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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中心的界定与优化

【摘要】:13世纪的威尼斯依靠其迅速壮大的贸易规模,以及大胆发展国家君主信贷,从而成为历史意义上的第一个国际金融中心。虽然这期间也诞生过一些新型的金融中心,例如日本的东京、英属开曼群岛等,但时至今日,美国纽约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依然不可撼动。虽然全球首个国际金融中心诞生距今已有数百年历史。其内部国际性金融机构主要进行实务的金融中心被称为功能中心。

13世纪的威尼斯依靠其迅速壮大的贸易规模,以及大胆发展国家君主信贷,从而成为历史意义上的第一个国际金融中心。来到17世纪,荷兰具备强大的经济实力基础,逐渐发展成为整个欧洲商业和信息交换的中心,阿姆斯特丹后来居上,取代威尼斯曾经的国际金融中心的位置。到了17世纪,得益于第一次工业革命,英国实体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催生出大量的金融中介机构,最终英国的伦敦逐渐发展成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13世纪的威尼斯,17世纪的荷兰阿姆斯特丹以及之后崛起的英国,当时还都只是发展的区域金融中心。随后由于历史进程的原因,国际金融中心迅速发展起来,美国纽约在二战后成功发展为国际金融中心。虽然这期间也诞生过一些新型的金融中心,例如日本的东京、英属开曼群岛等,但时至今日,美国纽约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依然不可撼动。

虽然全球首个国际金融中心诞生距今已有数百年历史。但直到20世纪的中后期,人们才开始对国际金融中心进行系统的研究分析。美国的金融学家Kinderberg(1974)基于金融中心主要功能的视角,认为金融中心应该是聚集银行证券发行以及交易商等金融中介机构,能够起到承担资金的融通和价值储藏职能的区域。20世纪80年代,学者H.C Reed以国际投资的独特视角作出金融中心的概念定义。他认为金融中心就是一个国际投资活动的区域,即具备证券投资管理、国际清算以及跨国银行等机构的中心,当时一众以国际金融中心为代表的国际金融寡头控制并且影响着国际资本的流动,H.C Reed的观点非常符合这一现状。许多学者专家都从不同的角度作出了金融中心的定义,它们当中都有一个相似之处,那就是“金融中介的中介”,金融中心是一个能够进行大量资金融通的区域。

结合已有的研究,我们认为国际金融中心是一个实际从事金融中介活动并且汇集各种国际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以及国际借贷者的地区,这还不够,国际金融中心既然是一块区域,就必须具备地理区位优越、交通讯息便捷、法律法规成熟、经济雄厚自由、国际交往频繁等自身条件。

总结一下,与区域金融中心的特点相比,国际金融中心有以下突出优势:

(1)各类金融市场聚集;(2)国际金融机构聚集;(3)国际借贷人聚集;(4)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中介;(5)区位优势明显,拥有交通枢纽和较开放的港口

概括起来,国际金融中心应该具备这些特征:各类金融市场齐全、服务业高度密集以及对周边地区甚至全球都具有辐射影响力。目前全球性的国际金融中心都是由那些区域金融中心经过历史积淀发展而来的,比如纽约、伦敦等。此外,法国的法兰克福巴黎,以及亚洲的中国香港和新加坡都是区域金融中心。

早期学者大多通过目的论的角度,对国际金融中心进行分类。如麦卡锡(McCarthy,1970)就以目的论的方法将其划分为功能中心(Functional Center)以及名义中心(Paper Center)。

其内部国际性金融机构主要进行实务的金融中心被称为功能中心。这类实务主要是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证券交易行为以及投融资等,增加了经济效益和工作岗位。较为著名的英国伦敦以及美国纽约等均属于“功能中心”。

相反,名义中心不进行实际的金融业务,只记录国际性金融交易,因此可以说是“汇账中心”。这类金融中心通过制定诱人的“免税政策”,吸引跨国金融机构或公司在此注册,进行账面上的操作而使负税重担减少大半。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等都属于比较著名的“名义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