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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文化安全与外交政策的优化和保障措施

【摘要】:(一)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政策冷战结束以后,国家安全的内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非传统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最早提出“文化安全”概念的是加拿大政府。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以人权为武器对中国的政治文化和主流价值体系横加干涉,威胁中国的文化主权安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六中全会决定,将文化安全与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和信息安全列为国家的四大安全,“确保文化安全”正式成为我国文化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政策

冷战结束以后,国家安全的内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非传统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作为“非传统安全”中的一种,国家文化安全也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最早提出“文化安全”概念的是加拿大政府。早在1951年,加拿大政府颁布的《皇家科学艺术、教育委员会报告》就指出:“我们的军事防卫能力必须确保国家安全,我们的文化防卫能力也要引起高度重视。文化安全与国防安全同等重要,两者不可分割。”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发展及全球化和网络化进程的加快,中国政府和学术界也开始意识到维护国家文化安全课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开始提出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文化政策和对策。

1.政策背景

第一,正如文化政策学者胡惠林所分析的,在后冷战时期,国家文化主权安全冲突呈现出上升的趋势。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以人权为武器对中国的政治文化和主流价值体系横加干涉,威胁中国的文化主权安全。第二,全球化产生的文化同质化趋向,特别是西方国家的文化渗透和扩张对民族文化的生存和发展也构成了不可忽视的压力。第三,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文化产业安全面临发达国家的巨大挑战。第四,网络的影响无远弗届,对文化疆界的穿越能力不可低估。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促进了全球的文化传播和文化发展,但高速发展的网络科技同时也带来了信息文化安全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挑战,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甚至对国家文化安全构成新的挑战。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美国与其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网络技术及标准和资讯传播的掌控,有可能形成新的霸权,即信息霸权,这无疑会给第三世界或发展中国家的信息文化安全乃至经济安全带来巨大的威胁。第五,在全球新闻传播领域,西方媒介霸权仍然存在。正如欧洲议会一位新闻发言人曾经所揭示的:现今世界的新闻传播被几个国际大媒体所控制,这些媒体决定什么是新闻、什么不是新闻。这对我国的文化传播和国家形象同样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

2.学界的政策建议

近年来,学术界对国家文化安全问题给予了充分的关注。查询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可知,1999年至今,以“文化安全”为主题的论文已有一千余篇,论文数量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这些论文涉及文化安全的若干层面,如文化产业与国家文化安全、信息文化安全、母语安全、文化安全战略、文化安全困境、软实力与文化安全、版权贸易与文化主权安全、和谐文化建设与国家文化安全、传统文化保护与文化安全、文化创新与文化安全、大国战略与文化安全、文化安全与身份认同等,这表明文化安全已成为一个令人瞩目的学术焦点。学界为此也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或对策建议:弘扬传统文化,提升我国的文化软实力,培育民族国家文化认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提升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在WTO框架下借鉴法国、加拿大等国的“文化例外”政策保护我国文化,实施文化立国和“文化走出去”战略,制定切实有效的文化安全管理机制,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和实施文化创新战略,以及推动国际文化新秩序的构建,等等。

3.国家文化安全政策的表述

早在1983年,邓小平就提醒人们关注文化领域的安全问题:“属于文化领域的东西,一定要用马克思主义对它们的思想内容和表现方法进行分析、鉴别和批判。”“如果我们不及时注意和采取坚定的措施加以制止,而任其自由泛滥”,“后果就可能非常严重”,“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15]邓小平深刻地指出了意识形态安全对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江泽民在1999年对外宣传工作会议上提出要“维护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安全”,文化安全首次被提高到与政治安全和经济安全同等重要的位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中国“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为此,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建设先进文化的国家发展战略。

2003年8月12日,胡锦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七次集体学习时第一次提出“确保国家文化安全”:“当今世界,文化赖以发展的物质基础、社会环境、传播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我们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我国文化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善于在更加开放的环境中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我们要发扬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大力发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使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鼓舞我国各族人民不断前进的精神力量。同时,我们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辩证取舍、择善而从,积极吸收借鉴国外文化发展的有益成果,更好地推动我国文化的发展繁荣。一切有利于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有益经验,一切有利于提高我国人民精神境界的文化成果,一切有利于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管理方式,都要积极研究借鉴。要始终高举社会主义文化旗帜,在文化观念上决不照抄照搬,在发展模式上决不简单模仿,坚决防范和抵御各种腐朽落后的文化观念侵蚀干部群众的思想,确保国家的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这段论述科学地阐述了我国文化安全政策的具体内涵:(1)文化主体性的建设是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根本,我国国家文化安全建立在发扬中华民族文化传统和建设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基础之上。(2)要处理好文化安全政策与文化对外开放政策的关系,两者应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既不能以文化安全为借口阻碍对外文化开放,甚至走向自我封闭,也要警惕文化开放导致国家文化的异化或“全盘西化”。(3)文化安全政策的核心在于防范和抵御西方资产阶级价值观念的入侵,抵制腐朽落后的文化观念和价值观念的侵蚀。(4)文化安全政策的要义在于高举社会主义文化旗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六中全会决定,将文化安全与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和信息安全列为国家的四大安全,“确保文化安全”正式成为我国文化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9月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始终把国家主权和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维护国家安全。针对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因素相互交织的新情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完善国家安全战略,抓紧构建维护国家安全的科学、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坚决防范和打击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分裂活动,有效防范和应对来自国际经济领域的各种风险,确保国家的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和信息安全。”2006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提出“确保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信息安全”,从国家主权安全的高度认识“文化安全”的意义,“确保文化安全”已经成为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文化外交政策

