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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的飞行情结与诗文表现

【摘要】:1931年11月19日因飞机失事罹难。飞,几乎已经成为徐志摩创作心理的深刻“情结”和诗文表现中反复出现,蕴含深致的原型性的意象。这篇诗化色彩很浓的散文《想飞》,正是最集中地描绘“飞”、表达“想飞”之欲望和理想的代表性佳作。《想飞》充满了自由的气息,语言激昂,感情充沛。云雀们也吃过了饭,离开了它们卑微的地巢飞往高处做工去。是人没有不想飞的,老是在这地面上爬着够多厌烦,不说别的。

徐志摩

关键词:飞 翅膀 突破

徐志摩(1897年1月15日—1931年11月19日),原名章垿,字槱森,后改字志摩,浙江海宁人,中国著名新月派现代诗人,散文家,亦是著名武侠小说作家金庸的表兄。徐志摩出生于富裕家庭,并曾留学英国。一生追求“爱”、“自由”与“美”(胡适语),这为他带来了不少创作灵感,亦断送了他的一生。

徐志摩1915年毕业于杭州一中,先后就读于上海沪江大学天津北洋大学和北京大学。1921年赴英国留学,进入伦敦剑桥大学当特别生,研究政治经济学,在校两年深受西方教育的熏陶及欧美浪漫主义和唯美派诗人的影响,开始创作新诗。1923年春,在北京办起了俱乐部,出于对印度诗人泰戈尔一本的诗集《新月》的兴趣,提名借用“新月”二字为社名,新月社便因此而得名。1924年与胡适、陈西滢等创办《现代诗评》周刊。1928年3月,创办《新月》月刊,同年11月6日,作《再别康桥》。1931年11月19日因飞机失事罹难。

在诗人徐志摩的笔下,描绘过许多“飞”的意象和姿势。“飞飏、飞飏,飞飏,——/你看,我有我的方向!”飞,几乎已经成为徐志摩创作心理的深刻“情结”和诗文表现中反复出现,蕴含深致的原型性的意象。

这篇诗化色彩很浓的散文《想飞》,正是最集中地描绘“飞”、表达“想飞”之欲望和理想的代表性佳作。文章本身就如“飞”般美丽动人:情感之奔涌如飞,联想之开阔不羁如飞,笔势之酣畅跌宕如飞……

《想飞》充满了自由的气息,语言激昂,感情充沛。作者赋予“飞””超脱一切,笼盖一切,扫荡一切,吞吐一切”的意义,抓住瞬间的灵感,把心底压抑已久的感情释放出来,从而寻求灵魂深处的解放,但释怀之后是更深沉的苦闷与压抑,因为理想与现实形成了激烈的冲撞,从而表现出作者对于现实的不满与无奈。读着这篇文章,仿佛进入一次灵性之超尘脱俗的飞翔之中。

假如我能有这样一个深夜,它那无底的阴森捻起我遍体的毫管;再能有窗子外不住往下筛的雪,筛淡了远近间飏动的市谣;筛泯了在泥道上挣扎的车轮;筛灭了脑壳中不妥协的潜流……

我要那深,我要那静。那在树荫浓密处躲着的夜鹰,轻易不敢在天光还在照亮时出来睁眼。思想:它也得等。

青天里有一点子黑的。正冲着太阳耀眼,望不真,你把手遮着眼,对着那两株树缝里瞧,黑的,有框子来大,不,有桃子来大——嘿,又移着往西了!

