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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宗棠甘肃军制改革:历史成果解析

【摘要】:(二)左宗棠对甘肃军制的改革左宗棠于同治五年九月奉调赴西北,从同治七年十月起到同治十二年九月克复肃州止,用了将近五年的时间镇压了陕甘回民起义,收复了甘肃各地。应该说,减兵增饷是左宗棠改革甘肃军制的途径,恢复制兵是目标。首先,左宗棠对甘肃的军制现状作了认真的分析与研究。

(二)左宗棠对甘肃军制的改革

左宗棠于同治五年(1866年)九月奉调赴西北,从同治七年十月起到同治十二年九月克复肃州止,用了将近五年的时间镇压了陕甘回民起义,收复了甘肃各地。光绪元年(1875年)三月,他又奉命督办新疆军务,在指挥大军西进,收复新疆之后,于光绪五年(1879年)奏改甘肃军制,以作为加强地方防务,巩固善后成果的重要手段。

1.恢复制兵

按照清代的军制,国家正规的军队只有两种:一种是八旗兵,主要由满族(包括汉军旗和蒙古旗)组成的;一种是绿营,由汉族组成——就是由明代的军队改编,因旗帜尚绿,故叫绿营。这是常备的军队,叫做制兵。而湘军和淮军是临时招募的,任务完成以后,就该遣散,叫做勇营。实际上作为勇营的淮军和有些湘军,后来也被作为常备兵保留下来。但就当时的军制而言,制兵与勇营有很大的不同,因为临时编练的勇营是针对制兵的许多弊病而组建的。

首先,制兵是有固定驻扎地点的。士兵常驻而将领需经常调换,打仗时士兵由各个防地抽调,将领由朝廷调派,这就容易造成兵将不相习、上阵不能合作、不便指挥的情况。而湘军则由统领选营官,营官选哨官,哨官选什长,什长按规定的条件再选择士兵,于是这些勇丁或是同乡,或是亲戚,士兵能够彼此照应,团结一致,但长此以往,也容易出现兵为将有,拥兵自重的情况。

其次,制兵在行动时容易滋扰地方。制兵在动员或行动时,要在经过的地方向老百姓捉差拉夫,搅得地方鸡犬不宁。湘军则自雇长夫,所需物资都照价采买,较少滋扰百姓。

再次,制兵的待遇低。比如步队的勇丁,月饷只有一两五钱,守兵只有一两,另外每月给米三斗。如遇军官克扣,连一个人的生活都维持不了,不要说养活一家人了。这迫使士兵只能另谋出路,去做生意,结果造成了制兵平日的训练较差,上阵没有斗志。而湘军规定,步队勇丁每人每月给饷四两二钱银子。长夫也有三两银子。什长每月四两八钱银子,哨官每月十二两银子。这在当时,确是很优厚的待遇。营官每月薪水五十两,另加办公费一百五十两,他们除去各种开销,还有盈余,不必再剥削部下。这就使湘军易于加强纪律、提高战斗力。

对于制兵的松懈与无用,左宗棠已看的非常清楚:“国家养兵二百余年,岁糜帑藏,此次军兴,未能收制兵之效者,由于饷薄而额多。夫兵在精不在多。兵之能战不能战,视夫练之精否;兵之能练不能练,视夫饷之足否。若饿乏之卒,自顾不遑,不得不听其别营生业,心志因之而纷,精力因之而懈,技能因之而生,兵与将两不相习,无论不能驱以御敌,即训练亦难按时入操。名为制兵,实与惰民无异,徒为地方之蠹而已。各省戎政废弛,弊虽不一,而其要皆由于额多,不能勤督精练。初以费饷无几,可得多兵之用。不知兵不练,与无兵同;练不精,与不练同。虽名为节饷,实则并此薄费而亦觉虚糜。”[17]为此,左宗棠一直提倡“减兵增饷”的政策,并把他在闽浙总督任上整理两省军事的经验,用在改革甘肃兵制、恢复制兵上面。应该说,减兵增饷是左宗棠改革甘肃军制的途径,恢复制兵是目标。

