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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框架的优化方向

【摘要】:泸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框架是基于教育部《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框架(试行)》而研发编制的。分小学低段、中段、高段,初中段制定发展性评价标准。泸州市教委还根据实际情况对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进行了一些调整。学业负担状况通过采集家长、教师和学生问卷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得到结果。

泸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框架是基于教育部《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框架(试行)》而研发编制的。一级指标有品德发展水平、身心健康水平、学业发展水平、个性发展水平、社会生活能力水平五个维度,二级指标有理想信念等15个方面,三级指标有热爱祖国等39个点。分小学低段、中段、高段,初中段制定发展性评价标准。

泸州市实验区保留了《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中的“品德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等一级指标,并将“身心发展水平”调整到“学业发展水平”之前,将“兴趣特长养成”调整为“个性特长发展”的二级指标,其涵盖了教育部指标框架中的“学生学业负担”,用来监测学生学业负担状况。

泸州市教委还根据实际情况对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进行了一些调整。

1.品德发展水平维度

重点从“理想信念、行为习惯、公民意识”三个关键点进行考核,通过考查学生爱国指数、理想指数、价值观指数、责任指数、文明指数、诚信指数、守法指数、感恩指数等关键指标,反映学生品德发展水平和学校(区域)学生品德发展状况。品德发展水平通过采集家长、教师和学生问卷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得到结果。

2.身心发展水平维度

重点从体质健康、心理健康、健康生活、审美素养四个关键点进行考核,力图引领学校将学生培养成体魄强健、心态阳光、意志坚强、身心健康的人。通过考查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和平均视力等关键性指标,反映学生的身体健康水平和学校(区域)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通过考查学生的情感情绪、行为控制、自我认识和价值认同反映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和学校(区域)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身心发展水平通过采集家长、教师和学生问卷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得到结果。

3.学业发展水平维度

重点从学习能力、学业水平等关键点进行考核。选择自学能力指数、策略运用能力指数、学业成绩合格率、成绩均衡度、综合实践合格率、志愿者服务参与率、科技制作优秀率等关键指标来反映学生的学业发展水平和学校(区域)的学科教育质量。通过“自学能力指数”关注学生“观察、分析、归纳”的能力;通过“学科均衡度”关注教育公平。通过这些指标的考查,力图引领学校将学生培养成为有学习动力、有良好学习习惯和方法、有较强的自学能力的人。学业发展水平通过测试和采集学生问卷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得到结果。

4.个性发展水平维度

重点从个性品质、爱好特长、实践创新三个关键点进行考核,通过学科5特长生数、课外活动参与度、艺体“2+1”达标率、潜能生比例,反映学生的个性发展水平和学校(区域)学生个性发展状况,力图引领学校将学生培养成为有良好个性品质、有创新意识、有一定特长的人。

5.学业负担状况维度

主要通过考查学生周学习时间均值、周课外作业均值,反映学生学业负担状况和学校(区域)减负状况。学业负担状况通过采集家长、教师和学生问卷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得到结果。

泸州市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精神,结合泸州实际,编制了涵盖小学、初中学段的《泸州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形成了泸州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参考标准,围绕学生的品德发展、身心健康、学业发展、个性特长、实践创新等维度展开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