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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传统文化的恰当态度及优化建议

【摘要】:但总体来说,城市品牌建构不可避免地要面对如何处理城市传统文化及其当代发展的问题。以怎样的姿态对待城市传统文化是城市品牌建构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基于以上对待传统文化的态度和认识,在城市品牌建构中,对城市既有的传统文化必须本着保护优先、科学传承的原则,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物保护意识,尽可能地保存传统建筑、历史街区和优秀现代文化遗产。传统文化融会贯穿在城市生活的诸多层面和细节之中。

城市品牌的确立、建构和营销涉及战略规划、定位确立、价值提炼、目标市场与行销实施等一系列步骤和环节,是个不断建构和完善的过程。但总体来说,城市品牌建构不可避免地要面对如何处理城市传统文化及其当代发展的问题。绝大多数城市都拥有自身独特的历史文化,它是构成城市品牌的重要元素,也是城市品牌建构中不可或缺的资源。以怎样的姿态对待城市传统文化是城市品牌建构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忽视乃至抛弃传统文化,或不分良莠地全盘照搬传统文化,都不利于当代文化的健康发展。在此,我们要探索的问题是:如何将传统文化中优秀的、有生命力的东西带入我们今天的生活,融入城市品牌的建构?

今天,保护文化遗产已经成为人们的普遍共识,这是否意味着要将所有传统文化都毫无保留地带入我们今天的生活空间呢?在如今保护传统文化的口号日益响亮的情况下,人们往往容易陷入一种误区:对祖先留下的文化遗产不加辨析地全盘接受。事实上,并非一切传统文化都具有生命力,都值得引入当代社会——许多传统文化可以作为文化遗产保留在博物馆或收藏家手中,却不一定适合为当代人所利用;只有那些能够为当代人的文化发展和文明进步提供资源的文化遗产才具有生命力。具体而言,具有生命力的文化遗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要能够为当代人的身心健康发展提供先进理念、价值取向。当代社会的科学、健康发展,一方面需要由一大批具有现代文化素质和价值理念的人去造就;另一方面需要在实现社会进步的同时不断促进人的身心的健康发展。在这一过程中,传统文化无疑能为现代人人文素质的塑造提供丰厚的资源和养料,但正如前面所述,不是所有的传统文化都能为今人所用。健康的身心发展需要健康的理念和先进的价值取向。传统文化中那些有助于当代人身心健康发展的部分,有助于使当代人形成良好的社会心理、处世态度、生活姿态的文化理念,才是真正富有生命力的,才需要当代人对其进行继承、利用和发扬。

第二,要能够为当代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制度文化。传统文化中的相当一部分属于精神文化,尽管它不像文化艺术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那样以实物形式存在,但同样值得我们很好地对其进行保护——它所蕴含的文化精神和审美形态可能不为当代人所接受,但仍然需要对其进行保护。精神文化作为一种社会伦理、审美意识形态和价值取向,其中许多已不再适合今天社会的需要,甚至对今天的社会发展是有害的。这类精神文化显然不能进入当代社会,只能将其作为研究的对象。只有那些能够为当代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提供精神动力的传统精神文化才具有生命力,才是我们要继承和发扬的。尤其在今天民主和法制日益完善,科学、进步的制度文化对于推动社会发展越来越重要的时代条件下,只有传统文化中那些有利于推动当代社会发展和制度文化建设的部分,才能够为今天的人们所利用和发扬光大,从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第三,要能够提供当代人所能接受和欣赏的文化样式、文化产品。我们祖先所创造的历代文化遗产大多仍然为今人所欣赏,这些文化遗产又与不同城市的历史发展有深刻的内在联系。但许多传统文化遗产只能由为数不多的专家和各种业内人士所接受和研究,而大多数未经专业训练的普通百姓则往往很难接近——从汉赋、唐诗宋词、元曲,从京剧、民乐到昆曲、南音,以及许许多多遍布大小城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少普通百姓,特别是大多数年轻人不能接受和欣赏这些中华瑰宝。如何让这些精神文化遗产在城市品牌建构中发挥作用,需要我们进行不懈的探索和努力。

我们还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传统文化不会主动提供我们所需要的东西,而要靠今人去选择、阐释、改造、创新,然后才能谈得上利用、欣赏和创造。如何选择、阐释、改造和创新,决定了传统文化在城市品牌建构中能否发挥正能量、延续生命力。选择意味着不是来者不拒、照单全收,而是要善于辨析、筛选那些符合当代社会发展需要的传统文化;阐释意味着要以当代人的眼光和视角,去重新发现前人尚未看到的部分;改造意味着在选择和阐释的基础上,将传统文化融入现代文化之中,按照现代人的审美和价值需求进行提炼、完善;创新意味着立足于当代社会和人的发展需要,将传统文化作为一种有益的资源和元素进行新的文化创造。我们要充分激活传统文化中富有生命力的东西,在传统文化与当代社会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不要将文化遗产隔绝在今天的生活之外;我们要让厚重的文化积淀成为前行的动力和资源,不能让已有的文化陈规束缚我们想象的翅膀、抑制我们创造的活力。

基于以上对待传统文化的态度和认识,在城市品牌建构中,对城市既有的传统文化必须本着保护优先、科学传承的原则,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物保护意识,尽可能地保存传统建筑、历史街区和优秀现代文化遗产。只有这些体现了独特传统文化符号的文化遗产的流传,才能确保城市历史文脉的接续,从而留住乡愁,留住历史记忆,留住民族独特的文化符号,留住文化的多样性。

传统文化融会贯穿在城市生活的诸多层面和细节之中。著名建筑学家梁思成曾说:“我们有传统习惯和趣味:家庭组织、生活程度、工作、游息,以及烹饪、缝纫、室内的书画陈设、室外的庭院花木,都不与西人相同。这一切表现的总表现曾是我们的建筑。”正因如此,“一个东方老国的城市,在建筑上,如果完全失掉自己的艺术特性,在文化表现及观瞻方面都是大可痛心的”。很显然,作为城市的重要物质组成部分的建筑,在相当程度上体现着城市的历史与文化。当然,城市所承载的传统文化还远不止这些。因此,在城市品牌建构中,保护和弘扬传统文化既要从制度环境、规划编制、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入手,也要从我们身边的衣、食、住、行、用做起。在现代城镇建设中,除了保护和传承建筑文化外,还要尽可能提倡传统服饰元素的利用,在相关节庆和活动中突出传统民族和地方服饰元素;尽可能保留和发展传统美食文化,在引入外来快餐文化的同时保留更多具有地方特色的饮食习惯和习俗;尽可能保留包括住房、景观、街道、公共艺术在内的传统建筑元素,保留与地理环境、自然景观相协调的传统建筑格局与城市肌理;尽可能在城镇道路设计中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体现民族和地方文化元素,强调低碳理念,发展特色交通,提倡绿色出行;尽可能提倡家居用品的民族化、地方化,保留富有鲜明地域文化特色的家居用品,促进传统家居用品与现代生活用品的融合;同时还要在城镇居民的行为准则、生活习惯、公共交往等方面保留健康、优秀的民族传统习惯,使传统习俗——传统文化的基本形式之一能够有机融入当代社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