2.恢复制兵的措施

如前所述,甘肃的制兵系统已经在回民起义的冲击下崩溃了,因此裁汰无用冗兵,加强甘肃地方武备,就成了左宗棠整顿甘肃军事的中心工作。

首先,左宗棠对甘肃的军制现状作了认真的分析与研究。他指出:“甘肃为材武著名之邦,其风气刚劲,习苦耐劳,并非他省制兵可比。乃此次回乱,列郡沦没,本地无一枝劲旅,杀贼立功,而哗噪之事数见。额兵之数,非不足也,原定饷章本薄,加以层层剥削,马兵差堪自给,步守各兵未免过苦,难得其力。甘肃赋少兵多,军食资他省,饷源稍绌,动滋事端,惰兵骄骑,由来已久。非亟议更张,望其转弱为强,不得也。久留勇,则费不支;全裁兵,则患无备;仍循旧制,则难期起色;另议加饷,则无款可筹;亟宜援照闽浙成案,量减可裁之兵,以节饷糈;即以所裁之兵饷,加之所留之兵。庶兵力较纾,可责其勤练;将弁各予津贴,革除虚冒、应差、挂名、辞全诸弊,庶帑项无增,军政可期精实。”[18]由上面这段话可以看出,左宗棠决定在甘肃推行“减兵增饷”的政策,除了意在援引他在闽浙总督任上治理地方军务的成功经验外,还受两个重要因素的影响:一是西北粮运艰阻,“因为不易足食,也就不能足兵”。“减兵增饷”的主张,无疑是“最为经济”省事的办法[19]。二是当时西北还有大批勇营,必先遣散,才有军费来恢复制兵;甘肃兵事虽已结束,还需有相当可靠的勇营来震慑地方,一时不能全部遣散。为了节省饷银,作为过渡性的办法,只能先把勇营缩编为防营,改照坐饷支给。

其次,努力做好裁营与遣散工作。所谓“减兵增饷”,重点在减兵,而裁减遣散营勇、防营,又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工作。正如秦翰才所说:“做一个统帅,不但要会练兵,还要会裁兵。第一,先要统帅襟怀坦白,功成身退,没有拥兵自重或借兵发财的心。这在文襄公和他的直系的几个统帅,都是不成问题的。其次,其时军中欠饷太多,一旦遣散,必须发清,再要发给路费,绝不是空口白话,一纸命令就可遣散;没有钱,便不可裁。平日筹款养兵,还很竭蹶;临时筹款裁兵,同样困难。”[20]对于裁兵,左宗棠付出了艰辛的努力。穆图善曾报告甘军有一百四十营之多,左宗棠认为绝不满半数,坚决要求清理。梅开泰主动先把其所率十营勇丁改为五营,接着敖天印也改十营为五营。左宗棠还命令周开锡到秦州一带,把陇南各驻军分别清点,进行淘汰与归并,不想范铭所率的黑头勇公然反叛,造成了很大的振荡。此事解决后,左宗棠在奏稿中写道:“臣维陇事之坏,在于从前饷事艰绌异常,募勇征兵,日增一日,不能立营制,定饷章,惟幸目前无事,是非之不明,威令之不行也久矣。故逆回而外,土匪横行,溃兵迭起。今欲转弱为强,去冗杂而求精实,开办之始,成效未著,议论必多。然臣不敢因此而有所挠,惟慎以图之。”[21]左宗棠顶住舆论的压力,“把贪污的军官,分别开革和诛杀了几人”。还毫不客气地要求穆图善,“除去还算得力的马队,把步队完全遣散”[22]

对于遣散勇丁,按当时的统计,每裁一营兵,各种费用加起来需要四万多两银子。如果几十营合起来裁撤遣散,就不是一个小数目了。发了积欠军饷和遣散费,还要提防勇丁们领到钱以后,在驻地或邻近的地方吃喝嫖赌,顺手把钱花光,以至流落他乡,成为游勇或匪盗。左宗棠采取的办法是把各勇夫从遣散地点到本籍的路程,分做几段,每过一段,在指定的机构领取一部分的钱。这样,大概可以确保士兵回归原籍,而到家还有钱可以谋生。另外,为避免同时遣散的大批勇夫沿路骚扰,又把他们分做几个小组,每隔几天,遣发一小组,分批行走,减少他们聚众滋事的机会。

再次,在当地召募勇丁,为以后恢复制兵预作准备。左宗棠在用兵陕甘的后几年,在甘肃募集当地勇丁,用湘军的制度来编制,也用湘军的方法来训练,打仗时和湘军比肩作战。左宗棠的基本用意,就是准备在这些士兵中挑选制兵,比如,刘松山曾命董福祥在甘肃本籍人中招募三营,分别由董福祥、张俊和李双梁各带一营,这就是“董字三营”。他们“随同老湘军平定甘肃,平定新疆,对于文襄公完成西征使命,实有重大助力”[23]。这算是用湘军编练的方法训练勇丁的一个例子。后来,在固原归降的回民中又编练三营,也仿照湘军营制,叫做“旌善营。”“旌善营”还不断得到扩大,在西宁时,又增加由归降的陕西回民骑兵组成的马队五营。这一支骑兵,作战时非常得力。左宗棠奉命从哈密进京,还带走了一部分。在收复新疆后,左宗棠允许出关的勇营,内中强壮可用之人,愿意留在新疆的,拨给荒地,教他们屯垦。当时金运昌的卓胜军中,就有许多人弃甲应征。左宗棠的用意,就是准备将来新疆恢复制兵时,在这些人中挑选士兵。

