30%,几乎占总收入的三分之一,也显示了这两笔入款的重要意义。而这些借款完全是由左宗棠自己想方设法筹集的。可见有些史家说左宗棠在军饷问题上“孤军奋斗”,不是没有根据的。对于左宗棠为用兵西北而举借外债,历来褒贬不同,其中功过是非虽难遽定,但仅从举债为维护国家主权、巩固西北边防而言,其爱国之心是显而易见的。他整理甘肃财税的工作也不应因成效太微而被忽视。
附:收入情况表(1874—1877年)[115]
【注释】
[1]《左宗棠全集·书信》(二),第212页。
[2]《左文襄公在西北》,第179—180页。
[3]《左宗棠全集·书信》(二),第194页。
[4]《左文襄公在西北》,第93页。
[5]《左宗棠全集·书信》(三),第333页。
[6]《左文襄公在西北》,第180页。
[7]《左宗棠全集·书信》(三),第367页。
[8]《左宗棠全集·奏稿》(七),第143页。
[9]《左文襄公在西北》,第180页。
[10]《左宗棠全集·书信》(三),第332页。
[11]《左宗棠全集·奏稿》(七),第143页。
[12]《左宗棠全集·奏稿》(七),第143页。
[13]《左宗棠全集·札件》,岳麓书社,1996年,第587页。
[14]《左宗棠全集·札件》,第595页。
[15]《左宗棠全集·奏稿》(七),第143页。
[16]《左宗棠全集·奏稿》(七),第144页。
[17]《左宗棠全集·奏稿》(七),第147页。
[18]《左宗棠全集·札件》,第469页。
[19]《左宗棠全集·奏稿》(七),第143页。
[20]《左宗棠全集·书信》(二),第445页。
[21]《左宗棠全集·奏稿》(六),第28—29页。
[22]《左宗棠全集·书信》(二),第444页。
[23]《左宗棠全集·奏稿》(卷七),第143页。
[24]《左宗棠全集·札件》,第540页。
[25]《左宗棠全集·奏稿》(卷七),第142页。
[26]《左宗棠全集·奏稿》(卷七),第143—144页。
[27]《左宗棠全集·奏稿》(卷七),第143—144页。
[28]《左宗棠全集·奏稿》(卷七),第144—145页。
[29]《左宗棠全集·奏稿》(六),第28页。
[30]《左宗棠全集·札件》,第451页。
[31]《左宗棠全集·书信》(三),第369页。
[32]《左宗棠全集·札件》,第556页。
[33]《左宗棠全集·奏稿》(七),第147页。
[34]《左宗棠全集·书信》(二),第445页。
[35]《左宗棠全集·书信》(三),第531页。
[36]《左宗棠全集·奏稿》(七),第146页。
[37]《左宗棠全集·书信》(三),第517页。
[38]《左宗棠逸事汇编》,第259页。
[39]《左宗棠全集·札件》,第561—562页。
[40]《左宗棠全集·奏稿》(七),第376页。
[41]《左宗棠全集·奏稿》(七),第634页。
[42]《左宗棠逸事汇编》,第258页。
[43]《左宗棠全集·书信》(三),第510页。
[44]《左文襄公在西北》,第181页。
[45]《左宗棠全集·书信》(三),第367页。
[46]《左宗棠全集·奏稿》(七),第378页。
[47]《左宗棠全集·书信》(三),第382页。
[48]《林则徐集·公牍》,中华书局,1965年,第59页。
[49]《左文襄公在西北》,第179页。
[50]据袁林《西北灾荒史·旱灾志》(甘肃人民出版社,1994年)统计。
[51]《左文襄公在西北》,第175页。
[52]《左文襄公在西北》,第176页。
[53]《左文襄公在西北》,第176页。
[54]《左文襄公在西北》,第178—179页。
[55]《左文襄公在西北》,第177页。
[56](清)崑冈等:《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四二光绪戊甲冬月初,商务印书馆。
[57]《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四二,光绪戊甲冬月初。
[58]《左宗棠全集家书·诗文》,第452-453页。
[59]《左宗棠全集家书·诗文》,第452—453页。
[60]《左宗棠全集家书·诗文》,第452—453页。
[61]《左宗棠全集家书·诗文》,第452—453页。
[62]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卷四十二征榷十四,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年。
