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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机构加强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统筹与指导

【摘要】:(一)机构设置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要真正落实,必须形成“自上而下”强有力的推进主线,加强对评价改革工作的统筹规划与周密部署。泸州市在市、区县、学校三级层面分别成立了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工作领导组、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培训指导组、综合素质评价改革项目办公室等相关机构,加强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统筹与指导,协调了各方面专业力量,为综合素质评价的开展提供了强力的支持与帮助。

为了让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实践能够落地生根,真正得到贯彻实施,评价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顶层设计、植根基层,从市域到区域,从区域到基层,创新性地进行市级、区县、学校三级联动,整体推进机构建设。以泸州市为例,该地开展了以下工作,为综合素质评价提供组织保障。

(一)机构设置

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要真正落实,必须形成“自上而下”强有力的推进主线,加强对评价改革工作的统筹规划与周密部署。泸州市在市、区县、学校三级层面分别成立了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工作领导组、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培训指导组、综合素质评价改革项目办公室等相关机构,加强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统筹与指导,协调了各方面专业力量,为综合素质评价的开展提供了强力的支持与帮助。

当然,“船小好调头”,相对于市级层面,区县直接面对学校和教师,学校直接面对评价实施者与受评价者,对教育一线更为了解,更利于根据改革的进程灵活调整步伐。因此,在市级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各区县与学校结合自身实际,找准亮点与优势,组织适合自己的各类工作组,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从而全面推进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实施。

(二)人员取量

各级工作组的建立应实行专人负责制并选取合适的人员来推动评价工作的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改革领导组以相关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综合素质评价改革项目办公室以相关德育负责人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为成员;综合素质评价培训指导组以教研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相关专家与骨干为成员。人员的构成可根据不同层面的情况有不同的侧重点,如市级层面应侧重于评价体系的构建,区级层面应侧重于评价队伍的建设,校级层面应侧重于评价标准的宣传等。

(三)工作职责

明确的工作职责能更加有效地推动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开展,不同的工作组对应不同的工作职责,具体分工如下:

综合素质评价改革领导组:制定和审核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规章制度,监控评定程序,接受和处理相关质询、申诉与举报,纠正评定中的错误,查处违规行为,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综合素质评价改革项目办公室: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的具体任务、实施步骤和进度安排,细化评价指标、观测要点和评价标准,开发评价工具、分析评价结果、总结评价经验,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综合素质评价培训指导组:指导建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具有特色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指导培训评价骨干,培养并建设一支稳定可靠、专业化的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实施队伍。

综合素质评价改革需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有机结合。市级、区级、学校三级联动的机构设置,在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过程中通过组织结构的战略调整,能形成合理的教育分工体系,实现市域、区域和学校的优势互补,实现协同发展,形成合力,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全面性、深入性和有效性,共同为促进学生发展,提升教育质量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