我们吃了中饭出来到海边去。(这是英国康槐尔极南的一角,三面是大西洋)。勖丽丽的叫响从我们的脚底下匀匀的往上颤,齐着腰,到了肩高,过了头顶,高入了云,高出了云。啊!你能不能把一种急震的乐音想象成一阵光明的细雨,从蓝天里冲着这平铺着青绿的地面不住的下?不,那雨点都是跳舞的小脚,安琪儿的。云雀们也吃过了饭,离开了它们卑微的地巢飞往高处做工去。上帝给它们的工作,替上帝做的工作。瞧着,这儿一只,那边又起了两!一起就冲着天顶飞,小翅膀活动的多快活,圆圆的,不踌躇的飞,——它们就认识青天。一起就开口唱,小嗓子活动的多快活,一颗颗小精圆珠子直往外唾,亮亮的唾,脆脆的唾,——它们赞美的是青天。瞧着,这飞得多高,有豆子大,有芝麻大,黑刺刺的一屑,直顶着无底的天顶细细的摇,——这全看不见了,影子都没了!但这光明的细雨还是不住的下着……

飞。“其翼若垂天之云……背负苍天,而莫之夭阏者;”那不容易见着。我们镇上东关厢外有一座黄泥山,山顶上有一座七层的塔,塔尖顶着天。塔院里常常打钟,钟声响动时,那在太阳西晒的时候多,一枝艳艳的大红花贴在西山的鬓边回照着塔山上的云彩,——钟声响动时,绕着塔顶尖,摩着塔顶天,穿着塔顶云,有一只两只,有时三只四只有时五只六只蜷着爪往地面瞧的“饿老鹰”,撑开了它们灰苍苍的大翅膀没挂恋似的在盘旋,在半空中浮着,在晚风中泅着,仿佛是按着塔院钟的波荡来练习圆舞似的。那是我做孩子时的“大鹏”。有时好天抬头不见一瓣云的时候听着猇忧忧的叫响,我们就知道那是宝塔上的饿老鹰寻食吃来了,这一想象半天里秃顶圆睛的英雄,我们背上的小翅膀骨上就仿佛豁出了一锉锉铁刷似的羽毛,摇起来呼呼响的,只一摆就冲出了书房门,钻入了玳瑁镶边的白云里玩儿去,谁耐烦站在先生书桌前晃着身子背早上上的多难背的书!啊飞!不是那在树枝上矮矮的跳着的麻雀儿的飞;不是那凑天黑从堂匾后背冲出来赶蚊子吃的蝙蝠的飞;也不是那软尾巴软嗓子做窠在堂檐上的燕子的飞。要飞就得满天飞,风拦不住云挡不住的飞,一翅膀就跳过一座山头,影子下来遮得阴二十亩稻田的飞,到天晚飞倦了就来绕着那塔顶尖顺着风向打圆圈做梦……听说饿老鹰会抓小鸡!

飞。人们原来都是会飞的。天使们有翅膀,会飞,我们初来时也有翅膀,会飞。我们最初来就是飞了来的,有的做完了事还是飞了去,他们是可羡慕的。但大多数人是忘了飞的,有的翅膀上掉了毛不长再也飞不起来,有的翅膀叫胶水给胶住了,再也拉不开,有的羽毛叫人给修短了像鸽子似的只会在地上跳,有的拿背上一对翅膀上当铺去典钱使过了期再也赎不回……真的,我们一过了做孩子的日子就掉了飞的本领。但没了翅膀或是翅膀坏了不能用是一件可怕的事。因为你再也飞不回去,你蹲在地上呆望着飞不上去的天,看旁人有福气的一程一程的在青云里逍遥,那多可怜。而且翅膀又不比是你脚上的鞋,穿烂了可以再问妈要一双去,翅膀可不成,折了一根毛就是一根,没法给补的。还有,单顾着你翅膀也还不定规到时候能飞,你这身子要是不谨慎养太肥了,翅膀力量小再也拖不起,也是一样难不是?一对小翅膀驮不起一个胖肚子,那情形多可笑!到时候你听人家高声的招呼说,朋友,回去吧,趁这天还有紫色的光,你听他们的翅膀在半空中沙沙的摇响,朵朵的春云跳过来拥着他们的肩背,望着最光明的来处翩翩的,冉冉的,轻烟似的化出了你的视域,像云雀似的只留下一泻光明的骤雨——“Thou art unseen but yet Ihear thy shrill delight”〔3〕——那你,独自在泥涂里淹着,够多难受,够多懊恼,够多寒伧!趁早留神你的翅膀,朋友?