文化外交政策既是外交政策的一部分,也是国家文化安全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主动地开展文化外交无疑是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路径。所谓文化外交,是指主权国家为了实现国家对外政策目标而策划和运用文化艺术的力量,所从事的对外文化关系的总和,是以文化传播、合作与交流为形式和内容而展开的外交活动。正如孟晓驷所言,文化外交可以定义为围绕国家对外关系的工作格局与部署,为达到特定目的,以文化表现形式为载体或手段,在特定时期、针对特定对象开展的国家或国际公关活动。判断一项国际文化交流活动是不是属于“文化外交”,有以下四条衡量标准:(1)是否具有明确的外交目的;(2)实施主体是否为官方或受其支持与鼓励;(3)是否在特殊的时间针对特殊的对象;(4)是否是通过文化表现形式开展的公关活动。

当代中国的文化外交政策经历了很长时期的探索与实践,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政策体系。近十年来,文化外交日益活跃,文化外交政策在国家外交政策中的地位和作用也越来越重要。近年来,中国文化外交从政策理论到实践形式都有了突出的发展。

2004年,外交部第十次驻外使节会议召开,胡锦涛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加强经济外交和文化外交,推动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对外开放战略,深入开展对外宣传和对外文化交流。”这次讲话首次把文化外交与政治外交、经济外交相提并论,文化外交具有了与政治外交、经济外交、军事外交同等重要的地位,文化外交政策的理论化逐渐形成。概而言之,当前我国的文化外交政策包括以下内容。

1.重视塑造国家文化形象,发挥国家软实力在国际事务和交往中的影响力

中国的快速发展对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某些别有用心的西方国家宣扬“中国威胁论”,诋毁中国形象。针对这一状况,塑造国家文化形象、发挥国家软实力在国际事务和交往中的影响力是我国文化外交政策的重中之重。胡锦涛在2006年新年贺词中指出:“中国的发展,是和平的发展、开放的发展、合作的发展、和谐的发展。”“和平”“开放”“合作”和“和谐”是构成当代中国文化形象的基本要素,也是我国文化外交政策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2.大力发展涉外文化产业,积极参与国际文化竞争

在2003年召开的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强调要“大力发展涉外文化产业,积极参与国际文化竞争”。2005年7月11日,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工作的意见》,支持“大力发展涉外文化产业,积极参与国际文化竞争”的政策框架基本形成:(1)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增强我国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2)加快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改革步伐,着力培养一批参与国际竞争的文化市场主体。(3)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扩大产品和服务出口,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工作。(4)积极培育出口品牌,努力生产和提供更多适销对路的文化产品和服务。(5)认真实施“走出去”重点工程和活动,带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6)运用多种方式,加强出口渠道和国际营销网络建设。(7)发挥各方面优势,多层次、多渠道推介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8)加强服务和管理,鼓励支持更多文化产品走向国际市场。(9)加强人员培训和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工作队伍。(10)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工作的新路子。

2005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都把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列为“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提出了“扩大国际文化交流,积极开拓国际文化市场,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要求。

3.文化“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

1999年举办“巴黎中国文化周”;2000年举办“中华文化美国行” 大型文化巡回活动;2001年举办“柏林亚太周·中国主宾国”活动;2003—2004年在法国举办“中国文化年”;2005年在中国举办“法国文化年”;2006年在中国举办“意大利文化年”和“俄罗斯年”;2007年在俄罗斯举办“中国文化年”;等等。

4.汉语推广

语言是文化传播的工具,既是民族国家文化的一部分,也是国家文化行销和传播的媒介。德国把向国外推广德国语文视为文化外交的一项重要政策,“歌德学院”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法国也建立了向世界推广法语的庞大网络,推广法语成为法国文化外交的重要政策。中国也同样十分重视向海外推广汉语。1987年,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务院侨办、新闻出版署、广电部及国家语委等单位合作成立“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1997年该领导小组办公室升级为“中国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对外经贸部等重要部委加入。2004年,我国开始在海外建立“孔子学院”,截至2015年,我国已在全球设立500所“孔子学院”。国家汉语办公室制定“汉语桥”工程(即推广汉语的一系列计划),旨在“向世界推广汉语,弘扬中华文化,增进世界各国对中国的了解和友谊,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这些都是我国文化外交的重要举措。

5.尊重世界文化多样性,推动世界文化多样性发展

“和而不同”是中国的传统文化精神,中国的文化外交一直秉承尊重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原则,致力于推动不同文化之间的平等对话和合作,致力于推动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发展,致力于建立公正、合理、和谐的国际文化新秩序,致力于在尊重各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建立新型的合作伙伴关系。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文化内容和艺术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简称《文化多样性公约》)的制定,“尊重文化多样性,共建和谐世界”和“尊重和维护文化多样性,推动不同文明平等对话”已经成为我国文化外交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