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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地域特色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核心素养落实

【摘要】:据此,区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根据地域特色,加以细化,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向更加明确,一步步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学习和学会创造。(二)落实核心素养核心素养是个体在未来面对不确定的情境中所表现出来的真实问题解决能力与必备品格,它是通过系统的学习而习得的,是关键的、共同的素养,具有连续性与阶段性。

教育部提出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修养社会实践”这五个方面如实记录学生成长历程,激发学生潜能优势,鼓励学生不断进步,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据此,区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根据地域特色,加以细化,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向更加明确,一步步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学习和学会创造。

(一)坚持立德树人

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的建立必须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方向。面对一个个鲜活的生命,通过不同维度的评价,发现学生的潜质,激发其不断成为最优秀的自己。从理想信念、行为习惯、公民素养、人格品质等方面构建学生品德发展的指标体系,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二)落实核心素养

核心素养是个体在未来面对不确定的情境中所表现出来的真实问题解决能力与必备品格,它是通过系统的学习而习得的,是关键的、共同的素养,具有连续性与阶段性。“核心素养”不等于“综合素质”,章全武认为“核心素养框架与综合素质评价虽在内容上存在交叉,但核心素养体系处于上位的指向地位。”[1]评价要从关注学生品德发展、身心健康和学业发展等方面形成“核心素养”观测点,再利用科学有效的评价工具和办法展开评价活动。“品德发展”主要考查学生在热爱祖国、人生规划、价值认同、崇尚文明、诚实守信、节约环保、遵纪守法、民主平等、孝敬感恩、公平正义、自立自强等方面的典型表现、事迹和荣誉;“身心健康”主要考查学生的身体形态机能、锻炼习惯、情绪调节、行为控制、自我认识、人际沟通、生活习惯、自理能力等;“学业发展”主要考查学生学习习惯、学习方法、学习技能、作业质量、学业成绩,重点反映学科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情况、学习习惯及自学能力。

(三)把握政策沿革

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在涵盖教育部提出的评价指标框架的基础上,对照关键性指标,按照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教育的不同性质和特点,构建具有地方元素的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体系,推进全科育人、全程育人、全员育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