[63]《左宗棠全集·奏稿》(六),第9—15页。
[64]《左宗棠全集·札件》,第543—545页。
[65]《左宗棠全集·札件》,第543—545页。
[66]《左宗棠全集·附册》,第634页。
[67]《左宗棠全集·奏稿》(六),第9—15页。
[68]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卷四十二征榷十四考七九六五,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年。
[69]参见段国正《试论左宗棠三改甘肃茶法》(《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
[70]据《历代茶叶边易史略》所载资料计算,载《边政公论》1942年第3卷第11期。引自陶德臣《左宗棠与西北茶务》(《安徽史学》2005年第1期)。
[71]赵尔巽:《清史稿》卷124,《食货志五·茶法》。
[72]李万禄:《西北茶马市与马合盛茶号》,《兰州文史资料选辑》第2辑。
[73]杨自舟、董文廷、聂丰年:《清末至抗战期间副茶行销西北简述》,《甘肃文史资料选辑》第4辑。
[74]李万禄:《西北茶马市与马合盛茶号》,《兰州文史资料选辑》第2辑。
[75]陶德臣:《清末新疆的伊塔茶务有限公司》,《安徽史学》1998年第3期。
[76](俄)尼·维·鲍戈亚夫连斯基:《长城外的中国西部地区》,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169—202页。
[77]赵尔巽:《清史稿》卷124,《食货志五·茶法》。
[78]陈缘:《茶业通史》,农业出版社1984年,第466页。
[79]《历代茶叶边易史略》,《边政公论》1942年第3卷第11期。
[80]参见陶德臣《左宗棠与西北茶务》(《安徽史学》2005年第1期)。
[81]《左宗棠全集·奏稿》(卷六),第293页。
[82]《左宗棠全集·书信》(三),第8—9页。
[83]《新疆图志》(卷28),第7页。
[84]《伽师县乡土志》,第7页,抄本。
[85]《鄯善县乡土志》,第10页,抄本。
[86]《左宗棠全集·书信》(卷三),第478页。
[87]《左宗棠全集·书信》(卷三),第204页。
[88]《左宗棠全集·书信》(卷三),第9页。
[89]《左宗棠全集·书信》(卷三),第464页。
[90]《左宗棠全集·书信》(卷三),第509—510页。
[91]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回民起义》(四),第198页。
[92]《左宗棠全集·奏稿》(卷六),第376页。
[93]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回民起义》(四),第201页。
[94]《左文襄公在西北》,第143页。
[95]《左文襄公在西北》,第144页。
[96]《左文襄公在西北》,第144页。
[97]《左文襄公在西北》,第144页。
[98]《左文襄公在西北》,第145页。
[99]《左文襄公在西北》,第145页。
[100]《左文襄公在西北》,第146—147页。
[101]《左文襄公在西北》,第147页。
[102]《左文襄公在西北》,第147页。
[103]《左文襄公在西北》,第149页。
[104]《左文襄公在西北》,第148页。
[105]《左宗棠全集·札件》,第542页。
[106]《左宗棠全集·奏稿》(卷六),第4—14页。
[107]《左宗棠全集·书信》(三),第224—225页。
[108]《左文襄公在西北》,第151页。
[109]其中二厘五毫系作为给德商泰来洋行中介人的酬金。
[110]乾泰公司是左宗棠命买办胡光墉在上海仿照西方联合股份公司组成的。
[111]《左文襄公在西北》,第156页。
[112]马陵合:《试析左宗棠西征借款与协饷的关系》,《历史档案》1997年第1期。
[113]《左文襄公在西北》,第152页。
[114]《左文襄公在西北》,第157页。
[115]据《左宗棠全集·奏稿》卷54、卷55两次《遵旨报销折》综计。
有关左宗棠在甘肃的文章
(二)左宗棠对甘肃军制的改革左宗棠于同治五年九月奉调赴西北,从同治七年十月起到同治十二年九月克复肃州止,用了将近五年的时间镇压了陕甘回民起义,收复了甘肃各地。应该说,减兵增饷是左宗棠改革甘肃军制的途径,恢复制兵是目标。首先,左宗棠对甘肃的军制现状作了认真的分析与研究。......
