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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辅助人员配置模式

【摘要】:目前各地试点法院对审判辅助人员的配置模式也处于一种盲目、自发的状态,这在一定程度上牵掣了司法改革的有序推进。[73]明晰审判辅助人员职责,[74]科学配置审判辅助人员是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前提之一。[75]只有科学合理配置辅助人员,才能确保法官将主要精力用于涉及判断权和决策权的核心审判事务,从而推进员额制改革和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

李遵礼[72]

摘 要

辅助人员改革是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落实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前提之一,它旨在把法官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将优质的审判人力资源配置在司法判断权和决策权等核心审判事项上,促进法官专业化。辅助人员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在厘清辅助人员职责定位的基础上科学合理配置审判辅助人员。《“四五”改革纲要》也明确指出“要科学确定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的数量比例”。然而,如何配置审判辅助人员比例在理论和实践中经常被忽视。目前各地试点法院对审判辅助人员的配置模式也处于一种盲目、自发的状态,这在一定程度上牵掣了司法改革的有序推进。鉴于此,本文以C 市Y 中级人民法院为样本,实证分析民事审判工作流程节点中各项审判辅助工作的职责分工以及工作量消耗,以人案匹配为指引测算民事案件辅助人员的配置,为审判辅助人员的配置模式探索一条可供参考的路径。

司法是人和制度的集合体,即使有最明晰的规则、最透明的程序、最精巧的法庭技术,人仍然是最关键的因素。[73]明晰审判辅助人员职责,[74]科学配置审判辅助人员是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前提之一。因为当外部条件资源已定时,内部改革主要依赖于审判人员分类改革能否合理配置和科学利用给定的人力资源并调动有限资源向审判者倾斜。[75]只有科学合理配置辅助人员,才能确保法官将主要精力用于涉及判断权和决策权的核心审判事务,从而推进员额制改革和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目前辅助人员配置模式大都处于盲目和自发的状态,对于如何从辅助工作量角度具体确定辅助人员配置缺乏可操作的方案。本文通过对诉讼流程各环节的辅助工作事项的分工以及工作量进行实证分析,测算辅助人员配置的数量比例,以期为辅助人员配置模式提供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