是人没有不想飞的,老是在这地面上爬着够多厌烦,不说别的。飞出这圈子,飞出这圈子!到云端里去,到云端里去!哪个心里不成天千百遍的这么想?飞上天空去浮着,看地球这弹丸在大空里滚着,从陆地看到海,从海再看回陆地。凌空去看一个明白——这才是做人的趣味,做人的权威,做人的交代。这皮囊要是太重挪不动,就掷了它,可能的话,飞出这圈子,飞出这圈子!

人类初发明用石器的时候,已经想长翅膀。想飞。原人洞壁上画的四不像,它的背上掮着翅膀;拿着弓箭赶野兽的,他那肩背上也给安了翅膀。小爱神是有一对粉嫩的肉翅的。挨开拉斯〔4〕(Icarus)是人类飞行史里第一个英雄,第一次牺牲。安琪儿(那是理想化的人)第一个标记是帮助他们飞行的翅膀。那也有沿革——你看西洋画上的表现。最初像是一对小精致的令旗,蝴蝶似的粘在安琪儿们的背上,像真的,不灵动的。渐渐的翅膀长大了,地位安准了,毛羽丰满了。画图上的天使们长上了真的可能的翅膀。人类初次实现了翅膀的观念,彻悟了飞行的意义。挨开拉斯闪不死的灵魂,回来投生又投生。人类最大的使命,是制造翅膀;最大的成功是飞!理想的极度,想象的止境,从人到神!诗是翅膀上出世的;哲理是在空中盘旋的。飞:超脱一切,笼盖一切,扫荡一切,吞吐一切。

你上那边山峰顶上试去,要是度不到这边山峰上,你就得到这万丈的深渊里去找你的葬身地!“这人形的鸟会有一天试他第一次的飞行,给这世界惊骇,使所有的著作赞美,给他所从来的栖息处永久的光荣。”啊达文謇!

但是飞?自从挨开拉斯以来,人类的工作是制造翅膀,还是束缚翅膀?这翅膀,承上了文明的重量,还能飞吗?都是飞了来的,还都能飞了回去吗?钳住了,烙住了,压住了,——这人形的鸟会有试他第一次飞行的一天吗?……

同时天上那一点子黑的已经迫近在我的头顶,形成了一架鸟形的机器,忽的机沿一侧,一球光直往下注,硼的一声炸响,——炸碎了我在飞行中的幻想,青天里平添了几堆破碎的浮云。

最是情才天中来——浅谈徐志摩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道一声珍重,道一声珍重,那一声珍重里有蜜甜的忧愁。”白话诗的兴起,造就了中国新诗人无数,但真正被记住的并不多,被人记住而让人不断回味的就更少。徐志摩以其浪漫的诗风、飘逸的人格和具有传奇色彩的死亡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他是现在文学史上少有的纯粹的诗人,胡适曾经将他的人生观概括为“单纯的信仰”:爱、自由、美。

然而,才华出众的志摩却英年早逝,只用了36年就走完了他璀璨的生命历程。在他短暂的生命历程中,曾经生长过三棵张扬的爱情花树,可这花树结的果实却是苦涩的。徐志摩先后和张幼仪、陆小曼结婚,和林徽因也有过一段热恋。婚恋使他疲惫不堪。可以这样说,婚恋使他的生命丰富多彩,同时也把他引向毁灭。

徐志摩与张幼仪:受封建思想的禁锢,徐志摩与张幼仪属于包办婚姻,没有爱情,有的只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时徐志摩已然接受了西方资本主义的教育洗礼,崇尚自由。因此,他对张幼仪有的只是厌烦不屑,即便是张幼仪怀孕仍坚定的与之离婚,没有不舍和眷恋。

