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刑事辩护对裁判结果的影响力:C市Y中院近3年198名被告人的研究

刑事辩护对裁判结果的影响力:C市Y中院近3年198名被告人的研究

【摘要】:无论是辩护制度自身完善的内在诉求,还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需要,强化律师辩护的实质作用已成为刑事辩护的基本发展趋势。为更直观地展现和还原律师辩护的现状,本文以法院审判为场域,从律师辩护对刑事裁判结果的影响力为切入,展开对辩护情况的实证研究。

欧明艳[1] 黄 晨[2]

摘 要

辩护制度作为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内容,其制度功能是否得以实现,不仅关系到被追诉人合法权利的保护,也决定着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走向。无论是辩护制度自身完善的内在诉求,还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需要,强化律师辩护的实质作用已成为刑事辩护的基本发展趋势。而现实中,受刑事司法环境、诉讼制度设计、律师执业水平等因素制约,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并未能较好地发挥防范和控制权力滥用,以及保障被追诉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预设功能。为更直观地展现和还原律师辩护的现状,本文以法院审判为场域,从律师辩护对刑事裁判结果的影响力为切入,展开对辩护情况的实证研究。在选取样本中,重点围绕律师辩护意见的提出及其取得的效果,客观呈现出当前刑事辩护的样态,同时结合对裁判者法官和辩护主体律师的访谈与问卷调查,从主观视角考察不同刑事诉讼主体对律师辩护的认知与评价,在此基础上,对律师参与刑事辩护实质作用有限的问题表现进行梳理总结,并对原因展开分析。在提升辩护实效性的探索路径上,吸收和借鉴有效辩护制度的合理理念,一方面立足于对辩护过程约束和效果评价机制的构建,以增强对律师辩护质量的管控;另一方面,通过明确法院在提升律师辩护实效性方面应承担的相应职责,以为律师在审判阶段的辩护提供应有便利和规范引导。

“刑事诉讼的进化历史也可以说是辩护权发展的历史”,[3]而现代意义上的刑事辩护是以辩护人制度为核心的,因此,“律师执业的水平,已成为一个社会民主法治进程和人权保障最灵敏的晴雨表”。[4]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律师辩护在保障被告人权利、抗衡公权力、实现审判公正等方面的作用更为凸显。[5]鉴于律师辩护的重要性,加之刑事辩护效果是衡量辩护制度完善与否的重要标准,本文将以审判环节为中心场域,直观展现当前律师辩护对裁判结果的影响,以研究律师辩护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