第四,恢复制兵的几项原则。其一,根据甘肃实际,左宗棠确定了恢复制兵的总额。甘肃与新疆两省承平时的饷额统共是每年三百多万两,左宗棠主张就依照这一饷额去确定恢复制兵的总额。制兵的饷项,约为勇丁的一半。那就是一营勇丁,招募一营半的制兵。其二,减骑增步。由于马队开支较大,所以左宗棠主张只保留少量的马队,使骑兵和步兵构成三比七的比例。这样,大概减少一分马粮,可以维持步兵战守兵各一名。减去骑兵而保留步兵,这原是西汉时赵充国在湟中平羌时的成规,可资借鉴。其三,取消换防兵,缩减开支。新疆制兵中有一部分军队是从甘肃制兵中按期调驻的,叫做换防兵。这一制度由于关内外交通艰阻,实行起来劳师伤财,所以左宗棠主张加以取消。其四,减甘增新。左宗棠认为,甘肃与新疆的防务,只要新疆巩固了,甘肃就可保平安,没有问题。剩下的蒙古、青海、西藏的防务,就容易加强。因此,左宗棠主张减少甘肃的制兵,把省下的饷粮,供给新疆支配。左宗棠还提议从光绪五年起,清政府每年拨足协饷五百万两,并以三年为期限,由他给甘肃与新疆两省训练制兵,挑选精壮的士兵和有经验的军官留任,逐渐裁去防营,最终恢复制兵。三年之后,便可改照平时每年三百万两之数拨给。左宗棠认为这样做,“各省每年可省二百万两的协饷,甘新两省也有精练的制兵可用”。清政府采纳了左宗棠的建议,只是最初三年,“每年五百万两的协饷,不能拨足,仍是前空后欠”[24],不能尽如其愿。

虽然如此,左宗棠对甘肃军制的改革仍然取得了一些成果。甘肃原有的制兵,包括新疆换防兵九千名在内,计马步战守兵共五万五六千名。在左宗棠减兵增饷的政策执行以后,约保留了三分之一,共计一万七千名。每年节省六七十万两饷银补贴新疆。这件事由左宗棠委托给帮办甘肃新疆善后的杨昌浚处理。杨昌浚曾在浙江办过整军事宜,很有经验。新疆则在左宗棠离任后,由刘锦棠负责办理,仍按左宗棠的预计,定兵员为二万一千名。“只是由勇营改成防营,已非制兵旧规”。陕西大概从四万二三千名减到二万四五千名。

此外,陕甘军制中还有一些很奇特的现象,值得一书。甘肃很早以前已于陕西分省,但陕西提督仍驻在甘肃的固原,还节制着甘肃的河州镇总兵。左宗棠打算把河州镇划归驻防在甘州的甘肃提督节制,而把宁夏镇划归陕西提督节制。再就是各省军政,按制应归总督主持,而陕甘的军政,却由于前任陕甘总督乐斌厌恶兵事,索性把兵权让给了陕西巡抚,于是甘肃境内陕西提督辖下的标兵,陕甘总督却不能调动,如要调动,先要知会陕西巡抚,左宗棠认为这是极不合理的事,曾说应恢复旧制。但是这两个合理的调整,最终并未实现。

【注释】

[1]《左文襄公在西北》,第26页。

[2]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中华书局,1981年,第381页。

[3]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第379页。

[4]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第370页。

[5]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第369页。

[6]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第340页。

[7]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第405页。

[8]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第340页。

[9]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第339页。

[10]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第361页。

[11]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第341页。

[12]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第405页。

[13]《左文襄公在西北》,第28页。

[14]《左文襄公在西北》,第28页。

[15]《左宗棠全集·札件》,第167页。

[16]《左宗棠全集·家书·诗文》,第146页。

[17]升允、长庚修,安维峻纂:《甘肃新通志》,中国西北文献丛书(第一辑·23卷),兰州古籍书店影印,1990年,四十一卷,第30页。

[18]《甘肃新通志》,四十一卷,第30页。

[19]《左文襄公在西北》,第122页。

[20]《左文襄公在西北》,第122页。

[21]《左宗棠全集·奏稿》(四),第504页。

[22]《左文襄公在西北》,第75页。

[23]《左文襄公在西北》,第49页。

[24]《左文襄公在西北》,第1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