徐志摩与林徽因:林徽因无疑是徐志摩平生最爱的女子。他为爱而痴狂,只可惜她不是归人,只是过客,是让他终生魂牵梦绕的行者。多情的诗人写下著名的诗文:“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芒!”这就是他们爱情的注脚,这段凄婉的爱情散发出奇异的光芒,一直照耀到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从在英国的相识相知相恋,到1922年徐志摩为了追随林徽因而毅然放弃了剑桥大学皇家学院的博士头衔,回国求爱。却不想此时的林徽因已成了他恩师梁启超儿子的未婚妻。这残酷的现实一下子击碎了徐志摩所有的梦想,使他陷入了巨大的痛苦之中。然而,徐志摩却无奈地接受了这个事实,因为这是林徽因本人的选择——徐志摩可以不顾一切,牺牲一切,但他尊重他所爱之人的选择。即使林徽因已身为人妻,徐志摩对她仍一往情深。她生病时会担心会心痛会去探望。甚至连死亡也是与林徽因有关,徐志摩为了去听林徽因的学术报告,从南京飞往北平,途中飞机遇上大雾触济南党家庄开山身亡。“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浪漫多情、飘逸洒脱的徐志摩走了,就这样“悄悄的”“不带走一片云彩”地走了……在许多人眼里,他是不幸的,因为他终年只有35岁,事业尚没有达到他自己所愿望的成功,而他又是那样的有才华;但他又是幸福的,因为他是怀抱着他内心永远的爱,怀抱着他内心真挚的情,融入了蓝天——这对理想主义唯美主义的他来说,未尝不是最好的、诗意的结局。

徐志摩与陆小曼:两人是通过王赓相识的,王赓是徐志摩的友人陆小曼的丈夫,由于事务繁忙一直让徐志摩陪陆小曼,二人由此产生情愫,一个是窈窕淑女,情意绵绵;一个是江南才子,风度翩翩;一个是朵含露玫瑰,一个是抒情的新诗,怎么会不迸发出爱情的火花?陆小曼是美的,无疑徐志摩是爱她的。经历了重重磨难二人终于步入了婚姻的殿堂,然而幸福毕竟是短暂的。在这个爱情的漩涡里,诗人和小曼是那样可爱可怜。从诗人和小曼认识到相爱相恋,他们始终至纯至真,情义无限。他们的激情和才华在爱情的照耀下更加耀眼。没有功名利禄的诱使,没有门第等级之攀附。那时的小曼娇情万般,把爱情也想象如山花烂漫。可是诗人的父母亲没有接受小曼,社会的谴责,家庭的不容,终于扼杀了小曼的热情。所以,宁可说传统的封建伦理和道德观念,在扼杀了小曼的同时也毁灭了诗人的梦想和诗人本人。小曼在痛苦中放纵,在放纵中颓废。徐志摩的死给陆小曼很大的打击。令诗人亡灵欣慰的是,诗人的飞逝对小曼产生了强烈震撼,她忽然明白了世上再没有谁能比得上诗人对她的爱,盛满她心胸的全是对诗人的思念。

多少前尘成噩梦,五载哀欢,匆匆永诀,天道复奚论,欲死未能因母老;

万千别恨向谁言,一身愁病,渺渺离魂,人间应不久,遗文编就答君心。

诚如胡适说“他的一生是爱的象征,爱是他的宗教,他的上帝”。这种“浪漫的爱”注定了徐志摩爱的不是某一个女人,而是他自己心中的理想。徐志摩为爱而活,为爱而死。而他与张、林、陆的情爱故事,连同他为爱而歌的情诗,必将愈久愈真,愈说愈新。

1.简析文章第一自然段描写云雀的原因。

2.为什么只有“饿老鹰”成了“我做孩子时的‘大鹏’”?

3.联系上下文,简析作者为什么说“是人没有不想飞的”,并结合现实,谈谈“想飞”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