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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刑事律师庭外言论规范:自由的表达方式

【摘要】:然近年来庭外言论却成为律师言论自由失范的重灾区,尤其是刑事司法场域,在庭审控辩对抗之外,频频庭外发声成为律师辩护新策略。[42]然近几年庭外言论成为律师言论自由失范的重灾区,屡屡通过庭外发声,裹挟民意形成舆论风暴,使公正审判面临考验,刑事司法中尤其突出、危害更甚。

王 坤[40]

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

——李普曼

摘 要

法律之下皆自由,一方面凸显了自由无价,但重要的旨归在于强调自由有度,言论自由概莫能外。然近年来庭外言论却成为律师言论自由失范的重灾区,尤其是刑事司法场域,在庭审控辩对抗之外,频频庭外发声成为律师辩护新策略。这种用力在诉讼程序之外的目的仍在诉讼程序之内,在于实现其对案件审判结果的期待。但基于立场的预设,律师庭外言论不可避免带有一定的偏见和盲点,尤其是经新媒体放大后汇聚成的非理性声音,逐渐形成干预司法、影响公正审判的舆论高压。纠偏失范的律师庭外言论,功夫在庭内,在于控辩双方平等对抗的实质实现。他山之石可以为鉴,在借镜基础上,结合国内已有的积极探索,从司法实践出发,一是更新刑事司法理念,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保障律师权益,此为消弭律师庭外言论乃至回归至庭内的根本之策;二是完善规范指引,确立律师庭外言论规则,引导律师庭外正确发声;三是强化惩戒约束,对有违庭外言论规范的律师依法惩戒,逐步构建自由有度、进退有据的律师庭外言论规范。

言论自由(或称表达自由)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已由各国宪法或国际人权文件提供保护,但言论自由不是无边界的,没有国家干预,自由根本不可得,借约束自由创造秩序,才能生出更多自由。[41]律师言论自由概莫能外。不可否认,当下我国司法运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待提高,适当有度的律师庭外言论有助于推动个案公正处理,利于社会对司法进行监督,也利于缩减司法与民众的距离。[42]然近几年庭外言论成为律师言论自由失范的重灾区,屡屡通过庭外发声,裹挟民意形成舆论风暴,使公正审判面临考验,刑事司法中尤其突出、危害更甚。鉴于此,在坚守律师庭外言论规范共性基础上,针对刑事司法自身症结,加强合理化引导,实现其理性发声乃至回归法庭,或是一剂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