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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的进程:教师是教学实践的主体

【摘要】:统观教育发展史的变革进程说明,特别是学校教育成为独立形态以后,成为教育的主体形态以后,教师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主导作用,已是教学的主流形态。按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将教师说成是学生学习的“协作者”、“伙伴”、“参谋”、“引导者”,总之,教师仅是建筑行业中使用的“脚手架”,而建筑物的建筑是靠学生来进行的。总之,教师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与主导作用是客观的。

教育或教学,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它是根据人们的需要所创设的一种文化形式,它是价值选择的结果。教育或教学作为一种育人的活动(实践),它是根据一定的价值定向规范和影响新生一代的发展。我曾在一书中说:教育是对素质发展的价值限定。大家知道,人生下来,带来了人的物种的基因,这种基因为人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可能性。物种的基因有发展广阔性但无定向,是发展的可能性而非现实。潜能是否能够得到发展以及发展方向和达到的水平,这完全取决于后天的生活条件,特别是后天接受的教育。要知道,人们不是根据人的丰富的潜能去设计教育模式的,去选择确定培养目标的,去设计课程和组织教育和教学过程的。而是根据教育主体者(社会或个人)价值需求去规定(或称限定)儿童身心发展方向和发展程度的。因此,教育和教学的意志性、目的性、计划性、组织性是很强的。任何时代任何国家的教师都要受他所处的时代和国度和文化背景、价值观念和教育宗旨、政策的制约,并按当时当地的价值定向去从事自己的教学活动。

教师作为一个角色,他已受社会的委托,承担了培养新人的使命。因此,他是教育过程的主持者,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是人类文化的传播者、传递者,是新人人格的陶冶者、塑造者。教师是教学活动的主体,它的客体是学生。教学特点之一就是教师的自觉的能动性,就是教师要通过教学实践能动地改变学生的状态,在受教育者身心的发展上打上教师所“教”、“管”、“导”、“诱”的烙印。

现在通常将教师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说成教师在教学中起主导作用。教师是主导,那学生就是被导。所谓主导作用,就是制约作用,制约作用就是决定作用。教师主导了学生所要学的内容,所要学习的方式,所要学习的时间和空间。教师主导作用还体现在对学生学习能动性的唤发,对学生学习兴趣的养成,对学生思维方式的训练等。统观教育发展史的变革进程说明,特别是学校教育成为独立形态以后,成为教育的主体形态以后,教师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主导作用,已是教学的主流形态。虽然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1721-1778)在他的名著《爱弥尔》中主张以不施加教育作为他的最大的教育原则,主张“自然教育”,但这只不过是代表了资产阶级要求个性解放的一种教育理想,而不是教育的事实。在近代教育史上,有“传统派”和“进步派”的教育思想论争,论争表现在教学论上,即两个“三中心”的对立。“传统派”主张“书本知识中心、教师中心、课堂教学中心”;“进步派”则主张“经验中心、活动中心、儿童中心”。长期以来,有人认为“传统派”教学理论把教师的主导作用发挥到了专断的地步,而学生积极性、创造性则有被淹没之虞,进而进行抨击、批判。认为“进步派”的“活动教学”、“做中教、做中学”,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在活动中师生是协作的伙伴,这样好像教师已失去了他的主体地位,已不再发挥他的主导作用了。事实考察:就以“活动教学”、“设计教学”来说,活动主题的提出与确立,活动内容的选择与编排,活动过程的组织与指导,等等。在一定意义上说它较之“传统派”按固定的内容进行传授复杂得多,它更需要教师全面发挥他的主导作用,全面呈现他的主体性。否则,教育或教学就会转向自流状态,就失去了教育或教学应有的特征:目的性、组织性、计划性。按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将教师说成是学生学习的“协作者”、“伙伴”、“参谋”、“引导者”,总之,教师仅是建筑行业中使用的“脚手架”,而建筑物的建筑是靠学生来进行的。然而,按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所说,教师要给学生提供真实复杂而又感兴趣的问题,要给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情景,还要给学生提供元认知工具和心理测量工具等,所有这些,教师就不只是一个让人攀登的“脚手架”了。这不仅没有淡化了教师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反而对教师的要求更高了、更难了(难到了教师难以做到的地步了),使教师主体地位扩展到了不应他起主体作用的方面,如编选教材内容。现在在推进“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的实践中,由于追逐潮流而选题不当、组织疏散、放任自流、浪费时间精力等现象已经出现,这是值得重视的一种趋向。

总之,教师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与主导作用是客观的。如果失去了教师是教学实践的主体,教学也就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