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处理”,在定罪量刑上可能产生法律规避适用的不良后果。以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犯罪为例,个别地方存在利用“分案处理”方式,实现出罪降刑目的。......
2023-07-18
(一)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处理”规范性文件不成体系
我国刑事立法在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处理”方面没有较为系统的规定,而是散见于司法解释、地方规范性文件及各种官方解答中。主要集中在“在逃人员”的处理和“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中,如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等机关在处理同案犯在逃案件、流氓犯罪、集团犯罪、流窜犯罪、骗(逃)汇犯罪案件相关文件中,规定了同案犯在逃的,可以“分案处理”;同时,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中,确立了“分案处理”机制;此外,在专门管辖领域,如现役军人与非军人的共同犯罪,根据1998 年最高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98年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则进行“分案处理”。但总体而言,当前立法在“另案处理”上涵盖的范围还较窄,对同案犯被采取行政处罚方式、移送管辖、主犯未到案时能否“另案处理”等情形尚无相应规定,同时“另案处理”机制也缺少禁止性规定,导致审判人员对“另案处理”情形的审查较混乱,裁判结果上可能相互冲突。
(二)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处理”的监督机制不健全
当前,对“分案处理”的监督主要采用的是专项检查机制,但是,这种检查的效果非常有限,究其原因,“其一,这种运动式专项行动不可能经常开展;其二,专项行动属于事后纠正,可能会使一些犯罪嫌疑人长期逃避打击”。[115]不可否认,《关于“另案处理”的意见》具有积极意义,然而,该规定所明确规定的“五种情形并未完全对‘另案处理’的成因全部覆盖,人为干涉的因素依旧存在”。[116]而且该规定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根本性缺陷:其一是该规定仅要求公安机关在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时一并移交检察机关“另案处理”的证据材料,未要求将之作为证据材料进一步向法院移送;其二是该规定仅适用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之间,对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并不适用,由此可能放纵共同职务犯罪中出现的“辩(控)诉交易”行为;其三是该规定未明确侦查机关不移送“另案处理”同案犯证据材料时的规制措施,可能导致该规定形同虚设。而在外部监督方面,也缺乏有效途径,普通社会公众关注的重点往往是在案人员的审判情况,而对“另案处理”的同案犯,由于没有相应的公开平台,人们往往无从关注,于是外部监督成为空白。
(三)绩效考核影响共同犯罪案件的“分案处理”
以公安机关的考核为例,“由于公安机关内部对网上追捕有‘犯罪嫌疑人到案率’考核指标,并实行上网追逃数倒逼机制,规定当年追逃数低于上年的实行倒扣,使得基层公安机关不轻易上网追逃,或者有选择地挑选一些抓捕容易、侦查成本较低的逃犯上网缉捕,而对追捕较为困难的逃犯则采取放任等消极手段,使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脱了应有的制裁,甚至再次犯案”。[117]各种案件考核和不同的案件侦查策略,驱使某些办案部门人为地将共同犯罪案件进行“分案处理”,“凑人数”“凑案数”甚至“另案不理”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四)共同犯罪案件“另案处理”司法公开机制缺位
正如前述,由于侦查机关对涉及同案犯“另案处理”的案件,不会将既有证据材料与“本案”卷宗一并移送,对同案犯不作说明,或者说明不具体,使得“本案”被告人对“另案处理”人员情况无从知晓,同案犯与办案机关之间是否存在“控诉交易”,往往令人对公正审判产生合理怀疑。而实践中,也确实存在大量的“控(辩)诉交易”情况,加上自由裁量权过大、“暗箱操作”之类的权力寻租案例屡见不鲜,在司法公开机制缺位的情况下,办案人员在应对这些质疑时,因缺少法律依据,而往往陷入被动状态,相关答复意见也往往比较苍白。
有关司法实务研究文集(下册)的文章
其次,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处理”,在定罪量刑上可能产生法律规避适用的不良后果。以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犯罪为例,个别地方存在利用“分案处理”方式,实现出罪降刑目的。......
2023-07-18
②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处理”应遵守“全面审查”原则。正如前述,近年来,我国在共同犯罪案件“另案处理”的刑事立法主要集中在在逃人员方面。如果同案犯犯罪证据尚未查实,则意味着全案未查实,故而不能“分案处理”。如从保护未成年人这类刑法特别保护的人群而言,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应当进行“分案处理”。......
2023-07-18
首先在立法方面,应明确“分案处理”的基本原则;明确“另案处理”的案件范围;明确“另案处理”的理由说明和证据并案移送。同时“分案处理”案件应强化司法公开,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目前,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处理”是司法实践中较突出的问题。本文立足于剖析当前共同犯罪案件“另案处理”存在的问题,并在立法完善、实务处置等方面提出相应的见解,以为将来的制度完善提供某个侧面的参考。......
2023-07-18
在呼格案中,证明对象包括实体法事实与程序法事实两部分,具体分析如下。然而侦查机关尸检报告所反映确定的被害人体貌特征、死亡原因和作案手法与呼格的供述并不吻合,对相关待证事实的证明并不充分。其二,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提出申诉,其申诉理由即为程序法事实上的证明对象。显然,呼格父母的申诉是否具备上述法定事由,也需要证据加以证明,在此基础上,人民法院才能决定是否启动再审。......
2023-08-11
不过,脱水/水和循环是一个特别困难的运行过程,循环过程中所产生的机械应力和膜电极上形成的热点都会减少电堆寿命。控制膜电极水量的系统参数和控制水淹时的参数是一样的。杂质过多会减少膜电极的电活性表面,进而降低催化剂活性,不过采用合适的冲洗机理可以抑制这种影响。实际上,系统突然中止运行或者一段时间后不能使用,不仅仅只是膜电极故障引起的,系统发生故障远非只有这一种原因。......
2023-06-22
就目前村民自治的实践来看,导致贿选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第一,在实践中村委会的职权过大是产生贿选问题的政治动因。贿选现象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咎于选举过程中监督主体的缺位。据悉,这起凶案与被害人举报村里选举不公有关。......
2023-11-27
统计分析表明,造成有载分接开关故障和事故的基本原因是有载分接开关存在的质量问题。表1-45变压器有载分接开关故障及原因当前,在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上使用的有载分接开关主要有组合式 和复合式 (V 型)两大类,其主要事故形态如下:(一) 组合式有载分接开关选择开关绝缘条框变形,使选择开关接触不良,甚至合不到位,造成过热、放电烧损及断轴事故。变形最大位置在支架中间部位。......
2023-06-27
6.处理好夫妻的共同、差异与隐私,找到平衡点要珍惜夫妻的共同点靠近爱人最好的办法之一就是珍惜并逐渐增加两人的共同点。已婚多年的夫妇经常忽视可让彼此增进关系的共同爱好。充分利用夫妻的差异在实际情况中,我们看到很多夫妻有些不同的、往往是冲突的个性特征。这个阶段是指当夫妻之间的差异阻碍了夫妻关系的进一步发展的阶段。不幸的是,很多夫妻没有抓住机会充分利用他们的差异来完善自己。......
2024-10-27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