2023-07-20
(四)治理的成果经过数年的不懈努力,西北自西向东,都已呈露出复兴的迹象。到光绪六年左宗棠离开甘肃时,各地开发都程度不同地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左宗棠还将兰州总督署的后花园修治整理,定期向人们开放,使人们多了一个休闲的处所。由上可见,左宗棠在恢复和发展西北经济、恢复生存环境的开发计划和实践中所包含的具有治理生态作用的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023-07-20
(二)左宗棠对甘肃吏治的整饬1.左宗棠在甘肃的用人标准与吏治原则左宗棠在甘肃时曾指出:“窃维治乱安危,虽关气数,而拨乱反治,扶危就安,则必人事有以致之。”左宗棠衡量人才的标准是“德才兼备,以德居首”。左宗棠认为整饬吏治、任用官员最根本的问题是要注重实效,切合实际。左宗棠认为,对于吏治“非随时考察,分别汰留,树之风声,正恐人心趋向不专,仍难收激扬澄叙之效”。左宗棠对这一点认识得非常清楚。......
2023-07-20
左宗棠是近代有抱负、有见解的政治家,深知吏治的良窳对于国家治乱兴衰的重要作用。左宗棠并不一味地谴责百姓“大逆不道”,而是承认吏治败坏、“官逼民反”的事实,从而主张整饬吏治,并把“饬吏治”放在“修军政”之先,并提出了一套整饬吏治的标准与原则。......
2023-07-20
(一)禁鸦片左宗棠作为西北地区的军政总管,曾在甘肃厉行禁烟,推行了一系列清除罂粟、禁吸鸦片、根治烟祸的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绩。1.左宗棠在甘肃严禁鸦片的原因左宗棠认为种植罂粟、吸食鸦片的恶习使西北强悍的民风受到严重的摧残。2.左宗棠在甘肃禁烟的措施与特点发布谕令,宣传禁烟的意义,造成有利于禁烟的舆论环境。光绪四年,新疆收复,左宗棠随即在甘肃采取了一系列禁烟措施。严禁外来鸦片流入甘肃销售。......
2023-07-20
(二)兴建书院左宗棠对文武官吏和士民子弟的求学问题也很重视,倡导修复和兴办了一些书院。从同治八年至光绪六年,在甘肃新修的书院有:特别需要一提的是,同治十二年十一月,左宗棠令在回族聚居的化平厅修建书院。书院建成后,左宗棠题名“归儒”。此外,左宗棠还令部属在甘肃各地修复了许多旧有的书院。)此外,对原有书院加以修整的还有兰州的五泉书院,漳县的武阳书院,洮州的洮滨书院,平凉的柳湖书院等。......
2023-07-20
(三)左宗棠的主要洋务活动左宗棠参与洋务运动20余年之久,颇多建树。1.左宗棠兴办洋务事业的内容与阶段划分左宗棠一生所从事的洋务事业与他政治职位的变迁有着密切的关系,而其在每个时期所举办的洋务活动的内容,也具有因时制宜和因地制宜的明显特色,大体上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左宗棠允许兴办规模较大的工矿、交通和轻工业。......
2023-07-20
(三)水利建设左宗棠在青年时代就高度重视农田水利事业,认为“王道之始,必致力于农田,而岁功之成,尤资夫水利”[47]。因此,在西北十余年当中,他特别重视水利建设,把兴修水利作为恢复和发展当地社会经济的头等大事。因此,河流、水泉、地下水、雪水就成了西北水利工程赖以兴建的基础。同治九年,宁夏道陶斯咏要求拨款万两修复汉、唐、清旧渠时,左宗棠正处于“饷项万分支绌”的困境,但他认为“事关水利农田,未便任令荒弃”。......
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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